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摩新机遇: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 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摩根士丹利华鑫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 摩根士丹利华鑫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 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5 】 884 号文 注册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 注册 并不代表中 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 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 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民生 银行”)。 4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 2015 年 5 月 28 日至 2015 年 6 月 17 日。在募集期内,本基金通 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包括柜台和网上交易平台)、中国 民生 银行等机构的 销售 网点公 开发售。 5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 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 、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指基金管 理人的直销机构和指定 销售 机构)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 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7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 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 、在设立募集期内,投资人可至本基金的直销机构认购,也可至 销售 机构认购,首次 认购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0 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 0 元。投资人在募集期 内 可以重复认购。多次认购的,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认购期内对单个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限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购申请一经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受理,则不可撤销。 9 、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 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由本公司担任) 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通过 本公司 网上 交易平台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0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 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 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5 年 5 月 25 日《 上海证券 报》上的《 摩根士丹利华鑫 新机 遇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11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本公告将同时在本公司网站 ( www.msfunds.com.cn )和中国 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www.cmbc.com.cn )上发布。 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 、在募集期间,各 销售 机构可能变更、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点,具体网点名单及开 户认购事项 详见各 销售 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各 销售 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具体规 定以各 销售 机构的说明为准。本公司在募集期间内还可能增加新的 销售 机构,投资人可留意 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13 、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668 免长途费)及直销专线电话( 0755 - 88318898 )咨询购买事宜。 14 、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次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5 、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 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 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 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 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 部基金份额。 基金 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 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 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 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 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等。 本基金为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理论上长期来看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 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范围为 0% - 95% ,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3%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5% 。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并根据自身 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 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 应。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 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16 、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1、 基金名称: 摩根士丹利华鑫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简称:大摩 新机遇灵活配置混合 3、 基金代码: 001348 4、 基金类 别 : 混合 型 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6、 基金份额面值: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 . 00 元 7、 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8、 募集规模上限及规模控制措施: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9、 募集对象: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 投资者 。 10、 基金份额销售 机构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相关情况详见本公告第 八 部分“本次发售 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的 第 3 条“销售机构”部分。 11 、 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到基金份额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时间段, 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 2015 年 5 月 28 日至 2015 年 6 月 17 日。 在本募集期内,本基金 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公开 发售。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募集期满后,若本基金满足备案条件(即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 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 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合同生 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 商业银行 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 有。利息 折 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若募集期满,本基金未达到备案条件,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 因募集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将投资人缴纳的认购款项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 束后 30 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发售 方式与相关规定 1 、 认购方式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价格为 1.00 元 / 份。 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全额缴款”的方式。募集期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 认购费率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2 、 认购费率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 金财产。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 心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认购费 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 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 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 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认购费率见下表 认购金额( M ) 认购费率 M < 100 万元 0. 40 % 100 万元 ≤M < 500 万元 0. 24 % M≥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认购费率见下表:(单位:元) 认购金额( M ) 认购费率 M<100万元 1.00% 100万元≤M<500万元 0.60% M≥500万元 每笔1000元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与过户登记等募 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 、 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本基金份额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 ( 1 +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 /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 /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第 3 位四舍五入 。 认购 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第 3 位四舍五入 , 由此计算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举例: 某非养老金客户 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 1. 0 0% ,假设认购资金 利息为 19.76 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 100,000/ ( 1+1. 0 0% )= 99,009.90 元 认购费用= 100,000 - 99,009.90 = 990.1 0 元 认购份额=( 99,009.90 + 19.76 ) /1.00 = 99,029.66 份 即 该 客户 投资 100,000 元认购本基金,可得到 99,029.66 份基金份额。 4 、 认购最低限额 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 其他 销售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目 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 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 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多次认购的,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 别计费。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撤销。基金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人单个账户最 高认购金额限制。 5 、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重复认购,多次认购的,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分 别计费。认购申请一经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受理,则不可撤销。 6 、 基金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人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 况,调整认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 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在指定 媒体 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 三 、 个人投资者的 开户与认购程序 1 、 直销办理程序 ( 1 ) 直销机构 1 )注意事项: 通过直销机构办理认购申请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 1 , 00 0 元。 投资人可以使用存折转账、信汇、电汇或支票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交款,但不接 受现金方式认购。 在直销机构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人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 认购、申购、 赎回、分红及退款等资金 往来的结算帐户 。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 9:00 ~ 17:00 (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索取账户和交易业务申请表。个人投 资者也可从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 (http://www.msfunds.com.cn) 上下载 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直销机构与销售 机构 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的同时可以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请手续。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I、 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人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人自己 承担。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 2 若是由代理人办理,需要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以及复印件; ○ 3 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 4 填妥的《个人账户业务申请表》; ○ 5 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投资人权益须知; ○ 6 填妥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II、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 1 填写完整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 2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 3 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提供复印件; ○ 4 若是由代理人办理,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 及复印件。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III、 交款方式 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的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 16 : 30 之前,通过汇款等方 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如下直销专户: ○ 1 直销专户 1 :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 44201501100052515800 ○ 2 直销专户 2 :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账号: 7536 5792 3708 ○ 3 直销专户 3 : 账户名称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 福田 支行 账号 : 4000023329200180361 ○ 4 直销专户 4 : 账户名称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 交通 银行深圳 彩田支行 账号 : 443066175018010020733 ○ 5 直销专户 5 : 账户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账号: 38910188000018773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 1 投资人在“汇款人”栏中填写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认购申请人名称一致。 ○ 2 投资人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 3 投资人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 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 4 如果投资人认购资金在当日规定时间内未划入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 的,则当日 提交的申请无效(投资人在认购申请表上注明以资金到账日为受理申请日除外)。 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 1 投资人划入认购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 2 投资人划入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 3 投资人划入的认购资金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 4 在募集期截止日 16:30 之前认购资金未划入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 5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或认购失败情形。 ( 2 ) 网上交易平台 1 )注意事项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但认购金额 会受相关银行卡单笔认购金额和日交易金额限制。 目前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如下: I、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 II、 招商银行“一卡通”借记卡 III、 光大银行借记卡 IV、 中信银行借记卡 V、 兴业银行借记卡 VI、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 VII、 广发银行借记卡 VIII、 浙商银行借记卡 IX、 南京银行借记卡 X、 金华银行借记卡 XI、 温州银行借记卡 XII、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借记卡 XIII、 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借记卡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 7*24 小时受理( 17:00 以后的认购申请于下一工作日 提交;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期间的认购申请于下一工作日提交)。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持有上述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办理开户手续,并通过摩根士 丹利华鑫网上交易平台进行本基金的认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网址: https://etrade.msfunds.com.cn/etrading 本公司网上交易咨询电话: 4 00 - 8888 - 668 (免长途费)。 2 、 中国 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 )业务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 9:30 - 15: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 入下一工作日。 ( 2 )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 )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I 、请投资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营业网点先行办理好个人借记卡并存入认购资金。 II 、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表交至柜台确认,开立本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 民生借记卡; 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 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个人)》。 III 、投资人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撤销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 2 )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I 、填写《中国民生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申请表(个人)》。 II 、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额申请会被拒绝。 III 、在认购期内,投资人可以追加认购金额,但不允许撤单。 3 、其他销售机构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 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在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中国 民生 银行及其他 销售 机构指定的基金销售网点认购。 1 、 直销机构 ( 1 ) 注意事项: 通过直销机构办理认购申请的起点金额为人民币 1 , 000 元。 投资人可以使用 转帐 、电汇或支票等主动付款方式进行认购交款,但不接受现金方式 认购。 在直销机构开立基金及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人应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其 认购、申购、 赎回、分红、退款等资金往来的结算账户 。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人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业务办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 9:00 ~ 17:00 (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索取账户和交易业务申请表。机构投 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的网站 (http://www.msfunds.com.cn) 上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 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直销机构与销售 机构 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可以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请手续。 ( 2 ) 开户及认购程序 1 )开立基金账户 投资人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人自己 承担。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 提交下列材料: I、 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或负责人)的《机构账户业 务申请表》; II、 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等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复印件; III、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IV、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V、 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VI、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VII、 预留印鉴卡; VIII、 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IX、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X、 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书; XI、 签字 并加盖单位公章 确认的《投资人权益须知》; XII、 填妥 并加盖交易类预留印鉴 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XIII、 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2 )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机构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I、 加盖 交易类 预留印鉴的《交易业务申请表》; II、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人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3 ) 认购资金的划拨 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的机构投资者, 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 16 : 30 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 汇入本公司直销专户,具体账户信息请参见本公告第三部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第(一)条中列示的直销专户。 投资人在办理汇款时须注意以下事项: I、 机构投资者在填写银行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II、 投资人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 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III、 如果投资人认购资金在当日规定时间内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的,则当日提 交的申请无效(投资人在认购申请表上注明以资金到账日为受理申请日除 外)。 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人的指定银行账户: I、 投资人划入认购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II、 投资人划入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III、 投资人划入的认购资金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IV、 本公司确 认的其它无效或认购失败情形。 2 、 中国 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 )业务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 9:30 - 15:00 ;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 下一工作日。 ( 2 )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 )开户程序及注意事项 I 、请投资人在中国民生银行营业网点先行办理好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认购资金。 II 、 提交下述材料、填妥申请表交至柜台确认,开立本公司的基金账户。 ○ 1 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② 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 填写《开放式基金业务账户申请表(机构)》(盖预留印鉴及公章)。 III 、在开户申请未确认前不能撤销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 2 )认购程序及注意事项 I 、填写《中国民生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交易申请表(机构)》。 II 、在认购期内,投资人认购金额低于最低限额申请会被拒绝。 III 、在认购期内,投资人可以追加认购金额,但不允许撤单。 IV 、机构客户办理认购业务时,还需开具转账支票作为支付依据,交易委托单作附件。 ( 3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民生银行规定和说明为准。 3 、其他销售机构 机构投资者在其 他销售机构的开户与认购程序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募集资金将被冻结在基金募集专户中,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人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归投资人所 有,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人的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 记录为准。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 完成过户登记。 六、退款事项 1 、 基金发行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 1 ) 投资人划入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 2 ) 已开户投资人划入认购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 ( 3 ) 投资人划入的认购资金小于其认购申请金额; ( 4 ) 投资人认购资金的到账时间晚于规定的资金最迟到账时间; ( 5 ) 基金登记机构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 2 、 投资人的无效认购资金,将由各直销机构、 销售 机构于本基金募集结束之日起 3 个 工作日内划往投资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3 、 募集失败: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募集份额总份额小于 2 亿份或募集资金金 额少于 2 亿元人民币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少于 200 人,则本 基金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届时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因募集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并将投资人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中 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商业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投资人。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 、募集期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募集的属于本基金财产的 全部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中,并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 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登记机构出具认购人数、认购份额、利息等证明。 2 、若本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 金备 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书面 确认的次日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1 、 基金管理人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 17 层 01 - 04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 17 层 法定代表人: YU HUA (于华) 设立日期: 2003 年 3 月 14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3]33 号 组织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2,750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 50 年 联系电话: 0755 - 88318883 2 、 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 民生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成立时间: 1996 年 2 月 7 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银复【 1996 】 14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 注册资本: 28,365,585,227 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 010 - 58560666 联系人:赵天杰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 2004 】 101 号 3 、 销售 机构 (1) 直销方式 1 )直销机构 I、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 17 层 联系人:吴海灵 电话:( 0755 ) 88318898 传真:( 0755 ) 82990631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 400 - 8888 - 668 网站: http://www.msfunds.com.cn II、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8 号丰融国际大厦 1005 室 联系人:杨雪 电话:( 010 ) 66155568 - 6100 传真:( 010 ) 66158135 III、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000 号恒生银行大厦 45 楼 011 - 111 单元 联系人:栾倩 电话:( 021 ) 63343311 - 2100 传真:( 021 ) 63343988 2 )网上交易平台 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平台网址: https://etrade.msfunds.com.cn/etrading ,目前 已开通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招商银行“一卡通”借记卡、光大银行借记卡、中信银行 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广发银行借记卡、浙商银行借记卡、 南京银行借记卡、金华银行借记卡、温州银行借记卡、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借记卡、顺德农村 商业银行借记卡的基金网上直销业务,持有上述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 网上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手续,并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 深圳、北京或上海的投资人单笔 认购金额超过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可拨打直销中心的上述电话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上门服务。 ( 2 )销售 机构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王继伟 联系电话: (010 ) 58560666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www.cmbc.com.cn 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联系电话: 021 - 386761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666 网址: www.gtja.com 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联系电话:( 021 ) 333898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4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 0351 - 868665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66 - 1618 网址: www.i618.com.cn 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商旅大厦 办公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 电话: 0512 - 6558113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601555 网址: www.dwzq.com.cn 6 )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 18 号川信大厦 10 楼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二段 18 号川信大厦 10 楼 法定代表人:吴玉明 联系人:刘进海 联系电话: 028 - 86199278 客户服务电话: 4008 - 366 - 366 网址: www.hxzq.cn 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 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 — 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联系电话: 0755 - 82960223 客户服务电话: 95565 、 400 - 8888 - 111 网址: www.newone.com.cn 8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 - 20 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吴琼 联系电话:( 0755 ) 22621866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 - 8 网址: stock.pingan.com 9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联系人:周嬿旻 联系电话: 0571 - 28829790 ; 021 - 60897869 客户服务电话: 4000 - 766 - 123 网址: ww w.fund123.cn 10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 03 - 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联系电话: 021 - 206139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700 - 9665 网址: www.ehowbuy.com 11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9 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 燕 联系电话: 010 - 58325388 - 1588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66 - 1188 网址: 8.jrj.com.cn 12 )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 号 5 号楼 215A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张旭 联系电话: 010 - 66154828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6262 - 818 网址: www.5irich.com 如本次募集期间新增 销售 机构 , 将另行公告。 5 、 登记 机构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 17 层 01 - 04 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 17 层 法定代表人: YU HUA (于华) 成立时间: 2003 年 3 月 14 日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 400 - 8888 - 668 联系人: 何永胜 电话:( 0755 ) 883187 2 9 6 、 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人:陆奇 电话:021-31358666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7 、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 021 - 23238 189 传真: 021 - 23238800 联系人: 俞伟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单峰、 俞伟敏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201 5 年 5 月 25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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