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东吴轮动: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1号)
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号 基金管理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重要提示 .............................................................. 2 一、绪言 .............................................................. 3 二、释义 .............................................................. 3 三、基金管理人 ........................................................ 5 四、基金托管人 ....................................................... 13 五、相关服务机构 ..................................................... 15 六、基金的募集 ....................................................... 38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38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39 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 ................................... 44 十、基金的投资 ....................................................... 47 十一、基金的业绩 ..................................................... 56 十二、基金财产 ....................................................... 58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 ................................................... 59 十四、基金的收益分配 ................................................. 62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 ................................................. 63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65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66 十八、基金的风险揭示 ................................................. 69 十九、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71 二十、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2 二十一、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84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94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 ............................................... 94 二十四、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96 二十五、备查文件 ..................................................... 96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08年2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296号)的核准,进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 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 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 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 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 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基金运作风险,此外,本基金以1元初 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 合同》。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 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 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4月23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 止日为2015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办法》”)、其他有关规定及《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 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 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 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对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 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 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取得依基金合同所发售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 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 指《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合同 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 明书: 指《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 的更新;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基金法》: 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2月17日修订通过,2013年3月15日公布, 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中国证监会或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 基金管理人: 指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依照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更新后招募说明书摘要取得和 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者;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 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 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用以记录各自持有的基 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直销机构: 指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 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有关规定,并与基金管理人签 订了销售代理协议,代为办理销售服务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的可投 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投资者或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元: 指人民币元; 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到基金认购截止日的时间段,最长不 超过3个月;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聘 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合同备案手续并获得证监会书 面确认后,基金合同生效的日期;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有效申请的工作日;; T + 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本基金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 回基金份额的行为; 巨额赎回: 单个开放日针对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该基金总份额的 10%时,为该基金的巨额赎回。单个开放日的净赎回申请,是 指该基金份额的赎回申请加上基金转换中该基金的转出申请, 再扣除当日发生的该基金份额申购申请及基金转换中该基金的 转入申请之和后得到的余额; 基金转换: 指在基金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 将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转换为该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基金的 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 指向不特定的投资者发行的,表示持有人对基金享有资产所有 权、收益分配权和其他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的凭证; 基金收益: 基金投资所得股票红利、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券 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它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本基金 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其总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与负债的价值,用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和收益的过程;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向社会公众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 网站及其他媒体; 不可抗力: 指基金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基金合 同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基金合同 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履行基金合同的任何事件,包 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 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 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名称: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200135) 3、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200135) 4、法定代表人:任少华 5、设立日期:2004年9月2日 6、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3】82号 7、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8、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9、联系人:钱巍 10、电话:(021)50509888 11、传真:(021)50509884 12、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免长途话费)、021-50509666 13、公司网址:www.scfund.com.cn 14、股权结构: 持股单位 出资额(万元) 占总股本比例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000 70% 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 3000 30% 合 计 10,000 100%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基金投资总部、专户业务事业部、研究策划部、集中交易室、 营销管理部、北京营销中心、上海营销中心、广州营销中心、苏州分公司、产品策略部、营 销策划部(加挂电子金融部)、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基金事务部、信息技术部、财 务管理部、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部、北京办事处等19个职能部门。公司已管理的第一只 产品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 2005年2月1日基金合同生效,托 管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管理的第二只产品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于2006年12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已管理的第三只产品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8年4月23日基金合同 生效,托管行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管理的第四只产品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于2008年11月5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已管理的第五只产品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于2009年5月6 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管理的第六只产品东吴新经 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09年12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已管理的第七只产品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于2010年5月11日基金 合同生效,托管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管理的第八只产品东吴新创业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0年6月29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已管理的第九只产品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于2011年2月1日基金合 同生效,托管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管理的第十只产品东吴增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于2011年7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行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 管理的第十一只产品东吴新产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1年9月28日基金合同生 效,托管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管理的第十二只产品东吴深证100指数增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于2012年3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已管理的第十三只产品东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2年8月13 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管理的第十四只产品东吴内 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3年1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行为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已管理的第十五只产品东吴鼎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3年4月25 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行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管理的第十六只产品东吴阿尔法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4年3月19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行为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管理的第十七只产品东吴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4年5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行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吴永敏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 财政局科员、苏州市税务局副科长、苏州市税务局三分局局长、苏州市税务局科长、苏州市 审计局副局长,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 金燕萍女士,副董事长,大学,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历任上海外贸总公司党委委员、 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上海海外公司党总支书记,上海广告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上海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办事处常务副主任、党总支书记、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 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 任少华先生,董事,博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查 员,苏州中辰期货公司总经理助理,苏州证券投资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副总经济 师,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总经济师、总裁助理兼任期货筹备组组长、 研究所所长,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东吴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东 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冯恂女士,董事,博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东吴证券研究所研究员,国联 证券研究所所长、总裁助理兼经管总部总经理、副总裁,东吴证券总规划师兼研究所所长, 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规划师兼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 戴继雄先生,董事,硕士,历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审计副总监、 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金融部总经理。现任上海五金矿产发展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 王炯先生,职工董事,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统计局综合平衡处 科员,东吴证券总裁办公室主任、机构客户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兼产品策略部总经理。 贝政新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苏州大学商学院财经学院讲师、 副教授。现任苏州大学商学院财经学院教授。 张平先生,独立董事,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所长助 理,现任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陈如奇先生,独立董事,大专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历任新疆人民银行巴州中 心支行科员,新疆农业银行巴州及自治区分行科长、处长,交通银行上海分行处长、副行长, 交通银行广州分行行长,交通银行香港分行总经理等职。 2、监事会成员 顾锡康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电子 计算机厂工程师、室主任,苏州人民银行科技科硬件组组长,苏州证券电脑中心经理、技术 总监,东吴证券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总部总经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总监、监事会 主席。 王菁女士,监事,本科学士学位,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东吴证券经纪分公司财务经 理、东吴证券财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沈清韵,员工监事,本科,学士学位,中共党员。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高级 审计员,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现任监察稽核部总经理兼风险管理部 总经理。 3、高管人员 吴永敏先生,董事长。(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任少华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董事会成员介绍) 王炯先生,常务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统计局综合平 衡处科员、苏州证券西北街营业部业务主管、东吴证券办公室副主任、总裁办公室主任、机 构客户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等职务,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徐军女士,督察长,大学,会计师、审计师,中共党员。历任苏州市审计局财政、金融 审计处科员、副处长,东吴证券财务部总经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总 裁助理等职务,现任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基金经理 现任基金经理: 刘元海先生,1976年生,博士,同济大学毕业,10年证券从业经历。2004年2月加入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策划部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等职务;现担任投资管理部 副总经理,其中于2012年03月14日至2013年06月05日任东吴深证100指数增强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2011年10月26日至今任东吴新产业精选股票基金经理,2013年01月 30日至今任东吴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2014年1月14日至今任东吴行业轮动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 庞良永,2008年4月23日至2009年5月4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任壮,2009年1月20日至2014年1月24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程 涛 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首席投资官、专户业务事业部总经理; 杨庆定 基金投资总部总经理; 陈 宪 研究策划部总经理; 戴 斌 基金投资总部副总经理; 王立立 基金投资总部副总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募集本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 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理念、策略 及限制等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运作办法》、《销售 办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以下《基金法》及有关法规禁止的行 为发生: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承销证券; 6) 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7) 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 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9) 向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 票或者债券; 10) 买卖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 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1)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2)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上述限制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对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 市场秩序; 9) 在公开信息披露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0)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 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 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 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理念 1)风险管理是业务发展的保障; 2)最高管理层负最终责任; 3)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是前提; 4)制度建设是基础; 5)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 2、风险管理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 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 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各风险控制机构和人 员具有并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监察和稽核;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同时强化监 察稽核部对各部门的监察稽核职能; 5)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投资业务和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业务应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 隔离,投资决策和交易清算应严格分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对其相应行 为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和过失处罚措施。 6)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 营方针、经营管理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而及时 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7)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 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 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 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风险管理委员会:作为总经理领导下的专门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协助 经营管理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公司内控制度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定公司的业 务风险管理政策,主持重大业务的可行性论证,协助经营管理层处理其他有关内部控制方面 的重大事项。 3)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 的风险管理报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负责公司内控机制与制度的建立、监察、评估和建议。 5)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 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 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4、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 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 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 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 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 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 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 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 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 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 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 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吴建 成立时间: 1992年10月14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8,904,643,509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2)391号]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25号 联系人: 徐昊光 电话: (010)85238982 传真: (010)85238680 2、主要人员情况 华夏银行资产托管部内设市场一室、市场二室、风险管理室和运营室4个职能处室。资 产托管部共有员工30人,高管人员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华夏银行于2005年2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是《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管理 办法》实施后取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的第一家银行。自成立以来,华夏银行资产托管部 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行业精神,始终遵循“安全保管基金资产,提供优质托管服 务”的原则,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依托严格的内控管理、先进的技术系统、优秀 的业务团队、丰富的业务经验,严格履行法律和托管协议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为广大基金份 额持有人和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截至2014 年12月末,已托管证券投资基金、券商集合计划、银行理财、信托、保险等各类产品合计 552只,托管规模达到10,749.71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 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总行审计部对 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资产托管部内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室,配备了专职 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3、内部风险控制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必须符合国家及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并贯穿于 托管业务 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一切业务、管理活动的发生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 监督制约必须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到资产托管部所有的部门、岗 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 先”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必须实现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必须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华夏银行经营管理的发展变化进行适时 修订;必须保证制度的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内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室,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 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的职权和能力。 4、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 程等,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 业务管理实行 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 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专门设置业务操作区,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 指定专人负责受托资产的信息披露工作,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 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托管人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投 资范围、投资对象、投资比例、融资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管 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等进 行监督。 1、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 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 确认。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 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2、对基金托管人按照法规要求需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监督报告的事项,基金管理 人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制度等。 3、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 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20013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200135) 法定代表人:任少华 联系人:钱巍 直销电话:(021)50509880 传真:(021)50509884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 网站: www.sc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查樱 传真:(010)66105662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址:www.icbc.com.cn (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郭伟 电话:010-65557048 传真:010-65550827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址:http://bank.ecitic.com (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联系人:刘峰 电话:(010)85108226 传真:(010)85109219 客服电话:95599 公司网址:www.abchina.com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张静 传真:(010)66275654 客服电话:95533 公司网址:www.ccb.com (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100005)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刘军祥 电话:(010)85238820 传真:(010)85238680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公司网址:www.hxb.com.cn (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 83195049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址:www.cmbchina.com (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人:杨成茜 电话:(010)57092615 传真:(010)57092611 客服电话: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9)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宁波银行大楼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电话:(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客服电话:96528,上海地区962528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1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联系人:陈春林 传真:010-66415194 客服电话:95580 公司网址:www.psbc.com (1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客服电话:40066-99999(免长途费)0755-961202 公司网址:www.pingan.com (12) 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华海广场1号楼 办公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196号 法定代表人:邢增福 联系人:林波 电话:0577-88990082 传真:0577-88995217 客服电话:0577-96699 公司网址: www.wzbank.cn (13)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办公地址: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法定代表人:叶文君 联系人:王淑华 电话:0535-6699660 传真:0535-6699884 客服电话:4008-311-777 公司网址:www.yantaibank.net (1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18-21层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0512-33396288 公司网址:www.dwzq.com.cn (1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客服电话:021-95553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7) 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1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 电话:(010)65183880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客服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址:www.gf.com.cn (2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客服电话:400-8888-123 公司网址:www.xyzq.com (2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22)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钟康莺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客服电话:400-888-1551 公司网址:www.xcsc.com (23)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5567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24)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6楼、7楼 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6楼、7楼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徐欣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客服电话:400 888 5288 公司网址:www.glsc.com.cn (2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26)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联系人:方文 电话:0755-83199599 传真:0755-83199545 客服电话:0755-83199511 公司网址:www.csco.com.cn (27)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层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电话:(0755)83025022 传真:(0755)83025625 客服电话:4008-888-228 公司网址:www.jyzq.com.cn (28) 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1层-29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胡月茹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服电话:021-962506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2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0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30)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3290523 传真:025-84579763 联系人:肖亦玲 客服电话:95597 公司网址:www.htsc.com.cn (31)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 戴蕾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客服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32)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 周晖 联系人: 郭磊 电话:0731-84403319 传真:0731-84403439 客服电话:0731-84403350 公司网址: www.cfzq.com (33)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 0532-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34)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35)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服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址:www.bhzq.com (36)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39F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 号中银大厦39-40F 法定代表人:许刚 联系人:马瑾 电话:(021)20328720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公司网址:www.bocichina.com (37)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38)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吴阳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址:www.qlzq.com.cn (39)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风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鞠瑾 电话:0471-4913998 传真:0471-4930707 联系人:常向东 客服电话:0471-4961259 公司网址:www.cnht.com.cn (40)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246273 传真:0551-2272100 联系人:李蔡 客服电话:95578 公司网址: www.gyzq.com.cn (41)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联系人:水晨 电话:025-83367888 传真:025-83320066 客服电话:400-828-5888 公司网址: www.njzq.com.cn (42)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梁旭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43)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 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 刘毅 电话:0755-8202 3442 传真:0755-8202 6539 客服热线:400 600 8008 公司网址:www.china-invs.cn (44)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0-25楼 法定代表人:宫龙云 联系人:戴莉丽 电话:021-32229888-25122 传真:021-62878783 客服电话:021-63340678 公司网址:www.ajzq.com (45)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邮编:100032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5层 邮编:100088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尹伶 联系电话:010-66045529 客服电话: 010-66045678 传真: 010-66045518 天相投顾网址: 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46)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未来资产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宋歌 电话:021-68778081 传真:021-68778117 客服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47)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联系人:吴琼 电话:0755-22621866 传真:0755-82400862 客服热线:95511-8 公司网址:www.PINGAN.com (4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杨泽柱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公司网址:www.95579.com (49)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层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客服电话:0591-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5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 冉云 联系人: 刘婧漪 电话:028-86690057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热线:4006600109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5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52)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客服电话:0551-96518或者4008096518 公司网址:www.hazq.com (53)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忠民 联系人:张瑾 电话:021-53519888-1915 传真:021-33303353 客服电话:4008918918 公司网址:www.shzq.com (54)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17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17楼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 林洁茹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客服电话:020-961303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55)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办公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 王勇 联系人: 卢金文 电话:0592-5161642 传真:0592-5161140 客服热线:0592-5163588 公司网址:www.xmzq.com.cn (5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电话:010-60833722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热线:9555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57)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7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7-49层 法定代表人:张永衡 联系人: 赖君伟 电话:0755-23902400 传真:0755-82545500 客服热线:40018-40028 公司网址:www.wkzq.com.cn (58) 天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53号汇通大厦六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林小明 联系人:聂晗 电话:0755-33331188 传真:0755-33329815 客服热线:4006543218 公司网址:www.tyzq.com.cn (59) 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 环球金融中心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 环球金融中心9楼 法定代表人:罗浩 联系人:倪丹 电话:021-38784818 传真:021-68775878 客服热线:68777877 公司网址:www.cf-clsa.com (60)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588号恒鑫大厦主楼19、20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86078823 传真:0571-85783711 联系人:周妍 网址:www.bigsu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61)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张玉静 电话:0755-33227953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热线: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62)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洪家新 联系人:孔泉 电话:0755-82083788 传真:0755-82083408 客服热线:021-32109999, 029-68918888 网址:www.cfsc.com.cn (63)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牛孟宇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客服热线:95563 公司网址:www.ghzq.com.cn (64)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2号楼2楼 法定代表人: 凌顺平 联系人: 杨翼 电话:0571-88911818转8565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热线:0571-88920897 公司网址:http://www.ijijin.com.cn (65) 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廊下镇漕廊公路7650号2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电话:021-38600735 传真:021-38509777 客服热线: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66)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 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热线: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67)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 张裕 电话: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热线:4000 766 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68)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联系人:于杨 电话:021-20835779 传真:021-20835885 客服热线:400-920-0022 公司网址:http://licaike.hexun.com/ (69)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555号裕景国际B座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敖玲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089-128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70)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王鑫 电话:020-38286588 传真:020-38286588 客服电话:400-888-8133 公司网站:www.wlzq.com.cn (71)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吴北路143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联系人:项喻楠 电话:0512-69868389 传真:0512-69868370 客服热线:96067 公司网址:www.suzhoubank.com (72)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法定代表人:夏平 联系人:朱其龙 电话:86-25-58587112 传真:86-25-58588273 客服热线:40086-96098 公司网址:www.jsbchina.cn (二)注册登记机构: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200135)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9号(200135) 法定代表人:任少华 联系人:钱巍 电话:021-50509888 传真:021-50509884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588 网站: www.scfund.com.cn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东城区东四十条68号平安发展大厦3层 办公地址:北京东城区东四十条68号平安发展大厦3层 负责人:陶修明 电话:010-84085338 传真:010-84085858 经办律师:陈冲冲、余红征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14幢)20楼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万达广场商务楼B座(14幢)20楼 法定代表人:余瑞玉 经办注册会计师:谈建忠 魏娜 电话:025-84711188 传真:025-84716883 六、基金的募集 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08]296号文批准,于2008年3月17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2008年4月17日, 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经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本次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 3,171,531,068.11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确认的本基金募 集期间有效认购资金按实际适用年利率计算产生的利息共计人民币1,533,165.95元。上述 资金已于2008年4月22日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 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25,180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 元人民币计算,本 息合计募集基金份额总额为3,173,064,234.06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其中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8年3月27日认购本基金,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5,007,250.00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认购费用为1,000.00元。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东吴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情况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本基金于2008 年4月23日得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二)基金合同无法按期满足生效条件的处理 如果《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如果《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代销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 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代销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金数额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 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将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进行。 销售机构名单和联系方式见上述第五章“相关服务机构”第(一)条“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投资者可按销售机构提供的交易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销售代理人或销售代理人 的代销网点如有变动,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二)申购和赎回的办理时间 1、 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基金合同生效以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 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进行相 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其基 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2、 申购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 始公告中规定。 3、 赎回的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 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始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 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消;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投资者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 述原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 上刊登公告。 (四)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0份基金份额。基金 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0份的,在赎 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限制进行调整,最迟在调整生效前3个工作日在 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五)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 请。如投资者是首次申购本基金,可能需要申请开立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或销售 机构交易账户。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者 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与通知 投资者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办理增加权益的登记手续, 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投资者T日赎回基金成功后,登记结算机构在 T+1日为投资者办理扣除权益的登记手续。 T日规定时间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投资者可在T+2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到 其办理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打印确认单。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登记结算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公告。但 基金管理人最迟须于受理申购、赎回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不成功的 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应指示基金托管人按有关规定划付赎回款项。赎回 款项应在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赎回人银行 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及本招募说明书有关规定处理。 (六)申购费与赎回费 1、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2、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申购费率 100万元以下 1.5% 1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以下 1.2% 2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以下 0.8% 500万元以上(含) 1000元/笔 3、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持有时间 赎回费率 1 年以内(含1年) 0.5% 1 年 - 2 年(含2年) 0.25% 2 年以上 0 4.本基金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须依法扣除所收 取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 5、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将于新的费率或收费 方式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七)申购份数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数的计算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数=净申购金额/ T日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份数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或收益归入基金资产。 2、赎回金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在认购/申购时选择交纳认购/申购费,在先进先出的原则下,赎回金额的计 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数×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 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 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 的误差在基金资产中列支。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 位四舍五入。 (八)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在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接受申购; 2、证券交易场所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 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个别投资者的申购、赎回过于频繁,导致基金的交易费用和变现成本增加,或使得基金 管理人无法顺利实施投资策略,继续接受其申购可能对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损害; 5、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情形。 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接受某些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基金 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申请时,应当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在暂停申购 的情形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九)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在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1、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场所决定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基金连续两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 4、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当日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已接受 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当足额兑付;如暂时不能足额兑付,应当按单个账户已被接受的 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在后续开放日予以 兑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延期支付最迟不得超过20个工 作日。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在暂停赎回的情形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十)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受全额赎回或 部分延期赎回。 (1)接受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 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为兑付 投资者的赎回申请进行的资产变现可能使基金份额净值发生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 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 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 未受理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 开放日办理。转入下一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并将以该下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当发生巨额赎回并部分延期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更新的招募说 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指 定报刊及其他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 本基金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 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至少 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十一)申购和赎回暂停期间与重新开放的公告 暂停申购或暂停赎回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1、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2、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 金管理人应提前1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 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2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 公告最新的基金份额净值。 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 (一)基金转换业务的适用范围 本基金已开通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东吴嘉禾优势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580001)、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基金代码: 580002)、东吴优信稳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582001)、东吴优信稳健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C(基金代码:582201)、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代码:580005)、东吴新经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6)、东吴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A(基金代码:583001)和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B(基金代码:583101)、 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582002)、东吴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基金代码:582202)、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5001)、东 吴新产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8)、东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代码:582003)、东吴新创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7)、东吴内需增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80009)、东吴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代码:000531)的基金转换业务。基金管理人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将另行公告。 (二)适用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渠道和以下代销机构办理以上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 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 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源证券经 纪有限公司、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众禄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 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万联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业务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会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 以公告。 (三)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 暂停转换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 (四)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是指开放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持有的某只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额转换为 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 2.基金转换只能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同一注册登记人登记存管的、同一基金账户 下的基金份额,并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 基金的销售; 3.拟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拟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4.目前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进行基金转换,而不能将前端收费基金份额转换为后端收 费基金份额,或将后端收费基金份额转换为前端收费基金份额。如今后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基 金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业务规则以相关公告内容为准; 5.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单笔转换申 请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单笔转入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 数额限制。 6.对于基金分红时,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该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 日申请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该次分红权益; 7.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转换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 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8.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先确认的认购或者申购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 先转换; 9.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份额及净转换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出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 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 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0.转入基金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与转出基金的持有时间无关; 11.投资者在T日办理的基金转换申请,基金注册登机构在T+1日内为投资者对该交 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通过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或以基金 份额发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成交情况; 12.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13.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具体情况对本业务规则进行补充和 调整。 (五)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 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 份额持有人承担。 转换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此处的T日指基金转换 申请日,下同) (2)转出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注: 转出赎回费的 25% 将归入 转出方基金的基金财产) (3)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赎回费 (4)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入金额×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净额=转入金额-申购补差费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净额=转入金额 (5)如果,转入份额=转入净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均以转出金额为确定依据。 2.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转换费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 误差在转出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申购补差费的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 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资产中列支。 3.对于实行级差申购费率(不同申购金额对应不同申购费率)的基金,以转入总金额对应 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计算申购补差费用;如转入总金额对应转出基金申 购费或转入基金申购费为固定费用时,申购补差费用视为0。 4.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规 定费率执行,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发生的基金转换业务,按照 基金管理人最新公告的相关费率计算基金转换费用。 十、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通过对行业轮动规律的把握,侧重投资于预期收益较高的行业, 并重点投资具有成长优势、估值优势和竞争优势的上市公司股票,追求超额收益。 (二)投资理念 把握行业轮动规律、投资优势公司股票、追求超额收益。 在稳定快速发展的中国经济中,市场需求、技术进步、政策变动、行业整合等因素变动 均对各行业带来了不同的机遇和挑战,行业的周期性和结构性分化是中长期现象,在股票市 场中表现为行业投资收益的中长期轮动。把握各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波动特征,并对行业资(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