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国泰食品: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1号)
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5年第一号)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3 第二部分 释义 ................................................................................................................................ 4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3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30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分级与净值计算规则 ................................................................................... 36 第七部分 基金的募集 ................................................................................................................. 39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40 第九部分 食品A份额和食品B份额的上市交易 ................................................................... 40 第十部分 国泰食品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41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解冻 ......................................................... 49 第十二部分 场内份额配对转换 ................................................................................................. 51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 ............................................................................................................. 53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业绩 ............................................................................................................. 64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财产 ............................................................................................................. 64 第十六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65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70 第十八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70 第十九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 ......................................................................................................... 72 第二十部分 食品A份额和食品B份额的终止运作 ............................................................... 82 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3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83 第二十三部分 风险揭示 ............................................................................................................. 89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94 第二十五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6 第二十六部分 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2 第二十七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4 第二十八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 125 第二十九部分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27 第三十部分 备查文件 ............................................................................................................... 127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307号文注册募集。本基 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10月23日。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 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 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 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 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 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 社会等环境因素变化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 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 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食品A 份额的本金及约定收益的风险、指数化投资风险、运作风险)等。 本基金虽为股票型指数基金,但由于采取了基金份额分级的结构设计,不同 的基金份额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国泰食品份额是本基金基础份额,具有较 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食品A份额和食品B份额通过场内的国泰食品份额 按照1:1的基金份额配比自动分离或分拆而来,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具有与 国泰食品份额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食品A份额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较低, 食品B份额由于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有所放大,将高于 普通的股票型基金,其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国泰食品份额和食品A份额净值 的变动幅度,即食品B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 高。食品B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食 品A份额和食品B份额可通过基金合同约定的配对转换方式合并为场内的国泰 食品份额,或通过基金合同约定的份额折算方式,折算为场内的国泰食品份额, 从而体现出本基金基础份额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当投资人赎回时, 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 同》。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的与托管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招 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4月23日,投资组合报告为2015年1季度 报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12月31日。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国 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如本招募说明书内容 与基金合同有冲突或不一致之处,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 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 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泰国证食品 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 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上市交易公告书:指《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 食品A份额与食品B份额上市交易公告书》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11、《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12、《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13、《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14、《业务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的《上市开放式基金业务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 资基金上市规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实施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 则》及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的相关通知、指引、指南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实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 中国境内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 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 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以及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 会员单位。其中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必须 是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认可的、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销售业务的深圳证券交易 所会员单位 25、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 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等 26、注册登记机构:指办理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 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场外: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外的销售机构进行基金份额认购、 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 为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场外赎回 28、场内: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利用交易 系统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上市交易等业务的场所。通过该等场所办 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也称为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场内赎回 29、注册登记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 系统。通过场外销售机构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30、证券登记结算系统: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 登记结算系统。通过场内会员单位认购、申购或买入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本系统 31、基金份额结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础份额(简称“国泰食品份额”)、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稳健收益类份额(简称“食品A份额”)和国泰国证食品饮 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积极收益类份额(简称“食品B份额”)。其中, 食品A份额和食品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例不变 32、国泰食品份额:指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础 份额 33、食品A份额:指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稳健 收益类份额 34、食品B份额:指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积极 收益类份额 35、分级份额:指食品A份额、食品B份额的统称 36、场外份额: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37、场内份额:指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的基金份额 38、开放式基金账户:指投资人通过场外销售机构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基金投资人办理场外认购、场外申购和场外赎 回等业务时需具有开放式基金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 机构的注册登记系统 39、深圳证券账户:指投资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开设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基金投资人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交易、场内认购、场内申购和场内赎回等业 务时需持有深圳证券账户。记录在该账户下的基金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机构的证 券登记结算系统 40、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基金交易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41、本金:除非基金合同文义另有所指,对于食品A份额而言,指1.0000 元 42、食品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指“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4.00%”, 其中,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 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至 第一次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含)期间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 43、食品A份额约定日单利收益率:指食品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除以 365 44、食品A份额的约定收益: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至第1个基金 份额折算基准日(含)期间、或自上一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定期折算基准日 或不定期折算基准日)次日(含)起至下一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含)期间, 以1.0000元为基准,采用食品A份额约定日单利收益率累计计算的金额 45、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46、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47、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3个月 48、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9、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50、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51、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52、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53、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54、标的指数:指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 55、上市交易: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通过场内会员单位以集中竞价的方 式买卖食品A份额、食品B份额的行为 56、分拆: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场内的国泰食品份额按照1:1的基金份 额配比分拆为食品A份额和食品B份额的行为 57、合并:指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食品A份额和食品B份额按照1:1的 基金份额配比合并为场内的国泰食品份额的行为 58、场内份额配对转换:指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场内的国泰食品份额与分级 份额之间进行转换的行为,包括分拆与合并 59、自动分离:指基金发售结束后,对投资人场内认购所得的全部份额按照 1:1的基金份额配比确认为食品A份额与食品B份额 60、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61、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62、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63、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的公 告,在本基金份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间的转换行为 64、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包括系统内转托管和跨系统转托管 65、系统内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系统内 不同销售机构之间或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内不同会员单位之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66、跨系统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国泰食品份额在注册登记系 统和证券登记结算系统间进行转托管的行为 6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申购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国泰食品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 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 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包括国泰食品 份额、食品A份额与食品B份额)的10% 69、元:指人民币元 7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7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 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7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73、基金份额净值:指根据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规则计算的国泰食品份额、食 品A份额和食品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7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75、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体 7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 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3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成立时间:1998 年3 月5 日 法定代表人:陈勇胜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何晔 联系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意大利忠利集团 3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10% 二、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4月23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52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2只子基金,分 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 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 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国泰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 来)、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事 件驱动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小 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成长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 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 场基金、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 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 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 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美国房地产开发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淘金 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鑫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鑫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创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6个月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 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转型而来)、国泰深证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 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 金管理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 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 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年2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 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月24日经中国 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成为目前业内少数拥有“全 牌照”的基金公司之一,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等管 理业务资格。 三、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陈勇胜,董事长,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23年证券从业经历。1982年 起在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中国投资银行总行工作。历任综合计划处、资金处副处 长、国际结算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1992年起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 部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北京分公司总经理,1998年3月起任国泰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1999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长,2014年12月11日起 代任公司总经理。 张瑞兵,董事,博士研究生。2006年7月起在中国建银投有限责任公司工 作,先后任股权管理部业务副经理、业务经理,资本市场部业务经理,策略投资 部助理投资经理,公开市场投资部助理投资经理,战略发展部业务经理、组负责 人,现任战略发展部处长。2014年5月起任公司董事。 陈川,董事,博士研究生,经济师。2001年7月至2005年8月,在中国建 设银行总行工作,历任中间业务部、投资银行部、公司业务部业务副经理、业务 经理。2005年8月至2007年6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投 资银行部、委托代理业务部业务经理、高级副经理。2007年6月至2008年5月, 在中投证券资本市场部担任执行总经理。2008年5月至2012年6月,在中国建 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投资部高级经理、企业管 理部高级经理。2012年6月至2012年9月,任建投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2012年9月至2013年4月,任中建投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纪委书记、副总 经理。2013年4月至2014年1月,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部总经理。现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战略发展部业务总监。2014年5月 起任公司董事。 Santo Borsellino,董事,硕士研究生。1994-1995年在BANK OF ITALY负 责经济研究;1995年在UNIVERSITY OF BOLOGNA任金融部助理,1995-1997 年在ROLOFINANCE UNICREDITO ITALIANO GROUP – SOFIPA SpA任金融 分析师;1999-2004年在LEHMAN BROTHERS INTERNATIONAL任股票保险研 究员;2004-2005年任URWICK CAPITAL LLP合伙人;2005-2006年在CREDIT SUISSE任副总裁;2006-2008年在EURIZONCAPITAL SGR SpA历任研究员/基 金经理。2009-2013年任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权益部总监。2013 年6月起任GENERALI INVESTMENTS EUROPE总经理。2013年11月起任公 司董事。 游一冰,董事,大学本科,英国特许保险学会高级会员(FCII)及英国特许 保险师(Chartered Insurer)。1989年起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公司营业部助理经 理;1994年起任中国保险(欧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1996年起任忠利保险 有限公司英国分公司再保险承保人;1998年起任忠利亚洲中国地区总经理。2002 年起任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起任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 2010年6月起任公司董事。 侯文捷,董事,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1994年3月至2002年2月在中 国电力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经理部项目经理,证券部项目经理,北京证 券营业部副经理,天津证券营业部副经理、经理。2002年2月起在中国电力财 务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信息中心主任、信息技术部主任、首席信息师、华北分 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现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12 年4月起任公司董事。 王军,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教授。1986年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 系、法学院执教,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副院长、 院长,兼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学科评议组法学组成员、全国法律专业学位 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际贸易和金融法律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国际 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新加坡国际仲 裁中心仲裁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2010年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秉升,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80年起任吉林省长白县马 鹿沟乡党委书记;1982年起任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1985年起任吉林省抚松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1989年起任中国建设银行吉 林省白山市支行行长、党委书记;1995年起任中国建设银行长春市分行行长、 党委书记;1998年起任中国建设银行海南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7年任海 南省银行业协会会长。2010年11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韩少华,独立董事,大学专科,高级会计师。1964年起在中国建设银行河 南省工作,历任河南省分行副处长、处长;南阳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分行总 会计师。2003年至2008年任河南省豫财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10年11月起 任公司独立董事。 常瑞明,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1980年起在工商银行河北省 工作,历任河北沧州市支行主任、副行长;河北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信息处处 长、副处长;河北保定市分行行长、党组副书记、书记;河北省分行副行长、行 长、党委书记;2004年起任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7年起任 工商银行工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10年至2014年任北京银泉大厦董事长。 2014年10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梁凤玉,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4年8月至2006年6 月,先后建设银行辽宁分行国际业务部、人力资源部、葫芦岛市分行城内支行、 葫芦岛市分行计财部、葫芦岛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建设银行辽宁分行计划财务部 工作,任业务经理、副行长、副总经理等职。2006年7月至2007年3月在中国 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工作。2007年4月至2008年2月在中国投资 咨询公司任财务总监。2008年3月至2012年8月在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会计部任高级经理。2012年9月至2014年8月在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 副总经理。2014年12月起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Yezdi Phiroze Chinoy,监事,大学本科。1995年12月至2000年5月在Jardine Fleming India任公司秘书及法务。2000年9月至2003年2月,在Dresdner Kleinwort Benson任合规部主管、公司秘书兼法务。2003年3月至2008年1月 任JP Morgan Chase India合规部副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08年8月任Prudential Property Investment Management Singapore法律及合规部主管。2008年8月至2014 年3月任Allianz Global Investors Singapore Limited东南亚及南亚合规部主管。 2014年3月17日起任Generall Investments Asia Limited首席执行官。 刘顺君,监事,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6年7月至2000年3月在中 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经济学院工作,历任教员、副主任。2000年4月至2003年1 月在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投资银行总部业务主管、项目经理。2003 年1月至2005年5月任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部高级经理。2005 年6月起在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金融租赁公司筹建处综合部主 任,营业管理部主任助理,华北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华北分公司副总经理、党组 成员、纪检组长、工会主席,福建业务部副主任、主任,现任中国电力财务有限 公司投资管理部主任。2012年4月起任公司监事。 乔巍,监事,大学本科。1997年1月至2001年7月任职于泰康人寿保险公 司,2001年8月至2001年9月任职于上海明诚投资咨询公司,2001年9月至 2013年7月任职于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3年8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11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李辉,监事,大学本科。1997年7月至2000年4月任职于上海远洋运输公 司,2000年4月至2002年12月任职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3年1月至 2005年7月任职于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05年7月至2007年7月任职于 AIG集团,2007年7月至2010年3月任职于星展银行。2010年4月加入国泰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富大学负责人、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现任公司人 力资源部及财富大学负责人。2013年11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束琴,监事,大专学历。1980年3月至1992年3月分别任职于人民银行安 康地区分行和工商银行安康地区分行,1993年3月至2008年8月任职于陕西省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08年8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行政管 理部主管、总监助理。现任公司行政部副总监。2013年11月起任公司职工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陈勇胜,董事长及代任总经理,简历情况见董事会成员介绍。 巴立康,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22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1993年4月 至1998年4月在华夏证券工作,历任营业部财务经理、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 理兼上海分公司财务部经理。1998年4月至2007年11月在华夏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工作,历任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基金运作部总经理、基金运营总监、稽核总 监。2007年12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8年12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 周向勇,硕士研究生,18年金融从业经历。1996年7月至2004年12月在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工作,先后任办公室科员、个人银行业务部主任科员。2004 年12月至2011年1月在中国建银投资公司工作,任办公室高级业务经理、业务 运营组负责人。2011年1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12 年1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贺燕萍,硕士,17年证券业从业经历。1998年2月至2007年8月在中信建 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华夏证券有限公司)研究所和机构业务部任总经理助理; 2007年8月至2013年8月历任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总 经理和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2013年10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林海中,硕士研究生,12年证券基金从业经历。2002年8月至2005年4 月在中国证监会信息中心工作,历任专业助理、主任科员;2005年4月至2012 年6月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工作,历任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2012年6 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2年8月起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邱晓华,男,硕士研究生,14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职于新华通讯社、北 京首都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银河证券。2007年4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1年4月至2014年6月任国泰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6月起兼任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3年8月至2015年1月15日兼任国泰目标收益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5月起兼任国泰安康养老定期 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1月起兼任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 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经理;2015年1月16日起兼任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4月起兼任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本基金自基金成立以来至2015年4月6日由贾成东担任基金经理,自2015 年4月7日起至今由邱晓华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5、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其成员在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投资 总监、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权益投资(事业)部、量化投资(事业)部等相关 人员中产生。公司总经理可以推荐上述人员以外的投资管理相关人员担任成员, 督察长和运营体系负责人列席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 要职责是根据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审议并决策公司投资研究部门提出的公司整 体投资策略、基金大类资产配置原则,以及研究相关投资部门提出的重大投资建 议等。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周向勇:副总经理 黄焱:总经理助理兼投资总监兼权益投资(事业)部总经理 吴晨:绝对收益投资(事业)部总监助理 张则斌:权益投资总监 6、上述成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或家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国泰食品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 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 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的规定,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 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5、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六、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且不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 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七、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经营运作中面临的风险,保证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 和有效开展,制定了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形成了 公司完整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内部会计控制、风险管理控制 和监察稽核制度等公司运营的各个方面,并通过相应的具体业务控制流程来严格 实施。 (1)内部风险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 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部,稽核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 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形成一种相互制 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保持与业务发展的同等地位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 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上; 5)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风险控制指标体系,使风险控制更具 客观性和操作性。 (2)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 控制制度,实现了职责分离和岗位相互制约,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并保证各基金会计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的相互独立,保护基金资产的独立、安全。 (3)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公司为有效控制管理运营中的风险,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风险管理控制制 度,其内容由一系列的具体制度构成,主要包括:岗位分离和空间分离制度、投 资管理控制制度、信息技术控制、营销业务控制、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 和独立的稽核制度、人力资源管理以及相应的业务控制流程等。通过这些控制制 度和流程,对公司面临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 (4)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实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通过对稽核监察部充分授权,对公司执行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遵循情况和有效性进行全面的独 立监察稽核,确保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性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要素 (1)控制环境 公司经过多年的管理实践,建立了良好的控制环境,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和 管理控制的有效实施,主要包括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的组织结构和分级授 权、注重诚信并关注风险的道德观和经营理念、独立的监察稽核职能等方面。 1)公司建立并完善了科学的治理结构,目前有独立董事4名。董事会下设 提名及资格审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考核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对公司重大经 营决策和发展规划进行决策及监督; 2)在组织结构方面,公司设立的分管领导议事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投 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等机构分别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和风险控制 等方面的决策和监督控制。同时公司各部门之间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和风险控制责 任,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合作和制约,形成了合理的组织结构、决策授权和风险 控制体系; 3)公司一贯坚持诚信为投资者服务的道德观和稳健经营的管理理念。在员 工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风险观念,形成了诚信为本和稳健经营的企业文化; 4)公司稽核监察部拥有对公司任何经营活动进行独立监察稽核的权限,并 对公司内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和提出改进建议。 (2)控制的性质和范围 1)内部会计控制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保证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核算的独立性、 全面性、真实性和及时性。 首先,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有关会计制度和准则,制定了完善的公 司财务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以及会计业务控制流程,做好基金业务和公司经营的 核算工作,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反映基金运作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 其次,公司将基金会计和公司财务核算从人员上、空间上和业务活动上严格 分开,保证两者相互独立,各基金之间做到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基金资产 和公司资产之间、以及各基金资产之间的相互独立性。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岗位职责分离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控制、独 立稽核等制度,确保在基金核算和公司财务管理中做到对资源的有效控制、有关 功能的相互分离和各岗位的相互监督等。 另外公司还建立了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和财务费用审 批制度,加强成本控制和监督。 2)风险管理控制 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建立了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体系,主要包括: 岗位分离和空间隔离制度:为保证各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公司建立了明确的 岗位分离制度;同时实行空间隔离制度,建立防火墙,充分保证信息的隔离和保 密;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通过建立完整的研究业务控制、投资决策控制、交易业 务控制,完善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投资决策职能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的风险控制职 能,实行投资总监和基金经理分级授权制度和股票池制度,进行集中交易,以及 稽核监察部对投资交易实时监控等,加强投资管理控制,做到研究、投资、交易、 风险控制的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和相互配合,有效控制操作风险;建立了科学先 进的投资风险量化评估和管理体系,控制投资业务中面临的市场风险、集中风险、 流动性风险等;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投资业绩绩效评估体系,对投资管理的风险和 业绩进行及时评估和反馈; 信息技术控制:为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稳定,公司在硬件设备运行维护、 软件采购维护、网络安全、数据库管理、危机处理机制等方面均制定实施了完善 的制度和控制流程; 营销业务控制: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和客户服务制度,以 保证在营销业务中对有关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对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和资料保全制度:公司制定了规范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证 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和完整;在资料保全方面,建立了完善的信息资料保全备 份系统,以及完整的会计、统计和各种业务资料档案; 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稽核监察部有权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工作进行稽核检 查,并保证稽核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 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首先从总体上制定了公司风险控制制度,对公司面临的 主要风险进行辨识和评估,制定了风险控制原则。在风险控制委员会总体方针指 导下,各部门根据各自业务特点,对业务活动中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揭示和梳理, 有针对性地建立了详细的风险控制流程,并在实际业务中加以控制。 (3)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检查 公司稽核监察部在进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公司各业务活动中内部控制措 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察稽核,重点是业务活动中风险暴露程度较 高的环节,以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合规、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遵循。 在确保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公司会根据新业务开展和市场 变化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及时的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 公司稽核监察部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稽核的基础上,也会重点 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 (4)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实施报告流程,各部门对于内部控制制度实 施过程中出现的失效情况须及时向公司高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报告,使公司高 级管理层和稽核监察部及时了解内部控制出现的问题并作出妥善处理。 稽核监察部在对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的监察中,对发现的问题均立即向公司高 级管理层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对于重大问题,则通过督察长及时向公司董 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同时稽核监察部定期出具独立的监察稽核报告,直接报 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保证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基金管理 人将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09]13号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6060069 传真:010-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 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 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 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 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 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 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 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 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 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 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 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2007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 险管理、内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 品牌声誉进一步提升,在2010年首届“‘金牌理财’TOP10颁奖盛典”中成绩 突出,获“最佳托管银行”奖。2010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 佳资产托管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成立,2004年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 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 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 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140余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 高级工程师、律师等专家1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 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 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5年3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共254只,包括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平稳增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汉盛证券投资基金、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鸿阳证券投资基金、丰和价值证券投资 基金、久嘉证券投资基金、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 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长信利息收益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 票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信诚 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货币市场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 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 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 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牛创 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 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巴黎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 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 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 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 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 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 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 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信用 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汇利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沪深300指数增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可转换债券证 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 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LOF)、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邮中小盘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领先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 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新兴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富兰克林国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交银施 罗德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中证500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内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内 地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消费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 瑞中证2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兰克林国海亚洲(除日本)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逆向投资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新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汇添富理财14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 金元惠理新经济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新 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 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 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7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 德理财21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债新综合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理财21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14天理 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惠利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双 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投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 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大成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焦点驱动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300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高息债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稳利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永福养 老理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广发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双月红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国有企业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安达信用主题轮动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万家市政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品牌 传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 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广发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前海开源可转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 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 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改革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周期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中海积极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沪深 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沪深3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季加利 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永鑫收 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稳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宝盈科 技30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医疗保健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商招利1个月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国泰国证 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证500医药卫生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鹏华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 成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华润元大富时中 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南方理财金交易型 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华夏沪港 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前海开源股息率100强等权重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开泰富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可转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战略转型 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 信消费医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深证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 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 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 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 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 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 议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 理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 人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 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 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 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信息 1 国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直销 柜台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客户服务专线:400-888-8688,021-31089000 传真:021-31081861 网址:www.gtfund.com 2 国泰基金 电子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网站:www.gtfund.com 登录网上交易页面 智能手机APP平台:iphone交易客户端、Android交易客户端 电话:021-31081738 联系人:李静姝 (2)其他场外销售机构 1)销售银行及券商 序号 机 构 名 称 机 构 信 息 1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传真:010-85109219 网址:www.95599.cn 2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 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网址:www.bankcomm.com 4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5 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021-61618888 联系人:高天、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6 上海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981号 法定代表人:胡平西 联系人:吴海平 电话:021-38576977 传真:021-50105124 客服电话:021-962999 网址:www.srcb.com 7 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魏明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8 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9 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客服电话:400-888-8111/95565 10 申万宏源证券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黄莹 电话:021-33388211 客服电话: 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1 兴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783 客服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12 华泰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张小波 电话:025-84457777 网址:www.htzq.com.cn 客服电话:95597 13 齐鲁证券有限公 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185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14 中国中投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 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 02. 03. 05. 11. 12. 13. 15. 16. 18. 19. 20. 21. 22. 23单元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15 中国国际金融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 28层 法定代表人:李剑阁 联系人:罗文雯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1156 网址:www.cicc.com.cn 16 天相投资顾问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27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17 信达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010-88656100 传真:010-88656290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18 浙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6/7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毛亚莉 电话:021-64318893 传真:021-64713795 客服电话:967777 网址:www.stocke.com.cn 19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 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汪燕 电话:0551-65161675 传真:0551-65161600 客服电话:4008096518 网址:www.huaan.com 2)其他第三方销售机构 序号 机 构 名 称 机 构 信 息 1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薛年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2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法定代表人: 陈柏青 联系人: 周嬿旻 电话:0571-28829790 传真:0571- 26698533 客服电话: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3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 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4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法定代表人: 张跃伟 联系人:敖玲 电话:021-58788678-8201 传真:021—58787698 客服电话:400-089-1289 网址:www.erichfund.com 5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焦琳 电话:010-62020088-8288 传真:010-62020088-8802 客服电话:4008886661 网址:www.myfund.com 6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 售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903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联系人:杨翼 电话:0571-88911818-8565 传真:0571-86800423 客服电话:4008-773-776 0571-88920897 网址:www.5ifund.com 7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法定代表:其实 联系人:朱钰 电话:021-54509988-1071 传真:021-6438379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8 万银财富(北京)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院5号楼3201内 法定代表:李招弟 联系人:刘媛 电话:010-59393923 传真:010-59393074 客服电话:4008080069 网址:www.wy-fund.com 9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B座46楼06-10 单元 法定代表:赵学军 联系人:张倩 电话:021-20289890 客服电话:400-021-8850 传真: 021-20280110、010-85097308 网址:www.harvestwm.cn 10 一路财富(北京)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阜成门大街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A座 22层2208 客户服务热线:400-001-1566 公司网站:http://www.yilucaifu.com 11 北京增财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1号楼12层1208号 客户服务热线:400-001-8811 公司网站:http://www.zcvc.com.cn 12 上海联泰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 层310室 客户服务热线:4000-466-788 公司网站:http://www.91fund.com.cn 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场内销售机构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会员单位,具体名单以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为准。 本基金食品A份额与食品B份额于2014年11月5日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易,投资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证券营业部均可参与基金交 易。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朱立元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魏佳亮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魏佳亮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分级与净值计算规则 一、基金份额结构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包括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础份额(简称“国泰食品份额”)、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的稳健收益类份额(简称“食品A份额”)和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的积极收益类份额(简称“食品B份额”)。其中,食品A份额和食 品B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始终保持1:1的比例不变。 二、基金运作概要 1、本基金通过场外、场内两种方式公开发售。投资人场外认购所得的份额, 将被确认为国泰食品份额。投资人场内认购所得的份额,将按照1∶1 的基金份 额配比自动分离为食品A份额和食品B份额。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认购所 得的国泰食品份额场内份额的自动分离,由基金管理人委托注册登记机构进行, 无需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 2、基金合同生效后,国泰食品份额设置单独的基金代码,只可以进行场内 与场外的申购和赎回,不上市交易。在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食品A份额与食品B份额可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交易代码不同。 3、食品A份额、食品B份额与国泰食品份额的资产合并投资运作。 4、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办理场内的国泰食品份 额与分级份额之间的场内份额配对转换业务,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场内的 国泰食品份额,按照1:1的基金份额配比,申请分拆为食品A份额和食品B份 额;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食品A份额和食品B份额,按照1:1的基 金份额配比,申请合并为国泰食品份额的场内份额。场外的国泰食品份额不进行 份额配对转换。场外的国泰食品份额通过办理跨系统转托管业务转至场内后,可 按照场内的国泰食品份额配对转换原则进行操作。 5、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对国泰食品份额、食品 A份额和食品B份额进行定期份额折算及不定期份额折算。除分级份额终止运 作的份额折算(详见基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的约定)外,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 金的运作方式不变,食品A份额和食品B份额的份额配比不变。 6、无论是定期份额折算,还是不定期份额折算(有关本基金的份额折算详 见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折算”),其所产生的场内国泰食品份额不 进行自动分离。投资人可选择将上述折算产生的场内国泰食品份额按照1:1 的 比例分拆为食品A份额和食品B份额。 三、食品A份额和食品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原则 在食品A份额和食品B份额存续期内,本基金将在每个工作日按基金合同 约定的净值计算原则对食品A份额和食品B份额分别进行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食品A份额为低预期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稳定的基金份额,本基金扣除掉国泰 食品份额对应的净资产部分后剩余的净资产将优先确保所有食品A份额的本金 及食品A份额的约定收益;食品B份额为高预期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较高的基 金份额,本基金扣除掉国泰食品份额对应的净资产部分后剩余的净资产在优先确 保所有食品A份额的本金及约定收益后,将计为食品B份额的净资产。 在食品A份额和食品B份额存续期内,本基金食品A份额和食品B份额的 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原则如下: 1、食品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4.00%”, 其中,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最近一次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 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至 第一次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含)期间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以基金合同生效日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若届 时无法获得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基金管理人将选择其他具有市场代表性的利率 作为计算基准,并据此约定食品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的计算方式。基金管 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据《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 食品A份额的约定日单利收益率为食品A份额约定年基准收益率除以365。 食品A份额的约定收益,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起至第1个基金份额折 算基准日(含)期间、或自上一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定期折算基准日或不定 期折算基准日)次日(含)起至下一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含)期间,以1.0000 元为基准,采用食品A份额约定日单利收益率累计计算。 基金管理人不承诺也不保证食品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获得约定收益或 本金安全,在本基金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形下,食品A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收益可能低于其约定收益,也可能遭受本金损失的风险。 2、本基金1份食品A份额与1份食品B份额构成一对份额组合,一对份额 组合的基金份额净值之和等于2份国泰食品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出食品A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后,根据上述关系,计算出食品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3、基金份额折算(定期份额折算或不定期份额折算)后,食品A份额、食 品B份额各自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方法保持不变。 4、在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包括定期份额折算和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金份 额折算基准日),按照上述原则计算出来的国泰食品份额、食品A份额和食品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均为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各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