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迎驾贡酒: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时间:2015年05月11日 14:06:35 中财网

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
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
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
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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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发行人声明.......................................................................................................2


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5


一、本次发行前的公司股东关于其所持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 5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 6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 7
四、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
“风险因素
”中的下列风险
............................................. 9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 10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11


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1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2
二、发行人设立及改制重组情况
.............................................................................. 12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 13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及行业竞争情况
....................................................................... 15
五、发行人与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
........................................................................... 19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19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5
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 29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0
十、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 41


第四节募集资金运用...................................................................................45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4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景分析
.............................................................................. 45
第五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47


一、风险因素
...........................................................................................................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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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重大事项
.................................................................................................... 50
第六节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时间安排
......................................................51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 51
二、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 52
第七节备查文件
..........................................................................................53


一、备查文件
........................................................................................................... 53
二、查阅时间
........................................................................................................... 53
三、查询地点
...........................................................................................................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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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的公司股东关于其所持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总股本72,000万股,本次发行
8,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
80,000万
股。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倪永培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倪永培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倪永培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当首次出现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锁定期限
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已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收盘价指公司股票
复权后的价格。


自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个月内,若本人试图通过任何途
径或手段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人的减持价
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人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
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减持价格应不低
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倪永培之妻张华和其子倪庆燊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倪永培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倪永培离职后半
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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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首次出现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锁定期限
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已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收盘价指公司股票
复权后的价格。


(三)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当首次出现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公司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锁定期限
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
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收盘价指公司股
票复权后的价格。


自本公司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个月内,若本公司试图通过任
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本公司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本公司
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本公司减持公司股
票前,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减持
价格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四)公司股东联想投资有限公司、光大金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中科汇
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天津君睿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分别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二、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本次发行顺利完成,则发
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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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

(一)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股利分配原则: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连续性和稳
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分配政策,股东依
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
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
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
的意见。


2、股利分配方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
利。


3、公司利润分配条件及分配比例

(1)现金分红
在公司当年盈利且当年经审计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
比超过百分之五十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五,剩余部分用于支持公司长期可
持续发展。


在公司当年半年度净利润同比增长超过百分之三十,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比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提议中期现金
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拟订。在保证
股本结构和股本规模合理的情况下,当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超过股本规模百分之
五十时,董事会可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的基础上,提议以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不时提出差异化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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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

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
绝对值达到20,000万元。


(2)股票股利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后,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
案。



4、股利分配政策变更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或根据生产经营状况、投资规划及长期发展需要,公司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
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过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发表明确书面意见。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并通过网络投票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关于公司发行并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的详细内容,参阅招股意向书“第十四
节股利分配政策”。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
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当年及以后年度的股利分配作出了具体计划。


在公司当年盈利且当年经审计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
比超过百分之五十时,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
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五,剩余部分用于支持公司长期可
持续发展。


关于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详细内容,参阅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管理
层讨论与分析”之“六、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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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产业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白酒行业。尽管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
食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产业
[2011]3229号)中明确指出
“继续
推动酿酒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优化多种所有制并存的产业经济格局;支持酿酒企
业通过收购、控股、并购、重组、强强联合,形成集团化、规模化的大型酿酒企
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力”,但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
2011年本)(
2013年修正)》,
“白酒生产线”被列入“限制类”。如果未
来国家对现行白酒产业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如通过税收、土地、价格、广告宣传
等方面的调控手段对白酒生产与消费进行限制,将可能导致公司的市场环境和发
展空间发生重大变化,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环境风险


2013年,受中央“八项规定”等反奢侈浪费政策影响,高端消费和政务消费
出现明显下滑,高端白酒产品呈现量价齐跌的态势,白酒市场消费逐步回归理性。

2014年,随着茅台、五粮液等高端白酒企业逐步实施腰部产品发展战略,力推中
低价位产品,抢占大众消费市场,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冲击,发行人
2014
年白酒销售额和销售量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滑。2014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65,959.14万元,较2013年下降14.08%。为抵御白酒行业经营环境变化带来的不
利影响,公司将采取推行生态酿造、提升白酒品质,完善营销网络建设,加强全
面预算管理等一系列措施予以应对。如果未来白酒行业经营环境持续恶化,且公
司不能及时调整产品结构,提升白酒品质,完善营销网络建设,提高市场竞争能
力,则存在营业收入、净利润增速放缓或下滑的风险。


(三)市场集中风险

公司白酒产品的销售市场区域主要集中在安徽省内。报告期内,公司在安徽
市场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占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
64.89%、63.23%和


60.94%。如果未来公司产品在安徽的市场竞争力下滑,或者安徽省内市场对白酒
的需求量下降,且公司安徽省外市场的开拓效果未达预期,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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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在分析行业状况、深入市场调研的基础上,结
合公司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战略编制而成,旨在优化公司白酒产品结构,提高公
司优质生态白酒产品的生产、销售能力。如果未来产业政策、市场环境、产品价
格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项目的实施效果,从而影响公司的预期收益。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公司已在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财务报告审
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部分披露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2014年
12月
31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2015年
1-3月财务报表的相关财务
信息未经审计,但已经申报会计师审阅。2015年
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3,697.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5.28%;净利润
20,653.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

16.07%。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情况稳定,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公司供
应商较为稳定,主要原材料的采购规模及采购价格均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产品
销售以经销为主,主要客户较为稳定,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规模及销售价格未
发生重大变化;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方面与上年
同期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5

1-3月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已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5年
1-3月财务报表,保证该等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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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新股发行数量 8,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0%
每股发行价格【】元/股
发行市盈率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
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55元(按公司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公司截至
201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计算)
发行市净率【】倍(按照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确定)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或届时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开设
A股账户的中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及其他机构(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牵头组织承销团对本次公开发行的社会公众股采用
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6,045万元
其中:保荐费用 330万元
承销费用 4,000万元
审计验资费用 836万元
律师费用 370万元
发行手续费 68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
信息披露费用
4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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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白酒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全国知名酿酒企业,是安徽省
大别山革命老区的支柱企业。其基本情况如下:

发行人名称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NHUI YINGJIA DISTILLERY CO.,LTD.
注册资本 7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倪永培
成立日期
2003年
11月
28日
整体变更设立
股份公司日期
2011年
9月
30日
公司住所安徽省霍山县佛子岭镇
邮政编码
237271
电话
0564-5231473
传真
0564-5231473
互联网网址
www.yingjia.cn
电子信箱
stock@yingjia.cn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白酒生产、销售、产品包装;饲料(凭许可证
经营)生产、销售。一般经营项目:纸及塑料产品印刷加工、
制造、销售(分公司经营);金属、塑料容器加工、制造、销
售(分公司经营)

二、发行人设立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迎驾有限以截至
2011年
7月
31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值
1,283,077,777.81元为基准,按
1:0.2806的比例折合股本
36,000万股,整体变更
而成的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
9月
30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并领取了注册号为
34152500000539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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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起人

公司整体变更时各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
1 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600.80 87.78
2 联想投资有限公司 1,260.00 3.50
3 光大金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080.00 3.00
4 中科汇通(天津)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080.00 3.00
5 天津君睿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00.00 2.50
6 倪永培 79.20 0.22
合计
36,000.00 100.00

(三)发起人投入的资产情况

发行人系由迎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发行人设立时,迎驾有限的全部
资产、负债、权益均由股份公司承继,并办理了相应的产权变更手续。发行人
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
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
用权。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72,0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8,000万股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占本次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本次发行股份全
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公司预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80,000万股。


(二)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
1 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3,201.60 87.78
2 联想投资有限公司 2,520.00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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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光大金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160.00 3.00
4 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160.00 3.00
5 天津君睿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00.00 2.50
6 倪永培 158.40 0.22
合计
72,000.00 100.00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的关联关系情况


1、公司股东联想投资和君睿祺存在关联关系。截至
2013年
12月
31日,君
睿祺持有联想投资
2.55%股权,联想控股持有君联资本
20%出资,联想控股(天
津)有限公司认缴了君睿祺
31.67%出资。(联想投资控股股东为联想控股,联想
控股(天津)有限公司为联想控股子公司,君联资本为君睿祺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联想投资和君睿祺分别持有公司
3.50%、2.50%的股份。



2、公司股东倪永培和迎驾集团存在关联关系,倪永培持有迎驾集团
22.73%
的股份,并担任迎驾集团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倪永培分别承
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倪永培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倪永培离职后
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当首次出现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迎驾集团、倪永培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锁定期限
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
月。若公司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收盘
价指公司股票复权后的价格。


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24个月内,迎驾集团、倪永培若试图通过
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则其减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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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减持公司股票前,公司已发生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公司实际控制人倪永培之妻张华和其子倪庆燊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
在倪永培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
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倪永培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当首次出现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的锁定期将在原承诺锁定期限
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已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收盘价指公司股票
复权后的价格。


公司股东联想投资有限公司、光大金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中科汇通(深圳)
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天津君睿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白酒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
2003年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
变化。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迎驾国宾系列酒、生态年份系列酒、迎驾之星系列酒、百
年迎驾贡系列酒、迎驾古坊系列酒、迎驾糟坊系列酒等白酒产品,均属浓香型白
酒,具有
“窖香幽雅、绵甜爽口
”的鲜明风格。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
产品创新,不断提升白酒产品品质,赢得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

2007年,迎驾贡
酒产品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08年,
迎驾酒传统酿造技艺被列入“安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0年,“迎驾”商标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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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2011年,“迎驾”商标被商务部认
定为“中华老字号”;2012年,迎驾贡国宾酒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
授予“2012年度中国白酒酒体设计奖”;2013年,迎驾贡国宾酒被中国食品工业协
会白酒专业委员会授予“2013年度中国白酒国家评委感官质量奖”,迎驾贡酒52
度国宾酒被中国酒业协会授予“中国名酒典型酒”荣誉称号;2014年,迎驾贡酒被
中国商业联合会等授予“中国企业五星品牌”荣誉称号,迎驾贡酒十年被中国食品
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授予“2014年度中国白酒酒体设计奖”和“2014年度中国
白酒国家评委感官质量奖”,迎驾贡酒生态年份酒被中国酒业协会等授予“中国传
统名酒大众酒.品牌榜样”。


(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中心根据生产计划部及各分、子公司对原材料的需求,并结合库存
情况制定采购计划,由公司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后进行调配。公司通过科学评价、
择优选择供应商以保证原材料的采购质量。公司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编制采购
预算,统一负责公司采购事宜,按期完成各项采购任务,并努力实现采购成本的
降低和原料质量的优化。



2、生产模式

公司白酒产品主要由酒业分公司进行勾调及灌装生产,由曲酒分公司向酒业
分公司提供基酒,彩印分公司、容器分公司、安徽美佳、合肥美佳及溢彩玻璃等
配套公司提供生产白酒所需的相关包装物(箱、盒、标、瓶、盖等)。


(1)基酒生产
公司基酒生产主要由曲酒分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采用
“动态年度计划”模式进
行管理。公司根据上年的销售状况和当年的市场布局,编制年度销售计划,生产
计划部依据年度销售计划分解测算所需基酒的酒龄、酒质和数量,结合公司未来
发展战略制订年度基酒生产计划,以满足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基酒供应。曲酒分
公司根据基酒生产计划结合库存基酒情况,由生产调度中心组织破碎车间、制曲
车间、酿酒车间进行生产,并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实施动态调整。基酒生产完成
后,经酒体设计中心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按等级分类入库贮存。


(2)包装物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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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公司包装物生产主要由彩印分公司、容器分公司、安徽美佳、合肥美佳及溢
彩玻璃等分、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产品主要包括包装箱、包装盒、标牌、酒瓶、
瓶盖等。生产计划由生产计划部根据公司包装物需求组织编制,各分、子公司在
保证迎驾贡酒自用包装物供应充足的同时,积极对外拓展业务,现已成为国内众
多知名消费品公司的包装物供应商。


(3)成品酒生产
公司成品酒生产由酒业分公司负责实施。销售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将成品酒需
求计划呈报公司生产计划部;生产计划部结合成品酒库存情况,分解测算所需成
品酒的品种和数量,组织编制生产计划;采购中心根据生产计划组织协调原料供
应;技术中心负责成品酒生产的品控管理,以保证各批次成品酒的品质;酒业分
公司根据不同产品及其不同生产需求安排相应的车间组织实施生产。



3、销售模式

销售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具体负责公司白酒产品的对外销售。根据公司
“品牌
引领、全国布局、深度分销”的营销战略,公司将全国市场划分为安徽、江苏、山
东、浙江、湖北、江西、河北、河南及华南九大销售区域,并进一步按区域设立营
销中心,通过经销与直销相结合的方式实现销售。


(1)经销模式
销售公司下属的各区域营销中心经考察、评审本区域潜在经销商的经济实力、
仓储条件、配送能力以及市场信誉度后,择优选择多家经销商并分别与之达成经销
协议,授权其经销一个或多个公司白酒产品。公司采用以区域为基准、以产品线为
抓手、以渠道为脉络的渠道管控措施,根据不同市场环境和市场发展状况,利用公
司丰富的产品线资源,在区域内实行多家经销以避免客户垄断风险,通过互相竞争
形成产品线合力,增加市场氛围,来提高区域市场的占有率。


经销模式下,公司白酒产品销售一般采用送货上门或者客户自提两种配送方
式。送货上门方式:公司利用现有物流运输能力,在一定的运输半径内通过送货上
门方式配送白酒产品;经销商收货负责人在其仓库对公司的白酒产品进行验收,验
收合格后,在随附的销售出库单签字确认;销售公司依据销售出库单开具发票确认
收入。客户自提方式:通过客户自提方式配送的白酒产品,经销商提货负责人根据
合同的约定进行提货;经提货人在公司仓库提货清点后,出库时即在销售出库单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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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字确认,运输途中如发生破损等损失,由经销商自行承担;销售公司根据签字确认
后的销售出库单开具发票确认收入。


(2)直销模式
公司直销模式主要是针对一些大中型的城市市场,目前主要为合肥、南京、北
京、天津、上海、南昌、武汉等省会城市和重要的地级市。这些区域市场具有容量
大、竞争激烈、费用投入较大的特点,公司组织相应的营销团队、利用资金及管理
等优势进行开发和维护。直销模式下,销售公司及其子公司以批发或零售的方式直
接将白酒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主要直销渠道包括酒店、商超、直营店及团购等。

公司将白酒产品销售给酒店、商超等终端客户时,先与之签订协议,再根据具体订
单将白酒产品配送至终端客户,收到客户的代销清单后开具发票确认收入;公司通
过直营店或团购方式销售给终端消费者时,一般在产品交付时开具发票确认收入。


(三)主要原材料

公司生产的白酒产品主要原材料为基酒、山泉水、包装材料和以玉米为原料的
食用酒精等,基酒酿造所用的主要原材料为高粱、大米、糯米、小麦、玉米等粮
食作物,上述原材料在国内市场都有充足的供应。


(四)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公司是具有完整产供销经营体系的大型白酒酿造企业,是安徽省白酒行业的
领先企业之一,在全国白酒行业中亦处于优势地位,行业地位较为突出。公司产
品主要包括迎驾国宾系列酒、生态年份系列酒、迎驾之星系列酒、百年迎驾贡系
列酒、迎驾古坊系列酒、迎驾糟坊系列酒等白酒产品,均属浓香型白酒,具有
“窖
香幽雅、绵甜爽口”的鲜明风格。2007年,迎驾贡酒产品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局认定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08年,迎驾酒传统酿造技艺被列入“安
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0年,“迎驾”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
“中国驰名商标”;2011年,“迎驾”商标被商务部认定为“中华老字号”;2012年,
迎驾贡国宾酒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授予“2012年度中国白酒酒体
设计奖”;2013年,迎驾贡国宾酒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授予
“2013
年度中国白酒国家评委感官质量奖”,迎驾贡酒52度国宾酒被中国酒业协会授予
“中国名酒典型酒”荣誉称号;2014年,迎驾贡酒被中国商业联合会等授予“中国
企业五星品牌”荣誉称号,迎驾贡酒十年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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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2014年度中国白酒酒体设计奖”和“2014年度中国白酒国家评委感官质量奖”,
迎驾贡酒生态年份酒被中国酒业协会等授予“中国传统名酒大众酒.品牌榜样”。


公司产品在全国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有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宜宾五粮
液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知名白酒生产企业;公司产品在安徽省内市场的主要竞争对手主要有安徽古井贡
酒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大型白酒生产企业。


五、发行人与业务相关的主要资产


1、房屋建筑物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共拥有房屋及建筑物 151处,建筑面积合计为
579,426.84平方米。


2、土地使用权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共 80宗,面积824,550.71平方
米。


3、商标

截至目前,公司拥有商标 106项,其中 “”商标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
局认定的驰名商标。


4、专利

截至目前,公司拥有正常缴纳年费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技术共 47项;
公司子公司溢彩玻璃拥有正常缴纳年费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技术共
31项;公司子公司合肥美佳拥有正常缴纳年费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共8项;
公司子公司安徽美佳拥有正常缴纳年费的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共 10项。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公司主要从事白酒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迎驾国宾系列酒、生
态年份系列酒、迎驾之星系列酒、百年迎驾贡系列酒、迎驾古坊系列酒、迎驾糟
坊系列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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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为迎驾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倪永培。迎驾集团主要从事实业投
资,不从事具体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目前,除发行人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主要经
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主营业务与本公司关系
1 合肥鳌牌电器配件、五金配件的制造与销售同受迎驾集团控制
2 三阳公司小五金的研发、制造及销售;电镀服务同受迎驾集团控制
3 迎驾国旅出入境旅游、国内旅游业务同受迎驾集团控制
4 野岭饮料
饮料水、果汁、蔬菜汁、蛋白类等饮料生产
与销售
同受迎驾集团控制
5 霍山亚力塑料薄膜、泡沫材料制品生产与销售同受迎驾集团控制
6 物宝光电
显示器、光学领域用触摸屏材料等研发、生
产与销售
同受迎驾集团控制
7 宝峰置业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同受迎驾集团控制
8 野岭股份
饮料水、果汁、蔬菜汁、蛋白类等饮料生产
与销售
同受迎驾集团控制
9 众彩商贸水性涂料、油墨、胶水销售同受迎驾集团控制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白酒经营业务相同或
相似的业务。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情况。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采购货物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4年 2013年 2012年企业
名称
商品
名称
金额
占营业成
本比例
(%)
金额
占营业成本
比例(%)
金额
占营业成本
比例(%)
霍山
亚力
泡沫
材料 1,328.79 0.99 1,410.25 0.89 1,570.02 1.01
三阳
公司
金属
制品 1,915.43 1.42 2,082.61 1.32 2,239.52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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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品 11.63 0.01 1.84 -130.07 0.08
合肥
鳌牌
废品 465.54 0.35 479.54 0.30 740.09 0.48
加州
商贸
红酒
废品
-
-
-
-
-
-
-
-
901.25
3.65
0.58-
野岭
饮料
饮料
废品
334.97
22.31
0.25
0.02
321.62
17.58
0.20
0.01
322.80
24.36
0.210.02
迎驾
国旅
迎驾
集团
物宝
光电
佳美
科技
众彩
商贸
旅游
服务
酒店
服务
废品
印刷
材料
印刷
材料
101.41226.65
42.06
274.87793.22
0.08
0.17
0.03
0.20
0.59
352.66
193.37
31.19
554.79
-
0.22
0.12
0.02
0.35
-
988.13
166.56
-
556.01
-
0.640.11-
0.36-
合计 5,516.90 4.11 5,445.45 3.43 7,642.45 4.93

(2)销售货物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商品名称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金额
占营业收
入比例(%)金额
占营业收
入比例(%)金额
占营业收
入比例(%)
野岭饮料
包装材料
426.48 0.14 275.10 0.08 295.95 0.09
白酒 4.16 -12.98 -14.95 -
迎驾集团
包装材料
--0.26 -2.48 -
白酒 2.80 -26.68 0.01 33.54 0.01
迎驾国旅白酒 5.49 -5.75 -5.79 -
霍山亚力
白酒 3.35 -3.59 -1.57 -
包装材料
5.83 ----物
宝光电
包装材料
1.32 -2.31 -2.34 白
酒 5.73 -2.02 -1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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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材料--15.93 ---
白酒 5.23 -11.37 -8.17 -三阳公司
废品 63.63 0.02 ----
包装材料8.43 -----
合肥鳌牌
白酒 3.91 -6.52 ---
加州商贸包装材料----54.28 0.02
合计 536.37 0.16 362.51 0.09 433.77 0.12
(3)向迎驾集团出租房产
2011年
6月以前,公司办公用房系无偿使用原属迎驾集团的办公楼。2011

6月迎驾集团以土地房产等资产向公司增资后,办公大楼为公司所有。迎驾集
团因办公需要,与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上述办公大楼的第四层,
租赁面积为
1,211平方米,年租金参考市场价格约定为
10万元,租赁期限由
2011

6月
30日至
2013年
6月
30日。租赁期届满后
,迎驾集团与公司续签了租赁合
同,约定继续租赁上述办公大楼第四层,租赁期限从
2013年
7月
1日至
2015年
6

30日,年租金为
10万元。


(4)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报酬分别为
281.28万
元、317.52万元和
309.12万元。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购买固定资产
2014年
2月,公司与合肥鳌牌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向合肥鳌
牌购买柴油叉车,以转让时该相关设备的账面净值确定本次资产转让的价格。同
月,公司与合肥鳌牌办理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上述设备账面净值为
7.32万
元,转让价格为
8.57万元(含相关税费)。


(2)出售固定资产
2014年
4月,合肥美佳与三阳公司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约定合肥美佳
向三阳公司转让超声波清洗机,以转让时该相关设备的账面净值确定本次资产转
让的价格。同月,合肥美佳三与阳公司办理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上述设备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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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净值为
0.85万元,转让价格为
1.00万元(含相关税费)。


(3)租赁房屋建筑物
①公司租赁三阳公司仓库
2012年
12月,公司与三阳公司签订仓库租赁协议,约定三阳公司将其拥有

4,218平方米仓库租赁给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
2012年
12月
1日起至
2013

11月
30日,年租金
50.62万元。2013年
12月,公司续租前述的
4,218平方
米仓库,租赁期间为
2013年
12月
1日起至
2014年
2月
28日,租金为
12.65万
元。2014年
3月,公司续租其中的
764平方米仓库,租赁期间为
2014年
3月
1
日至
8月
31日,租金为
3.58万元。


②溢彩玻璃租赁霍山亚力仓库
2013年
1月,溢彩玻璃与霍山亚力签订仓库租赁协议,约定霍山亚力将其
拥有的
6,234平方米仓库租赁给溢彩玻璃使用,租赁期间为
2013年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年租金为
37.40万元。2014年
1月,溢彩玻璃续租前述的
6,234平
方米仓库,租赁期间为
2014年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年租金为
37.40万元。


③容器分公司租赁物宝光电仓库
2013年
1月,容器分公司与物宝光电签订仓库租赁协议,约定物宝光电将
其拥有的
11,851平方米仓库租赁给容器分公司使用,租赁期间为
2013年
1月
1
日至
5月
31日,租金为
31.95万元。2013年
6月,容器分公司续租其中的
5,162
平方米仓库,租赁期间为
2013年
6月
1日至
8月
31日,租金为
9.29万元。2014

1月,容器分公司与物宝光电签订仓库租赁协议,约定物宝光电将其拥有的
1,588平方米仓库租赁给容器分公司使用,租赁期间为
2014年
1月
1日至
2月
28日,租金为
1.91万元。


④溢彩玻璃租赁物宝光电仓库
2013年
7月,溢彩玻璃与物宝光电签订仓库租赁协议,约定物宝光电将其
拥有的
16,222平方米仓库租赁给溢彩玻璃使用,租赁期限
2013年
7月
1日至
12

31日,租金
29.56万元。2014年
1月,溢彩玻璃续租其中的
15,995平方米仓
库,租赁期限为
2014年
1月
1日至
2014年
12月
31日,年租金
95.65万元。


⑤安徽绿保租赁物宝光电仓库
2014年
1月,安徽绿保与物宝光电签订仓库租赁协议,约定物宝光电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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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的
2,289平方米仓库租赁给安徽绿保使用,租赁期限
2014年
1月
1日至
12

31日,年租金
10.99万元。


(4)与关联方之间商标及专利转让
2012年
6月,公司与迎驾集团签订《注册商标转让合同》,约定公司无偿受
让迎驾集团拥有的
4项商标,并许可受让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独占使用该
4项注
册商标。2012年
8月,上述商标权属已变更过户至发行人名下。



3、关联方应收应付余额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主要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14年
12月31日
2013年
12月31日
2012年
12月31日
霍山亚力




30.00

-

应收票据

野岭饮料

15.00
80.00

-

佳美科技




130.76

104.23

应付账款

众彩商贸

67.75
-

-

其他应收款

迎驾集团




5.00

-

4、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向关联方采购和销售商品等经常性关联交易,由于交易
金额相对较小,交易价格公允,且相关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随着一系列资产重组和业务整合的完成,公司经营性资
产独立、完整,未来关联交易将大幅减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
重大影响。



5、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及其子公司与迎驾集团及其子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没
有损害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

(2)公司在关联交易发生时,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等规定,
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交易双方按照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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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交易协议,且该等交易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
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
11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名,各董事的简要情况如下:


1、倪永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52年
1月生,中专学历,
高级经济师、中国酿酒大师。倪永培先生曾任佛子岭酒厂副厂长、厂长和党支部
书记;霍山县经济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酒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3年
11月至今任迎驾集团(迎驾投资)董事长兼总裁。

2003年
11月至
2011年
9月,
任迎驾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1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2、秦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
4月生,大专学历。

秦海先生曾任佛子岭酒厂车间职工、主任;酒业公司芜湖办主任、合肥办主任、
商贸部经理;野岭饮料副总经理。2009年
9月至今,任迎驾集团董事。2003年
11月至
2011年
9月,任迎驾有限董事,销售公司总经理;
2011年
9月至今,任
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销售公司总经理;2014年
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总经理。



3、叶玉琼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66年
9月生,中专学历,
高级工程师。叶玉琼先生曾任佛子岭酒厂车间主任;酒业公司科长、副总经理;
野岭饮料副总经理。2003年
11月至
2011年
9月,任迎驾有限董事;2006年
2
月至
2011年
9月,任迎驾有限副总经理;
2011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曲酒分公司总经理。



4、杨照兵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6年
8月生,中专学历。

杨照兵先生曾任佛子岭酒厂车间职工;销售公司铜陵办事处主任、合肥办事处主
任;销售公司西安办事处经理、安庆区域经理;销售公司业务部经理、拓展部经
理;销售公司安徽大区经理、执行总经理;销售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14

1月至今,任销售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4年
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
事。



5、李家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
10月生,硕士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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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生学历,MBA。李家庆先生曾任联想集团业务发展部新业务拓展经理;2001

7月至
2012年
2月,历任联想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执行
董事、董事总经理。2012年
3月至今,任北京君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
理。2011年
7月至
2011年
9月,任迎驾有限董事;
2011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
董事。



6、倪庆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
10月生,毕业于
解放军电子工程学院计算机专业。2002年
4月至
2004年
2月,在新西兰学习;
2004年
3月至
2009年
11月,先后担任安徽美佳部门经理助理、安徽鳌牌总经
理助理、曲酒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2009年
12月至
2012年
10月,任安徽中川置
业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
12月至
2014年
9月,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
2014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7、广家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3年
7月生,本科学历,
高级技师、高级酿酒师、国家级白酒特邀评委、安徽省白酒评委、安徽省酒业协
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酒业协会白酒分会第二届技术委员会委员、全国五一
劳动奖章获得者。广家权先生曾任霍山县外贸加工厂化验员、技术员、车间主任;
佛子岭酒厂品酒员;酒业公司技术员。2003年
12月至
2011年
9月,历任迎驾
有限技术员,科技处副处长、处长,副总工程师。2011年
9月至
2014年
9月,
任本公司技术中心主任。2014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工程师、技术中
心主任。



8、邱宝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65年
4月生,硕士研究
生学历。2000年至今,邱宝昌先生任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年
9月
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9、杨运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66年
8月生,经济学博
士。杨运杰先生曾任河北林学院社科部教师、经管系副主任;深圳经济特区证券
公司北京营业部研发部经理;2007年至今任教于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任经
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1年
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10、周亚娜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年
1月生,硕士学
位,中国注册会计师,
“全国三八红旗手”、“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周亚
娜女士历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安徽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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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现任安徽大学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

2012年
12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11、高景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39年
9月生,高级工
程师。高景炎先生曾任北京酿酒总厂技术员、技术科长、技术副厂长、厂长,现
任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家委员会
主任委员、北京酿酒协会名誉会长。2013年
8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
5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职工监事
2名,各监事的简要情况如
下:


1、姚圣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4年
11月生,高中学
历。姚圣来先生曾任霍山县砖瓦厂采购员;霍山制药厂主办会计;佛子岭酒厂主
办会计、财务科长、副厂长;迎驾集团(迎驾投资)董事、副总裁、监事会主席。

2009年
11月至
2011年
9月,任迎驾有限监事会主席;2011年
9月至今,任本
公司监事会主席。



2、邱扬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
10月生,工商管理
学硕士。邱扬先生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分行职员、分理处主任;中国光大银
行杭州分行零售部科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国光大银行财富管理中心(杭
州)总经理、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浙大支行行长;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零售
部总经理。现任光大金控(浙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光大金
控董事长。2011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



3、宁福胜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56年
8月生,大专学历,
会计师。宁福胜先生曾任霍山县供销社财会股办事员;霍山成人中专学校教员。

2003年
11月至
2011年
9月,任销售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

2011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审计部部长。



4、高玲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
2月生,本科学历,
国家级白酒评委,高级技师,高级品酒师。高玲女士曾任酒业公司会计、业务员。

2003年
11月至
2011年
9月,任迎驾有限技术员、酒体设计中心主任。2011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酒体设计中心主任。



5、吴安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5年
10月生,本科学
历。吴安琳女士曾任徐州展览馆馆长、徐州汉画像石艺术馆书记。现任中科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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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安徽大区副总经理。

2014年
9月至今,
任本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各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如下:


1、秦海先生:总经理,见董事简历。



2、叶玉琼先生:副总经理,见董事简历。



3、丁保忠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64年
6月生,本科学历。

丁保忠先生曾任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合肥美佳、安徽美佳副总经理;合肥鳌牌副
总经理;三阳公司副总经理。

2011年
1月至
2011年
9月,任迎驾有限酒业分公
司副总经理;2011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酒业分公司总经理。



4、韩安道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5年
5月生,大专学历。

韩安道先生曾任霍山县造纸厂办公室秘书、团支部书记,酒业公司办公室秘书。

2003年
11月至
2010年
9月,任迎驾集团办公室秘书、人事处处长、办公室副
主任、企业管理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2010年
10月至
2011年
9月,任
迎驾有限行政部部长。2011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部长。



5、潘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73年
10月生,大专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潘剑先生曾任霍山县防水材料厂主办会计、办公室
主任、销售科长;酒业公司容器筹建办主办会计、财务部审计处审计专员;运输
公司主办会计;野岭饮料主办会计、财务科长、处长助理;迎驾集团财务部副处
长、处长、副部长、部长。

2008年
4月至
2011年
9月,任迎驾有限财务负责人;
2011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



6、广家权先生:总工程师,见董事简历。



7、黎绍堂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69年
9月生,大专学历,
助理工程师,高级注册采购师。黎绍堂先生曾任佛子岭酒厂化验员、班长、车间
副主任;酒业公司团委书记、法监处副处长。2003年
12月至
2011年
9月,任
迎驾有限供应处副处长、处长、总经理助理。2011年
9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
理助理、采购中心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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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一)控股股东

迎驾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发行前
87.78%的股份,其基本情况如
下:

公司名称安徽迎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3年11月8日法定代表人倪永培
注册资本
7,399万元注册地安徽省霍山县
实收资本
7,399万元主要经营地安徽省霍山县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与管理
2014年12月31日
净利润为2014年度数据
(未经审计)
总资产(万元)
517,873.70
净资产(万元)
370,036.98
净利润(万元)
51,581.85

(二)实际控制人


1、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倪永培先生。


倪永培,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4242719520123XXXX,
住所:安徽省霍山县衡山镇中兴南路XX号,中专学历。倪永培先生现任公司董
事长。倪永培先生系从酿酒工人、车间主任逐步成长起来的中国酿酒大师,具有
四十多年的白酒酿造从业历程,近三十年的企业管理经验。曾先后荣获“全国轻
工系统劳动模范”、“中国酒行业500强人金奖”、“2007年度中国酒业十大风云人
物”、“2011年度中华百名优秀徽商”、“安徽省劳动模范”、“中国酿酒大师”等荣誉
称号。2007年12月,当选安徽省慈善协会副会长;2012年6月,当选为安徽省工
商联副主席;2008年1月和2013年1月,分别当选为第十一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
代表;2013年,当选为安徽省职业经理人协会副会长。



2、认定依据

倪永培持有迎驾集团22.73%股份,为迎驾集团第一大股东;倪永培之子倪庆
燊持有迎驾集团7.32%股份;倪永培之妻张华持有迎驾集团1.16%股份,倪永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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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其直系亲属合计持有迎驾集团31.22%股份;迎驾集团其他单个股东持有股份均
未超过5%,股权较为分散;且自迎驾集团设立至今,倪永培一直担任董事长(董
事局主席)、法定代表人,能够对迎驾集团日常经营管理、重大对外投资、高级
管理人员任免等重大事项决策施加重大影响。综上所述,倪永培能够控制迎驾集
团。


倪永培通过迎驾集团间接控制公司87.78%股份,同时倪永培还直接持有公司


0.22%股份。因此,倪永培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财务报表

以下数据,除非特别说明,均引自华普天健出具的会审字
[2015]0206号《审
计报告》。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12月
31日
12月
31日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33,234,453.01 780,802,615.09 971,516,120.30
应收票据 242,672,818.91 27,159,102.02 43,775,727.13
应收账款 72,099,022.39 74,421,110.26 68,661,578.25
预付款项 20,736,063.48 44,472,170.97 127,549,798.49
其他应收款 23,433,633.33 27,867,773.82 25,810,827.12
存货 1,181,480,815.33 1,068,129,899.96 1,004,457,909.58
其他流动资产
53,160.66 42,461.74 160,308.57
流动资产合计
2,373,709,967.11 2,022,895,133.86 2,241,932,269.44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 1,192,809,722.75 1,095,604,880.45 957,762,735.69
在建工程 194,284,266.74 160,847,870.99 108,383,249.46
无形资产 80,412,896.09 78,634,031.17 74,849,6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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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待摊费用 881,214.58 1,998,456.79 1,872,628.92
递延所得税资产 43,159,900.31 26,665,990.04 14,662,519.0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11,548,000.47 1,363,751,229.44 1,157,530,792.48
资产总计
3,885,257,967.58 3,386,646,363.30 3,399,463,061.92

2、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及股东权益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12月 31日 12月 31日 12月
31日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 38,829,210.20 36,676,470.29 19,450,000.00
应付账款 321,841,299.99 302,962,224.55 339,854,537.05
预收款项 419,299,107.01 354,206,113.93 590,720,658.29
应付职工薪酬 32,737,323.67 39,692,426.42 26,013,159.49
应交税费 224,624,912.24 179,835,629.92 200,392,009.68
其他应付款 240,997,142.22 205,055,711.45 216,217,970.18
流动负债合计
1,278,328,995.33 1,118,428,576.56 1,392,648,334.69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49,501,276.66 46,043,020.00 26,784,39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37,194.81 1,440,719.56 1,544,244.31
非流动负债合计
50,838,471.47 47,483,739.56 28,328,634.31
负债合计
1,329,167,466.80 1,165,912,316.12 1,420,976,969.00
股东权益:
股本 720,000,000.00 720,000,000.00 720,000,000.00
资本公积 460,068,197.88 460,068,197.88 460,068,197.88
盈余公积 122,313,730.72 85,874,697.54 41,567,738.25
未分配利润 1,253,708,572.18 954,791,151.76 756,850,156.7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合计
2,556,090,500.78 2,220,734,047.18 1,978,486,092.92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权益合计
2,556,090,500.78 2,220,734,047.18 1,978,486,09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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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885,257,967.58 3,386,646,363.30 3,399,463,061.92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一、营业收入
2,958,954,538.87 3,394,960,511.88 3,353,561,570.73
二、营业成本
1,344,242,397.12 1,575,937,531.47 1,555,543,269.93
营业税金及附加 463,966,520.04 504,592,025.39 491,473,011.19
销售费用 359,592,680.02 611,930,004.74 562,002,167.37
管理费用 154,054,887.34 149,248,531.91 125,054,071.56
财务费用 -18,999,722.06 -18,091,598.99 -18,320,883.93
资产减值损失 1,081,412.92 1,391,462.45 1,956,653.66
投资收益---
三、营业利润
655,016,363.49 569,952,554.91 635,853,280.95
加:营业外收入 16,401,278.78 11,773,194.18 8,872,680.82
减:营业外支出 21,007,895.82 19,378,387.34 18,514,854.2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损失
4,437,396.24 14,621,594.65 13,498,548.94
四、利润总额
650,409,746.45 562,347,361.75 626,211,107.56
减:所得税费用 163,853,292.85 140,099,407.49 160,265,340.92
五、净利润
486,556,453.60 422,247,954.26 465,945,766.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486,556,453.60 422,247,954.26 465,945,766.64
少数股东损益
---
六、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
每股收益 0.68 0.59 0.65
七、其他综合收益--
八、综合收益总额 486,556,453.60 422,247,954.26 465,945,766.6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综合收益总额
486,556,453.60 422,247,954.26 465,945,766.6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
合收益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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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
3,042,769,237.34 3,397,256,175.24 3,879,557,113.82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
31,464,913.75 41,629,996.94 46,850,184.7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74,234,151.09 3,438,886,172.18 3,926,407,298.5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的现金
1,065,420,382.26 1,269,705,183.75 1,504,462,686.4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
支付的现金
371,807,280.57 370,918,632.54 353,339,289.16
支付的各项税费 908,587,980.03 994,328,668.04 957,505,532.3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关的现金
300,844,479.09 505,015,029.21 483,117,078.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46,660,121.95 3,139,967,513.54 3,298,424,586.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427,574,029.14 298,918,658.64 627,982,712.2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4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1,972,037.91 4,358,987.96 2,572,866.08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1,031,398.58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16,507,695.99 16,449,999.71 17,314,205.5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479,733.90 20,808,987.67 21,318,470.24
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现金
240,196,700.73 328,601,528.89 380,085,546.60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它与投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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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0,196,700.73 328,601,528.89 380,085,546.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221,716,966.83 -307,792,541.22 -358,767,076.3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息支付的现金 151,200,000.00 180,000,000.00 180,00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
关的现金 2,225,224.39 1,839,622.64 3,997,169.8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3,425,224.39 181,839,622.64 183,997,169.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53,425,224.39 -181,839,622.64 -183,997,169.8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的影响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增加额 52,431,837.92 -190,713,505.22 85,218,466.0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 780,802,615.09 971,516,120.30 886,297,654.2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 833,234,453.01 780,802,615.09 971,516,120.30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

依据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本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
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金额如下表:
单位:元

项目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982,576.71 -14,022,041.84 -12,714,083.4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不包括与公司业务密切相
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
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
13,151,742.21 6,322,457.34 2,250,428.0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
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
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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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
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
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
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
资收益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外收入和支出
-13,775,782.54 94,391.34 821,482.0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的损益项目
---
非经常性损益小计
-4,606,617.04 -7,605,193.16 -9,642,173.39
减:所得税影响额 -1,304,908.87 -1,875,839.77 -2,371,161.50
扣除所得税后的非经常性损

-3,301,708.17 -5,729,353.39 -7,271,011.90
少数股东影响数---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归属于发
行人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3,301,708.17 -5,729,353.39 -7,271,011.90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2012年
12月
31日
流动比率 1.86 1.81 1.61
速动比率 0.93 0.85 0.8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45.33 43.61 50.1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资产(元/股)
3.55 3.08 2.75
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
占净资产的比例(%)
0.09 0.08 0.06
主要财务指标
2014年度
2013年度
2012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0.39 47.45 47.83
存货周转率(次) 1.20 1.52 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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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77,017.44 66,776.09 71,055.29
利息保障倍数---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元/股) 0.59 0.42 0.87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7 -0.26 0.12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项目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2014年度加权平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70 0.68 0.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84 0.68 0.68
2013年度加权平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55 0.59 0.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0.83 0.59 0.59
2012年度加权平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6.02 0.65 0.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6.43 0.66 0.66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的分析

公司管理层结合报告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对公司财务状况、盈
利能力及现金流量在报告期内情况及未来趋势分析如下:

1、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总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2012年 12月 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
流动资产 237,371.00 61.10 202,289.51 59.73 224,193.23 6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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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迎驾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摘要


非流动资产 151,154.80 38.90 136,375.12 40.27 115,753.08 34.05
资产总计 388,525.80 100.00 338,664.64 100.00 339,946.31 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规模呈逐年增长趋势。2013年末资产规模基本与上年
末持平;2014年末资产规模较上年末增长 14.72%,主要系公司为适应白酒行业
经营环境的变化,实施产业升级,调整产品结构等导致应收票据、存货和固定资
产相应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大,主要为在建工程和固
定资产增加所致,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的合计值由 2012年末的 106,614.59万元
增长到 2014年末的 138,709.40万元。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的增长主要系公司为
“推行生态酿造、争创最美酒厂 ”的发展目标,加大了厂区规划建设投入、生产工
艺技术及生态循环经济改造投入。


(2)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流动负债:
2014年 12月 31日 2013年 12月 31日 2012年 12月 31日
金额
127,832.90
比例
(%)
96.18
金额
111,842.86
比例
金额
139,264.83
比例
(%)
98.01(%)
95.93
应付票据 3,882.92 2.92 3,667.65 3.15 1,945.00 1.37
应付账款 32,184.13 24.21 30,296.22 25.98 33,985.45 23.92
预收款项 41,929.91 31.55 35,420.61 30.38 59,072.07 41.57
应付职工薪酬 3,273.73 2.46 3,969.24 3.40 2,601.32 1.83
应交税费 22,462.49 16.90 17,983.56 15.42 20,039.20 14.10
其他应付款 24,099.71 18.13 20,505.57 17.59 21,621.80 15.22(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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