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世联行:关于投资设立外贸信托.汇金9号个人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

时间:2015年05月07日 17:07:23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5-042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外贸信托.汇金9号个人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投资
委员会于2014年10月22日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外贸信托.汇金9号个人贷
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事宜,同意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外贸信托”)设立的外贸信托·汇金9号个人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世联
个人消费贷款系列融资项目)的次级收益级投资2,000万人民币;公司投资委
员会又于2015年4月30日审议通过关于增资外贸信托.汇金9号个人贷款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的事宜,同意向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外贸信
托·汇金9号个人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世联个人消费贷款系列融资项目)
额外增加次级收益级投资1,000万人民币。


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与外贸信托签署了《外贸信托·汇金9号个人贷
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世联个人消费贷款系列融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
次级受益级》、《外贸信托·汇金9号项目服务协议》,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前
海世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联资管”)与外贸信托签署了《个人贷
款服务与管理协议》;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与外贸信托签署了《信托财产通
知和确认书--委托人/次级受益人》,外贸信托接受委托人/优先级受益人及世联
行的委托,设立了外贸信托·汇金9号消费信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世联个人
消费贷款系列融资项目),通过募集优先级资金为本信托计划提供融资服务。世
联资管作为本信托项下个人贷款服务及管理机构,同意根据外贸信托的要求,
负责本信托项下开发客户,协助收集客户的贷款资料,对其进行审核审批,接


受外贸信托委托负责贷款的发放、日常管理及回收等工作。


公司本次投资事宜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受托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中座F6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林

注册资本:220,000万元

主营业务: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
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
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
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
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
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
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
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
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
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
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
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

三、集合资金信托合同(次级受益级)的主要内容

1.受托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

2.委托人/次级受益人: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3.信托财产保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4.信托计划规模: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次级收益级投资3,000万元。


5.支付方式:本合同生效后,委托人/次级受益人应自费通过转账的方式将
委托资金交付至受托人指定的信托财产专户。


6.信托财产:指信托资金以及受托人对信托资金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因其
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由信托财产产生的、与信托财产相关的或由信托财产获得
的所有款项、收入、付款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应由受托人以信托的方式持有,
并归入信托财产。


7.信托费用:指信托文件约定的次级信托报酬及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其他相关
费用。


8.次级受益权(享有次级受益权的受益人为次级受益人):信托期间内或期
满后,对于受托人管理、运用和处置本信托财产取得的信托收益,次级受益人享
有劣后于优先受益人从信托财产中获取信托收益的权利,即在本信托计划期间或
信托计划终止后的信托财产在扣除信托费用,完成优先受益人信托资金本金及预
期收益分配后,享有获取剩余信托收益的权利。


9.信托计划的成立与生效:本合同已签署(自然人签名、法人经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委托人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将第一批委托资金足
额交付至信托财产专户后,本信托计划成立并生效。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家圆云贷产品。


2.存在的风险:在信托财产运用过程中,存在贷款服务人的管理风险、项目
操作风险、信托不能成立或不能生效的风险、信托延期风险、受托人尽职风险、
担保人履约风险、次级受益人本金及收益受损风险及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行
业风险、尽职调查不能穷尽的风险、利率变动风险、政策及法律风险,以及其他
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信托财产产生影响的风险)等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家圆云贷产品是一款针对刚需购房者,以及改善型购房者的信用贷款,该业
务是公司由向机构客户(B端)服务向终端置业客户(C端)服务战略转型的重要
组成部分。上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家圆云贷产品,有利于增强
终端置业客户(C端)粘性,扩大交易入口份额,深化用户服务。交易对手为中
国银监会许可设立的信托公司,具备履约能力。本交易未来收益取决于为该家圆
云贷产品提供管理服务的最终结果来计算管理费收入及次级投资收益。因为该笔
对外投资的金额仅为3,000万元,可能产生的管理费收入及次级投资收益不会对
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投资委员会决议》

2.《外贸信托·汇金9号个人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世联个人消费贷款系
列融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合同--次级受益级》

3.《外贸信托·汇金9号项目服务协议》

4.《个人贷款服务与管理协议》

5.《信托财产通知和确认书--委托人/次级受益人》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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