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亚科技: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时间:2015年05月07日 17:07:32 中财网




















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5】第510150号







































委托单位: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

受托单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编号:信会师报字【2015】第510150号

报告日期:2015年3月27日






















审 计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15】第510150号



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财务报表,包括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2014年度的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
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
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
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
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
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
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4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肖厚祥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潘大亮





中国·上海 二O一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31 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

附注五

期末数

期初数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五

期末数

期初数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一)

6,724,811.40

17,169,173.18

短期借款




-


-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应收票据

(二)

21,706,588.51

48,073,409.88

应付票据




-


-

应收账款

(三)

61,285,385.69

27,422,154.89

应付账款

(十一)

50,862,828.77

51,544,452.98

预付款项

(四)

9,094,164.81

6,320,985.64

预收款项

(十二)

14,898,574.25

4,103,976.54

应收股利




-



应付职工薪酬

(十三)

2,854,506.10

1,526,770.40

应收利息




-



应交税费

(十四)

3,735,516.57

2,766,564.56

其他应收款

(五)

408,034.50

195,396.65

应付利息




-


-

存货

(六)

155,082,870.97

166,964,955.57

应付股利

(十五)

55,00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资产







其他应付款

(十六)

34,782,007.64

126,993,474.40

其他流动资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合




254,301,855.88

266,146,075.81

其他流动负债







非流动资
产:







流动负债合计



162,133,433.33

186,935,238.88

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







非流动负债:







持有至到期
投资







长期借款







长期应收款







应付债券







长期股权投


(七)

3,036,713.53

3,036,619.75

长期应付款







投资性房地





-


-

专项应付款







固定资产

(八)

70,713,430.08

75,905,161.01

预计负债







在建工程




-


-

递延收益







工程物资




-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固定资产清





-



其他非流动负债







生产性生物
资产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油气资产




-



负债合计



162,133,433.33

186,935,238.88

无形资产

(九)

24,206,260.40

24,974,304.32

所有者权益:







开发支出







实收资本

(十七)

140,666,625.00

140,666,625.00

商誉







资本公积







长期待摊费








减:库存股







递延所得税
资产







其他综合收益

(十八)

22,856,396.56

22,856,396.56

其他非流动
资产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十九)

26,109,252.71

19,943,413.57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二十)

492,552.29

-339,513.12

非流动资产
合计



97,956,404.01

103,916,085.0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90,124,826.56

183,126,922.01

资产总计



352,258,259.89

370,062,160.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352,258,259.89

370,062,160.89

法定代表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报表编制人:






利 润 表

编制单位: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

2014年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五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

(二十一)

535,983,334.64

529,654,284.26

减:营业成本

(二十一)

427,631,381.25

432,908,318.67

营业税金及附加

(二十二)

3,136,994.84

2,090,799.26

销售费用



42,373,099.24

44,932,983.38

管理费用



20,048,456.66

16,540,059.73

财务费用

(二十三)

-20,005.66

-616,354.83

资产减值损失

(二十四)

875,329.30


6,004,138.1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十五)

93.78

3,135.3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1,938,172.79

27,797,475.27

加:营业外收入

(二十六)

20,059,736.20

32,136,436.7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二十七)


4.44

6,0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1,997,904.55

59,927,911.97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1,997,904.55

59,927,911.9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



1.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的变动




-



2.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 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损益




-



4.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5.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61,997,904.55

59,927,911.9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法定代表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报表编制人:










现金流量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附注

本年发生额

上年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99,788,401.48

485,666,357.31

收到的税费返还



19,995,258.31

32,130,458.9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9,504.97

6,157,584.68

现金流入小计



519,883,164.76

523,954,400.8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38,140,785.03

364,811,576.0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6,927,717.80

14,503,734.46

支付的各项税费



35,815,088.19

23,293,586.7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8,909,784.38

118,263,577.87

现金流出小计



529,793,375.40

520,872,475.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910,210.64

3,081,925.8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8,422.6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422.6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552,573.76

620,473.21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2,573.76

620,473.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4,151.14

-620,473.2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444,361.78

2,461,452.6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169,173.18

14,707,720.5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724,811.40

17,169,173.18

法定代表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报表编制人: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

2014年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实收资本







减:






其他综合收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
合计

实收资本







减:






其他综合收


专项
储备

盈余公积


般风
险准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
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140,666,625.00

-

-

22,856,396.56

-

19,943,413.57

-

-339,513.12

183,126,922.01

140,666,625.00





22,856,396.56

-

19,943,413.57



-60,267,425.09

123,199,010.04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40,666,625.00

-

-

22,856,396.56

-

19,943,413.57

-

-339,513.12

183,126,922.01

140,666,625.00

-

-

22,856,396.56

-

19,943,413.57

-

-60,267,425.09

123,199,010.04

三、本年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

-

-

-

-

6,165,839.14

-

832,065.41

6,997,904.55

-

-

-

-

-

-

-

59,927,911.97

59,927,911.97

(一)综合收益总
















61,997,904.55

61,997,904.55















59,927,911.97

59,927,911.97

(二)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资


















-

















-

2.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3.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

6,165,839.14



-61,165,839.14

-55,000,000.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6,165,839.14



-6,165,839.14

-











-





-

2.提一般风险准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55,000,000.00

-55,000,000.00

















-

4.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股




































-

3.盈余公积弥补亏




































-

4.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140,666,625.00

-





-

26,109,252.71



492,552.29

190,124,826.56

140,666,625.00

-

-

22,856,396.56

-

19,943,413.57

-

-339,513.12

183,126,922.01

法定代表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会计报表编制人:




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

201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大亚木业(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03年10月14日经
江西省人民政府颁发外经贸赣外资字[2003]0012号批准证书批准,由大亚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和斯玛特赛特国际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取得抚州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颁发的企合赣抚总字第000034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6年1月12日,
经江西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赣外经贸外资管字[2006]18号批复批准,同意大
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75%股权全部转让给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已于2006年4月变更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公司现注册资本1700万美元,
其中: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7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75%;斯玛特赛特国
际有限公司425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5%。


营业执照注册号:361000520001293

营业场所:抚州市抚北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翁少斌

注册资本:1700万美元

营业期限:200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15日

经营范围:林木营造、高档装饰人造板及其它相关林木产品的开发与生产(以
上经营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
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 持续经营

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自报告
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
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
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
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
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
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
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
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
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冲减权益。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
所控制的被投资方可分割的部分)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
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
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
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
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
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
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
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
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
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
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
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
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
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
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
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
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
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
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
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
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
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
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
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
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
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
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
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
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
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
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
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
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


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
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
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
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
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
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 合营安排分类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当本公司是合营安排的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时,为
共同经营。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

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九)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


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
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
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
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
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
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
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
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


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
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
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
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
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
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
出,计入当期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
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
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
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
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
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


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
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
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
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
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
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
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
(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
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
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
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
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
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
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
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
日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


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
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
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
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下跌“严重”的标准为:一般而言,
对于在流动性良好的市场上交易活跃的权益性投资,超过50%的跌幅则认为属
于严重下跌。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下跌“非暂时性”的标准为:一般
而言,如果连续下跌时间超过12个月,则认为属于“非暂时性下跌”。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十一)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单笔金额1,000万元(含1,000万元)
以上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根据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帐龄分析法

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外,
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按账龄
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
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分析法确定
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

个别计提法

年末对于不适用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应收




票据、预付账款和长期应收款均进行单项减值测
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
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如经减值测试未发现
减值的,则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1%

1%

1-2年

3%

3%

2-3年

10%

10%

3-4年

30%

30%

4-5年

50%

50%

5年以上

100%

100%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因其发生了
特殊减值的应收款应进行单项减值测试。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
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十二)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产成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消耗性
生物资产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 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
跌价准备。


产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
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
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
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
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
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
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
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
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
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
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6、 消耗性生物资产

本公司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均为林木资产。


(1)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运输费、保险费、相关税费
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按照其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
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及其他管护费等必要支出确定。


投资者投入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
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例外。


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
定。



(2)后续计量

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在郁闭前发生的实际费用构成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
的成本,郁闭后发生的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在采伐时按蓄积量比例法结转成本。


(3)减值准备的计提

期末对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检查,有证据表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可变现
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低于金额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
损益;消耗性生物资产跌价因素消失的,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转回,转回金额
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

(1)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
出售;

(2)公司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
批准的,已经取得股东大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3)公司已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4)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十四) 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
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
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
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
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
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
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


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
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
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
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
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
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
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通过多次交易分步
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将合
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
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
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但
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
允的除外。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
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
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
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
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
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
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
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
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
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
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
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
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
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
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与联营企
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投出或出售资产的交易,该资产构成业务的,按照本附
注“三、(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三、
(六)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中披露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
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
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
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
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
当期投资损失。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
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
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
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
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
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
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
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
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
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
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
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
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
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的股权是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
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
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十五)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
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含自行
建造或开发活动完成后用于出租的建筑物以及正在建造或开发过程中将来用于出租
的建筑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出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
形资产相同的摊销政策执行。




(十六)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
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
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
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8-50年

5%

11.88%-1.90%

机器设备

5-20年

5%

19.00%-4.75%

运输设备

5-12年

5%

19.00%-7.92%

办公及其他设备

5-10年

5%

19.00%-9.50%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
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
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
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
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




(十七)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固定
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
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
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
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
折旧额。





(十八)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
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
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
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
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
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
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
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
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
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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