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金叶珠宝:备考审阅报告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备 考 审 阅 报 告 大信阅字[2015]第7-00001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审 阅 报 告 大信阅字[2015]第7-00001号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按照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三披露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包括2015年3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的备考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5年1-3月、2014年度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 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备考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 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程度低于 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备考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被审阅单位2015年3月31日、2014年12月 31日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2015年1-3月、2014年度备考合并经营成果。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备 考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编制单位: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2015年3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一) 1,890,052,541.52 1,621,121,829.7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七、(二) - 120,000,000.00 应收账款 七、(三) 213,034,948.31 388,160,955.26 预付款项 七、(四) 322,209,475.43 27,844,654.00 应收利息 七、(五) 57,834,821.84 138,281,891.37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七、(六) 23,061,849.58 120,588,255.93 存货 七、(七) 1,175,031,777.37 814,358,164.47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七、(八) 1,793,432,012.03 3,109,299,010.72 流动资产合计 5,474,657,426.08 6,339,654,761.5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七、(九) 55,000,000.00 55,000,000.00 长期应收款 七、(十) 3,105,462,561.33 2,833,759,199.73 长期股权投资 七、(十一) 37,664,680.82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七、(十二) 70,844,136.59 72,545,458.66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七、(十三) 4,601,688.90 4,604,607.26 开发支出 商誉 七、(十四) 4,038,627,824.39 4,701,887,957.99 长期待摊费用 七、(十五) 5,652,386.14 3,694,701.73 递延所得税资产 七、(十六) 30,964,616.31 24,747,647.48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七、(十七) 2,151,080,000.00 1,511,58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9,499,897,894.48 9,207,819,572.85 资产总计 14,974,555,320.56 15,547,474,334.39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备 考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续) 编制单位: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3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2015年3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七、(十八) 4,297,317,550.77 5,525,049,437.3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七、(十九) 740,000,000.00 720,000,000.00 应付账款 七、(二十) 369,882,870.14 78,885,738.72 预收款项 七、(二十一) 493,426,841.62 110,984,657.60 应付职工薪酬 七、(二十二) 11,913,375.36 18,751,432.50 应交税费 七、(二十三) 59,174,129.96 134,403,455.27 应付利息 七、(二十四) 199,380,126.57 283,841,385.58 应付股利 七、(二十五) 272,614.70 272,614.70 其他应付款 七、(二十六) 351,041,622.96 347,655,690.83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522,409,132.08 7,219,844,412.5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七、(二十七) 540,631,771.49 538,400,007.43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七、(二十八) 195,723,200.41 179,999,999.9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七、(二十九) 1,506,641.14 1,506,641.14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737,861,613.04 719,906,648.55 负债合计 7,260,270,745.12 7,939,751,061.10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七、(三十) 1,061,874,665.00 1,061,874,665.00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七、(三十一) 5,842,483,989.87 5,842,483,989.87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七、(三十二) 22,047,272.95 22,047,272.95 未分配利润 七、(三十三) 360,868,361.50 328,778,163.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287,274,289.32 7,255,184,091.48 少数股东权益 427,010,286.12 352,539,181.81 所有者权益合计 7,714,284,575.44 7,607,723,273.2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974,555,320.56 15,547,474,334.39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备 考 合 并 利 润 表 编制单位: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3月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2015年1-3月 2014年度 一、营业收入 七、(三十四) 2,800,552,081.05 11,498,098,299.22 减:营业成本 七、(三十四) 2,618,443,826.39 10,445,231,972.94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七、(三十五) 20,037,243.16 39,677,543.18 销售费用 七、(三十六) 51,023,109.87 208,864,031.51 管理费用 七、(三十七) 24,442,677.19 106,221,135.83 财务费用 七、(三十八) 2,587,410.66 32,895,920.84 资产减值损失 七、(三十九) 504,106.63 77,656,564.3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投资收益 七、(四十) 6,496,836.09 19,736,569.9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 90,010,543.24 607,287,700.50 加:营业外收入 七、(四十一) 17,451,980.97 24,248,690.7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 得 2,661.04 261,048.64 减:营业外支出 七、(四十二) 140.82 364,438.2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 46,780.05 三、利润总额 107,462,383.39 631,171,952.97 减:所得税费用 七、(四十三) 25,813,700.36 146,424,699.50 四、净利润 81,648,683.03 484,747,253.47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75,994,853.99 447,950,481.32 少数股东损益 5,653,829.04 36,796,772.1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 的份额 (3)其他 2.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 - (1)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中所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81,648,683.03 484,747,253.47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收益总额 75,994,853.99 447,950,481.32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总额 5,653,829.04 36,796,772.1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7 0.4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7 0.42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光明家具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前身是光明集团公司。光明集团公司组建于1989 年1月。1990年2月,经黑龙江省体改委黑体改复[1990]25号文批准为股份制试点企业,同 年3月向社会公开发行3,000万股社会公众股。为使股份制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1992年 3月,光明集团公司重组设立了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向社会募捐1,600万股法人股,总 股本8,000万股。 1994年,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4]企名函字026号文件核准,公司名称由“光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光明家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又经[1995]企名函字119号文件 核准变更为“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社会公众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审字[1995]84号文批准,于1996 年4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经黑龙江省证管办黑证监发[1996]7号文件和 [1997]7号文件批准,公司与1996年6月14日和1997年5月17日分别以10股送4股和10 股送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1995年和1996年红利,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14,560万股。 根据公司1996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六次股东大会决议,并经黑龙江省证券监督管理办 公室黑证监上发[1997]10号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7]53号文批准,1997年8月,公司以总股本14,560万股为基数,按10:1.648的比例实施配股,总股本增至 166,443,739股。 根据公司1998年9月16日召开的1998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并经黑龙江省证券监督管理 办公室黑证监上字[1998]15号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10号文批 准,1999年3月12日,本公司以总股本166,443,739股为基数,按10:3的比例实施配股, 总股本增至185,711,578股。 2010年8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光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九五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九五投资”)签订《重组光明集团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框架协议》,协议明确要求九五 投资(包括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在公司经过破产重整、股权分 置改革程序后,将其在矿产行业拥有完整产业链的相关优质资产或光明集团认可的其他符合 框架协议规定的优质资产置入光明家具,使九五投资有限公司成为光明家具的控股股东,使 上市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因此,自2010年8月17日起,九五投资依据协议 的约定,对公司行使控制权。 2011年7月6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权分置改革基本方案为:采取“资产对价+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的 组合方式进行,九五投资向本公司赠与人民币3.8亿元现金和九五投资持有的东莞市金叶珠 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金叶”)100%的股权。九五投资成为公司潜在控股股东,以其 向上市公司赠与现金相应形成的资本公积定向转增股本,代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支付股改对价。 2011年8月18日,公司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以3.8亿元获赠资金形成的资本 公积金中的371,423,156.00元转增371,423,156股。其中:向九五投资定向转增166,661,852 股;向除九五投资以外的非流通股股东转增37,773,360股(折算每10股获得3.702股); 向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166,987,944股(折算每10股获得20股)。上述转增完成后,本公 司总股本变为557,134,734股。 2011年12月13日,经黑龙江省伊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由“光明集团家 具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贵金属首饰、珠宝玉器、工艺美术品加工、销售;金银回收;货物进出口; 股权投资、矿山建设投资、黄金投资与咨询服务;黄金租赁业务;选矿(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应经行政许可的,未获得许可前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2014年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拟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情况 (一)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公司拟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 买丰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汇租赁”)90%的股权,并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上述事项尚未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且尚未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审批。 (二)拟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丰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汇租赁”)于1999年6月1日成立,原名为辽宁好利 来服饰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更名为丰汇租赁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9年12月25日获 得商务部批准,成为第六批融资租赁业务试点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10000004927827号,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3层 E307-308单元,企业法定代表人:汪洋。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各种生产设备、配套设备、通讯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 检测设备、电力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路桥设施设备 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等机械设备及附带技术的融资租赁、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委托租 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租赁业务;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信息咨询;货物 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租赁。(领取本执照后,应到区交通局备案)(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 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此外,本公司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 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 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备考财务报表系根据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并假设公司重组已于2014年1月1日已完成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即已完成了向标的公司原股东发行股份,向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的基础上,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编制的。 本次交易方案后新增的子公司情况列示如下: 企业名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万 元) 持股比例(%) 享有表决权 比例(%) 是否合并 丰汇租赁有限公司 北京市 200,000.00 90 90 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5 年3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5年1-3月、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等相关 信息。 (二) 会计期间及营业周期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以一年 12个月作为正 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三)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 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 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所取得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 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工具 作为合并对价的,按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 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 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 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 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体现为商誉价值。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 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五)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将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统一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统一母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日及会计期间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 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3、合并财务报表抵销事项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已抵销了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 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 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持有母公司的 长期股权投资,视为企业集团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 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4、合并取得子公司会计处理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时控制 时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六) 合营安排的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单独主体,是指具有单独可辨认的财务架构的主体,包括单独的法人主体和不具备法人主体 资格但法律认可的主体。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相关事实和 情况变化导致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变化的,合营方对合营安排 的分类进行重新评估。 2、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 共同经营参与方应当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或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 资产或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 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如果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 相关负债的,参照共同经营参与方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 合营企业参与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 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享有共同控制的参与方应当根据其对该合营企业的影响程度进行会计 处理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 的存款。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 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八) 外币业务及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 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 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 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 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 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 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 对其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 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 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 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其他综合收 益下列示。外币现金流量按照系统合理方法确定的,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 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 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九) 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及确认 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为一项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 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应收款项以外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等。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持有目的为短期内出售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分为其他类的金融 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能 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工具的计量 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按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持有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其他金融负债按摊 余成本计量;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 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或者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计 量。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续计量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 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 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本公司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 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4、金融资产负债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和原直 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部分转移满足 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 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5、金融资产减值 (1)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 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2)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先将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区分开来,单 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 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 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 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 额确认减值损失。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 ① 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 ③ 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 因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债务工具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 其他表明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况。 2) 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 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以及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 不利变化使公司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 资单独进行检查。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 于其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则表明其 发生减值;若其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20%(含20%)但尚未达到50%的, 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含6个月)但未超过12个月的,本公司会综合考虑其他 相关因素,诸如价格波动率等,判断该权益工具投资是否发生减值。对于以成本计量的权益 工具投资,公司综合考虑被投资单位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是否发生重 大不利变化,判断该权益工具是否发生减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 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 资,在期后公允价值回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 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回 升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发生减值时,将该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 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十) 应收款项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 生了减值的,本公司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应收款项余额占本公司合并报表前五名或占应收账款 余额10%以上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的, 参照信用风险组合以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款项性质及风险特征 账龄组合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内部业务组合 合并报表范围内之内部业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分析法 内部业务组合 除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无法收回外,不对应收内部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信用期内 0 0 超出信用期1年以内(含1年) 5 5 超出信用期1-2年(含2年) 20 20 超出信用期2-3年(含3年) 30 30 超出信用期3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单项非重大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 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一)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 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 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珠宝等镶嵌类饰品及玉石类饰品采用个别计价法,金银饰品发出时采用加权 平均法计价。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 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①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 关税费后金额;②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当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 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 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③持有待 售的材料等,可变现净值为市场售价。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摊销。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十二) 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应当划分为持有待售:一是企业已经就处置该 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二是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三是该项转让将 在一年内完成。 (十三) 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照取得被合并 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为初始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购买日确 定的合并成本确认为初始成本;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 的购买价款;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 允价值;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的有关规定确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根 据准则相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方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 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 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投资方都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是指对某项安排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必须经过分享 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 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是指当持 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参与被投 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 术资料;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十四)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 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企业;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等; 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 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30 3-10 3.00-4.5 机器设备 10-15 3-10 6.00-9.70 运输设备 5-10 3-10 9.00-19.40 办公设备及其他 5-10 3-10 9.00-19.40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融资租 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 账价值;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 准备。 (十五) 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在工程完工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固定资 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 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其能 够正常运转或营业;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所购建的固 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十六)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 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 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 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 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一般借款按照 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 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 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 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十七) 无形资产 1、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1)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 关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 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 为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方法分别为: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 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 应的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 确凿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 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为: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 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无明确使用年限;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 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 由无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 (3)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 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 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 无形资产产 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 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 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 归属于该无形资 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行的独创性的 有计划调查。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使用前,将获取的新的技术知识应用于计划, 以生产出新的产品。 (十八) 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 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 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减值 测试时,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 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 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 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 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十九) 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 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二十)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 补偿。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 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 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 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 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 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 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 企业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时,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应当有关设定提存 计划的规定进行处理;除此外,根据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 利净负债或净资产。 (二十一)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 出,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 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 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 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 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十二) 收入 1、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本公司销售的商品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 金额确认销售商品收入:①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既没有保 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 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 收入。本公司根据实际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 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 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②已经发生 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 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本公司在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销售商品业务,公司将销售商品送达客户或客户自提货后,经客户验收并确认后开 具销售商品发票确认收入。 (2)提供加工服务业务,公司将加工的产品送达客户或客户自提货后,经客户验收并确 认后开具加工商品销售发票确认加工费销售收入。 (3)利息收入按照其他方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采用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 收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费率计算确定。 (4)融资租赁收入 ①租赁期开始日的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 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包括在应收 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②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分配 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进行分配,确认为各期的租赁收入。分配时,公司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当期应当确认的租赁收入。 实际利率是指在租赁开始日,使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 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折现率。 ③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时的处理 在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少和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的情况下,均重新计算租赁 内含利率(实际利率),以后各期根据修正后的租赁投资净额和重新计算的租赁内含利率确 定应确认的租赁收入。在未担保余值增加时,不做任何调整。 ④或有租金的处理 公司在融资租赁下收到的或有租金计入当期损益。 (5)顾问咨询费收入 顾问咨询费收入,于重要劳务作业完成且收益能合理估计时确认收入。 (二十三) 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相关 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 况处理: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 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四)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 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 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 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 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 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 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十五) 租赁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 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承租人时,将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 直线法或根据租赁资产的使用量计入当期损益。作为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管理 费用,或有租金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本公司将租金总额在不扣 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确认租金费用及 相应的负债。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按该费用从租金费用总额中扣除后的 租金费用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 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依据黄金生产加工行业的惯例,需要为客户垫付黄金原料提 供加工服务业务,公司与客户只结算加工费款项,公司垫付的黄金加工原料客户以相同重量 的实物黄金予以偿还。公司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黄金租赁协议》, 向金融机构租赁AU99.99的实物黄金,用于黄金原料生产周转。本公司根据协议约定的基准 价格、租赁黄金数量、租赁手续费率及租赁期间计算并支付租赁费。租赁到期时,本公司归 还相同重量实物黄金。本公司采用经营租赁方式核算上述黄金租赁业务。 (2)本公司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将收到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收益。 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 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如协议约定或有租金的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收益。 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 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出租人也确认租金收入。承担了承租人某些费用的,本公司 按该费用自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后的租金收入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配。 2、融资租赁 (1)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 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 分摊,确认为当期融资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在计提融资租赁资产折旧时,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应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折旧期 间以租赁合同而定。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本公司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以租 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本公司是否能够 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2)本公司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时,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应收款额与 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计入资产负债表的长期应收款,同时记 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应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 作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为租赁收入,计入租赁收入/ 业务业务收入。 五、主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新修订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修订)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等八项具体准则。本公司 已按新修订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比较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重述,实施上述八项具 体会计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比较数据产生影响。 六、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产品、原材料销售收入、融资租赁收入、利息收入、咨询收入 6%、17% 营业税 应税营业收入 5% 消费税 应税营业收入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纳流转税额 1%、5%、7% 教育费附加 应缴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缴纳流转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注 注:除本公司子公司重庆金叶珠宝加工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叶”)及重庆 两江金叶珠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两江”)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外,本公司 及其他子公司的所得税税率为25%。 (二) 重要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鼓励类产业确认书》(编号:[内]鼓励类确认 [2013]317号),公司子公司重庆金叶所从事的产业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 本)》(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鼓励类中第三十六类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第20条 民族和民间艺术、传统工艺美术保护与发展之规定,确认重庆金叶为从事国家鼓励类产业的 内资企业。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 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的有关规定,对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设 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子公司重庆金叶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国家鼓励类产业确认书》(编号:[内]鼓励类确 认[2014]13号)认定,本公司子公司重庆两江被认定为从事国家鼓励类产业的内资企业,本 公司子公司重庆两江自2014年起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七、合并财务报表重要项目注释 (一) 货币资金 1、货币资金分类 类 别 2015年3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现金 1,618,494.62 2,322,166.01 银行存款 472,161,337.34 285,843,288.88 其他货币资金 1,416,272,709.56 1,332,956,374.90 合 计 1,890,052,541.52 1,621,121,829.79 2、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说明 项目 2015年3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黄金租赁业务保证金存款及定期存 款质押 876,755,067.21 785,395,250.00 短期借款业务保证金存款及定期存 款质押 132,750,000.00 117,750,000.00 活期保证金存款 200,000.00 履约保证金存款 50,000.00 60,017.21 银行承兑汇票及开立信用证保证金 存款 367,260,642.35 360,094,107.69 石油项目保证金存款 30,000,000.00 融资租赁业务定期存款质押 25,707,000.00 25,707,000.00 合计 1,402,522,709.56 1,319,206,374.90 (二) 应收票据 类 别 2015年3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120,000,000.00 合 计 120,000,000.00 (三)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分类 类 别 2015年3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10,458,233.02 4.61 10,458,233.02 100.00 类 别 2015年3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216,568,055.32 95.39 3,533,107.01 1.6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合 计 227,026,288.34 100.00 13,991,340.03 6.16 类 别 201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10,458,233.02 2.62 10,458,233.02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388,634,903.75 97.38 473,948.49 0.12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的应收账款 合 计 399,093,136.77 100.00 10,932,181.51 2.74 (1)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债务人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账龄 计提比例 计提理由 洛阳金瑞珠宝 有限公司 2,841,365.02 2,841,365.02 1-2年 100.00 逾期未还款,回 收困难 杭州盛威万盎 金业有限公司 7,616,868.00 7,616,868.00 1年以内 100.00 逾期未还款,回 收困难 合 计 10,458,233.02 10,458,233.02 (2)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 龄 2015年3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信用期内 207,247,809.79 - 374,169,606.28 超出信用期 1年以内 6,237,779.54 5 622,292.35 14,253,003.02 5 414,152.93 超出信用期 1至2年 28,806.53 20 5,761.31 38,927.78 20 7,785.56 超出信用期 2至3年 212,294.45 30 63,688.34 173,366.67 30 52,010.00 超出信用期 3年以上 合 计 213,726,690.31 691,742.00 388,634,903.75 473,948.49 2、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2015年3月31日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余额 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总额 120,523,565.62 0.54 合 计 120,523,565.62 0.54 3、应收账款质押情况说明 2012年9月27日,本公司子公司东莞金叶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厚街支行(以下简称 “东莞银行厚街支行”)签订《最高权利质押合同》,以应收账款 98,000,000.00 元的权利价值 作为质押,向东莞银行厚街支行借款。截止 2015年3月31日借款余额为 98,000,000.00元。 (四)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龄 2015年3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317,820,779.20 98.64 24,383,650.70 87.57 1至2年 1,445,490.09 0.45 2,488,474.16 8.94 2至3年 2,012,882.20 0.62 972,529.14 3.49 3年以上 930,323.94 0.29 合 计 322,209,475.43 100.00 27,844,654.00 100.00 截止2015年3月31日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预付款项情况 债权单位 债务单位 期末余额 账龄 未结算原因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易兴隆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 2,500,000.00 1-2年 尚未收到发票 深圳市前海金叶珠宝实 业发展有限公司 用友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 1,478,632.51 1-3年 软件尚在开发中 合 计 3,978,632.51 2、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总额 307,932,324.00 0.96 合 计 307,932,324.00 0.96 (五) 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分类 项目 2015年3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信托产品 2,962,628.90 委托贷款 12,951,668.85 111,769,119.13 定期存款及保证金存款 44,883,152.99 23,550,143.34 合计 57,834,821.84 138,281,891.37 (六)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 类 别 2015年3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 比例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3,000,000.00 10.84 3,000,000.00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24,682,731.99 89.16 1,620,882.41 6.57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合 计 27,682,731.99 100.00 4,620,882.41 16.69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