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海欣食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时间:2015年05月15日 21:03:43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15-040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欣食品”)于2015年5月
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
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
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
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文件。具体内容详见
2015年5月9日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
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近日与中国光大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了《中国
光大银行阳光理财机构客户投资协议书》,金额为3,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理财产品主要内容
1、产品名称:阳光理财“定活宝”(机构)


2、产品类型:本金保护型理财产品

3、产品投资范围:本产品投资范围为境内外市场具有良好收益性与流动性的
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类产品、新股申购类信托计划、
准债券类产品、利率衍生品和信用衍生品等。其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
债券类产品投资占比不低于30%,新股申购类信托计划和准债券类产品投资占比不
高于70%,投资境外市场债券类产品不超过10%,投资衍生产品的名义本金不得超
过产品资产净值的50%,进行正回购交易的未到期余额不得超过组合资产净值的
40%。


4、购买理财产品金额:3,000万元


5、投资周期:1-365天

6、收益:本理财产品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投资人预期年化收益率为:

持有期限在1-7天的收益率为4.00%;

持有期限在7-14天(含7天)的收益率为4.20%;

持有期限在14-30天(含14天)的收益率为4.30%;

持有期限在30-60天(含30天)的收益率为4.70%;

持有期限在60-90天(含60天)的收益率为4.80%;

持有期限在90-365天(含90天及365天)的收益率为4.90%;

7、交易日:2015年5月15日

8、预期收益起始日:2015年5月15日

9、收益支付方式:在产品到期日一次性支付。在不发生本产品所提示的风险
的情况下,银行将在产品到期日24:00前将收益以现金分红形式与本金一并划转到
投资人指定账户。


10、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关联关系

12、风险揭示

12.1、信用风险:本产品涉及所投资债券、准债券等金融资产发行人、担保
人的信用风险,若因本产品所投资的金融资产的信用状况恶化,导致资产出现减
值,致使本产品到期时投资实际获得的分配资金不足该产品按照对应期限和对应
年收益率计算所应获得的收益金额,光大银行将按照投资实际收益情况,并以资
产变现实际收到的资金为限支付投资人收益,投资人将自行承担由此而导致的理
财收益延迟收回乃至损失的风险。


风险防范措施:本理财产品管理团队将严格按照本产品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
进行操作,同时密切关注相关债务人信用状况,并根据债务人信用等级的调整及
时调整投资组合,尽量减小信用风险。


12.2、利率风险: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调整,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
场利率调整而变化。


风险防范措施:本理财产品期限固定,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调整而变化,遇
市场利率上调,本产品内在价值可能相对降低,建议投资人在对自身收益目标、
财务结构和市场利率走势进行慎重评估后谨慎购买。



12.3、流动性风险:投资人在本产品的最低持有时间和暂停赎回日没有提前
终止或赎回权,这将导致投资人在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在本产品的理财
期限内使投资人丧失其他投资机会。


风险防范措施:本理财产品期限固定,建议投资人对自身在本产品投资期限
内的流动性需求(特别是大额支出)进行慎重评估后谨慎购买。


12.4、政策风险:本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
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
的正常进行。


风险防范措施:本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团队将密切关注国家金融政策的变化,
以保障投资人的利益。


12.5、管理风险:由于受客观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
产品的管理,导致本产品项下的受托资金遭受损失。


风险防范措施:为防范管理风险,本理财产品管理团队选取项目时将严格按
照本产品规定执行,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光大银行的相关
政策执行。


12.6、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光大银行将按照本产品说明书中规定的信息披露
方式向投资人公示本产品的各类信息和重大事件,投资人需及时查询了解。若因
通讯故障、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将可能导致投资人无法及时或正确了
解本产品的有关情况。


12.7、其他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
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资产收益及本金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
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工作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
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每月定期向董事会提交理财产品投资项目的
累计报告表,列明该月及累计的投资总额及其他投资情况。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每个季度末
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
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投资理
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如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
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披露,提示风险,并披露为确保资金安全所
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
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实施。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并提升公司整
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经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
业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相关公告刊登
在2014年4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截至目前,公司根据前述决议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6,450
万元,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余额为2,500万元。


经公司于2015年5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和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商业银行理财
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相关公告刊登在2015年5
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截至目前,公司根据签署决议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3,000万
元(即本笔),用于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余额为0元。


综上,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余额总计为9,450万元,用于现金
管理的自有资金余额为2,50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光大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署的《中国光大银行阳光理财机
构客户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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