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长方照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自本公司于201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起至 2015 年 5月24 日止,本公司共有两次募集资金。 第一次: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27号文”核准,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 12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7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 股发行价人民币20元。截至2012年3月12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540,000,000.00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3月15日将扣除相关 承销保荐费人民币35,400,000.00元后的余款人民币504,600,000.00元汇入深 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方照明公司”或“公司”)募 集资金专户。扣除其他与发行有关的费用9,812,134.34元后,公司实际可使用 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94,787,865.66元。 截止2012年3月16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以 “大华验字【2012】01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第二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421号文 核准,本公司向邓子长、杨文豪、李海俭、牛文超、李戈共5人非公开发行新股 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7,920.00万元。 截止2015年5月2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15】00034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 存储专户,截至2015年5月24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 方式 中国银行深圳坪山支行 756258804668 504,600,000.00 13,413.06 活期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坪山支行 4000022029200614782 --- 2,142,070.29 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兴支行 755916340910404 --- 5,202,189.08 活期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技支 行 2000004398194 --- 18,149,782.03 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坪山支行 44201629500052503420 --- 805.22 活期 合计 --- 504,600,000.00 25,508,259.68 ---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9,478.79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7,210.82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47,210.8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2012年: 36,834.8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2013年: 7,248.65 2014年: 3,127.35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或截止 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 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投 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 额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 实际投资 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 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 额 1 LED照明光源扩产项 目 LED照明光源扩产项 目 19,805.64 19,805.64 19,881.95 19,805.64 19,805.64 19,881.95 76.31 2013年06月30日 2 LED照明灯具扩产项 目 LED照明灯具扩产项 目 6,521.70 6,521.70 6,350.60 6,521.70 6,521.70 6,350.60 -171.10 2013年06月30日 3 LED照明技术研发中 心项目 LED照明技术研发中 心项目 3,031.31 3,031.31 2,611.42 3,031.31 3,031.31 2,611.42 -419.89 2012年11月30日 4 设立全资子公司 设立全资子公司 --- 9,620.00 9,620.00 --- 9,620.00 9,620.00 --- --- 5 LED照明光源SMD支 架项目 LED照明光源SMD支 架项目 --- 3,326.67 3,326.66 --- 3,326.67 3,326.66 -0.01 2013年06月30日 6 LED照明灯具IC驱动 电源项目 LED照明灯具IC驱动 电源项目 --- 2,500.00 746.86 --- 2,500.00 746.86 -1,753.14 2013年03月30日 7 归还银行贷款 归还银行贷款 --- 4,000.00 4,000.00 --- 4,000.00 4,000.00 --- --- 8 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 --- 673.33 673.33 --- 673.33 673.33 --- --- 合计 29,358.65 49,478.65 47,210.82 29,358.65 49,478.65 47,210.82 -2,267.83 --- (2)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止2015年5月24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的 情况。 (3)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15年5月24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 情况。 (4)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5月24日,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5)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次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已与公司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定期 报告所披露的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情况与披露内容不存在差异。 (二)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 投资项 目累计 产能利 用率 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截止日 累计实现 效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序 号 项目名称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1 LED照明光源扩 产项目 80% 13,249.00 1,950.08 1,298.43 3,798.18 7,046.69 否 2 LED照明灯具扩 产项目 60% 2,080.00 100.69 -1,054.92 -1,612.86 -2,567.09 否 3 LED照明技术研 发中心项目 --- --- --- --- --- --- --- 4 设立全资子公 司 --- --- --- --- --- --- --- 5 LED照明光源 SMD支架项目 85% --- 243.45 2,519.64 1,328.98 4,092.07 是 6 LED照明灯具IC 驱动电源项目 60% --- 111.29 258.15 12.76 382.20 是 7 归还银行贷款 --- --- --- --- -- --- --- 8 节余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 --- --- --- --- --- --- --- 合计 --- 15,329.00 2,405.51 3,021.30 3,527.06 8,953.87 --- (2)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截止2015年5月24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的情况。 (3)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1、LED 照明光源扩产项目累计投资19,881.95 万元,已完成投资进度;报 告期内,公司为抢占和拓展市场,主动降低产品价格,导致毛利率未达到预期效 果。 2、LED 照明灯具扩产项目累计投资6,350.60 万元,完成投资进度为97.38%, 基本已达到预计投资进度,但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为了巩 固和拓展市场,继续进行渠道铺设,加大渠道铺设投入和力度,销售费用同比增 加;进行品牌整合,计提了较大数额的存货跌价准备;同时,公司采取主动降价 等策略,导致产品毛利下降。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都得到 了快速提升,销售收入同比快速增长,公司渠道铺设及品牌建设成效可见一斑。 未来,公司将继续进行渠道建设和品牌建设,加大研发力度,从各个方面进一步 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使得LED 灯具扩产项目早日实现预期效 益。 三、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 存储专户,截至2015年5月24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 方式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支行 10860000000312635 79,200,003.22 79,200,003.22 活期 合计 --- 79,200,003.22 79,200,003.22 --- (一)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5月21日收到募集资金79,200,003.22元,并汇入相关银 行账户,本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以现金及发行股份的方式向李迪初、李 映红、聂卫等29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深圳市康铭盛实业有限公司60%股 权的现金对价,截止2015年5月24日,募集资金尚未完成上述支付,将在交割 日后40个工作日内或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10个工作日内(以较晚日期为准)在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如有)全部支付给李迪初、李映红、聂卫等29名交易 对方。 (二)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截止2015年5月24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的 情况。 (三)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2015年5月24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 情况。 (四)定向增发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5月24日,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的对照 本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未在公司以前定期报告中进行过披露。 (六)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截止2015年5月24日,本次定向增发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以现金及发行股份 的方式向李迪初、李映红、聂卫等29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深圳市康铭盛 实业有限公司60%股权的现金对价,目前尚未完成支付。 深圳市长方半导体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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