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海富通中小盘: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1号)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海富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年第 1号)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海富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0年 1月 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3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 金合同于 2010年 4月 14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海富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定 期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 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 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者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 或低于投资者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 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等。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 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应认 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5年 4月 1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现截止日为 2015年 3月 31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目录 第一节绪言 .................................................................2 第二节释义 .................................................................3 第三节基金管理人 ..........................................................8 第四节基金托管人 .........................................................16 第五节相关服务机构 .......................................................21 第六节基金的募集 .........................................................39 第七节基金合同的生效.....................................................40 第八节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41 第九节基金的投资 .........................................................53 第十节基金的业绩 .........................................................64 第十一节基金的财产 .......................................................67 第十二节基金资产的估值 ..................................................69 第十三节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74 第十四节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76 第十五节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8 第十六节基金的信息披露 ..................................................79 第十七节风险揭示 .........................................................85 第十八节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8 第十九节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91 第二十节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115 第二十一节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33 第二十二节其他披露事项 .................................................136 第二十三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138 第二十四节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41 第二十五节备查文件 ......................................................14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 1节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海 富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海富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 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 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 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 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 2节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海富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合同:《海富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 对其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托管协议: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海富通中小盘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 补充 招募说明书:《海富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即用于公开披露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 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 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 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 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 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 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 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 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发售公告:《海富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招募说明书》目的不包括香 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 3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机构 法律法规: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005年 7月 2 7日发布并施行的《开放式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场内认购、申购与赎回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业务规则》: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操作指引》: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 2005年 7月 27日发布并施行的《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办理开放式基金相关业务操作指引》 元: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 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 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 的投资者 注册登记业务: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 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 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 的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的其他投资者的总称 个人投资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在中国合法注册登记并存续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设立的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和 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合法募集 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基金管理机构、保险 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募集期: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的期限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 金管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 基金存续期: 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认购: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 发售: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 份额的行为 申购: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 管理人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赎回: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 管理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 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 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 巨额赎回: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 5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 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 基金转换: 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 理人管理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 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 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 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转托管: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 一交易账户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会员单位: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可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的 认购、申购、赎回和转托管等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 所会员 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 理人签订基金销售与服务协议,办理本基金发售、 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销售机构,包括可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有关业 务的会员单位 基金销售网点: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 场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 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和 场所 场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外办理开 6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账户: 交易账户: 日/天 月 工作日: 开放日: T日: T+n日: 基金收益: 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估值: 货币市场工具 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的销售机构 和场所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 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 机构办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 情况的账户 公历日 公历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 日 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证券投资收 益、证券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银行存款利息 以及其他收入 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 和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 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 净值的过程 现金;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 单;剩余期限在三百九十七天以内(含三百九十七天) 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期 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中央银行票据;中国证监 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 融工具 7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指定媒体: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 网网站 不可抗力: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 客观事件 第 3节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 层 法定代表人:张文伟 成立时间:2003年 4月 18日 电话:021-38650999 联系人:吴晨莺 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51%、法国巴黎投资管理 BE控股公司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张文伟先生,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铁道 支行行长、紫荆山支行行长、私人金融处处长,海通证券办公室主任,海通证 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3年 5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邵国有先生,董事,副教授。历任吉林大学校党委副书记、长春师范学院 校党委书记、长春新世纪广场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8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公司宣传培训中心总经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 5月起转 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吉宇光先生,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办公室副 主任、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证券部经理、海通证券北京朗家园营业部总经理等职。 1997年至今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1年 4月至今任海通国际证券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陶乐斯(LigiaTorres)女士,董事,法国与墨西哥双重国籍,双硕士学 位,曾任职于东方汇理银行、渣打银行和欧洲联合银行,1996年加入法国巴黎 银行集团工作,2010年 3月至 2013年 6月任法国巴黎银行财产管理部英国地 区首席执行官,2010年 10月至今任法国巴黎银行英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2013年 7月至今任法国巴黎投资管理公司亚太区及新兴市场主管。 简伟信(VincentCamerlynck)先生,董事,比利时国籍,国际政治学硕 士,历任 CL GlobalPartners(纽约)副总经理、汇丰投资银行(伦敦)副总 经理、高盛投资银行(伦敦及巴黎)董事总经理、法国巴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伦敦)行政总裁兼董事,2012年 9月至今任法国巴黎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 (香港)亚太区行政总裁。 刘颂先生,董事、总经理,英国籍,工商管理硕士。历任英国伦敦洛希尔 父子有限公司投资银行助理,路透伦敦资产管理战略企划部全球总监,路透香港 亚太区资产管理及研究总监,香港景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驻北京办事处首席代 表,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德意志资产管理大中华区董事总 经理。2015年 3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董事、总经理。 郑国汉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及博士学位。历任美国佛罗里达州大 学经济系副教授、香港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经济系教授 及系主任和商学院副院长、商学院院长及经济系讲座教授,现任香港岭南大学 校长。 巴约特(MarcBayot)先生,独立董事,比利时籍,布鲁塞尔大学工商管 理硕士。布鲁塞尔大学经济学荣誉教授,EFAMA(欧洲基金和资产管理协会)和 比利时基金公会名誉主席,INVESTPROTECT公司(布鲁塞尔)董事总经理、 Fundconnect独立董事长、Degroof资产管理(布鲁塞尔)独立董事和法国巴黎 9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银行 B Flexible SICAV独立董事。 杨国平先生,独立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杨树浦煤气厂党委 副书记、代书记,上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党办副主任,上海市出租汽车公司党 委书记,现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大众公用 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馨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1984年 7月至今任职于厦门大学经济 学院,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副院长兼财政系主任、院长。现任厦门大 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础前先生,监事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安徽省财政厅中企 处副主任科员,安徽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科长,海通证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 总经理和财务总监。 魏海诺(BrunoWeil)先生,监事,法国籍,博士。历任巴黎银行东南亚 负责人、亚洲融资项目副经理,法国巴黎银行跨国企业全球业务客户经理、亚 洲金融机构投行业务部负责人、零售部中国代表,南京银行副行长。现任法国 巴黎银行集团(中国)副董事长。 奚万荣先生,监事,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历任 海南省建行秀英分行会计主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2003年 4月 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稽核经理、监察稽核总监,现任总经理助 理兼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俞涛先生,监事,博士,CFA。先后就职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 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曾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总 监。2012年 11月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与创新总监。 章明女士,督察长,硕士。历任加拿大 BBCC Tech & Trade Int’l Inc公 司高级财务经理、加拿大 Future Electronics公司产品专家,国信证券业务 经理和副高级研究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合作部经理。2003年至今任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阎小庆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助理经济师、 富通银行欧洲管理实习生、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市场部副经理、法国农业信贷银 行上海华东区首席代表、富通基金管理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海富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总监,2006年 5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0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4年 9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陶网雄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会计科长、上 海中土实业发展公司主管会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2003年 4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3年 4至 2006年 4月任公司财务部负责 人,2006年 4月起任财务总监。2013年 4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 孟辉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沈阳远东证券总经理,闽发证券有限公 司上海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上海清算组负责人,民生证券研究所所长助理、区 域销售总监,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监,2011年 7月加入海富通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4年 10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戴德舜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历任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析师,中银 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分析师,2004年 3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股 票分析师、组合经理、研究总监、股票绝对收益组合总监、投资总监。2014年 11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何树方先生,副总经理,博士。历任山东济宁市财政贸易委员会副科长, 魁北克蒙特利尔大学研究助理(兼职),魁北克公共退休金管理投资公司分析 师、基金经理助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1年 6月加入海富 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4年 11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峰先生,硕士。历任大公国际资信评估公司信用分析部分析师,深圳九 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项目部员工,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负 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高级研究员,2011年 5月 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股票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2014年 12月起担任海富通股票、海富通中小盘股票、海富通内需热点股票和海富通领 先成长股票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为程岽,任职时间为 2010年 4月至 2013年 11月。宋 争林,任职时间为 2013年 11月至 2014年 12月。 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委员有:刘颂,总经理;戴德舜,副总经理;邵佳民, 总经理助理;丁俊,投资副总监;杜晓海,定量及风险管理总监,兼任上海富 1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总经理担任。讨 论内容涉及特定基金的,则该基金经理出席会议。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 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 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1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5)用基金资产承销证券; (6)用基金资产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7)用基金资产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用基金资产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9)以基金资产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10)以基金资产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 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 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1)用基金资产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 交易活动; (12)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 资;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 交易; (9)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0)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13)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 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 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 (2)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 岗位,并在相关部门建立防火墙;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和监察稽核部, 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分别履行风险管理和合规监察职责,并协助和配 合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任何制度的建立 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4)有效性原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所有员工严格 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 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应与现代科技的应用相结合,充分 利用电脑网络,建立电脑预警系统,保证监控的及时性; (6)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 经营战略、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外部环境的 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1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7)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备内部控制指标体系,使内部控制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8)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9)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2.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 制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 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 管理制度和部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有机组成。 (1)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公 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 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2)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合规性制度、稽核监察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 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公司基 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3)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部门业务规章由公 司相关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职责和业务运作的要求 拟定,其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业务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和总经理批准。 公司致力于将国际资产管理行业成熟的专业经验同中国资产管理行业的实 际情况相结合,建立既符合国际规范又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3.完备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独立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层面设立督察长,管理层设立独立 于其他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通过风险管理制度、合规性制度 和稽核监察制度三个层面构建独立、完整、相互制约、关注成本效益的内部监 督体系,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和反馈, 保障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严格落实。 15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风险管理制度由董事会下设的风险委员会制定风险管理政策,由管理层的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由风险管理部专职落实和监督,公司各业务部门制 定审慎的作业流程和风险管理措施,全面把握风险点,将风险管理责任落实到 人,实现对风险的日常管理和过程中管理,防范、化解和控制公司所面临的、 潜在的和已经发生的各种风险。 合规性制度由监察稽核部具体落实,通过对公司日常业务的各个方面和各 个环节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评估及检查,监督公司及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监管规定、公司对外承诺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识别、防范和及时杜 绝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各种违规风险,提出并完善公司各项合规性制 度,以充分维护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稽核监察制度在督察长的领导下严格实施,由监察稽核部协助和配合督察 长履行稽核监察职能,通过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资讯管制、投资决策与执 行、基金营销、公司财务与投资管理、基金会计、信息披露、行政管理、电脑 系统等公司所有部门和工作环节,对公司自身经营、资产管理和内部管理制度 等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报告和建议,从而保 护公司客户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公司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 关于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公司的 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第 4节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成立时间: 1984年 1月 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16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 010-66105799 联系人:蒋松云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14年 12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07人,平均年 龄 30岁, 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 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 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 “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 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 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 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 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 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 QFII资产、 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 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 理、 QDII专户资产、 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 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 截至 2014年 12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407只。自 2003年 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 《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 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45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 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 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 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 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 17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 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2011、2012年六次顺利通过评估组 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阅后, 2013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第七次通过ISAE3402(原SAS70)审阅获得无保 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 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 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 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 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 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 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 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 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 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 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 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 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 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 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 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 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 规章制度。 18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 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 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 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 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 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 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 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 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 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 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 “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 “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 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 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 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 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 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 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 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 19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 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 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 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 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 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 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 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 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 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 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 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 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 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 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 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 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 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 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 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 进行监督和核查。 20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 和有关证券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 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 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 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2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 5节 相关服务机构 (1)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 37层 法定代表人:张文伟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电话:021-38650797,021-38650799 传真:021-33830160,021-33830161 2、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传真:010-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联系人:张静 2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更新招募说明书 网址:www.ccb.com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电话:010-66596688 传真:010-66593777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号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传真:010-85108557 网址:www.abchina.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网址:www.cmbchina.com (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25879453 23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网址:www.bank.pingan.com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联系人:高天,虞谷云 网址:www.spdb.com.cn (9)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大街 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11)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杭州市庆春路 288号 法定代表人:沈仁康 客服电话:95527 联系人:毛真海 网址:www.czbank.com (1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2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53或 4008888001 联系人:李笑鸣 网址:www.htsec.com (1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95558 联系人:顾凌 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1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号 法定代表人:郭新双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网址:www.ebscn.com (1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电话: 95521 联系人:芮敏祺、吴倩 网址:www.gtja.com (1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联系人:权唐 网址:www.csc108.com (18)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25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联系人:肖亦玲 网址:www.htsc.com.cn (1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联系人:林生迎 网址:www.newone.com.cn (2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联系人:谢高得 网址:www.xyzq.com.cn (2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联系人:李良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22)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号世纪商贸广场 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联系人:黄莹 网址:www.swhysc.com (2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 18号 26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法定代表人:蔡咏 客户服务电话:95578 联系人:李蔡 网址:www.gyzq.com.cn (2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25、24、10层 法定代表人:吴晓东 客户服务电话: 95513 联系人:盛宗凌 网址:www.lhzq.com (2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3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 41、42、43、44楼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www.gf.com.cn (2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318号 2号楼 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户服务电话:95503 联系人:胡月茹 网址:www.dfzq.com.cn (27)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6层到 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联系人:齐晓燕 27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网址:www.guosen.com.cn (2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联系人:宋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9)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号荣超大厦 16-20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11转 8 联系人:吴琼 网址:stock.pingan.com (30)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号迪凯银座22、23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联系人:姚锋 网址:www.bigsun.com.cn (3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天泰金融广场 A座 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联系人:吴忠超 网址:www.zxwt.com.cn (3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 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财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0686 联系人:潘锴 28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网址:www.nesc.cn (33)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联系人:冯爽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34)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号城建国际中心 26层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联系人:罗芳 网址:www.tebon.com.cn (35)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联系人:孙豪志 网址:www.qlzq.com.cn (36)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 12号中民时代广场 B座25、26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888 联系人:毛诗莉 网址:http://www.fcsc.com (37)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栋 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联系人:胡莹 29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网址:www.xcsc.com (3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楼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陈剑虹 网址:www.essence.com.cn (39)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 A栋第 18层至 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客户服务电话:95532或 400-600-8008 联系人:刘毅 网址:http://www.china-invs.cn/ (40)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公司总机:010-65051166(北京);021-58796226(上海) 联系人:王少立 网址:www.cicc.com.cn (41)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盘古大观 A座 40F-43F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联系人:李微 网址:www.e5618.com (42)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联系人:刘闻川 30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网址:www.cnhbstock.com (4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五四路新天地大厦 7至 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户服务电话:0591-96326 联系人:张腾 网址:www.gfhfzq.com.cn (4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 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联系人:唐静 网址:www.cindasc.com (4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联系人:王兆权 网址:www.ewww.com.cn (46)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40-42楼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电话:0755-83199599 联系人:张婷 网址:www.csco.com.cn (47)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 200号中银大厦 39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021-61195566 联系人:吕品 3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网址:www.bocichina.com.cn (48)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6888 联系人:高峰 网址:www.cgws.com (49)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 2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法定代表人:何其聪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联系人:郭军瑞 网址:www.foundersc.com (50)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号金源中心 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客户服务电话:961130(省内直拨,省外请在前加拨区号0769) 联系人:梁建伟 网址:www.dgzq.com.cn (51)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楼 法定代表人:刘东 客户服务电话:020-961303 联系人:林洁茹 网址:www.gzs.com.cn (52)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联系人:陈翔 3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网址:www.962518.com (53)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 129号 法定代表人:董永成 客户服务电话:4008169169 联系人:谢立军 网址:www.daton.com.cn (5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刘爽 客服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55)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联系人:张治国 网址:www.i618.com.cn (56)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号国华投资大厦 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联系人:黄静 网址:www.guodu.com (5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号新盛大厦 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联系人:黄英 33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网址:www.dxzq.net (58)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二段 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28层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电话:400-88-35316 联系人:郭磊 网址:www.cfzq.com (59)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民生金融中心 A层 16-18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8888 联系人:赵明 网址:www.mszq.com (60)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 6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6898888 联系人:邓鹏怡 网址:www.hlzqgs.com (61)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 155号附一号红塔大厦 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8718880 联系人:刘晓明 网址:www.hongtastock.com (62)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锡林南路 18号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客户服务电话:010-88086830 联系人:陈文彬 3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网址:www.rxzq.com.cn (63)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骏 客户服务电话:4008698698 联系人:李欣 网址:www.ydsc.com.cn (64)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号新世界中心 29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客户服务电话: 4001022011 联系人:罗艺琳 网址:www.zszq.com.cn (6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 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联系人:尹伶 网址:www.txsec.com (66)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 95584 联系人:周志茹 网址:www.hx168.com.cn (6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 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童彩平 35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网址:www.zlfund.cn及 www.jjmmw.com (68)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恒生大厦 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张裕 网址:www.fund123.cn (6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号 26号楼 2楼 41号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张茹 网址:www.ehowbuy.com (70)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71)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联系人:徐诚 网址: www.noah-fund.com (7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楼 2层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36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潘世友 网址: www.1234567.com.cn (7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25楼 C区 法定代表人:王莉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联系人:吴卫东 网址: licaike.hexun.com (74)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号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联系人:翟飞飞 网址: www.myfund.com (75)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0571-88920897、4008-773-772 联系人:胡璇 网址:www.5ifund.com (76)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法定代表人:王斐 客户服务电话: 400-081-6655 联系人:顾欣 网址:www.wy-fund.com (77)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操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栋 10层 1006室 联系人:刘宝文 37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站:https://t.jrj.com/ (78)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号五栋大楼 C座 702 联系人:段京璐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3、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开放式基金销售资格的、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可成为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相关信息同时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按照 相关规定及时公告。 (2)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835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任瑞新 (3)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 8600 38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联系人:王利民 联系电话:021-31358666-8716 经办律师:秦悦民、王利民 (4)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叶尔甸 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刘莉 39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 6节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经 2010年 1月 1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0】83号文核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 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募集期从 2010年 3月 10日起,至 2010年 4月 8日止,共募集 1,236,887,362.60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 11,522户。 40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 7节 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10年4月14日正式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上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 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4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第 8节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1)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销售机构。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 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 基金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2)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已于 2010年 5月 14日起开始办理包括日常申购、赎回在内的日常 交易业务。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 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另行公告。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 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应在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公 告。 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 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 价格。 (3)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 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 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2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场内申购、赎回需遵守相关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引》; 6、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 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 向基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提 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 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内为投 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 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与赎回的成交情况。 基金发售机构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发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申购申请。申购的确认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 认结果为准。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 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 T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及其相 关基金销售机构在T+7日(包括该日)内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5)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场外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元,各销售渠道在此最低起点金额以上另 43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场内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元,最高金额为 99,999,900元,且场内单笔申购金额必须是 100的整数倍;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场外单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份 基金份额;场内单笔赎回的基金份额必须是整数份,且不能超过 99,999,999份; 3、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份额余额为 10份。基金份 额持有人因赎回、转换等原因导致其单个基金交易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 10份时,注册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 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并报中国证 监会备案。 (6)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用于基金的市场推 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费。本基金场内的申购、赎回费率与场外的申购、赎回费率相同。 2、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逐级递减,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单次申购的实际确 认金额确定每次申购所适用的费率并分别计算。实际执行的申购费率如下: 业务类型金额(M)费率 M≥500万按笔收取,1000元/笔 申购 200万≤M<500万 0.8% 100万≤M<200万 1.2% M<100万 1.5% 3、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逐级递减。本基金赎回费率按持有期分档如下: 业务类型持有期费率 1年以下 0.5% 赎回 1年(含)以上,2年以下 0.25% 2年(含)以上 0% 4、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 44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基金促销计划可以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照 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 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 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 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7)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单次申 购的实际确认金额确定每次申购所适用的费率并分别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场内申购份额保留到整数位, 不足一份基金份额部分的申购资金零头由交易所会员单位返还给投资者;场外 申购份额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例如,某投资者通过投资 5,000元场外申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 1.5%,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128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5,000/(1+1.5%)=4,926.11元 申购费用=5,000-4,926.11=73.89元 申购份数=4,926.11/1.128=4,367.12份 即:投资者投资 5,000元场外申购本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时,投资 者账户登记有本基金 4,367.12份。 如果该投资者通过场内申购,将得到 4,367份基金份额,0.12份所对应的 资金 0.13元(4926.11元-4367份*1.128元/份=0.13元)将返还投资者。 (2)赎回金额的计算 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需缴纳一定的赎回费用。计算公式如下: 45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 赎回费、赎回金额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 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如: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 10,000份基金份额一年后(未满 2年) 决定赎回,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2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 1.148元, 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148=11,480元 赎回费用=11,480×0.25%=28.70元 净赎回金额=11,480-28.70=11,451.30元 即: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 10,0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一年后(未满 2年)赎 回,假设赎回当日本基金份额净值是 1.148元,则可得到的净赎回金额为 11,451.30元。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公式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公告。遇特殊情况,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计算公式为: T日基金份额净值=T日基金资产净值/T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位,小数点后第 4位四舍五入,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中。 (8)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 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 T+2日(含该日)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 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 调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 3个工作日在 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46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9)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暂停或拒绝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当日基金资产净值无法计 算; (3)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 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 (5)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1)到 (4)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 站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10)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除非出现如下情形,基金管理人不得拒绝接受或暂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 回申请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场所依法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 资产净值; (3)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 2个或 2个以上开放日巨额赎 回; (4)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已接 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的,可延期支付 部分赎回款项,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 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 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 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款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 回款项,最长不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 47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告。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暂停基金的赎回,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 站上刊登暂停赎回公告。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依 照有关规定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11)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赎回申请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 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 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顺延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顺延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可能会对基金的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 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 申请延期予以办理。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应当按照其申请赎 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办理的 赎回份额;投资者未能赎回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 办理部分予以撤销外,延迟至下一个开放日办理,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 价格。依照上述规定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的赎回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以此类推, 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顺延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2日内通过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的公司网站或销售机构的网点刊登公告,并 在公开披露日向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备案。同时以邮寄、传真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基金份额 持有人,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 48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更新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连续 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12)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家指定 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 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 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 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网站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