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三聚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72 股票简称:三聚环保 公告编号:2015-031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于2015年5月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会议于2015年5月13日上午09:30在北京市海淀区人大北路33号1号楼大行基业大 厦15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11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刘雷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随着公司销售规模逐渐增长,为保障公司有足够的营运资金来拓展市场以及 支撑业务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以下各家银行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情况如下: 1、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以银行最终审批额度为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期限为1年,由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淀科技”) 提供担保。 2、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源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以银行最终审批额度为准),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期限为1年,由公司控股股东海淀科技提供担保。 3、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轴路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授信额度(以银行最终审批额度为准),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期限为1年,担保方式为公司信用。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付兴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林科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事前审 核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付兴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付兴国先生简历详见 附件),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聘任付兴国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常州京泽永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股份 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与京泽永兴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签署《<关于认购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份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3日 附件 付兴国简历 付兴国先生:196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理学博士,教授 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兰州炼油化工总厂石化研究院院长、中国石油润滑油公司研 发中心主任兼公司生产技术部主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 院副总工程师兼重油加工研究室主任。付兴国先生一直从事石油炼制与生物燃料 研发工作。付兴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公司任职外不在其他单位担任任何 职务,与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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