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天晟新材: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时间:2015年05月25日 09:35:16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5-031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
司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环保”)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并由本公司为其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新光环保拟向招商银行常州天宁支行申请总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
额度,由本公司为其授信提供担保,期限1年。


授权公司董事长吕泽伟先生代表公司办理上述相关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上述担保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句容市边城镇仑山湖南路3号

法定代表人:高琍玲

注册资本:6,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2年04月15日

经营范围:环保型声屏障、新型建材研发、生产;铁路建设配套设施生产;
环保工程、声屏障工程、铁路建设工程施工;钢结构、机电产品的制作安装;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新光环
保总资产为166,501,236.88元,净资产为97,041,969.48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
203,792,851.10元,营业利润为36,704,547.21元,净利润为34,558,173.00元。


截至2015年3月31日,新光环保总资产为155,446,515.58元,净资产为
97,793,495.48元,2015年1-3月营业收入为9,917,122.90元,营业利润为919,755.21
元,净利润为751,526.0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签订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新光环保拟向招商银行常州天宁支行申请总额为4,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
额度,由本公司为其授信提供担保,期间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一年期限届满。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为止(不包含本次担保),公司累计实际担保余额是21,05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21,954.11万元)的比
例为17.26%。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25,0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21,954.11
万元)的比例为20.54%。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方、非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
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议
案》,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
发展提供营运资金保证,属于公司正常的融资担保行为,目的是在公司保持持续
稳健的生产经营状态下,尽可能的减少相应的融资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
效率,最终带来公司整体收益的最大化。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本次为全资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
不良影响,也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担
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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