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富临运业:2014年度、2013年度备考合并审计报告
四 川 富 临 运 业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 2013 年 度 备 考 合 并 审 计 报 告 索引 页码 备考合并审计报告 —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1-2 — 备考合并利润表 3 —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4-86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A座9层 联系电话: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86(010)6554 2288 ShineWi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8, Chaoyangmen Beidajie, Dongcheng Dist r i c t , Bei j i n g , 100027, P.R.China 传真: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86(010)6554 7190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报告 XYZH/2015CDA50032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运业公司)按照备 考财务报表附注五所述编制基础编制的富临运业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包括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14 年度、2013 年度的备考合并利润 表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后附的备考财务报表附注五所述编制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富临运业公司管理层 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 映;(2)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 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备考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 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备考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备考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 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备考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备考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 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 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备考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富临运业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该报表附注五所述 的编制基础编制。 四、 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本报告所附备考财务报表是根据其附注五所附的编制 基础编制的,该报表所列数据和信息并不构成富临运业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 的实际财务报表比较财务数据和信息。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富临运业公司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是为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按附注五所述编制基础 编制的,可能不适用于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外的其他报告使用者使用,因此本报告仅 限于富临运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如将本报告用于 其他方面, 因使用不当引起的法律责任与本所无关。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编制单位: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257,606,088.69 262,283,349.1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七、2 4,672,204.02 4,347,738.01 预付款项 七、3 5,088,365.87 13,951,674.3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七、4 61,968,243.05 66,449,044.4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七、5 60,720.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七、6 159,358,083.33 152,085,416.66 流动资产合计 488,753,704.96 499,117,222.6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七、7 8,538,733.12 8,538,733.12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七、8 836,893,448.83 638,927,230.63 投资性房地产 七、9 9,930,303.28 10,226,977.24 固定资产 七、10 386,694,091.54 374,082,222.35 在建工程 七、11 41,591,481.05 4,768,865.61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七、12 171,887,132.20 177,416,076.00 开发支出 商誉 七、13 19,048,907.19 19,048,907.19 长期待摊费用 七、14 12,804,473.15 17,599,912.98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七、15 332,199.40 639,414.0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87,720,769.76 1,251,248,339.16 资产总计 1,976,474,474.72 1,750,365,561.82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1 编制单位: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七、16 23,379,800.00 应付账款 七、17 32,227.72 85,462.34 预收款项 七、18 115,665,735.32 164,641,582.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七、19 26,531,266.74 26,041,212.43 应交税费 七、20 10,582,455.98 8,948,530.02 应付利息 69,773.74 69,773.74 应付股利 15,000.00 15,000.00 其他应付款 七、21 271,084,390.11 230,296,237.58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47,360,649.61 430,097,798.8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七、22 300,000.00 递延收益 七、23 12,529,660.08 605,095.92 递延所得税负债 七、15 22,151.40 708,619.06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851,811.48 1,313,714.98 负 债 合 计 460,212,461.09 431,411,513.8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七、24 315,930,648.00 315,930,648.00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七、25 286,285,804.91 286,285,804.91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七、26 203,681.30 -2,756,554.87 专项储备 七、27 4,692,822.04 4,402,152.60 盈余公积 七、28 73,026,323.22 64,753,294.7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七、29 807,399,592.10 622,289,902.7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487,538,871.57 1,290,905,248.13 少数股东权益 28,723,142.06 28,048,799.87 股东权益合计 1,516,262,013.63 1,318,954,048.00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976,474,474.72 1,750,365,561.82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2 编制单位: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七、30 391,287,590.25 372,236,543.86 其中:营业收入 七、30 391,287,590.25 372,236,543.86 二、营业总成本 274,927,149.89 296,294,325.15 其中:营业成本 七、30 182,791,117.84 171,506,687.95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七、31 9,989,955.51 14,383,145.42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七、32 85,147,617.78 89,269,701.66 财务费用 七、33 -2,208,731.90 -4,919,767.65 资产减值损失 七、34 -792,809.34 26,054,557.7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七、35 107,584,226.84 60,215,547.9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七、35 96,620,877.90 56,636,381.33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23,944,667.20 136,157,766.70 加:营业外收入 七、36 17,334,716.88 17,866,994.6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七、36 3,040,573.78 1,686,067.66 减:营业外支出 七、37 1,805,326.76 607,318.2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七、37 385,464.77 449,826.0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39,474,057.32 153,417,443.16 减:所得税费用 七、38 23,694,933.28 27,205,048.02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5,779,124.04 126,212,395.1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2,975,782.63 125,018,451.91 少数股东损益 2,803,341.41 1,193,943.23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960,236.17 -2,756,554.87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 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960,236.17 -2,756,554.87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享有的份额 2,960,236.17 -2,756,554.87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七、综合收益总额 218,739,360.21 123,455,840.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15,936,018.80 122,261,897.0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803,341.41 1,193,943.23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6741 0.3957 (二)稀释每股收益 0.6741 0.3957 备考报告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备考合并利润表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3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4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简况 名称: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9,593.06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亿中 成立日期:2002 年 3 月 18 日 公司住所:绵阳市绵州大道北段 98 号 2、公司设立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四川富临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在包含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于 2002 年 3 月 18 日由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临集团)和自然人安东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3、公开发行股份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75 号)批准,本公司于 2010 年 2 月 1 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00.00 万股,并于 2010 年 2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公开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8,163.78 万股。 4、公司股本 经过历次资本公积转增,截止到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593.0648 万元。 5、公司行业性质:交通运输业。 6、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汽车客、货运输,客运站经营,石油制品销售,汽车租赁服 务,仓储服务,停车服务,货运信息服务,汽车一级、二级维护,汽车美容,汽车、小 汽车专项修理(限于分公司经营),汽车配件销售,保险兼业代理(货物运输保险、机 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责任保险)。 7、主要提供的劳务:本集团主要提供客运站服务和客运运输服务。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5 8、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富临集团,最终控制人为安治富先生。股东大会是本公司的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决议权。董事会 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 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本公司的职能管理部门包括安全技术部、企划部、工程管理部、财务部、审计部、 人力资源部、证券部、资产管理部、车辆技术管理部及行政部,分公司主要包括绵阳分 公司、永兴客运站、南湖车站、三台分公司等。子公司情况及简称详见本附注“九、1. (1)企业集团的构成”相关内容。 本财务报告于 2015 年 5 月 11 日由本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 合并报表范围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四川富临运业集团成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 股份)、四川富临运业集团射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射洪公司)等子公司,本年度合并 报表范围无变化。 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化” 及本附注“九、1. (1)企业集团的构成”相 关内容。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集团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 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集团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 事项。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按照附注五所述的编制基础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本集团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2013 年度的备考经营成果。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6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3.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以公允价值计量外, 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 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 本集团在合并日或购买日确认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资产、负债,合并日或购买日为实际取 得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作为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 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 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集团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 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 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确认后,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本集团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及特殊目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 合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方法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 要求编制,合并时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业已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 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 列示。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7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 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 子公司,视同该企业于合并当期的年初已经存在,从合并当期的年初起将其资产、负债、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按原账面价值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 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 3 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和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 本集团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 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 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 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 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外币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类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 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外,均按业务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 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所有者 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 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9.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8 本集团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对拥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 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将满足下列条 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公司近期采用短 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 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本集团将只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工具,才可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工具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 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 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工具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 报告;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 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包含需要 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 具。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 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 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 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以及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 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 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这类资产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 融资产,按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存在活跃市场报价或虽没有活跃市场报价但公允价 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此类金融 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 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 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现金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9 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成本计量。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 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集团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 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 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 而收到的对价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 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 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 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 提减值准备。 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披露各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各项认定标准,其 中,对于权益工具投资,还应明确披露判断其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 跌的具体量化标准、成本的计算方法、年末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以及持续下跌期间的 确定依据。 (2) 金融负债 1)金融负债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 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 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 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 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 认新金融负债。公司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 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终 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本集团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 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且采用当时适用并且有足 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分为三个层次, 即第一层次输入值是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 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本集团优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 最后再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 言具有重大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10.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集团将下列情形作为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确认标准: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 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 务等;债务单位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3年,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其他确凿证 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计提坏账准备时,首先考虑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是否需要计提,需要计提的则 按下述(1)中所述方法计提;其次,对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 项按照个别认定法结合账龄组合计提;再次,对除上述组合以外的其他应收款项,按照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1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将单项金额超过 100 万元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 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个别认定法结合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单项金额不重大且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不能反映其风险特 征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采用个别 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指单项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下,债 务单位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 内无法偿付债务及存在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全额收回或全额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3)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 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20 20 3 年以上 50 50 11. 存货 本集团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 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 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2 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 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 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 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2. 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是对子公司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和对合营企 业的权益性投资。 本集团对共同控制的判断依据是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集体控制该安排,并且该 安排相关活动的政策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集团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 20%(含)以上但低于 50%的表决权 时,通常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持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下表决权的,还需要 综合考虑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或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 经营政策制定过程、或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或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或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等事实和情况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对被投资单位形成控制的,为本集团的子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 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净资产的账面价值 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 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在 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理方法。例如: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 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览交易 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 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 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应 在取得控制权的报告期,补充披露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处理方法。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3 例如: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非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属 于一揽子交易的,本集团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 一览交易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 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 其他综合收益暂不做调整,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 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采用公允价 值核算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合并日转入当期投资损益。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 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 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 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公司如有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 长期股权投资,应根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披露确定投资成 本的方法。 本集团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追加投资时,按照追加投资支付的成 本额公允价值及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宣 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按照应享有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后续计量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随着被他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相 应调整增加或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中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 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 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 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投资损 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改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剩余股权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 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 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 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4 因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 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 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处置股权账面价值和处置对价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剩余股权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损益。 本集团对于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股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 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 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所处置 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 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3. 投资性房地产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 权和已出租的房屋建筑物。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 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 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 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 销)率如下: 类 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土地使用权 按权证上剩余年限 0 房屋建筑物 30-50 5 1.90-3.16 当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则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 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则自改变之日 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 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 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 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4. 固定资产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5 本集团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 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和其他,按其取得时 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买价和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 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 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 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 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 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 产确认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集团对所有固定 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 期费用。本集团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序号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1 房屋建筑物 30-50 5 1.90-3.16 2 机器设备 8-15 5 6.33-11.88 3 运输设备 5-12 5 7.92-19.00 4 办公设备及其他 5-12 5 7.92-19.00 本集团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 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 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自营建筑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工 费等计量;出包建筑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 值、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 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6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 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 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16.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 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 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 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 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 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 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通常指 1 年以上)的购建或者 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 续超过 3 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7. 无形资产 本集团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及软件使用权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 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 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和其 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 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 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 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18. 非金融长期资产减值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7 本集团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 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本集团将 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末 均进行减值测试。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 资产组组合为基础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 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 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 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 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19. 商誉 商誉为股权投资成本或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的或企业合并中取得 的被投资单位或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取得日或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与子公司有关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关的商 誉,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20. 长期待摊费用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承担的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租赁资产装修费和公司化管理购车支出。租赁资产装修费在受益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8 期内平均摊销。对本集团实行公司化经营管理与合作方合作购买经营车辆,按协议约定 收取运输服务费收入的,本集团按照实际出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并在车辆可使用 年限和线路经营权孰短期限内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 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1. 职工薪酬 本集团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福利。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 费等,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 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等,按照公司承担的风险和义务, 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对于设定提存计划,根据在资产负债表日为换取职工在会计期间 提供的服务而向单独主体缴存的提存金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 关资产成本。 如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 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如果本集团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 减建议,并即将实施,同时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的,确 认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补偿产生的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22. 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 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 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 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 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 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23. 收入确认原则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客运站收入、汽车客运收入、保险代理收入,收入确认 原则如下: (1)客运站的结算方式及收入确认方法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19 客运站的经营主要是公司利用面向具有道路运输经营权的企业,为其所属营运车辆 提供各类站务服务,并根据物价主管部门的核定,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实现营业收入。 客运站业务中最重要的服务项目是客运代理服务,即客运站为承运者提供代办客源组织、 售票、检票、发车、运费结算等服务,并收取客运代理费。客运代理费是客运站最重要 的收入来源。此外,客运站还提供车辆安检服务、清洁清洗、停车管理、旅客站务服务 等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 站务收入确认的方式和原则为:车站每月月末根据售票系统的统计,按当月代售票 款收入的一定比例确认收入。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交通厅关于修订四川省汽车 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的通知》,从代售的票款中扣收客运站代理费,费率根据车站等级 的不同按票款的 5.00%—10.00%计收。 站务收入确认程序:①车站与客运企业签订《车辆进站协议》,客运车辆到车站应 班,并由车站代售票款;②每月月末,各客运企业凭客票票根与车站结算并编制《结算 单》,车站收回客票票根并销毁,《结算单》金额为车站向客运公司划转票款的依据之 一;③车站根据售票系统的统计,计算应收取的站务费、客运代理费等;根据站务经营 各科室开具的各客运车辆应收车辆清洗、车辆停放、车辆安检等票据,在代售的票款中 扣收,并确认为收入;④根据车站与客运公司核对的《结算单》金额,扣除车站收取的 客运代理费、站务费等收入,次月由车站向客运公司支付代收的票款。 (2)汽车客运业务的结算方式及收入确认方法 汽车客运业务是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的汽车客运业务是指公司持有线路 经营权,为广大旅客提供人员及随身行李的汽车运输服务,并收取相应费用的经营活动。 公司汽车客运业务包括两种经营模式:其一是,公司单独购置车辆独立开展营运的模式; 其二是,公司与合作经营者按照“公司化经营管理”的模式合作开展道路旅客运输。 ①客运收入的确认方法和结算方式 公司单独购置车辆营运模式是指公司持有线路经营权,直接购置车辆并聘用司乘人 员,在相关线路开展道路旅客运输的经营模式。这种模式下,公司与相关车站结算后的 全部票款确认为客运收入。 客运收入的确认方法和结算方式如下:A、根据客车营运线路,公司与车站签订 《车辆进站协议》,到车站应班;B、公司每月将客票票根汇总,由专门的结算员与各应 班车站进行核对,并签订《结算单》;C、公司每月月末,根据《结算单》确认的金额, 扣除应支付给车站的站务费、客运代理费等,确认为客运收入。 ②运输服务费收入的确认方法和结算方式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0 公司化经营管理模式是指在汽车客运业务中,为满足和强化对汽车运输安全管理共 同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公司与合作经营方签订《道路旅客运输合作协议》或《客运车辆 租赁经营协议》,公司对由公司与合作经营方共同出资购置营运车辆,或由本集团(或 合作经营方)单独购置车辆,由公司统一负责营运线路经营权的取得和调配以及客运车 辆的营运、调度,统一负责车辆登记,统一负责司乘人员的培训、考核、安全监督管理, 统一负责营运车辆的安全生产管理并负责处理交通安全事故,统一负责缴纳车辆保险 (即“五统一”),公司按照协议约定收取运输服务费或租赁费等,并确认运输服务费收 入的一种经营模式。 运输服务费收入的确认方法和结算方式如下:A、根据客车营运线路,公司与车站 签订《车辆进站协议》,到车站应班;B、公司每月将客票票根汇总,由专门的结算员与 各应班车站进行核对,并签订《结算单》;C、公司每月月末,根据《结算单》确认的金 额,扣除应支付给车站的站务费、客运代理费等,将公司根据与合作方签署的协议应享 有的车辆的客运收入确认为营业收入。 (3)保险代理业务的结算方式及收入确认方法 保险代理是公司根据保险人委托,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并按 照代理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从保险人获取佣金收入的一种代理业务。 保险代理收入的确认方法和结算方式如下:①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代理销售合同; ②根据代理合同约定,将代售保险销售金额划转至保险公司指定的专用账户;③公司与 保险公司根据保险代理销售业务结算清单,以及与保险公司约定的佣金比例编制《佣金 结算单》;④保险公司根据业务结算清单确认的金额将佣金划转至公司账户,公司根据 业务结算清单及《佣金结算单》确认保险代理收入。 24.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 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补助,按照应 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 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 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 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 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5.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1 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 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于资产负债表 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 税率计量。 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预计到未来期间 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 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6. 租赁 本集团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本集团作 为承租方时,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 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 款的入账价值,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集团作为承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 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集团作为出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 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 27. 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所得税费用包括当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 税。除将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年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股东权 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 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当年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税务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纳给 税务部门的金额,即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应予确认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 28. 重要会计估计的说明 编制财务报表时,本集团管理层需要运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对会计政 策的应用及资产、负债、收入及费用的金额产生影响。实际情况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2 本集团管理层对估计涉及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因素的判断进行持续评估。会计估计变 更的影响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下列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导致未来期间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发生重大调整的重 要风险。 (1)应收款项减值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款项,以评估是否出现减值情況,并 在出现减值情況时评估减值损失的具体金额。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显示个别或组合应收 款项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出现大幅下降的可判断数据,显示个别或组合应收款项中债务人 的财务状况出现重大负面的可判断数据等事项。如果有证据表明该应收款项价值已恢复, 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则将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2)商誉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本集团每年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包含商誉的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为 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修订,修 订后的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毛利率,本集团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现 率高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本集团需对商誉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毛利率或税前折现率高于或低于管理层的估计,本集团不能转回原已计提 的商誉减值损失。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估计 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减 值测试。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为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和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后的净额中较高者,其计算需要采用会计估计。 如果管理层对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未来现金流量计算中采用的毛利率进行修订,修 订后的毛利率低于目前采用的毛利率,本集团需对固定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管理层对应用于现金流量折现的税前折现率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税前折现 率高于目前采用的折现率,本集团需对固定资产增加计提减值准备。 如果实际毛利率或税前折现率高于或低于管理层估计,本集团不能转回原已计提的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会计估计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3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估计需要对未来各个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的税率进行估计,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实现取决于集团未来是否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来税率 的变化和暂时性差异的转回时间也可能影响所得税费用(收益)以及递延所得税的余额。 上述估计的变化可能导致对递延所得税的重要调整。 (5)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限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预 计使用寿命是管理层基于同类资产历史经验、参考同行业普遍所应用的估计并结合预期 技术更新而决定的。当以往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时,则相应调整未来期间的折旧费用和 摊销费用。 29.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前期差错更正 (1) 会计政策变更及影响 1)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准则名称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本公 司的影响说明 对 2013 年 12 月 31 日/2013 年度相 关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2014 年修订》 2014 年之前,本集团对于被投资 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 益性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确认 为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根据修 订后的会计准则采用追溯调整法 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成 本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 -8,538,733.1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8,538,733.12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 报(2014 年修 订)》 2014 年之前,本集团对收到的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者尚未发 生支出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按企业会计准则在其他非流动负 债中列报,本集团根据修订后的 会计准则采用追溯调整法在递延 收益列报 递延收益 605,095.92 其他非流动负债 -605,095.92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 报(2014 年修 订)》 2014 年以前,本公司将按投资比 例计算的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 动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列报在资 本公积,根据修订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规 定,财务报表新增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本集团采用追溯调整法在 其他综合收益列报 其他综合收益 -2,756,554.87 资本公积 2,756,554.87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4 (续) 准则名称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本公 司的影响说明 对 2013 年 1 月 1 日相关财务报表项 目的影响金额 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 (2014 年修订》 2014 年之前,本集团对于被投资 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 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 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 益性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确认 为长期股权投资。本集团根据修 订后的会计准则采用追溯调整法 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成 本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 -2,897,492.6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897,492.66 《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 报(2014 年修 订)》 2014 年之前,本集团对收到的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者尚未发 生支出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按企业会计准则在其他非流动负 债中列报,本集团根据修订后的 会计准则采用追溯调整法在递延 收益列报 递延收益 380,531.76 其他非流动负债 -380,531.76 3)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本集团备考期没有其他会计政策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及影响 本集团备考期没有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2)前期差错更正及影响 本集团备考期没有发生前期差错更正。 五、 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 根据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都江堰蜀电投资有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5 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富临集团持有的交易基 准日经审计、评估确认的都江堰蜀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电投资)100%的股 权。 1、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5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即14.78元/股。 2、发行数量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5]第434号《四川富临运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都江堰蜀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截至2014年12月31日蜀电投资净资产评估值为185,674万元,以此作为确定蜀电投资股权 转让价格的作价依据。鉴于蜀电投资在评估基准日后向富临集团现金分红4,190万元,将前述 现金分红款自净资产评估值中扣除后,蜀电投资的评估值为181,484万元。以前述扣除现金分 红款后蜀电投资的评估值为依据,经本公司与富临集团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标的蜀电投资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180,000万元。 根据交易标的交易价格180,000万元与发行价格15元/股,本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不 超过12,000万股(本备考报表假定为发行1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预计发行费用 3,500万元后的净额全部用于支付股权收购价款,不足部分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最 终发行数量以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额为准。 3、购买标的资产数量 特定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若本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 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蜀电投资基本情况 都江堰蜀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成都电业局都江堰电力公司改制成立的有限责任公 司。蜀电投资前身都江堰电力公司由原灌县水电局农电股管理电力机构的基础上发展演 化而来,1990 年 3 月在都江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6 民所有制企业,为都江堰市属国有企业。1997 年 6 月 12 日,都江堰市政府与成都电业局 签订《关于都江堰电力公司所属地区供用电统一管理协议书》,将都江堰电力公司移交 成都电业局代管,但企业产权及税务解缴关系不变。由此,都江堰电力公司主管部门变 为成都电业局。 2000 年 1 月 6 日,都江堰市政府与四川蜀电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四川蜀电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电集团)及成都电业局签署《都江堰电力公司产权转让协 议》,将都江堰电力公司全部资产(包括所属小水电、变电站、高低压线路、交通工具、 及其他生产办公经营和为生产办公服务的生活设施等)转让给了蜀电集团,同时解除了 与成都电业局所签代管协议。蜀电集团因此成为都江堰电力公司产权所有人。2000 年 4 月 4 日,都江堰电力公司取得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都江堰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510181180057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住所:都江堰市外北街 9 号;注册资金:934 万元;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国营)企业。 2001 年,蜀电集团以都江堰电力公司发、供电主营资产作为出资新设四川都江堰启 明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四川都江堰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此次改革,都江堰 电力公司非主营资产业务未纳入新设公司,都江堰电力公司及下属多种经营分支企业存 续,仍登记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0 年 4 月 7 日,经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都府函【2009】196 号《关于同意解决都江 堰电力公司改制遗留问题的函》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变更登记,蜀电集团联 合四川启明星电气设备交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启明星电气公司)将都江堰电力公 司整体改制为蜀电投资。改制后,蜀电投资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其中,蜀电集团出 资 7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0%;启明星电气公司出资 3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 2010 年 6 月 8 日,蜀电集团、启明星电气公司与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富临集团)签订《关于都江堰蜀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富临集团受 让蜀电投资 100%股权。 根据 2010 年 9 月股东决定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蜀电投资注册资本由 1,000 万元增 加到 1 亿元,新增出资由富临集团以货币缴足,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出 具 XYZH/2010CDA1015 号《验资报告》对增资事项予以验证。 根据 2010 年 10 月股东决定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蜀电投资注册资本由 1 亿元增加 到 1.26 亿元,新增出资由富临集团以货币缴足,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出 具 XYZH/2010CDA1015-1 号《验资报告》对增资事项予以验证。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7 根据 2010 年 11 月股东决定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蜀电投资注册资本由 1.26 亿元增 加到 2.62 亿元,新增出资由富临集团以货币缴足,并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分所 出具 XYZH/2010CDA1015-2 号《验资报告》对增资事项予以验证。 2014 年 7 月 2 日,蜀电投资取得成都市都江堰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 510181000029967 的营业执照。 蜀电投资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外北街 69 号。 蜀电投资法定代表人:曹勇。 蜀电投资注册资本:贰亿陆仟贰佰万元。 蜀电投资经营范围为:水电、房地产行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蜀电投资除管理对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长期股权投资外无 其他业务。 蜀电投资的控股股东为富临集团,最终控制人为安治富先生。 (三)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方法 1.本备考财务报表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编制。 2.本备考财务报表是假设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了相关政府部门及监管机构的批 准并能顺利实施。 3. 本备考报表假设本附注五、(一)所述交易完成后的公司结构在报告期期初已 经完成,假设情况如下: 1)发行股份方案 在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以每股 15 元的价格发行 120,000,000 股股票,共募集资 金 1,8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765,000,000.00 元,其中计入 股本 120,0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1,645,000,000.00 元。 2)购买资产方案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8 本 公 司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1,765,000,000.00 元 加 计 自 有 资 金 35,000,000.00 元,合计 1,800,000,000.00 元用于收购蜀电投资原股东富临集团所持 100% 的股份,并假定本备考报告期自有资金暂未支付。 本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已取得蜀电投资 100%的股权,以此假定的公司架构以合 并蜀电投资后为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而编制,不考虑本次拟购买蜀电投资净资产评估的 增值。 本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蜀电投资 100%的股权,从而控股合并蜀电投资。蜀电投资与本 公司收购前属于受同一控股股东及最终控制方控制的企业,因此本次合并是以本公司为 合并方主体对蜀电投资进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 务报表》的有关规定,本次合并不产生商誉。 4.本备考财务报表依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本公司财 务报表(审计报告号:XYZH/2014CDA504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的蜀电投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号:XYZH/2015CDA50030)、四川华信(集团)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华西证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号:川华信审(2015) 072 号)确认报表项目。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营业税 其他服务收入 5.00% 增值税 劳务、运输收入 6.00%、3.00% 城建税 应纳流转税额 7.00%、5.00%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00%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00% 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 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 号文及营改增相关试点办法的规定, 长途客运、班车服务属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上述服务,可以选择按照 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川省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处货便函(2013)38 号认定:汽车客运站提供服务, 收取的站务费等管理费用,属于现代服务业的物流辅助服务,按照 6%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29 本集团将客运站业务、汽车客运业务分离,并在经营地设立分子公司,对财务进行 单独核算。2013 年 8 月四川省运输业营改增后,本集团下属经营汽车客运业务符合一般 纳税人条件的分子公司(一般纳税人)根据财税(2013)37 号文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经 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同意,按照简易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税率为 3%。本集团下属经营 汽车客运站业务的分子公司自 2013 年 8 月起,按照 6%计算缴纳增值税。 2. 税收优惠及批文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11】58 号《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 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 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 2012 年第 12 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 战略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 70%以上的企业,经企业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 认后,可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第二条:企业应当在年度汇算清缴前向主管税 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附送相关资料。第一年须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第二年及以 后年度实行备案管理;第三条:在《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公布前,企业符合《产 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 年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版)》、《外 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 年修订)》和《中西部地区优势产业目录(2008 年修订)》 范围的,经税务机关确认后,其企业所得税可按照 15%税率缴纳。” 根据上述税收优惠文件,本集团享有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情况如下: 本公司主营业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9 号《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1 年本)》鼓励类内容中。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本公司 2013 年度企 业所得税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按 15%计缴。2014 年度,本公司主营业 务收入占当年收入总额的比例超过 70%,仍将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14 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按 15%计算。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绵阳市成绵快车有限公司、四川省眉山四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的主营业务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9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1 年本)》鼓励类内容中,2013 年度,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享受 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按 15%计缴;2014 年度,绵阳市成绵快车 有限公司、四川省眉山四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当年收入总额的比例超过 70%,仍将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14 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按 15%计算。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0 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蓬溪运输有限公司、四川富临运业集团江油 运输有限公司、江油市富临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眉山富临运业有限公司、四川富临运 业集团射洪有限公司、四川富临运业集团成都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富临运业有限公司主 营业务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9 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鼓励类内容中,2013 年度,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享受西部 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按 15%计缴;2014 年度,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蓬 溪运输有限公司、四川富临运业集团江油运输有限公司、江油市富临汽车客运站有限公 司、眉山富临运业有限公司、四川富临运业集团射洪有限公司、四川富临运业集团成都 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富临运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当年收入总额的比例超过 70%, 仍将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14 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按 15%计算。 除上述税收优惠外,其他子公司按 25.00%计缴企业所得税。 七、 合并备考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合并备考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货币单位为人民币元。 1. 货币资金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1,269,925.05 175,568.64 银行存款 232,956,363.64 262,107,780.52 其他货币资金 23,379,800.00 合 计 257,606,088.69 262,283,349.16 注 1:2014 年末其他货币资金 23,379,800.00 元系本集团因购买营运车辆而开具银行 承兑汇票的保证金。 注 2:2014 年末不存在存放在境外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货币资金。 2.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 类 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 金额 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1 类 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 金额 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4,918,278.51 100.00 246,074.49 5.00 组合小计 4,918,278.51 100.00 246,074.49 5.00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4,918,278.51 100.00 246,074.49 — (续) 类 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 金额 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组合 4,824,142.04 80.08 476,404.03 9.88 组合小计 4,824,142.04 80.08 476,404.03 9.88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1,199,793.25 19.92 1,199,793.25 100.00 合 计 6,023,935.29 100.00 1,676,197.28 — 1)2014 年末无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4,915,067.31 99.93 245,753.37 4,301,482.21 89.17 215,074.11 1-2 年 3,211.20 0.07 321.12 2-3 年 3 年以上 522,659.83 10.83 261,329.92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2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合 计 4,918,278.51 100.00 246,074.49 4,824,142.04 100.00 476,404.03 3)2014 年末无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 2014 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转回或核销的应收账款收回情况 单位名称 本年收回金额 收回方式 收回原因 四川锦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310,000.00 资金收回 破产重整 合 计 310,000.00 — (3) 2014 年度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项 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889,793.25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 性质 核销 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 程序 款项是否由关 联交易产生 四川锦丰纸业股 份有限公司 运费 437,597.58 对方公司破产 重整完毕 总经理审核 否 四川锦丰创新实 业有限公司 运费 452,195.67 对方公司破产 重整完毕 总经理审核 否 合 计 889,793.25 (4) 2014 年末应收账款中不含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单位 欠款。 (5) 2014 年末应收账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 额的比例(%) 成都成南运业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484,309.00 1 年以内 9.85 四川省汽车运输成都公司站务分 公司 非关联方 374,741.94 1 年以内 7.62 成都崇州兴达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方 350,267.30 1 年以内 7.12 成都金牛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334,764.34 1 年以内 6.81 成都市昭觉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非关联方 313,791.75 1 年以内 6.38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3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 额的比例(%) 合 计 1,857,874.33 37.78 3.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账龄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5,088,365.87 100.00 6,331,674.36 45.38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7,620,000.00 54.62 合 计 5,088,365.87 100.00 13,951,674.36 100.00 (2) 预付款项主要单位 单位名称或项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账龄 预付车辆保险 3,020,593.89 1 年以内 绵阳市出租汽车行业协会 708,750.00 1 年以内 四川福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3,500.00 1 年以内 四川蓝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26,727.80 1 年以内 四川鸿源电力有限公司 107,400.00 1 年以内 合 计 4,186,971.69 (3) 2014 年末预付款项中不含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单位欠 款。 4.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 类 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 金额 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48,904,030.15 77.27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4 类 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 金额 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组合 14,386,286.11 22.73 1,322,073.21 9.19 组合小计 14,386,286.11 22.73 1,322,073.21 9.19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63,290,316.26 100.00 1,322,073.21 — (续) 类 别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其他应收款 58,177,414.65 85.52 843,969.22 1.4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组合 9,846,896.46 14.48 731,297.42 7.43 组合小计 9,846,896.46 14.48 731,297.42 7.4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68,024,311.11 100.00 1,575,266.64 — 1) 2014 年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014 年末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系蜀电投资应收母公司富临集团往来款,款项 收回风险小,且蜀电投资累计留存收益较高,尚未对母公司进行分配,经个别判断不需 计提坏账准备。2015 年 1 月,已以分红抵账形式减少应收款项 4,190 万元;截止本报告 日,富临集团已偿还剩余款项。 2)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5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2,110,363.86 84.19 605,429.85 8,408,803.68 85.40 420,440.17 1-2 年 230,820.92 1.60 23,082.09 873,724.09 8.87 87,372.41 2-3 年 1,096,631.31 7.62 219,326.26 195,665.00 1.99 39,133.00 3 年以上 948,470.02 6.59 474,235.01 368,703.69 3.74 184,351.84 合 计 14,386,286.11 100.00 1,322,073.21 9,846,896.46 100.00 731,297.42 注:本集团 2014 年末 2-3 年账龄其他应收款金额大于 2013 年末 1-2 年账龄其他应收 款金额系 2014 年根据现在的回收能力情况将 2013 年分类至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沈翠英代垫款 514,631.18 元划分为 2-3 年账龄计提坏账所致;本集团 2014 年末 3 年以上账龄其他应收款金额大于 2013 年末 2 年以上账龄其他应收款金额系 2014 年根据款项性质将部分超过 3 年的应收账款调至其他应收款所致。 3) 2014 年末无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 2014 年度无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转回或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收回情况。 (3) 2014 年度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项 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756.43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2014 年末账面余额 2013 年末账面余额 单位往来款 48,904,030.15 48,904,030.15 应收投标保证金等保证金 5,869,176.61 1,928,712.10 国际商贸城补偿款 2,125,000.00 896,575.34 代收代支款项等 6,392,109.50 10,944,993.52 土地收储款 5,350,000.00 合 计 63,290,316.26 68,024,311.11 (5) 2014 年末其他应收款中含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单位欠 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201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占应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比例(%) 富临集团 母公司 48,904,030.15 77.27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36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201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占应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比例(%) 合 计 48,904,030.15 77.27 (6) 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性质 2014 年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应收款 2014 年末余额 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2014 年末 余额 富临集团 往来款 48,904,030.15 5 年以内 77.27 遂宁柔刚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 保证金 3,000,000.00 1 年以内 4.74 150,000.00 伊厦成都国际商贸 城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补偿 款及押金 2,145,000.00 1 年以内 3.39 107,250.00 大英县公共资源交 易服务中心 保证金 2,000,000.00 1 年以内 3.16 100,000.00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代垫款 955,520.00 1 年以内 1.51 47,776.00 合 计 57,004,550.15 90.07 405,026.00 5. 存货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60,720.00 60,720.00 合 计 60,720.00 60,720.00 6. 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理财产品 159,358,083.33 152,085,416.66 合 计 159,358,083.33 152,085,416.66 注 1: 2014 年 1 月 6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