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华宏科技: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5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5月31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因对 外销售产品的需要,公司拟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江阴支行(以下简称“招商 银行江阴支行”)签订《国内买方信贷总协议》,公司拟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信 贷额度,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公司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银行发生的借款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情况概述 1、授信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江阴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江阴支 行”) 2、买方信贷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3、信贷额度有效期:1年,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单笔贷款到期日可晚于信贷额 度有效期 4、借款人:符合条件的公司客户,包括最终使用者(非自然人)、经销商 5、借款期限:借款人每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经销商贷款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6、担保形式: (1)借款人应以相当于每笔借款合同2期还本付息资金的自有资金作为借款保 证金质押给银行,并以所购设备向银行进行抵押。 (2)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对所有借款人的每笔贷款承担全程不可撤销的 连带清偿保证责任。 (3)如银行在连续扣除2期保证金后,借款人再出现一次还款逾期,公司须在 借款人逾期后一个月之内向银行缴存剩余贷款全部本息金额的保证金存款作为备偿, 同时银行启动对借款人的司法追偿程序。对于在银行启动司法追偿程序后7个月仍无 法收回的贷款,公司同意由银行将相应债权及设备抵押权转让给公司。如设备的抵押 权无法办理变更至公司,则由银行通过资产管理公司转让相应债权给公司,相关转让 费用由公司承担。 7、借款人资格 借款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人达到银行小企业信贷政策中对小企业的基本准入底线,并满足相关 可接受标准。 (2)借款人与公司为非关联企业,且借款人单户总借款金额不超过700万元。 (3)借款人购买产品的首付款不得低于总购买合同金额的40%。 (4)借款人至少在银行存入2期还本付息资金作为保证金,如果发生扣收保证 金还款,则借款人应在银行扣款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保证金。 (5)借款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均无不良记录,至少每2个月向银行提供经营、财 务等方面的招商银行江阴支行所需的贷后管理资料。 (6)符合银行的其他条件。 8、其他 关于贷款金额、利率等具体内容以招商银行江阴支行与借款人签署的具体借款协 议为准。 二、担保各方基本情况 1、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1118号 法定代表人:胡士勇 注册资本:15600.78万元 经营范围:新型液压打包机和剪切机、资源再利用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开 发、制造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2、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符合条件的公司客户,包括最终使用者(非自然人)、经销商。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招商银行江阴支行签订《国内买方信贷总协议》,公司拟申请不超过5,000 万元的信贷额度,为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公司客户因购买公司产品而向银行发生的借 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买方信贷额度事宜有助于公司开拓市场、提高款 项的回收效率。同时公司本次申请买方信贷额度事宜已经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相关制度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公司申请该等买方信贷额度有利于公司日常经 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合计为1,400.00万元(为公 司控股子公司江苏纳鑫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在收购日之前发生),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68,617.83万元的2.0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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