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巴安水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62 证券简称:巴安水务 公告编号:2015-029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1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已于2015年4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 露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 决定于2015年5月7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666 号上 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并决定采取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将网络投票的 操作程序列表中“议案2:《关于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误写成 “议案2:《关于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董事会于2015年4月16 日在相关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 正公告》(以下简称“更正通知一”);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将具体股权登记流程 中“二、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中“截止2015 年5 月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 误写成“截止2015 年5 月5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董事会于2015年4月20 日在相关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 正公告》(以下简称“更正通知二”)。 现场会议于2015年5月7日下午14:00在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 666 号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6 日-2015年5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5年5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6日下午15:00至2015年5 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已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 公告告知全体股东,并确定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4日。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春霖先生因公出差,不能出席。经超 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董事邹国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及董事会秘 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上海市广发律 师事务所律师陈洁、邵彬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计2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45,343,919股,占巴安水务股份总数的54.48%。 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委托代理人)共计6 人,均为2015年5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巴安水务股东。上述 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37,116,983股,占巴安水务股份总数的51.39%。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在《股东大会通 知》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投票的股东共21人,均为2015年5月4日下午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巴安水务股东。上述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226,936 股,占巴安水务 股份总数的3.08%。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4月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45,279,2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 的99.9555%;反对13,3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0.0091%;弃权5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353%。 2、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4月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45,279,2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 的99.9555%;反对12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0.0008%;弃权6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436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4月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45,280,4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 的99.9563%;反对12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0.0008%;弃权62,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428%。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股本266,800,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3元人民币(含税),合计现金分配红利8,004,000.00元(含 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送1股,并且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4月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45,048,5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 的99.7968%,超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反对271,4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1867%;弃权23,9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164%。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4月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45,279,2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 的99.9555%;反对12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0.0008%;弃权6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436%。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4月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45,279,2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 的99.9555%;反对12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0.0008%;弃权6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436%。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4月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45,279,2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 的99.9555%;反对12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0.0008%;弃权6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436%。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4月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45,279,2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 的99.9555%;反对12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0.0008%;弃权6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436%。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4月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45,279,2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 的99.9555%;反对12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0.0008%;弃权6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 0.0436%。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4月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 同意145,279,2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 的99.9555%,超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反对122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8%;弃权6340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436%。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4月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45,279,2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 的99.9555%,超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反对122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8%;弃权6340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436%。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4月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45,279,2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 票) 的99.9555%,超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反对122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08%;弃权6340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436%。本议案获得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 授信额度为准)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公司拟向各家银 行申请授信额度如下: 1、拟向浦发银行青浦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整。 2、拟向招商银行曹家渡支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35000万元整。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 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本公司关联方张春霖先生为本次授信提供 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张春霖先生全权办理信贷所需事宜 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5 年4月1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 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董事长张春霖先生为关联方,进行回避,没有参与表决。同意 12,231,1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 的99.4744%;反 对12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0.0099%;弃权63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含网络投票)的5.1562%。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委派了陈洁律师和邵彬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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