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博价值贰: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1号)

时间:2015年05月12日 15:00:53 中财网




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06年8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6】174号文核准
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审核
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
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
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
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3月2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2014年12月31日。


特别提示

1、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的说明

本基金是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的复制产品,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是博时基
金管理公司管理的第一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02年10月9日成立,基金托管人为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与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采用相同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和投资理念,但在
投资运作上完全独立。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本基金的未来表现。本
基金与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的未来业绩可能存在差异。


2、提醒投资人正确理解价值增长线

(1)价值增长线与基金份额净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投资人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时的计价基础,而价值增长线
则是基金管理人为约束自身的投资风险,而自设的一个风险控制目标。价值增长线不是实际
的基金份额净值,只是基金管理人力争保证的价值水平。


(2)价值增长线不是保底收益承诺

价值增长线既不是基金投资人的实际收益,也不是基金管理人的保底收益承诺,而是基


金管理人力争保证的价值水平。基金份额净值在大概率上会在价值增长线之上,但也不能完
全排除小概率事件发生的风险,即基金份额净值跌破价值增长线的可能。


(3)金融技术风险揭示

本基金在投资管理和风险管理中采用了组合保险和风险预算管理(VaR)的金融工程技
术,并经过严密的过程控制,但依然不能保证基金份额净值在任何时候均不跌破价值增长线。


(4)价值增长线的披露

价值增长线数值是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过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公
开发布。


基金托管人是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审查批准的商业银
行。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是由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由基金管理
人公开发布;同时,根据本基金产品的特点,为保证价值增长线计算的准确和公允,基金管
理人计算的价值增长线数值也是由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将其与基金份额净
值一起同时对外公布。


(5)价值增长线计算方法

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中明确公布了价值增长线的计算方法,由于计算方法简便透
明,投资人可自行计算,并与公布值随时核对。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价值增长线固定周期(按日历计算的每180天)进行调整。本基金
自基金开放日起的第一个日历日180天(第一期)内,价值增长线数值设为恒值0.900元;
第一期结束后,即从日历日的第181天起,本基金将开始按照已公布的价值增长线计算公式
定期计算。


(6)价值增长线计算的差错处理

当价值增长线计算差错明确为基金管理人责任时,基金管理人承诺采用最有利于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结果(一般为最大值)并对外公告。



目 录
重重要要提提示示 .............................................................................................................................. 22
一一.. 绪绪言言 ...................................................................................................................... 55
二二.. 释释义义 ...................................................................................................................... 66
三三.. 基基金金管管理理人人 ........................................................................................................ 1100
四四.. 基基金金托托管管人人 ........................................................................................................ 2200
五五.. 相相关关服服务务机机构构 .................................................................................................... 2244
六六.. 基基金金的的募募集集与与基基金金合合同同的的生生效效 ........................................................................ 5566
七七.. 基基金金份份额额的的申申购购与与赎赎回回 .................................................................................... 5566
八八.. 基基金金的的投投资资 ........................................................................................................ 6655
九九.. 基基金金的的业业绩绩 ........................................................................................................ 7733
十十.. 基基金金的的财财产产 ........................................................................................................ 7733
十十一一.. 基基金金资资产产的的估估值值 ................................................................................................ 7755
十十二二.. 基基金金收收益益与与分分配配 ................................................................................................ 8800
十十三三.. 基基金金的的费费用用与与税税收收 ............................................................................................ 8811
十十四四.. 基基金金的的会会计计与与审审计计 ............................................................................................ 8833
十十五五.. 基基金金的的信信息息披披露露 ................................................................................................ 8844
十十六六.. 基基金金的的风风险险揭揭示示 ................................................................................................ 8888
十十七七.. 基基金金合合同同的的终终止止与与基基金金财财产产的的清清算算 ................................................................ 9900
十十八八.. 基基金金合合同同内内容容摘摘要要 ............................................................................................ 9911
十十九九.. 托托管管协协议议内内容容摘摘要要 .......................................................................................... 110044
二二十十.. 对对基基金金份份额额持持有有人人的的服服务务 .............................................................................. 111122
二二十十一一.. 其其它它应应披披露露的的事事项项 .......................................................................................... 111133
二二十十二二.. 招招募募说说明明书书的的存存放放及及查查阅阅方方式式 ...................................................................... 111144
二二十十三三.. 备备查查文文件件 .......................................................................................................... 111155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
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
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

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或本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基金
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博时价值增长
贰号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
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募说
明书是基金向社会公开发售时对基金情况进行说明的法律
文件,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6个月更新1次,并于每
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
最后1日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指《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
议、通知等

《证券法》

指2005年10月27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
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
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
合称

个人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公民

机构投资者

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内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
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
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
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
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基金合同或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
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直销机构

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
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直销机构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基金销
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
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登记机构

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或接受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
务的机构

基金账户

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基金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
卖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
情况的账户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
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基金合同终止日

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
完毕,中国证监会对清算结果核准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基金募集期限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
得超过3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日/天

指公历日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

指本基金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
的日期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开放日

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交易时间

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具体时
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
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方面的
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
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按规定申请将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转
换为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并在同一登记机构处登记的其它开
放式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将其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持有
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出并转入另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




的行为

巨额赎回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
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
总份额的10%时



指人民币元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
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
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
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
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
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体

不可抗力

指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
基金合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
本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基金合同的任何
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
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
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洪小源

成立时间: 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 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准
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
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璟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股份2%。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
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三大总部和十五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市场销
售总部以及宏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产品规划部、
互联网金融部、董事长办公室、总裁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
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
投资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研究部。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研究部
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
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公募基金组、专户
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市场销售总部负责公
司全国范围内的客户、销售和服务工作。市场销售总部下设机构与零售两大业务线和营销服
务部。机构业务线含战略客户部、机构-上海、机构-南方三大区域和养老金部、券商业务部
两个部门。战略客户部负责北方地区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的
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上海和机构-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


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作。养老金业务部负责养老金业务的研究、拓展和服务等工作。

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零售业务线含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
南方三大区域,以及客户服务中心。其中,零售三大区域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
道销售和服务。客户服务中心负责零售客户的服务和咨询工作。营销服务部负责营销策划、
总行渠道维护和销售支持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
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投资产
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资产专户和权益类社保投资
组合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理
及相关工作。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
年金方案设计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公司互联
网金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

董事长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股东
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与公
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党务工作;博时慈善基
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总裁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研究、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
理、公司文化建设、品牌传播、对外媒体宣传、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
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
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
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IT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
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
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监
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
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沈阳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
京、沪、沈阳、郑州和成都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人员给予
协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
有限公司。


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人数为389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94%拥有
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
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洪小源先生,双硕士,董事长。1988年以来曾就职于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综合规划
司,后历任深圳龙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招
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招商昆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海达保险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保险有
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局中國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兼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风险及资本管理委员会主任。

2014年11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2015年1月起,兼任博时
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主席。


桑自国先生,博士后,副董事长。1993年起历任山东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副总经
理、泰安营业部副总经理,中经信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中经证券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永
汇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
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2011年7月起,任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13年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副董事长。2014年11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熊剑涛先生,硕士,工程师,董事。1992年5月至1993年4月任职于深圳山星电子有
限公司。1993年起,历任招商银行总行电脑部信息中心副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脑
部副经理、经理、电脑中心总经理、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4
年10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2005年12月起任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分管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息技术中心,兼任招商期货有
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4年11月起,任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吴姚东先生,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董事。2002年进入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历任国际业务部分析师、招商证券武汉营业部总经理、招商证券(香港)公司总经
理兼国际业务部董事、总裁办公室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2013年5月加入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


副主席兼总裁、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3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1988年7月至1995年4月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任
教师。1995年4月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理
(主持工作)、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总经理
(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08年7月,任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
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杨林峰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董事。1988年8月就职于国家纺织工业部,1992年7
月至2006年6月任职于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华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交
所上市公司)董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2006年7月就职于上海市国资委直属上
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任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2007年10月至今,出任上海盛业股权投资
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7月至2013年8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公司第五
届监事会监事。2013年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何迪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71年起,先后在北京西城区半导体器件厂、北京东城区
电子仪器一厂、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布鲁津斯学
会、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工作。1997年9月至今任瑞银投资银行副主席。2008年1月,
何迪先生建立了资助、支持中国经济、社会与国际关系领域中长期问题研究的非营利公益组
织“博源基金会”,并担任该基金会总干事。2012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
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南峰先生,学士,独立董事。1969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酒泉卫星基地、四川大
学经济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中
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研究院、深圳特区人行办公室主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
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1994年至
2008年曾兼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0年退休。2013年8月起,任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顾立基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68年至1978年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任共青
团总支书记;1983年起,先后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主任;招商局蛇
口工业区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


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海通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08年退休。2008年2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2008年11
月至2010年10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6月至今,兼任中国平
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2011年3月至今,兼任湘电集团有限
公司外部董事;2013年5月至2014年8月,兼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ECNL)董事;
2013年6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2月至今,兼任深
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1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1983年起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海证券
有限公司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管理董事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彭毛字先生,学士,监事。1982年8月起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农贷部国营农业信贷处
科员、副处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发信贷部扶贫信贷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三部
扶贫贷款管理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项目评估部副总经理、金桥金融咨询公司副总经理。

1999年12月至2011年1月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作,先后任评估咨询部副总经理,债
权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南宁办事处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监察审计部(纪委
办公室)总经理。2007年12月至今兼任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1年1
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控股子公司专职监事(总经理级)。2011年7月起,任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1987年至1995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年至2012
年5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5月筹备天津港(集团)
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2011年11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2013
年3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2001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林琦先生,硕士,监事。1998年起历任南天信息系统集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北京万豪
力霸电子科技公司任技术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MIS系统分析员、东方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总经理助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技术部总经理。2010年4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赵卫平先生,硕士,监事。1996年起先后在山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大鹏证券公司、北
京证券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2013
年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洪小源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及代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
部经理、清华紫光股份公司CAD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及代总
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CFA,MBA,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技上海
投资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5年2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究部总
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
经理兼高级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年至1999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
投资管理工作。2000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合
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
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
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博
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黄瑞庆先生,博士。2002年起先后在融通基金、长城基金、长盛基金、财通基金、合众
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研究、投资、管理等工作。2013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股票投资部EFT及量化组投资副总监、基金经理助理、股票投资部量化投资组投资副总
监(主持工作)。现任股票投资部量化投资组投资总监兼博时价值增长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年2月9日至今)、博时价值增长贰号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2月9日至今)、
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2月9日至今)。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肖华先生, 2002年10月至2006年12月30日担任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杨锐先生,2006年12月30日至2008年12月18日担任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夏春先生,2008年12月18日至2012年7月31日担任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温宇峰先生,2012年7月10日至2014年7月14日担任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


唐桦先生, 2013年11月22日至2015年2月9日担任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董良泓、邵凯、万定山、黄健斌、魏凤春、李权胜。


董良泓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万定山先生,硕士。1999至2000年曾在海尔集团工作。2004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年金账户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现任权益投资总部董事总经理兼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
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
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


魏凤春先生,经济学博士。1993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证券、清华大学、江
南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宏观策略部总


经理兼投资经理。


李权胜先生,硕士。2001年起先后在招商证券、银华基金工作。2006年加入博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特定资产投资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
副总经理、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股票投资部总
经理兼成长组投资总监、博时精选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
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
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
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
券投资;

6、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7、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
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9、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6、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合同及其他
相关资料;

17、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
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赔
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
管人追偿;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
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
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
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管
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
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即负
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批准每一个部门的
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3)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告
和风险管理建议。


(4)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
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5)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
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6)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
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
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
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
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
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
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
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
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各种
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
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
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
制风险。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
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
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
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股)。


2014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1,695.1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23%;净利润
1,309.7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17%。营业收入2,870.9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20%;
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12.59%,净利息收益率(NIM)2.8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8.39%,
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达20.96%。成本收入比24.17%,同比下降0.45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
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89%和11.21%,同业领先。


截至2014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63,997.9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75%,其中,客户
贷款和垫款总额91,906.01亿元,增长6.99%;负债总额152,527.7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75%,
其中,客户存款总额129,569.56亿元,增长6.00%。


截至2014年6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机构客户326.89万户,较上年末增加20.35万户,


增长6.64%;个人客户近3亿户,较上年末增加921万户,增长3.17%;网上银行客户1.67亿户,
较上年末增长9.23%,手机银行客户数1.31亿户,增长12.56%。


截至2014年6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境内营业机构总量14,707个,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自助设备72,128台,较上年末增加3,115台。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
86.55%,较上年末提高1.15个百分点。


2014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知
名机构授予的40余个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4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
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2,较上年上升3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4年全球上市公司
2000强排名中位列第2;在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排名第38位,较上年上升12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
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
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4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
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
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
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
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
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部、
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
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
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
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
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4年9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389
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
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
托管银行”;获和讯网的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境内权威经济媒体《每日经济观察》
的“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秀托管机构”奖。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
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基金监督子系统”,严格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
规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
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
算服务环节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
进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每工作日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
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收到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
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根据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
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通过技术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电话:010-65187055

传真:010-65187032

联系人:尚继源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久事大厦25层

电话:021-33024909

传真:021-63305180

联系人:周明远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电话:0755-83169999

传真:0755-83199450

联系人:程姣姣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联系人:

杨菲

传真:

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http://www.icbc.com.cn/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

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http://www.abchina.com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联系人:

张静

传真:

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http://www.ccb.com/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联系人:

曹榕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孔丹

联系人:

丰靖

传真:

010-65550828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25楼

法定代表人:

吉晓辉

联系人:

吴斌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

唐双宁

联系人:

朱红

电话:

010-63636153

传真:

010-63636157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网址:

http://www.cebbank.com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董文标

联系人:

董云巍

电话:

010-58560666






传真:

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http://www.cmbc.com.cn/






(10)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

闫冰竹

联系人:

谢小华

电话:

010-66223587

传真:

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

http://www.bankofbeijing.com.cn/






(1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

吴建

联系人:

郑鹏

电话:

010-85238667

传真:

010-8523868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网址:

http://www.hxb.com.cn/






(12)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3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3号

法定代表人:

董建岳

联系人:

李静筠

电话:

020-38321739

传真:

020-8731178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08003

网址:

http://www.cgbchina.com.cn/






(1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联系人:

张莉

电话:

021-38637673

传真:

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1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联系人:

胡技勋

电话:

0574-89068340

传真:

0574-87050024

客户服务电话:

96528(上海、北京地区962528)

网址:

http://www.nbcb.com.cn






(15)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

胡平西

联系人:

施传荣

电话:

021-38576666

传真:

021-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999;400962999

网址:

http://www.srcb.com/






(16)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B座

法定代表人:

乔瑞

联系人:

王薇娜

电话:

010-63229475

传真:

010-63229478

客户服务电话:

96198

网址:

http://www.bjrcb.com






(17)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

法定代表人:

郭少泉

联系人:

谭长臻

电话:

0532-85709732

传真:

0532-85709725

客户服务电话:

96588(青岛) 400-66-96588(全国)

网址:

http://www.qdccb.com






(18)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79号

办公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79号

法定代表人:

王晓昕

联系人:

叶卓伟

电话:

0551-2667635

传真:

0551-266785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588(安徽省外)、96588(安徽省内)

网址:

http://www.hsbank.com.cn










(19)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

张达洋

联系人:

毛真海

电话:

0571-87659546

传真:

0571-876591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27

网址:

http://www.czbank.com






(20)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

廖玉林

联系人:

巫渝峰

电话:

0769-22119061

传真:

0769-22117730

客户服务电话:

4001196228;0769-96228

网址:

http://www.dongguanbank.cn






(2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太普

联系人:

严峻

电话:

0571-85108195

传真:

0571-8510657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508;0571-96523

网址:

http://www.hzbank.com.cn






(22)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白下区淮海路50号

办公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

林复

联系人:

刘晔

电话:

025-86775335

传真:

025-8677537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400

网址:

http://www.njcb.com.cn






(23)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办公地址:

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法定代表人:

邢增福

联系人:

林波

电话:

0577-88990082

传真:

0577-88995217






客户服务电话:

(0577)96699

网址:

http://www.wzbank.cn






(24)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汉口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933号汉口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陈新民

联系人:

王磊

电话:

027-82656867

传真:

027-82656236

客户服务电话:

027-96558(武汉);4006096558(全国)

网址:

http://www.hkbchina.com






(25)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

刘宝凤

联系人:

王宏

电话:

022-58316666

传真:

022-58316569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11

网址:

http://www.cbhb.com.cn






(26)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办公地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66号

法定代表人:

王自忠

联系人:

孙瑜

电话:

0512-58236370

传真:

0512-58236370

客户服务电话:

0512-96065

网址:

http://www.zrcbank.com






(27)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38号合作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李伟

联系人:

宋永成

电话:

0755-25188266

传真:

0755-25188785

客户服务电话:

961200,4001961200

网址:

http://www.4001961200.com






(28)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洛阳市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

办公地址:

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56号

法定代表人:

王建甫






联系人:

董鹏程

电话:

0379-65921977

传真:

0379-65921869

客户服务电话:

0379-96699

网址:

http://www.bankofluoyang.com.cn






(29)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办公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法定代表人:

叶文君

联系人:

王淑华

电话:

0535-6699660

传真:

0535-669988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11-777

网址:

http://www.yantaibank.net/






(30)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105号

办公地址:

淄博市张店区中心路105号

法定代表人:

杲传勇

联系人:

肖 斌

电话:

0533-2178888

传真:

0533-2180303

客户服务电话:

0533-96588

网址:

http://www.qsbank.cc






(31)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9楼

办公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

陈占维

联系人:

李格格

电话:

0411-823566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40099

网址:

http://www.bankofdl.com






(32)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法定代表人:

郭志文

联系人:

遇玺

电话:

0451-86779018

传真:

0451-86779218

客户服务电话:

95537

网址:

http://www.hrbb.com.cn






(33)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法定代表人:

马千真

联系人:

孔文超

电话:

023- 63792212

传真:

023- 63792412

客户服务电话:

96899(重庆)、400-70-96899(其他地区)

网址:

http://www.cqcbank.com






(34)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办公地址:

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法定代表人:

金子军

联系人:

董晓岚

电话:

0571-87117617

传真:

0571-8711761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096527、(0571)96527

网址:

http://www.czcb.com.cn






(35)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东莞农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何沛良

联系人:

杨亢

电话:

0769-22866270

传真:

0769-22320896

客户服务电话:

961122

网址:

http://www.drcbank.com/






(36)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办公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安北大街28号

法定代表人:

乔志强

联系人:

王娟

电话:

0311-88627587

传真:

0311-88627027

客户服务电话:

400-612-9999

网址:

http://www.hebbank.com






(37)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嘉兴市建国南路409号

办公地址:

嘉兴市建国南路409号

法定代表人:

许洪明

联系人:

顾晓光

电话:

0573-82099660

传真:

0573-82099660

客户服务电话:

0573-96528






网址:

http://www.bojx.com






(38)江苏常熟农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

办公地址:

江苏省常熟市新世纪大道58号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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