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宏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独立意见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和《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本次申请买方信贷额度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 案》,因对外销售产品需要,公司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江阴支行签订 《国内买方信贷总协议》,公司拟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买方信贷额度,为符 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公司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银行发生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买方信贷额度事宜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提高款项的 回收效率。同时公司本次申请买方信贷额度事宜已经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相关制度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公司申请该等买方信贷额度有利于公司日 常经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特此意见。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 贷额度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刘坚民 范永明 李连军 年 月 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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