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博时产业: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1号)
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 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 5 年 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由 裕元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基金转型经 2007 年 3 月 3 日 裕元 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 2007 年 3 月 23 日证监基金字[ 2007 ] 85 号文核准。自 2007 年 4 月 12 日起,由《 裕元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 博 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 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 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 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 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 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 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审核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 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 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业务时提交的资料信息须真实、有效。于交易日( T 日)提交的 申请,投资者应在 T+2 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 况,投资者提交的申请经 登记机构 确认(或不被确认)的后果由投资者承担。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 构成新基金业 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个月结束之日 后的 45 日内 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6 个月的最后 1 日。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 1 5 年 4 月 12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 表现截止日为 20 1 5 年 3 月 3 1 日 (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 目 录 重要提示 ............................................................... 2 一、 绪言 ........................................................... 4 二、 释义 ........................................................... 5 三、 基金管理人 ..................................................... 9 四、 基金托管人 .................................................... 19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23 六、 基金的历史变革 ................................................ 56 七、 基金的存续 .................................................... 57 八、 基金的集中申购 ................................................ 57 九、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59 十、 基金的投资 .................................................... 68 十一、 基金的业绩 .................................................... 74 十二、 基金的财产 .................................................... 75 十三、 基金资产的估值 ................................................ 75 十四、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9 十五、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79 十六、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1 十七、 基金的信息披露 ................................................ 82 十八、 风险揭示 ...................................................... 85 十九、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财产清算 ................................ 86 二十、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88 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8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7 二十三、其他事项 ..................................................... 109 二十四、其它应披露的事项 ............................................. 109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11 二十六、备查文件 ..................................................... 111 一.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以下简称 “ 《基金法》 ” ) 和 相 关法律法规 及 《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 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 , 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 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 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 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 二. 释义 《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合同、《基金合同》 指《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 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本基金合同由《裕元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修订而成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及台湾地区 )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 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管理办法》 指 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施的 《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 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设立的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 资基金,本基金由裕元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 裕元基金 指裕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转型 指对包括裕元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调整存续 期限,终止上市,调整投资目标、范围和策略,修订基金合 同,并更名为“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一 系列事项的统称 招募说明书 指《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 金管理人对其定期做出的 更新 集中申购公告 指《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集中申购期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 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代销机构 指依据有关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基金销售代理人等同于基 金代销机构 销售 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代理人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登记业务 指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 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 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登记机构 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 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的可 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起 始日,原《裕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集中申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仅开放申购、不开放赎回的一段时间, 最长不超过 1 个月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 / 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 日 指日常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 n 日 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不包含 T 日) 申购 指投资者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 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 转换 转托管 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 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 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 额 ) 超过上一日基金总 份额的 10% 时的情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按规定申请将所持有的本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并在同一 登记机构 处登记的其它开放式 基金份额。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将其在某一销售机构交 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移到另一销售机构交易 账户的行为 上海证券账户 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的上海 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 ( 简称“ A 股账户” ) 或证券投 资基金账户 ( 简称“基金账户” ) ,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时需持有上海 证券账 户 指定交易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试行办法》中定义的 “全面指定交易”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 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变动及其余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 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所引起的基 金份额的变动及余额情况的账户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 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 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 申请的一种投资方 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股票红利、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 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本基 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 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报刊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 不可抗力 指不能 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三.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 洪小源 成立时间: 1998 年 7 月 13 日 注册资本: 2.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 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 0755 ) 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司 ”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6 号文 批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49%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 司,持有股份 25% ;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 %;璟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股份 12 %;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 %;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持有股份 2% 。注册资本为 2.5 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 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三大总部和十五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市场 销售总部以及宏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 产品规 划部、互联网金融部、董事长办公室、总裁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 基金运作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 票投资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研究部。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研 究部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 司所管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公募基金 组、专户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市场销售 总部 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的客户、销售和服务工作。市场销售总部下设机构与零售两大业 务线和营销服务部。机构业务线含战略客户部、机构 - 上海、机构 - 南方三大区域和养老金 部、券商业务部两个部门。战略客户部负责北方地区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 该区域机构客户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 - 上海和机构 - 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 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作。养老金业务部负责养老金业务的研 究、拓展和服务等工作。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零售业务线含零售 - 北京、零售 - 上海、零售 - 南方三大区域,以及客 户服务中心。其中,零售三大区域负责公 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客户服务中心负责零售客户的服务和咨询工 作。营销服务部负责营销策划、总行渠道维护和销售支持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 责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投 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资产专户和权益类社 保投资组合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 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产品规划部负 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 品维护以及年金方案设计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 施,公司互联网金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 的整合与创新。董事长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 项会务工作;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 战略发展研究;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 党务工作;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总裁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研究、行 政 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理、公司文化建设、品牌传播、对外媒体宣传、外事活动管理、 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 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核算、成本控制、 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 IT 系统安全及数据备 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 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 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监察法律 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 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 议。 截止到 201 5 年 3 月 3 1 日,公司总人数为 3 96 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 94% 拥 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 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 主要成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洪小源先生,双硕士,董事长。 1988 年以来曾就职于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综合 规划司,后历任深圳龙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总经理助 理、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局蛇口 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招商昆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海达保险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 招商局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招商局集团有限 公司总经理助理、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局中國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风险及资 本 管理委员会主任。 2014 年 11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 2015 年 1 月起,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主席。 桑自国先生,博士后,副董事长。 1993 年起历任山东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副 总经理、泰安营业部副总经理,中经信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中经证券有限公司筹备组组 长,永汇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助 理、副总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2011 年 7 月 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2013 年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2014 年 11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 董事长。 熊剑涛先生,硕士,工程师,董事。 1992 年 5 月至 1993 年 4 月任职于深圳山星电子 有限公司。 1993 年起,历任招商银行总行电脑部信息中心副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电脑部副经理、经理、电脑中心总经理、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 2004 年 1 月至 2004 年 10 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 2005 年 12 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分管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息 技术中心, 兼任招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4 年 11 月起,任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吴姚东先生,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EMBA ,董事。 2002 年进入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历任国际业务部分析师、招商证券武汉营业部总经理、招商证券(香港)公司 总经理兼国际业务部董事、总裁办公室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 2013 年 5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 公司总经理 。 现任 公司 董事,博时基金(国际)有限 公司董事会副主席兼总裁、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兼总经理。 2013 年 7 月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 1988 年 7 月至 1995 年 4 月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 任教师。 1995 年 4 月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 总经理(主持工作)、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 部总经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 2002 年 10 月至 2008 年 7 月,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008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 杨林峰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董事。 1988 年 8 月就职于国家纺织工业部, 1992 年 7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职于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华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证交所上市公司)董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 2006 年 7 月就职于上海市国 资委直属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任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 2007 年 10 月至今,出任上海 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博时基金 管理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013 年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 届董事会董事。 何 迪先生,硕士,独立董事。 1971 年起,先后在北京西城区半导体器件厂、北京东 城区电子仪器一厂、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布鲁 津斯学会、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工作。 1997 年 9 月至今任瑞银投资银行副主席。 2008 年 1 月,何迪先生建立了资助、支持中国经济、社会与国际关系领域中长期问题研究的非 营利公益组织 “ 博源基金会 ” ,并担任该基金会总干事。 2012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南峰先生,学士,独立董事。 1969 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酒泉卫星基地、四 川大学经济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工作, 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研究院、深圳特区人行办公室主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 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 1994 年至 2008 年曾兼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 2010 年退休。 2013 年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顾立基先生,硕士,独立董事。 1968 年至 1978 年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任共 青团总支书记; 1983 年起,先后任招商局蛇口工 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主任;招 商局蛇口工业区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 理;香港海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 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8 年退休。 2008 年 2 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 教授; 2008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0 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 09 年 6 月至今,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 2011 年 3 月 至今,兼任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2013 年 5 月至 2014 年 8 月,兼任德华安顾人寿 保险有限公司( ECNL )董事; 2013 年 6 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2014 年 12 月至今,兼任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4 年 11 月起,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 1983 年起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海 证券有限公司经理、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管理董事总经理。 2008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 监事。 彭毛字先生,学士,监事。 1982 年 8 月起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农贷部国营农业信 贷处科员、副处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发信贷部扶贫信贷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 理三部扶贫贷款管理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项目评估部副总经理、金桥金融咨询公司 副总经理。 1999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 月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作,先后任评估咨询 部副总经理,债权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南宁办事 处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监察审计部(纪委办公室)总经理。 2007 年 12 月至今兼任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监 事会主席。 2011 年 1 月至今任中国长 城资产管理公司控股子公司专职监事(总经理级)。 2011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 1987 年至 1995 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 1995 年至 2012 年 5 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2012 年 5 月筹备天 津港(集团)有限公 司金融事业部, 2011 年 11 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 业部副部长。 2013 年 3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 2001 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2008 年 7 月起,任博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林琦先生,硕士,监事。 1998 年起历任南天信息系统集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北京 万豪力霸电子科技公司任技术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MIS 系统分析员、东方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现任博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2010 年 4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 会监事。 赵卫平先生,硕士,监事。 1996 年起先后在山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大鹏证券公司、 北京证券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 2013 年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3 、 高级管理 人员 洪小源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 及代总经理 。 1995 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 任 开发部经理、清华紫光股份公 司 CAD 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 2000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 、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 经理 及代总经理 ,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 CFA , MBA ,副总经理。 1993 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技 上海投资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 2005 年 2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 究部总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 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 公司副总经理 兼高级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 1997 年至 1999 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 事投资管理工作。 2000 年 8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 券组合经理、社保债券 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 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 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孙麒清女士,商 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 2002 年加入博 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 , 兼任 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苏永超先生,硕士。 1999 年起先后在太极集团、北京百慧勤投资有限公司、第一创 业证券、中恒集团、财富证券、大成基金从事研究、投资工作。 2013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曾任投资经理,现任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基金 基金经理( 2013 年 10 月 10 日至今)、 博时第三产业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 ( 20 15 年 2 月 9 日至今) 。 历任基金经理: 2000 年 1 月至 2003 年 1 月 31 期间,刘小山先生任基金经理; 2001 年 4 月至 2003 年 7 月 9 日,刘红海先生任基金经理 ; 2003 年 7 月至 2010 年 11 月 10 日, 邹志新先生任基金经理 ; 2010 年 8 月 3 日至 2014 年 6 月 11 日期间,刘彦春先生 任基金 经理 ; 2014 年 2 月 25 日 至 2015 年 2 月 9 日, 王雪峰先生 任基金经理 。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董良泓、邵凯、 万定山 、黄健斌、魏凤春、 李权胜 。 董良泓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万定山先生,硕士。 1999 至 200 0 年曾在海尔集团工作。 2004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员 兼基金经理助理、年金账户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 经理。现任权益投资总部董事总经理兼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 1995 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 2005 年加入博时 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 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 兼社 保组合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 魏凤春先生,经济学博士。 1993 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证券、清华大学、 江南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工作。 2011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宏观策略 部总经理兼投资经理。 李权胜先生,硕士。 2001 年起先后在招商证券、银华基金工作。 2006 年加入博时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特定资产投资经理、特定资产管 理部副总经理、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股票投 资部总经理兼成长组投资总监、博时精选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申请并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 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 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 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 行证券投资; 6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7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 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8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的财务会计报告; 9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 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 12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13 、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4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15 、按规定受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6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代表基金签订的重大合同及其 他相关资料; 17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 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8 、以基金管理 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9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 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 托管人追偿; 22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 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风险管理的原则 ( 1 )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 2 )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 法律 部,监察 法律 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 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 3 )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 间的制衡体系。 ( 4 )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 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 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 法律 部负责监察公 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 1 )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 2 )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 即负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批准每一 个部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 3 )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 报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 4 )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 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5)风险管理部 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 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 ( 6 )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 任,负 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 监控和降低风险。 3 、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 1 )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 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 并定期更新。 ( 2 )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 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 3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 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 4 )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 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 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 5 )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 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 控。 ( 6 )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 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 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 7 )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 控制风险。 四.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成立时间: 1984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 人民 币 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 010 - 66105799 联系人:蒋松云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4 年 12 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07 人,平均年龄 30 岁, 95% 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 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 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 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 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 职责,为 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 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 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 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 资产、 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 QDII 专户资产、 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 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 务。截至 201 4 年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407 只。自 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 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 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4 5 项最佳托管银行大 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 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 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 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 内控建设” 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 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 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 继 2005 、 2007 、 2009 、 2010 、 2011 、 2012 、 2013 年七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 SAS70 (审计标准 第 70 号)审阅后, 20 14 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八次通过 ISAE3402 (原 SAS70 )审 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 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 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 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 审阅已经成为年度 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 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 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 (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 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 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 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 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 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 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 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 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 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 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 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 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 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 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 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 “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 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 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 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 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 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 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 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 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 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 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 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 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 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 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 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 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 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 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 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 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 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 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 1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 18 号恒基中心 1 座 23 层 电话: 010 - 65187055 传真: 010 - 65187032 联系人:尚继源 博时一线通 : 95105568 (免长途话费) ( 2 )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28 号久事大厦 25 层 电话: 021 - 33024909 传真: 021 - 63305180 联系人:周明远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5层 电话:0755-83169999 传真:0755-83199450 联系人:程姣姣 1、 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联系人: 杨菲 传真: 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http://www.icbc.com.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 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http://www.abchina.com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 王洪章 联系人: 张静 传真: 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http://www.ccb.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牛锡明 联系人: 曹榕 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 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 95559 网址: http://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红 联系人: 邓炯鹏 电话: 0755-83198888 传真: 0755-83195049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网址: http://www.cmbchina.com/ (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孔丹 联系人: 丰靖 传真: 010-65550828 客户服务电话: 95558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689号东银大厦25楼 法定代表人: 吉晓辉 联系人: 吴斌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2431 客户服务电话: 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 唐双宁 联系人: 朱红 电话: 010-63636153 传真: 010-63636157 客户服务电话: 95595 网址: http://www.cebbank.com (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联系人: 王继伟 电话: 010-58560666 传真: 010-57092611 客户服务电话: 95568 网址: http://www.cmbc.com.cn/ (1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 李国华 联系人: 陈春林 传真: 010-68858117 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网址: http://www.psbc.com (11)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 闫冰竹 联系人: 孔超 传真: 010-66226045 客户服务电话: 95526 网址: http://www.bankofbeijing.com.cn/ (12)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 吴建 联系人: 郑鹏 电话: 010-85238667 传真: 010-8523868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7 网址: http://www.hxb.com.cn/ (13)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3号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3号 法定代表人: 董建岳 联系人: 李静筠 电话: 020-38321739 传真: 020-8731178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308003 网址: http://www.cgbchina.com.cn/ (14)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联系人: 张莉 电话: 021-38637673 传真: 021-50979507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3 网址: http://bank.pingan.com (1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联系人: 胡技勋 电话: 0574-89068340 传真: 0574-87050024 客户服务电话: 96528(上海、北京地区962528) 网址: http://www.nbcb.com.cn (16)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15-20楼、22-27楼 法定代表人: 胡平西 联系人: 施传荣 电话: 021-38576666 传真: 021-50105124 客户服务电话: 021-962999;400962999 网址: http://www.srcb.com/ (17)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B座 法定代表人: 乔瑞 联系人: 王薇娜 电话: 010-63229475 传真: 010-63229478 客户服务电话: 96198 网址: http://www.bjrcb.com ( 18)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 办公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68号 法定代表人: 郭少泉 联系人: 谭长臻 电话: 0532-85709732 传真: 0532-85709725 客户服务电话: 96588(青岛) 400-66-96588(全国) 网址: http://www.qdccb.com (19)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79号 办公地址: 合肥市安庆路79号 法定代表人: 王晓昕 联系人: 叶卓伟 电话: 0551-2667635 传真: 0551-2667857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6588(安徽省外)、96588(安徽省内) 网址: http://www.hsbank.com.cn (20)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 张达洋 联系人: 毛真海 电话: 0571-87659546 传真: 0571-87659188 客户服务电话: 95527 网址: http://www.czbank.com (21)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体育路21号 法定代表人: 廖玉林 联系人: 巫渝峰 电话: 0769-22119061 传真: 0769-22117730 客户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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