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东方新星: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755 证券简称:东方新星 公告编号:2015-001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5]195号)同意,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股票简称:“东方新星”,股票代码: “002755”,本次公开发行的2,534万股股票将于2015年5月15日上市交易。 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当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投资价 值理念,避免盲目炒作。 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不存 在未披露重大事项。 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未披露重大事项, 公司近期不存在重大对外投资、资产收购、出售计划或其他筹划中的重大事项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计划实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信息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计。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公司2014年营业收入为47,086.92万元,同比下降 5.91%。受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导致计提坏账准备增加等因素的影响,公司 2014年净利润为3,750.42万元,同比下降32.45%。 四、 2015年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96.4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6.26%,实现净利润1,296.6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42%(2015 年 1-3月财务 数据未经审计)。 结合公司1-3月实际经营情况及对市场预测,公司预计 2015 年上半年营业 收入及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为-15%至15%之间,具体数据以法定时间披露的2015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客户集中度高的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石油化工行业、新型煤化工行业的大型建设项目提供 工程勘察和岩土工程施工服务。我国石油化工行业、新型煤化工行业的建设投 资主要由中国石化集团、中国石油集团、中海油、中化集团、神华集团等公司 开展,公司所服务的目标客户也主要是前述公司。2012-2014年,公司来源于中 国石化集团下属各分、子公司的收入合计39,854.65万元、41,544.91万元和 39,843.77万元,占其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0.64%、83.02%和84.62%。虽 然中国石化集团下属各分、子公司均单独制定招投标方案并组织招投标、签署 工程合同、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和结算支付,但均受中国石化集团实际控制。如 将中国石化集团下属各分、子公司作为同一客户考虑,公司存在客户集中度高 的风险。 公司2012-2014年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中国石化集团下属分、子公司的原因 是:公司的前身勘察设计院是中国石化集团内唯一直属的综合勘察单位,中国 石化集团下属多家分、子公司与公司有多年合作历史,属于公司的重点客户。 同时,中国石化集团业务主要侧重于石油炼化,相对于中国石油集团、中海油 、中化集团等其他石化企业,中国石化集团在石油炼化项目、油气储运方面的 投资较多,而公司主营业务是为大型石油炼化、储运项目的工程建设提供工程 勘察和岩土工程施工服务,因此在整体业务承接能力有限的情况下,相较于其 他客户,公司参与中国石化集团各分、子公司招投标的项目数量相对较多。 目前,石油化工和新型煤化工行业工程勘察和岩土工程施工业务领域已基 本实现市场化,公司承接中国石化集团各分、子公司的业务的主要方式也是市 场化的招投标。近年来公司已稳步推进中国石化集团下属分、子公司以外的其 他客户的开发工作,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司的业务收入仍将主要来源于中国 石化集团下属的分、子公司。2014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增速下滑影响,中国石化 集团缩减、放缓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速度。如未来中国石化集团对石油化工 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岩土工程施工服务需求持续减少,且公司对中国石化集 团以外的其他行业领域及客户的开发工作无重大进展,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 较大不利影响。 二、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石油化工、新型煤化工行业的大型建设项目提供工程 勘察和岩土工程施工服务。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因素较多,既包括外部宏观经 济、行业发展等因素,亦包括内部经营管理、成本控制等因素。2012-2014年公 司合同签订额分别为40,495.35万元、59,090.73万元和36,225.68万元,营业收 入分别为49,425.84万元、50,042.48万元和47,086.9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5,995.41万元、5,552.10万元和3,750.42万元。受上游石油化工行业缩减、放 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速度的影响,公司2014年度签订合同的金额和当期实现 的营业收入较以前年度偏低。在假设各项目不存在超合同约定工作量的前提下,2012-2014年各年末,公司在施项目未实现收入及已中标/签订合同但未开工项 目预期可实现收入合计分别为1.62亿元、1.86亿元和1.67亿元,如2015年后续 项目获取不理想,则业绩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如未来石油化工行业固定资产 投资规模和速度进一步缩减或放缓,公司2015年以后的经营业绩也存在持续下 滑的风险。 三、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下滑甚至为负风险 2012-201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647.02万元、- 1,334.53万元和-3,529.70万元。2012-201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持续下滑与公司所处行业经营模式及宏观经济环境有关。公司工程款的收款 期较长,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通常按照当期(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对 应工程款)的75%-85%支付工程进度款,剩余部分工程尾款需在整体工程竣工 (公司负责的单项工程完工实际与整体工程竣工时间一般间隔1-2年)且业主完 成内部审计程序后取得,并需预留5%-10%的质保金(在整体工程运行满12个月 后支付)。基于上述情况,公司各年度收到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与当期营业收 入差异较大。 受工程款回款期长及公司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先期支付投标保证 金、预付款保函保证金、履约保函保证金、原材料采购和劳务分包等相应款项 的影响,公司项目收款进度和付款进度不同步,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的风 险较高。 2012-2014年我国GDP增速出现下滑,受宏观经济的影响,石油化工行业、 新型煤化工行业的付款速度放缓,公司工程款回收周期进一步延长,导致公司 2013年度和2014年度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 目前公司营运资金尚能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 对营运资金规模的要求亦将增加,如果未来一段时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额依然持续下滑甚至为负,将会削弱公司承揽和运营项目的能力,并可能对公 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余额较大的风险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36,786.43万元,占流动资 产的比例为68.72%,其中,账龄在2年以内应收账款比例为77.56%。应收账款金 额较大,主要是由于:(1)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作为质保 金的应收账款逐年增加;(2)一般情况下,业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按照合同约 定按月或按工程进度确认工作量,进行结算并支付工程进度款,但从工作量确 认到业主结算付款的周期会受客户内部付款审核手续影响而拉长,导致公司在 相应时点应收账款规模较大。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可 能进一步增加,应收账款不能及时回收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营运资金压力并可 能导致坏账风险。 上述风险为公司主要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请 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等有关 章节,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新星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5月1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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