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ST舜船:关于公司被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5-117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南京分行”) 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湖东支行”) 就与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舜天船舶”)、 公司子公司江苏舜天船舶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公司”)的 抵押借款合同纠纷,向武汉海事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出诉前 财产保全申请。公司于2015年6月5日收到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 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被苏州银行湖东支行申请诉前保全的基本情况 1、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 住所地: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种园路728号 负责人:马静 被申请人(一):江苏舜天船舶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A座 法定代表人:王军民 被申请人(二):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 法定代表人:王树华 2、基本情况 苏州银行湖东支行因与舜天船舶和发展公司发生抵押借款合同 纠纷,于2015年5月18日向武汉海事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 请求法院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所有的价值人民币共计5,705万元的财 产。法院于2015年5月20日作出如下裁定: (1)准许申请人苏州银行湖东支行的诉前保全申请; (2)自即日起,冻结发展公司、舜天船舶银行存款人民币共计 5,705万元或查封、冻结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3)申请人苏州银行湖东支行应当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 日内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逾期不起诉的,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二)被苏州银行南京分行申请诉前保全的基本情况 1、各方当事人 申请人: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88号 负责人:任巨光 被申请人(一):江苏舜天船舶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地: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A座 法定代表人:王军民 被申请人(二):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21号 法定代表人:王树华 2、基本情况 苏州银行南京分行因与舜天船舶和发展公司发生抵押借款合同 纠纷,于2015年5月18日向武汉海事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 请求法院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所有的价值人民币3,240万元的财产。 法院于2015年5月20日作出如下裁定: (1)准许申请人苏州银行南京分行的诉前保全申请; (2)自即日起,冻结发展公司、舜天船舶银行存款人民币共计 3,240万元或查封、冻结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3)申请人苏州银行南京分行应当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 日内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逾期不起诉的,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三)保全措施的实施情况 根据上述法院作出的裁定,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 账户被查封冻结,查封账户为南京银行虹桥支行,查封金额为人民币 0元;发展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账户被查封冻结,查 封账户为南京银行虹桥支行,查封金额为人民币0元。 二、除本次公告的诉前保全外,公司被财产保全的明细如下: 序 号 申请保全机 构 法院 财产保全内容 公告日期 公告索引 进展情况 1 江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中级 人民法院 查封(冻结)公司、王军民、 李玖、曹春华价值人民币 3 亿元的存款或等值财产。 2015-5-6 关于被申请诉前财 产保全及股东股份 被冻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5-064) 2 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城北支行 武汉海事法 院 查封、扣押或冻结被申请人 舜天船舶银行存款合计约 390,792,461.48 元或等值 资产。 2015-5-13 关于公司被申请财 产保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5-081) 3 江苏仪征农 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 司 江苏省仪征 市人民法院 对被申请人舜天船舶、扬州 厂及刘晓春所有的财产在 5000 万元范围内予以冻结 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 2015-5-14 关于公司被申请财 产保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5-085) 该项财产的查封已解除。详见公 司于2015年5月22日发布的《关 于公司被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 进展公告》(2015-097) 4 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城北支行 南京市鼓楼 区人民法院 查封被申请人发展公司、舜 天船舶名下的财产 14,324,672元。 2015-5-19 关于公司被申请财 产保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5-089) 5 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虹桥支行 南京市鼓楼 区人民法院 查封被申请人发展公司、舜 天船舶名下的财产 66,000,000元。 2015-5-19 关于公司被申请财 产保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5-089) 6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 南京市秦淮 区人民法院 保全舜天船舶、舜天集团名 下价值10,300万元的财产。 (冻结了集团持有的舜天股 份36917563股) 2015-5-20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91) 7 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南通分行 南通市崇川 区人民法院 冻结综信钢材、舜天船舶、 季风华和王燕银行存款人民 币310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 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2015-5-20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 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94) 8 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城北支行 江苏省南京 市中级人民 法院 查封(冻结)舜天船舶、舜 天集团价值人民币3亿元的 存款或等值财产。 2015-5-22 关于公司被申请诉 前财产保全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5-098) 9 南京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城北支行 江苏省南京 市中级人民 法院 查封(冻结)舜天船舶、王 军民价值人民币2亿元的存 款或等值财产。 2015-5-22 关于公司被申请诉 前财产保全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5-098) 10 江苏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武汉海事法 院 查封、扣押或冻结舜天船舶 银行存款120,000,000元或 等值资产。 2015-5-27 关于公司被申请诉 前财产保全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5-105) 11 苏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南京分行 南京市玄武 区人民法院 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 舜天船舶、舜天集团名下所 有的价值81,000,000 元的 财产 2015-5-27 关于公司被申请诉 前财产保全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15-106) 三、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前财产保全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 影响 因该案件尚未进行审理,本次公告所述的诉前财产保全对公司本 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无法确定。 我们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若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经济利益。 五、备查文件 武汉海事法院《民事裁定书》(2015)武海法保字第00219号至 第00221号。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六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