[股东会]旋极信息: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时间:2015年05月06日 20:30:38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324 证券简称:旋极信息 公告编号:2015-046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16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并于2015年3月17日在指定媒体发出《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决定于2015年5月6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
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5年5月6日下午
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5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5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6
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陈江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委托代理人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名,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24,624,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2.7577%。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705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数的0.0037%。


2.会议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委派
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大会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
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4,632,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124,624,155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8,705
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211,868股,反对0股,弃权0
股。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4,632,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124,624,155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8,705
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211,868股,反对0股,弃权0
股。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4,632,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124,624,155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8,705
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211,868股,反对0股,弃权0
股。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4,632,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124,624,155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8,705
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211,868股,反对0股,弃权0
股。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4,632,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124,624,155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8,705
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211,868股,反对0股,弃权0
股。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4,632,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124,624,155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8,705
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211,868股,反对0股,弃权0
股。


7.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124,632,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现场投票同意124,624,155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同意8,705
股,反对0股,弃权0股。


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211,868股,反对0股,弃权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曹积源律师、李祎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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