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ST中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2中富01”受托管理事务进展情况的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2中富01”受托管理事务进展情况的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或“珠海中富”)公开发行的“12中富0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受 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我司”),代表本期债券全体持有人利益, 履行受托管理职责。 由于发行人4月28日偿债保障专户余额不足,受托管理人已于4月30日向 投资者进行了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现将当日至5月8日17:00的受托管理事务 进展情况报告如下,请债券持有人关注相关风险。 一、 向发行人发函了解相关情况、要求整改,并要求增加偿债保障措施 受托管理人于4月30日向发行人发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履 行“12中富01”债券受托管理人相关职责的函》,对发行人提出以下要求: (一)、5月4日前向我司出具正式函件,详细说明以下内容: 1、本次还本资金17,700万元未能按时足额打入偿债专户的原因; 2、整改计划及承诺; 3、本期债券最终的偿债资金落实计划; 4、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应急预案; (二)、要求公司增加偿债保障措施 鉴于本期债券还本付息不确定性增加,我司要求公司增加偿债保障措施: 1、大股东对本期债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函 于5月4日前发给我司,并于5月10日前向投资者公告。 2、五块尚未抵押给银团的土地抵押给受托管理人。 (三)、5月8号17:00前,本期债券的利息3,115.2万元必须及时、足额打 入偿债保障专户;5月21日17:00前,本期债券全部还本付息资金需打入偿债保 障专户。 二、 发行人复函的主要内容 我司于5月4日收到发行人盖章的《关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相关职责的函 的复函》。对我司发函提出的要求,发行人回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要求说明的内容: 1、公司已于2015年3月23日召开董事会并审议通过了以公司及子(孙) 公司的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的贷款事项,但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办事流程原因导 致公司计划融资的资金未按时到位,从而造成本次还本资金17,700万元未能按 时足额打入偿债专户,公司于次日打入1,500万元。 2、公司将继续加快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争取尽快落实资金,待资金一 到位,立即打入偿债保障专户。公司承诺于2015年5月21日前将上述偿债资金 一次性打入偿债专户。 3、本期债券偿债资金落实计划为: (1)公司已分别与两家银行达成以上述资产抵押各获得不超过2亿元 贷款的意向,目前均在总行审批过程中,预计5月中旬签订正式贷款协议。 (2)若上述银行贷款不能及时到位,则由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捷安德 实业有限公司以其自身或其他形式对公司进行财务资助。深圳市捷安德实业 有限公司已同意出具担保函,为本期债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 4、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应急预案:目前公司正在制订。 (二)、对我司提出增加偿债保障措施的要求,发行人表示控股股东已初步 同意出具担保函;但由于公司需以土地在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无法抵押给我 司,但承诺在处置该五块土地时取得我司同意。 (三)、公司将力争于5月8日17:00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3,115.2万元及时 足额打入偿债保障专户;5月21日17:00前将全部本息应付资金打入偿债保障专 户。 三、 发行人复函的落实情况 在我司督促下,发行人已于5月7日将本期债券的利息3,115.2万元存 入偿债保障专户。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我司尚未收到发行人控股股东签字盖章的担保函。 四、 受托管理人下一步受托管理工作重点: (一)、继续向发行人派驻现场工作小组,督促发行人完成下列工作: 1、控股股东尽快出具正式担保函; 2、尽快安排具备可操作性的剩余应付本金的资金落实方案; 3、尽快落实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应急预案;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提请向公司全部董事会成员说明本期债券兑付风险并要求董事会落 实相关偿债安排。 (三)、监控公司每日资金日报及发行人主要财产的管理和处置行为。 (四)、对关系债券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审查。 (五)、全面梳理公司资产详情。 (六)、及时对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 在此期间,我司将视情况进展,按照《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的规定,尽职 履责,至少每周发布一次当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全力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 法权益。 (七)、若在5月15日发行人偿债资金安排和大股东财务资助事宜未取得明 确进展,同时控股股东不出具正式担保函,我司将筹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同 时及时采取相关措施保障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五、 关于本期债券的重点风险提示 (一)、发行人主体级别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可能发生变化 2015年5月5日,本期债券的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发布 《中诚信证评关于将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和“12中 富01”的债项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决定将发行人的 A+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A+的债项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表 明发行人主体级别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可能发生变化。 (二)、公司流动性紧张导致可用偿债资金不足 根据发行人4月30日公开披露的2014年年报,截止2014年12月31 日,发行人合并范围内流动负债超出流动资产8.07亿元。其中,流动资产 主要包括货币资金4.29亿元、应收账款2.56亿元和存货2.43亿元;流动负 债主要是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包括:本期债券5.9亿元和银团借款8.10 亿元。银团贷款中,短期借款1.49亿元将从6月9日开始到期,一年内到 期的长期借款6.61亿元将于9月份到期。 根据发行人与7家银行2012年签订的银团贷款协议,发行人将大部分 公司资产抵押给银团以获取20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截至2015年4 月30日,抵押物中抵押价值为:土地及附着建筑物约7亿元;机器设备25.31 亿元;加上应收账款、存货和按股本计算的下属公司股权,估算抵押值已超 过60亿元,已超过账面总资产。截至5月7日,银团贷款余额约7.6亿元, 抵押物价值与贷款余额之比保守估计已超过8倍。 银团目前采取暂不抽贷、在现有抵押物下保留存量余额不新增贷款、也 不释放抵押物的态度,使公司难以用自身资产到其他金融机构融资;同时, 有银行单方面采取限制性措施使公司不能正常调用其账面资金,对公司的资 金流产生了很大的限制: (1)、截至2015年5月7日,银团中若干银行采取关闭网银或限制存 取等手段,限制公司自由使用账上资金6,100万元,其中包括:光大银行珠 海分行限制3,164万元和中国银行珠海分行限制2,940万元。 (2)、银团中的建设银行珠海分行及招商银行佛山北滘支行给公司发放 的5,750万元贷款要求收取100%保证金,其中建设银行2,800万元,招商银 行2,950万元。这导致公司在无法使用贷款的同时,还需额外支付贷款利息。 在公司用尚未抵押给上述银团的5块土地向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融资未 能如期获批的情况下,发行人流动资金出现较为紧张的局面,在3月28日 向偿债专户打入1.18亿元后,4月28日未能足额打入1.77亿元,仅存入1500 万元,与应存入金额相差1.62亿元。5月7日发行人将本年应付利息3115.2 万元提前存入保障专户,截至5月8日17:00,发行人偿债资金专项账户余 额为16,415.2万元(不包括账户利息),专户余额与承诺存入的偿债保障资 金差额为1.62亿元。 (三)、金融机构借款无法通过审批的风险 发行人目前正在跟多家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沟通,以现有具备条件的5 块土地进行质押获得不超过2亿元的银行贷款,目前有两家正在总行审批过 程中。若由于种种原因均无法通过最终审批,则有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按时、 足额偿付。 (四)、控股股东无法及时进行财务资助的风险 发行人控股股东于5月4日同意为本期债券提供担保,同时表示在银行 贷款不能及时到位的情况下,以其自身或其他形式对公司进行财务资助,以 确保发行人按期、足额履行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义务。 若届时控股股东未能及时履行该承诺,或者无力进行财务资助,将对本 期债券按时足额还本付息带来很大不利影响。 (五)、重大事项停牌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发行人因筹划重大事项导致公司股票于4月30日上午开始停牌,根据 发行人5月7日发布的公告,该事项尚在商谈过程中,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受托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也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我司相关公 告。 以上情况,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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