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阳光电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更新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会专字 [2015]2145号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北京 会专字 [2015]2145号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电源”)管理 层编制的截至 2015年 3月 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阳光电源为申请非公开发行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阳光电源申请非公开发行所必备的文件, 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 [2007] 500号)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阳光电源管理层的责 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阳光电源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 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 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1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阳光电源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 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阳光电源截至 2015年 3月 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2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 行字[2007] 500号)的规定,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截至 2015年 3月 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1603号文《关于核准阳光电源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于 2011年 10月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4,48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0.50元,应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136,64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9,515.61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27,124.3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1年 10月到位。上 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会验字 [2011] 4609号《验 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 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 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 使用。 2011年 11月 18日,公司与徽商银行合肥高新开发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合肥望江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以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在上述四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中:徽商银行合肥高新开发区支 行专项账户账号为 1020801021000752202201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 路支行专项账户账号为 340201418000009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支行专项账户账号为 17971338159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该 银行于 2012年 7月 20日搬迁并更名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专项 账户账号为 551902416710406。 3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12年 7月 2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以及国元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路支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账户账号为 499060100100078437。同日,公司与阳光电 源(甘肃)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工业园区分行以及国元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工业园 区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账户账号为 62001640113052500239。 2012年 8月 15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及国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专项账户账号为 499010100100388790。 2015年 4月 13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及国元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开设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专项账户账号为 499010100100547408。 2015年 4月 13日,公司与合肥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合肥三孝口支行以及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项账户账号为 551904181110701。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15年 3月 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活/定期)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3402014180000091(专户) 34,092.16 望江路支行 701631580(七天通知存款 ) 7,00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 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179713381593(专户) 1,769,116.86 181213437527(定期) 10,977,583.74 187217038398(定期) 5,0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 口支行 551902416710406(专户) 235,607.74 551904181110701(专户) - 55190241678000630(定期) 71,100,000.00 4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5190418118000024(定期) 500,000,000.00 55190241678000613(定期) 25,81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黄山499060100100078437(专户) 555,554.78 路支行 499010100200019754(定期) 17,79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 工业园区分行 62001640113052500239(专户) 3,048,434.2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499010100100547408(专户) 290.34 499010100201013531(定期) 15,270,000.00 合计 658,590,679.83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15年 3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 2011年 11月 18日止,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 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 6,888.14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888.14万元。 (2)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4,325.41万元; (3)超募资金 94,488.96万元,截至 2015年 3月 31日止,超募资金累计使用 39,529.98万元。超募资金的使用: ①根据 2012年 4月 1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部分上 市超募资金设立阳光电源(甘肃)有限公司并实施年产 1000兆瓦光伏逆变器及风能变 流器组装成套项目》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800万元用于“年产 1000兆瓦光伏 逆变器及风能变流器组装成套项目”,累计投入 2,815.40万元。 ②根据 2012年 5月 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年产 60万千瓦风能变流器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超 募资金 6,000万元用于实施年产“60万千瓦风能变流器技术改造项目”。实际累计投入 185.04万元。 ③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6,529.54万元,具体如下: 根据 2012年 8月 1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85亿元永久性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加公司营业利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 5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及经济效益的提升。 根据 2013年 10月 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终止部分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并变更部分超募资金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超募资 金投资项目“年产 60万千瓦风能变流器技术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6,029.55万元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 2014年 3月 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修改<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2亿元永久性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增加公司营业利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及经济效益的提升。 截至 2015年 3月 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70,743.53万元;扣除累计已使 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56,380.86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 9,478.21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15年 3月 31日余额合计为 65,859.07万元。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5年 3月 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 1、关于终止“年产 60万千瓦风能变流器技术改造项目”的说明 (1)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2年 5月 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实施年产 60万千瓦风能变流器技术改造项目议案》,项目计划总投资 6,000 万元,其中:生产设备购置费 2,883.00万元,测试平台 2,000.00万元,安装工程费 117.00 万元,流动资金 1,000.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为 18个月,建成后,公司将形成年产全 功率风能变流器系列产品 40万千瓦,双馈风能变流器系列产品 20万千瓦的综合生产 能力。截止 2013年 9月 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 185.04万元,主要为测试平台费用; 该项目投资进度为 3.08%,剩余超募资金 5,816.12万元(其中利息收入 1.16万元)。 (2)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考虑 2013年当期风电发展面临的产能过剩、并网难、价格下跌等诸多问题尚未彻 底解决,全国风电设备制造的利用率较低,且国内一些风机制造商自行制造风能变流 器设备进行内部配套,从而减少了从市场上购买同类产品的需求,这种产业格局给公 司风能变流器的销售拓展带了较大的压力。该项目原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预测的经济效 6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益评价为达产后年不含税销售收入 17,600万元,项目达产年实现利润总额为 2,040.19 万元,但 2013年上半年公司风能产品的销售收入仅为 1,755.6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51.28%;产品毛利率 20.09%,较上年同期下降 8.15个百分点,公司预测短期内无法实 现预期的经济效益,收益的不确定性明显加强。 基于行业未有明显的好转,公司对该项目的投资工期滞后;本着控制风险、审慎 投资的原则,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决定终止该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3)终止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安排及变更超募资金用途的原因 公司于 2013年当期开拓了太阳能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随着公司对此业务的进 一步拓展,流动资金需求量进一步加大。为了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 效率,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后的剩余资金 5,816.12 万元(含利息收入,以 2013 年 9月 30日口径统计),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 6,029.55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 2、关于追加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说明 (1)原项目主要内容 2013年 10月 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8亿元投资设立全资子 公司,开展国内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业务。 (2)拟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随着公司近年来光伏电站系统集成业务的快速发展,原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不能 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在原来计划使用超募资金 1.8亿元的基础上追加 3.2亿 元,共计 5亿元投资设立合肥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拟变更项目超募资金的安排计划 ①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建设、运营: 预计资金需求 3.287亿元,拟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资本金 3.287亿元投资肥 东石塘镇 20MW+20MW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一期、二期单独备案,资本金 7,200万 元)、宿州埇桥区 20MW+20MW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一期、二期单独备案,资本金 6,800万元)、长丰下塘镇 20MW地面分布式光伏电站(资本金 5,160万元)、兰州永登 县 20MW光伏电站(资本金 5,160万元)以及青海格尔木 30MW光伏电站(资本金 8,550 万元)。 7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②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 预计资金需求 1.713亿元,计划累计开发 150MW-500MW光伏电站资源,主要包 括租用土地以及受让土地使用权资金的支出、升压站建设资金的支出、项目公司注册 资本、前期工作文件费用、系统集成技术研发费等。 (三)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年产 100万千瓦太阳能光伏逆变器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 20,385.00万元,实 际投资总额为 13,880.54万元,募集资金结余主要原因:近年来,光伏产业深幅调整, 设备投资价格不断下行,公司充分结合现有的设备配置与自身在光伏逆变器行业的技 术优势和经营经验,对募投项目的生产、测试等环节进行了优化,部分装备采用自主 研发方式得以实现,使得装配、工艺、测试和生产设备的固定资产投入较原计划大幅 减少,另外机械制造业持续低迷,部分设备采购成本也低于预期。该项目的结余资金 将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 2015年 3月 31日止已实施完毕,该项目承诺投 资总额为 8,965.43万元,实际投资总额为 8,548.41万元,专户结余(含利息收入净额) 703.41万元。募集资金结余主要原因系部分设备采购成本低于预期。该项目的结余资 金将其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全球营销及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截至 2015年 3月 31日止已实施完毕,承 诺投资总额为 3,285.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为 1,680.66万元,专户结余(含利息收入 净额)1,774.67万元。募集资金结余主要原因系公司目前的市场结构较 IPO时期发生 了显著变化,公司从外销为主变为内销为主,因此公司本着精细化、集约化的原则, 放缓了针对海外营销平台扩大投资的步伐,整合资源进一步配置国内市场。 4、阳光电源(甘肃)有限公司“年产 1000兆瓦光伏逆变器及风能变流器组装成 套项目”截至 2015年 3月 31日止已实施完毕,承诺投资总额为 4,800.00万元,实际 投资总额为 2,815.40万元,专户结余(含利息收入净额)2,139.40万元。募集资金结 余主要原因系: (1)该项目中风能变流器组装成套项目部分未实施,主要原因是前两年风电发展 面临的产能过剩、并网难、价格下跌等诸多问题尚未彻底解决,全国风电设备制造的 利用率较低,且国内一些风机制造商自行制造风能变流器设备进行内部配套,从而减 少了从市场上购买同类产品的需求,这种产业格局给公司风能变流器的销售拓展带来 8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了较大的压力。 (2)西北地区在电力电子领域的工业配套能力不及长三角和珠三角地方,招聘熟 练工人难度较大,公司本着务实、经济、节约的原则,投资从简; (3)由于国家能源局近两年来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根据市场需求,公司适 时调整了投资布局,进一步挖潜了总部现有的产品的产能,压缩了该项目的投资。 5、关于“年产 60万千瓦风能变流器技术改造项目”的说明见“二、前次募集资 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中“(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第一项。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 2015年 3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根据 2011年 11月 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募 资金暂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2亿元暂时性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已于 2012年 5月 15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 2012年 5月 2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超 募资金暂时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1.2亿元暂时性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该笔资金已于 2012年 8月 7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15年 3月 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金额为 65,859.07万元,占前次募 集资金总额的 51.81%,其中 51,527万元已确定使用计划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剩 余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和安排如下: 1、2013年 10月 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2014年 12月 2日,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 用超募资金 5亿元投资设立合肥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用于新能源发电项目投资、 建设、运营和新能源发电项目开发业务。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见“二、前次募集资 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中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说明”第二项。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项目拟投资建设的若干光伏电站已完成备案、设计等诸多 繁复的前期工作,进入了实质建设阶段,具体情况如下:肥东石塘镇 20MW+20MW地 面分布式光伏电站已经获得合肥市发改委的备案文件;宿州埇桥区 20MW+20MW地 面分布式光伏电站已经获得宿州市发改委的备案文件;长丰下塘镇 20MW地面分布式 9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光伏电站已经获得合肥市发改委的备案文件;兰州永登县 20MW光伏电站已获得兰州 市发改委的备案文件及建设指标;青海格尔木 30MW光伏电站已经获得青海省发改委 的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路条及建设指标;上述项目除长丰塘镇 20MW地面分布式光伏 电站外其他项目均已开工建设。 2、2014年 11月 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购置光伏中功率产品组装自动化设备的议案》。根据该决议,公司使用超募 资金 1,527万元购买光伏中功率产品组装自动化设备。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设备 正在招标评选、购置过程中。 3、公司拟将除上述两项外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 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全球营销及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及“年产 60万千瓦风能 变流器技术改造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1、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主要原因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全球营销及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 效益将从公司的研发新产品、提供的技术支撑及公司市场营销和服务能力中间接体现, 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年产 60万千瓦风能变流器技术改造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主要原因见“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中“(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说明”第一项。 2、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 上述项目会产生建设房产、购置相关设备及软件的摊销支出并增加人工成本,对 公司盈利有一定程度影响。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将增强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加速产品的升级换 代和新产品的研发上市,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步伐,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技术 竞争力,为公司的发展壮大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证和充足的技术储备。 10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全球营销及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将对公司业务产生明显的促进作用, 提高公司市场营销及服务能力,降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后增加的产能而带来 的经营压力,有力地支持公司业务的稳健发展。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的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00万千瓦太阳能光伏逆变器项目”累计实现的 收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主要原因是产品价格与预计相比有较大幅度下跌所致。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该项目预计新增年收入 100,600万元,实际 2014年新增年 收入 128,501万元,达到预计新增年收入;预计产品单价为 1,006元/千瓦,2014年实 际销售单价为 364元/千瓦,实际销售单价比预计单价下降 64.82%,单价下降导致实际 净利润率比预计净利润率下降 8.5%,募投项目实际收益低于预计收益。 本公司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甘肃公司项目专户(甘肃公司年产 1000兆瓦及风能变 流器组装成套项目)”实际实现的效益低于预计效益,主要原因是公司对该项目的实 际实施进行调整,调整原因主要是:( 1)由于国内一些风机制造商自行制造风能变流 器设备进行内部配套,从而减少了从市场上购买同类产品的需求,该项目中风能变流 器组装成套项目部分未实施;(2)结合甘肃本地的工业配套能力不足以及当地的人才 与用工环境,公司本着务实、经济、节约的原则,投资从简;(3)由于国家能源局近 两年来大力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根据市场需求,公司适时调整了投资布局,进一步 挖潜了总部现有的集中式产品的产能,压缩了该项目的投资。 四、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认购股份。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00万千瓦太阳能光伏逆变器项目” 2012年及 2013年 计算实现的收益时按照新增收入简单计算,并根据新增收入乘以利润率计算实现的收 益,未充分考虑单价下跌对原有产品收入的影响。本次在计算实现的收益时,按照新 增产销量以及各年度平均销售单价计算各年实际新增收入,并根据新增收入扣除成本、 期间费用及相关税费计算实际实现的收益,并对 2012年度及 2013年度实际实现的收 益进行了更新。 11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12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件 1: 编制单位: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5年 3月 31日止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7,124.39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70,743.5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8,029.55 2015年 1-3月:756.21 2014年:14,167.01 2013年:21,320.332012年:26,215.10 2011年:8,284.8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9.92%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 定可以使用 状态日期 (或截止日 项目完工程 度) 序 号 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募集前承 诺投资金 额 募集后承 诺投资金 额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 金额与募 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的差额 1 年产 100万千瓦 太阳能光伏逆变 器项目 年产 100万千瓦 太阳能光伏逆变 器项目 20,385.00 20,385.00 13,880.54 20,385.00 20,385.00 13,880.54 -6,504.46 2013年 6 月 30日 2 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 8,965.43 8,965.43 8,548.41 8,965.43 8,965.43 8,548.41 -417.02 2014年 12月 31日 3 全球营销及服务 平台建设项目 全球营销及服务 平台建设项目 3,285.00 3,285.00 1,680.66 3,285.00 3,285.00 1,680.66 -1,604.34 2014年 12月 31日 13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补充流动资金 — 7,103.94 7,103.94 — 7,103.94 7,103.94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2,635.43 39,739.37 31,213.55 32,635.43 39,739.37 31,213.55 -8,525.82 超募资金投向 1 甘肃公司项目专户(甘肃公司年产 1000兆瓦及风能变流器组装成套项 目) — 4,800.00 3,165.40 4,800.00 4,800.00 2,815.40 -1,984.6 2014年 12月 31日 2 年产 60万千瓦风能变流器技术改造 项目 — 6,000.00 185.04 6,000.00 6,000.00 185.04 -5,814.96 — 3补充流动资金 — 36,529.54 36,529.54 36,529.54 36,529.54 36,529.54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39,879.98 47,329.54 47,329.54 39,529.98 -7,799.56 — 合计 32,635.43 87,068.91 71,093.53 79,964.97 87,068.91 70,743.53 -16,325.38 14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件 2: 编制单位: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15年 3月 31日止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 项目累计产承诺效益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 计实现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序号项目名称 能利用率2015年 1-3月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年产 100万千瓦太阳能光伏逆变器项目 100.00% 17,177.54 1,437.27 11,030.22 7,265.97 2,212.14 21,945.61否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3全球营销及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 — — — — — — 4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 1 甘肃公司项目专户(甘肃公司年产 1000 兆瓦及风能变流器组装成套项目) — 3,106 0.43 528.77 -21.07 — 508.13否 2年产 60万千瓦风能变流器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 3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合计 20,283.54 1,437.70 11,558.99 7,244.90 2,212.14 22,453.74 15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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