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国恩股份: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发行保荐书

时间:2015年06月10日 04:01:12 中财网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
发行保荐书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保荐机构”)接受青岛国
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国恩科技”、“公司”)的委托,担
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和
主承销商,为推荐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而出具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首发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
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
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招股说明书》(封卷稿)
中相同的含义。)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1、保荐机构名称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负责推荐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及执业情况

保荐代表人姓名

证券从业时间

项目执行情况

执业记录

孙茂峰

15年

人人乐IPO、海立美达IPO、金
科股份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东宝生物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保荐代表人、金科股份2014
年公司债项目主办人、远兴能源
股改及收购、金科股份重大资产
重组负责人、传化股份IPO、爱
建股份配股主要参与人员

未受处罚

章 刚

9年

海立美达IPO、安洁科技IPO、
ST中葡再融资、远兴能源股改及
收购、金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及
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14
年公司债的主要参与人员

未受处罚



3、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它项目组成员
(1)项目协办人员

姓 名

证券从业时间

项目执行情况

执业记录

李严致

8年

参与天玑科技IPO、金科股份2013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东宝生物2014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金科股份2014年公司
债、远兴能源收购财务顾问项目;参
与及操作过上海集优机械股份有限公

未受处罚




司(02345)IPO审计工作及上海电气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727)、宝山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600019)、招金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01818)年报审计工作



(2)项目组其他成员:黄文雯、朱真、刘雁冰、孙翀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NGDAO GON TECHNOLOGY CO., LTD.
2、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3、实收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王爱国
5、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2日
6、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8月3日
7、注册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
8、办公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棘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
9、邮政编码:266109
10、负责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投资部
11、董事会秘书:刘燕
12、电话:0532-89082999
13、传真:0532-89082855
14、互联网网址:www.qdgon.com
15、电子信箱:guoenkeji_29e@163.com
16、经营范围:塑料原料及产品、改性塑料、塑料合金材料、功能塑料板材、
模具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电器电子配件、汽车零部件的加工、销售;货物
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
可证后方可经营)。(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17、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

三、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1、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2、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保荐机构或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3、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4、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5、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1、保荐机构证券发行内核小组情况
保荐机构证券发行内核小组是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3]260号《证
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承销业务内核工作管理办法》成立的证券发行内部审核机构。目前,
保荐机构证券发行内核小组由28人组成,包括保荐机构内部成员19人和外部成
员9人,成员的专业领域涉及财务、法律和项目评估等方面。

内核小组依据内核工作程序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申请文
件实施了内核,主要工作程序包括:
国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由项目组按照中国证监会
有关文件的规定制作准备完毕,并经项目组所在部门初步审核,部门负责人对全
套申请文件从制作质量、完备性、合规性和项目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并
将审查、修改意见反馈至项目协办人及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根据部门初步审
核意见进一步完善申请文件的有关内容,修改完毕后,由部门向质量控制部提出
内核申请。


质量控制部接到部门提出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
的内核申请后,对项目组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实质性合规审查;在完成初步合规
性审查后组织现场内核工作;在完成现场内核工作后,质量控制部可视情况将现
场内核中发现的问题与发行人和项目组初步沟通,听取发行人和项目组的意见以
及整改计划,编制正式的预审报告;准备内核会议资料,联系内核委员,并将申


请文件及内核通知送达内核委员。

本次国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内核小组会议于2012
年3月8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1号会议室召开,
参加会议的内核委员共9人。与会内核委员就本次申请文件的完整性、合规性进
行了审核,并查阅了发行人全套申报文件中有关问题的说明及证明资料。项目组
和发行人代表就内核委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陈述和答辩。

内核小组会议形成初步意见,经质量控制部整理后交项目组进行答复、解释
及修订。申请文件修订完毕后,由质量控制部复核,并将修订后的意见送达与会
内核委员。

2、保荐机构内部审核意见
保荐机构内核委员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针对发行人的实际情况,
已充分履行了内核职责,经参会内核委员投票表决(沈宏山委员回避表决),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项目通过了安信证券内核。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
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


二、保荐机构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了辅导,在
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的基础上就以下事项做出承诺:

1、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
相关规定;
2、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
的依据充分合理;
4、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
5、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
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6、保证发行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8、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
管措施;
9、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0、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一、保荐机构在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的基础上,对本次证券
发行明确发表的推荐结论

安信证券作为国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
商,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发行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尽职调查,并
对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


安信证券认为:发行人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政策中规定的条件;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广阔的市场
发展前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可有效解决发行人生产能力不足的问题,有
利于进一步壮大发行人的主营业务规模,提升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综合竞争优势;
授权申请发行股票程序合法、有效;发行申请文件所述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对重大事实的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因此,安信证券同
意保荐国恩科技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


二、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依法履行的决策程序

经核查,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1、2012年2月3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完成前滚存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制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适用的<青岛国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及其他议案,并定于2012年2月23日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宜。2012年2月23日,发行人召开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提交的与本次发行及


上市有关的所有议案。

2、2014年1月28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
《关于修改<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
制定<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在信息披露
存在重大瑕疵时保护投资者利益及公司在不履行承诺时遵守约束措施方案的议
案》、《<关于股东回报规划事宜的论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及其他议案。2014年2月18日,发行人召开2013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提交的与本次发行及上
市有关的所有议案。

3、2014年4月8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
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方
案的议案》和《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2014
年4月23日,发行人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由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提交的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关的所有议案。

4、2015年2月4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等议案。


三、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一)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1、根据发行人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以及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以及保荐机构的适当核查,发行人已依法建立健全
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根据发行人自整体变更以来
的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上述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
职责。


2、经核查,发行人设立了以总经理为负责人的经营管理机构,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发行人还设有总经办、人力资源部、


审计部、财务管理部、证券投资部、生产制造中心、营销管理中心、质量管理中
心、技术中心、行政管理中心、采购管理中心等11个职能部门,处理日常经营
事务。

3、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出具的2014QDA2029-4
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据此,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符合《证券
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二)发行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14QDA2029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审计
报告》”)及XYZH/2014QDA2029-5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说明》以及保
荐机构的审慎核查,发行人2014年度、2013年度和201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079.85万元、5,031.12万元和
4,319.85万元,具有良好的持续盈利能力;发行人截至2014年12月31日的资
产负债率为53.58%(母公司),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不存在其他重大违
法行为
1、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发行人高级
管理人员的承诺以及保荐机构的适当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
记载。

2、根据发行人及其分公司主管工商、税务、环保、质量技术监督、海关、
安全生产监督、劳动与社会保障等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发行人、发行人高
级管理人员的陈述以及保荐机构的适当核查,发行人最近三年无其他重大违法行
为。

据此,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
重大违法行为,符合《证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及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的规定。


(四)发行人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
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股本总额为6,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的股份为
2,000万股,拟公开发行的股票总数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符合《证券法》
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


四、发行人本次发行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
的发行条件

(一)发行人的主体资格
保荐机构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发行人的主体资格进行
了尽职调查,查证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核查发行人设立至今的营业执照、公司章
程、发起人协议、创立大会文件、审计报告、评估报告、验资报告、工商设立及
历次变更登记文件、主要资产权属证明、主要股东营业执照、发行人开展经营所
需的业务许可文件资料等;对发行人、主要股东和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了访谈,
并对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进行了适当核查,同时与发行人律师、审计机
构、评估机构、验资机构等进行了讨论和沟通。经对发行人主体资格的尽职调查
和审慎核查,结论如下: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
第八条的规定。

(1)发行人于2000年12月22日依法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
取得了注册号为(青登)370200280381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1年7月
15日,发行人前身国恩有限以截至2011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折股整
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1年8月3日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
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注册号为37021422804935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据此,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依法设立。

(2)根据经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的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发行人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清
算、解散、破产或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形;根据信永中和对发行人2014年度、2013
年度和201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发行人目前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形;发行人自成立以来,不存在未通过工
商年检的情况。据此,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有效存续。


2、发行人成立于2000年12月22日,原为有限公司,以2011年5月31日


经审计的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首发管理办法》,发行
人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据此,发行人持续经营时间已
超过三年,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

3、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行人的发起人用作出资资产的财产权
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符合《首发管理
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1)国恩有限2000年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和实
物,经青岛元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00)青元所内验字第1072号
《验资报告》验证,并根据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实物资产进行专项
核实后出具的鲁正信评报字(2011)第0067号《资产评估报告》验证,该注册
资本已足额缴纳。

(2)国恩有限2011年8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注册资本为
60,000,000元,出资方式为净资产折股,经信永中和出具的XYZH/2011QDA2002
号《验资报告》验证,该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

(3)发行人系由国恩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信永中和出
具的XYZH/2011QDA2002号《验资报告》,发行人的发起人为国恩有限的全体股东,
以国恩有限截至2011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出资。国恩有限的全部资产、
债权、债务、业务、协议、合同等均由发行人承继,各发起人未有新的资产投入,
不存在发起人用作出资的资产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问题。

(4)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陈述,并经
查验发行人的有关财产权利证书,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主要资产不
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4、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及其分公司目前所从事的业务均在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核准的营业范围内,且依法取得了经营业务所必需的各项许可证,其经营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首发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5、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1)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为改性塑料粒子和改性塑料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发行人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最近三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如下:
①董事的变化情况
2000年12月22日,有限公司设立时未设立董事会,只设置了执行董事一
职,该职务由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爱国先生担任。

2011年7月3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选举王爱国、纪先尚、周兴、李宗
好、陈广龙、张一巍、郑垲、陈静茹、杨海峰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郑
垲、陈静茹、杨海峰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4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王爱国、纪先尚、周兴、李宗好、陈广龙、张一巍、
郑垲、陈静茹、李尊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郑垲、陈静茹、李尊农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②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
王爱国自2000年12月起担任公司总经理,周兴自2004年3月起担任公司
财务负责人,王建洪自2006年9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刘丰杰自2006年12
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陈广龙自2007年11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许刚自
2010年5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2011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董事长的提名,
董事会讨论一致通过,聘任王爱国为公司总经理,刘燕为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
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讨论一致通过,聘任陈广龙、王建洪、刘丰杰和许刚为公司
副总经理,聘任周兴为公司财务负责人。

2012年12月,公司原副总经理刘丰杰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担任公司副总
经理的职务。

2013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公司总经理提
名,董事会讨论一致通过,聘任韩博为公司副总经理。

2013年12月,公司原副总经理王建洪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担任公司副总
经理的职务。

2014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续聘王爱国为公司
总经理;经总经理王爱国提名,续聘陈广龙、许刚、韩博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
周兴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经董事长王爱国提名,续聘刘燕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5年1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聘任刘燕为公司副


总经理。

近三年,公司两位副总经理因个人原因先后辞职,但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
成较大影响;公司最近三年内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保荐机构认为:报告期内,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保持稳定,没
有发生重大变化。

(3)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未发生变更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爱国和徐波,二人为夫妻关系;王爱国直接持有国恩
科技70%的股份、徐波直接和间接持有国恩科技5%和8.33%的股份。自公司成立
以来,王爱国一直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并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投资决策。

6、经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的股权清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系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具备《证券法》、《公司法》、《首发管理办法》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本次发行
的主体资格。

(二)发行人的独立性
保荐机构按照《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发行人的独立性进行了
尽职调查,查证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核查了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
相关资料,调阅了发行人的采购、销售记录,实地考察了发行人采购、生产、销
售系统及经营场所;对发行人的主要供应商和客户实施函证、访谈程序,核查了
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情况;核查了发行人经营性房产、土地、主要经营设备和无形
资产的权属证明、租赁合同和实际使用情况;调查了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它应收
款、其它应付款、预收款项等的原因和交易记录;核查了发行人的员工名册和劳
动合同;核查了发行人的财务管理制度、银行开户资料和纳税资料;核查了发行
人“三会”的相关决议和内部规章制度;对发行人、主要股东进行了访谈,并与
律师以及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和交流。经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尽职调查和审慎核
查,核查结论如下:
公司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完全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业务独立


公司成立时,完全承继了国恩有限的全部资产与业务,从而确保发行人从成
立初始即拥有包括采购、生产、销售、配送、研发、质量控制在内的完整的主营
业务体系,维持了主营业务的完整、独立与连续,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
不存在竞争关系或业务上的依赖情况,也确保了发行人的独立规范运营,避免了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

2、资产完整
公司系由国恩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全部资产和负债均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
资产与股东的资产严格分开,并完全独立运营,公司目前业务和生产经营必需资
产的权属由公司独立享有,不存在与股东单位共用的情况,具备资产的独立完整
性。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以自身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提
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
的情况,公司对所有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
五条的规定。

3、人员独立
发行人成立时,在承继国恩有限全部业务、资产和负债的同时,也同样承接
了国恩有限的所有员工。发行人成立后,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发行人的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未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股东单位
完全分离,公司所有员工均在股份公司及其分公司处领薪;公司制订了严格的员
工聘用、考评、晋升等完整的劳动用工制度,并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公
司的人员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完全独立。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
规定。

4、机构独立

发行人建立了适应其业务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同的情况。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
建立了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公司各职能部门在人员、办公场所和管理制度等各方面均完全独立,不
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5、财务独立
发行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建立了独立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制定了
相关的财务管理和审计等制度,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配备了专门
的财务人员和审计人员。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拥有独立的银行账号,
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独立支配资金与资
产。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6、其它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在独立性方面不存在其它严重缺陷,符合《首发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的规定。

(三)发行人的规范运行
1、通过核查发行人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列席“三会”以及核查历次“三会”会议
记录等相关文件资料,发行人已经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发行人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
责,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2、保荐机构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发行人进行辅导,并对发行人
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了系
统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发行人上述人员通过了保荐机构和青岛证监局组织的考
试,青岛证监局对保荐机构的辅导工作进行了验收。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已经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任
职资格承诺函》,并经保荐机构适当核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
条的规定的下列情形:
(1)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

(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通过对发行人主要业务流程进行实地考察和了解、核查发行人的内部控
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并依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荐机构
认为:发行人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
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
定。

5、根据工商、税收、环保、海关、安全生产、质量技术监督、劳动与社会
保障等政府执法部门出具的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的证明文件,发行人出具的书面
说明以及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陈述,并经保荐代表人的有关访谈,发行人不存
在《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下列情形: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经法定机关依法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
行过证券;或者有关违法行为虽然发生在三十六个月前,但目前仍处于持续状态;
(2)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环保、海关、安全生产、质量技
术监督、劳动与社会保障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曾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申请,但报送的发行申请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发行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
发行核准;或者以不正当手段干扰中国证监会及其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工作;或
者伪造、变造发行人或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签字、盖章;
(4)本次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6)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6、经核查,发行人《公司章程》、《财务管理制度》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
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的
陈述及与财务部门主要人员的访谈,发行人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7、发行人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经与信永中和现场审计人员的沟
通、发行人财务部门主要人员的访谈以及对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和发行人高级
管理人员陈述的核查,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不存在发行人资金被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


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四)发行人的财务与会计
1、经对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项说明》
进行审慎核查,发行人2014年度、2013年度和201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079.85万元、5,031.12万元和4,319.85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424.24万元、1,352.61万元和
4,238.52万元;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53.58%、57.33%和
43.6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数)
分别为20.99%、21.65%和23.52%。因此,发行人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
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2、通过与发行人相关业务流程部门的沟通和交流,查阅发行人关于各类业
务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了解各类业务循环过程和其中的控制标准、控制措施,
并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发行人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1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
财务报告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
规定。

3、通过调阅抽查发行人的财务会计资料,与发行人主管财务工作的财务总
监及财务部门员工进行沟通核查,并依据信永中和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4、根据对发行人交易事项会计记录的抽查核实、与财务总监以及财务部门
人员的沟通和了解以及信永中和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荐机
构认为:发行人编制财务报表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在进行会计确认、
计量和报告时保持了应有的谨慎;对相同或相似的经济业务,选用了一致的会计
政策,无随意变更的情形,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5、根据对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行人出具的书面说明、发行人高
级管理人员的陈述等进行核查,发行人已完整披露关联方关系并按重要性原则恰
当披露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符
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6、经审慎核查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专
项说明》,发行人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均为正数且累计为15,430.82万元(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
据),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为8,015.38万元,
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此外,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为168,007.46
万元,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为6,000万元,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4)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后)23.82万元,占净资产的
比例为0.07%,不高于20%;
(5)最近一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5,692.08万元,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7、经对发行人提供的相关税收优惠证明资料、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
证明资料进行核查,并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2014QDA2029-2
号《主要税种纳税及税收优惠情况的专项说明》,发行人在申报期间内依法纳税,
税收优惠合法有效,该等优惠占发行人同期利润的比例较小,发行人的经营成果
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8、经对发行人的书面说明、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律师出具的《法
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审慎核查,以及通过与会计师、律师的沟通、
对主要供应商和客户、银行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走访和交流,保荐机构认为:发行
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发行人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
大或有事项,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9、经保荐机构的调查和审慎核查,发行人申报文件无《首发管理办法》第
三十六条规定的下列情形:
(1)故意遗漏或虚构交易、事项或其他重要信息;
(2)滥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
(3)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相关凭证。


10、根据发行人的书面说明、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陈述和与主要部门员工的
交流、对行业资料和可比公司的研究和分析、以及与信永中和现场审计人员、发
行人律师的沟通和交流等,发行人不存在下列《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的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
(1)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将发生重大变化,
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者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将发生重大
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3)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4)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
投资收益;
(5)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使
用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6)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运用
1、根据发行人2011年度股东大会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发
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年产28,000吨改性塑料项目、年产1,400万件高
效低噪空调风叶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有明确的使用方向,
并全部用于其主营业务,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2、通过对发行人在行业中的地位、竞争优势、经营盈利模式、管理能力以
及经营规模等进行综合分析,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
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符合《首发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3、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
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四
十条的规定。

4、发行人董事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认真分析,确信投资
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益,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5、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对发行人
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符合《首发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6、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符合
《首发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一)经营风险
1、销售客户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同一控制下的客户合并计算)的合计销售额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68.20%、67.16%和58.45%,其中对海信的销售额占营
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7.86%、26.51%和24.73%,对LG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
重分别为15.93%、22.82%和15.69% 6。这些客户在选择供应商时有严格的审核
标准、长期的评价过程,要求供应商具有较强的技术服务能力、完善的业务管理
体系和质量控制体系以及充足的加工制造能力。如果未来前五大客户减少订单或
其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给公司的生产和销售带来不利影响。

2、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产品所需主要原材料为PS、AS、ABS、PP等通用树脂及各种助剂等,目
前,公司主要原材料供应充足、质量稳定,能够满足生产所需。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分别为68.15%、70.84%和
79.35%,其中PS、AS和ABS的消耗量占营业成本的60%左右;因此,通用树脂
市场价格的波动会直接造成公司采购成本的波动。公司采用以销定产、按订单组
织原材料采购和生产的经营模式,主要产品的定价按照“销售价格=材料费+人
工费+制造费用+包装运输费+税费+合理利润”原则制定,主要原材料采购价
格上升时公司产品售价也相应进行提升,但由于价格调整有一定滞后性,公司原
材料采购价格波动的风险并不能通过调整相应产品的售价完全转嫁给客户,因
此,仍会对公司营运资金的安排和生产成本的控制带来相应的不确定性,公司在
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面对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引致的风险。

(二)管理风险
1、业务规模扩大引致的管理风险

公司近年来持续快速发展,营业收入规模与资产规模迅速扩大,营业收入
2014年度较2012年度增长了61.07%,资产总额2014年末较2012年末增长了
88.9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后,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经营规模都将进


一步扩大,从而对公司的管理能力、人才资源、组织架构等提出更高的要求,一
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的管理与运营难度。如公司管理层的业务素质及管理水平不
能适应公司经营规模迅速扩大的需要,以及公司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
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与完善,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管理风险。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改性塑料行业的人才需要较长时间的专业培训和实践经验积累。公司在长期
的生产实践中,培养了一批具有丰富行业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人员,并掌握了一系
列独特的技术配方,这些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和基础;技术
配方是改性塑料的核心,不同客户因其产品差异而对改性塑料性能的要求不同,
因此,掌握和不断研究开发独特的高性能改性配方是公司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竞
争力的关键。随着改性塑料行业的快速发展,必将引起专业人才的激烈竞争和流
动,公司未来可能面临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及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3、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王爱国、徐波夫妇。本次发行前,王爱国直接持有公司
70%的股份,徐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5%和8.33%的股份,王爱国、徐波夫妇合计
持有公司83.33%的股份。本次发行完成后,王爱国、徐波夫妇直接和间接持有公
司股份的比例将下降到62.50%,仍处于控股地位。不能排除王爱国、徐波夫妇利
用其实际控制人的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其他直接或间接方式对公司的财务、
重大经营决策施加影响或者实施其他控制。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按计划投入年产28,000吨改性塑料项目和年产1,400万
件高效低噪空调风叶项目,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效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进
一步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市场份额,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上述项目虽经过反复论证和审慎的可行性研究分析,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仍
存在以下风险:
1、产能扩大导致的产品销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改性塑料粒子和改性塑料制品的产能将
有较大幅度提高,这对公司的产品销售提出了更高要求。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进行了全面论证,但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出现较大变化,销
售渠道拓展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者出现对产品产生不利影响的客观因素,本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新增产能将对公司产品销售构成一定的压力。

2、固定资产折旧费增加导致的利润下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完成上述项目共需要新建
房屋及建筑物、购置机器设备支出合计为26,391.67万元。按公司当前的固定资
产折旧政策计算,每年将新增折旧费和摊销费1,627.87万元。如果未来市场环境
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则公司存在
因固定资产折旧增加而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四)市场风险
1、下游客户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的风险
家电和汽车是改性塑料行业最大的两个下游行业,其应用占二分之一以上。

近年来,我国空调、冰箱、洗衣机三大白色家电的产量年均增长速度在10%以上,
而随着家电产品轻薄化和降低成本的需要,改性塑料在家电产品中的应用及所占
比例越来越大,已成为仅次于钢材的第二大类材料;2014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在
2013年高位的基础上又同比增长7.26%和6.86%。

改性塑料作为重要的工业原料之一,其需求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和下游行业景
气度的影响较大。随着国家逐步取消对家电和汽车消费的相关补贴政策后,该行
业的景气度上升趋缓,本公司将面临下游客户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的风险,将给公
司的经营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

2、行业充分竞争的风险

国内改性塑料行业市场集中度较低,大多数为中小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产
品规格多、产量小,存在着信息来源渠道窄、产品技术含量低、简单重复生产等
现象,从而导致改性塑料低端市场呈现过度竞争和无序竞争的格局,加大了本公
司的市场开拓难度。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跨国公司看好中国市场的巨大需求,
以强化市场地位、优化资源配置为目的,加强在中国的本土化开发和生产,这些
跨国企业在高端改性塑料产品领域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另外,近年来我国改性
塑料行业也产生了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本土企业。随着家电和汽车零部件加工水
平的迅速提高,新的加工设备、工艺和新型改性塑料被广泛地采用,对家电和汽
车用改性塑料产品的品质要求日趋严格。目前,本公司的经营规模和资金实力与
同行业领先企业相比尚存在一定差距,仍将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风险。


(五)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
由于公司业务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的市场份额和客户数量正在不断增
加,向核心客户的销售额增加较快,新的核心客户培育也在不断进行等原因,报
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1,986.70万元、8,096.15万元和6,035.15
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27.71%、20.46%和25.01%,各期的应收账
款周转率分别为6.80次、8.12次和6.66次。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在信用政策不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应收账款余额仍
会进一步增加。虽然公司已经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
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该
等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
利影响。

2、票据贴现导致财务费用增加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营业收入的大幅增长,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业务量也逐年
增加。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缓解流动资金压力,公司较多的使用了银行承兑
汇票贴现业务,导致贴现息相应增加,报告期内的贴现息为688.37万元、424.21
万元和371.88万元。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下游客户大量采用银行承兑
汇票付款方式以及票据贴现利率波动等因素,如公司急需流动资金而较多采用票
据贴现业务,将面临财务费用增加的风险。

3、放宽信用政策导致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的风险
如果未来出现市场整体资金环境大幅趋紧的情况,为维持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及良好的客户合作关系,公司会结合市场整体环境的变化,谨慎考虑对合作时间
较长且信用良好的优质客户临时性、适度性的放宽信用政策,但不具有持续性,
总体信用政策将保持一致。信用政策的临时性放宽可能导致货款回收账期相应延
长,从而导致应收账款大幅增加的风险。

(六)技术风险

随着改性塑料下游行业的不断发展,改性塑料的发展呈现出通用塑料改性
化、改性塑料高性能化、特种塑料低成本化等特点,产品生命周期呈缩短趋势。

为适应市场快速发展趋势和满足客户产品不断变化的需求,公司必须具备持续、
快速的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如果公司不能及时把握改性塑料行业的发展趋势,
加大对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力度,以保持较高的技术研发水平,公司将在市场竞争


中逐渐失去优势地位。

(七)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公司于2008年12月23日被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山东省青岛市
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2011年10
月10日,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有效期三年;公司于2014年10月14
日被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
税务局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报告期内,公司执行的企业所得
税税率均为15%,其享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636.02万元、523.90万元和
472.96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79%、8.77%和8.99%。如果公司将来未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重新认定,可能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存
在由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导致利润减少的风险。


六、发行人的发展前景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为下游家电、汽车制造商及配套商提供家电零部件和汽
车零部件专用料包括研发、生产、销售、测试及物流配送等在内的综合服务,主
要产品为改性塑料粒子和改性塑料制品,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1)的划分标准,公司主要业务属于塑料制品业,代码C2928;证
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中的行业分类代码C29。

公司所处的改性塑料行业市场化程度很高,各企业面向市场独立自主经营,
按市场规律运作,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产业宏观调控,行业协会进行自律规范。

(一)改性塑料行业的发展情况
1、公司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及其在产业链中的地位
(1)公司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改性塑料简介
塑料是一种以高分子聚合物为主要成分的材料,由合成树脂及填料、增塑剂、
稳定剂、润滑剂、色料等添加剂组成,在制造及加工过程中呈流体状态,以方便
造型,在加工完成时呈现固态形状。塑料的主要成分是合成树脂。树脂最初由动
植物分泌出的脂质而得名,如松香、虫胶等,合成树脂(有时也直接简称为“树
脂”)是指尚未和各种添加剂混合的高分子聚合物。树脂约占塑料总重量的40%~
100%。塑料的基本性能主要决定于树脂的性质,但添加剂也起着重要作用。


塑料化工研究发展至今,已合成出上千种高分子材料,其中具有工业价值的


仅百余种,塑料常用的树脂原料90%以上集中在五大通用树脂(PE、PP、PVC、
PS、ABS),目前再继续合成大批新的高分子材料难度很大,既不经济也不现实。

因此,深入研究聚合物组成、结构和性能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对现有的塑料进
行改性,以制造适用的塑料新材料,已成为发展塑料工业的有效途径之一,全球
的改性塑料行业也因此在近年内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塑料改性是指通过物理的、化学的或二者兼具的办法使塑料材料的性能向人
们所预期的方向发生变化,或者使成本显著降低,或者使某些性能得以改善,或
者赋予了塑料材料全新的功能。改性的过程可以在合成树脂聚合的过程中发生,
即化学改性,如共聚、接枝、交联等,也可以在合成树脂被加工的过程中进行,
即物理改性,如填充、共混、增强等。

随着塑料工业的发展,塑料产业内合理的分工产生了一个位于生产合成树脂
的大型石化企业与生产具体塑料制品的塑料加工企业之间的相对独立的行业,这
个行业以生产多种用途和特性的中间粒子料为主要产品,即改性塑料行业。

公司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为改性塑料的生产,即将通用树脂添加改性剂、色母
和功能母粒等助剂生产出用于家用电器、汽车、电子电气、办公设备、电动工具
等下游行业的改性塑料粒子,并将部分改性塑料粒子进一步加工为作为家电、汽
车用零部件的改性塑料制品。


(2)改性塑料生产在塑料产业链中的位置


如上图所示,上游的石油天然气化工行业生产出PE、PP、PS、PVC、ABS等
各种树脂,在树脂聚合的过程中可发生共聚、接枝、交联等化学改性,在合成树
脂被加工的过程中也可进行填充、共混、增强等物理改性,生产出的改性塑料粒
子再经注塑、挤出等工艺加工成改性塑料制品用于下游农业、包装、建筑、家电、


汽车、电动工具等各领域。


2、改性塑料的市场规模

塑料是最重要的基础工业品之一,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前的2007年,世界塑
料总产量达到2.6亿吨的高峰,中国在其中占比约15%,近4,000万吨的产量1。

金融危机后的最近几年随着经济的恢复,世界塑料产量又有新的增长。根据巴斯
夫公司的预测,2015年前全球塑料市场将以5%的年均速度持续增长。塑料正在
各工业领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而亚洲将成为世界上塑料需求增长最快的地
区,自2007年以来,亚洲地区塑料消费量已超过欧洲和北美的总和。


1 数据来源:2009~2010年世界塑料工业进展,《塑料工业》2011年第3期
2 数据来源:盘点十一五铸就塑料工业大国强省基础,《塑料制造》2011年第3期

中国的塑料产量、消费量增长更为突出。在2005年时,我国塑料工业总产
量2,200万吨,总产值5,000亿元,规模以上企业11,700家,出口量1,228万
吨,出口额166亿美元,塑料人均消费量22公斤。到了2010年,我国塑料制品
总产量达到5,830万吨,为5年前的2.7倍,年均增长33%;总产值达1.25万
亿元,为5年前的2.5倍,年均增长也达到30%;规模以上企业超过2万家,为
5年前的1.7倍;塑料制品出口量达700万吨,出口额超过200亿美元。2010年
我国塑料人均消费量达46公斤,超过世界人均40公斤的水平2。塑料行业已成
为中国轻工业中最大的新兴产业,中国已成为世界塑料生产消费、进出口大国。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塑料及其复合材料是重要的工业产品用原材料,在家电、汽车、电子电气、
办公设备、电动工具等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塑料具有:①质轻,化学性质稳定,
不会锈蚀;②耐冲击性好;③较好的透明性和耐磨耗性;④绝缘性好,导热性低;


⑤一般成型性、着色性好、加工成本低等优点,但是又具有:①耐热性差,热膨
胀率大,易燃烧;②尺寸稳定性差,容易变形;③耐低温性差,低温下变脆;④
容易老化;⑤某些塑料易溶于溶剂等缺点,因此绝大多数塑料品种无法直接用于
制造工业产品,必须加以改性,使其达到在下游家电和汽车等产品上的使用标准。

改性后的塑料在保持了塑料优良性能的同时,又克服了塑料的不利特性,在家电
和汽车等产品减轻重量、降低成本、美观舒适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1)家电行业
我国是家电生产大国,总体上看我国的三大白色家电产量近年来保持着较好
的增长势头,尤其是2010年和2011年连续两年空调产量实现了30%左右的高速
增长,具体产量(单位:万台)及增长情况见下图: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随着家电产品轻薄化和降低成本的需要,改性塑料在家电产品中的应用及所
占比例越来越大,已成为仅次于钢材的第二大类材料。改性塑料已经成为中国家
电行业的重要支撑,保守估计未来几年家电行业对改性塑料的需求增速将至少保
持在前几年三大白色家电的平均增速10%以上。

(2)汽车行业

自2009年起我国已跃居世界第一大汽车消费市场和生产国。2014年我国汽
车工业再次取得好成绩,全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2,372.29万辆和2,349.19万


辆,比上年增长7.3%和6.9%,已连续六年蝉联全球第一。具体产量(单位:万
辆)及增长情况见下图: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在汽车产业快速增长的拉动下形成了一个与汽车有关的高增长产业群,塑料
就是其中之一。作为汽车材料的重要品种,车用塑料材料产值正不断增长。汽车
材料技术的发展方向是轻量化和环保化。据统计,汽车一般部件质量每减轻1%,
可节油1%,汽车运动部件质量每减轻1%,可节油2%,而单位体积改性塑料的成
本仅为金属的1/10左右。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塑料占汽车自重的比例不断
提高,改性塑料在汽车用塑料中从装饰件到结构件、功能件不断转变,其所占车
用塑料的比重也越来越大。


预计到2020年,单台汽车的平均塑料用量可达到300公斤以上3,整个汽车
行业的塑料需求量有望接近600万吨4。

我国汽车相关产业政策的导向,一方面鼓励小排量汽车的发展,加快汽车零
部件的国产化进程,同时也限定了汽车的燃油消耗标准,这给零配件生产厂商和
塑料供应商提供了一个绝好的发展机遇。今后改性塑料在汽车工业发展中将发挥
愈发重要的作用。


3 数据来源:中国改性塑料行业简析,《工程塑料应用》2012年第1期
4 数据来源:汽车未来市场需求有望助力塑料产业,《工程塑料应用》2012年第3期

除家电、汽车外的电子电气、办公设备、电动工具及其他下游行业占改性塑
料应用量的近一半,可大致估算其增长率与我国GDP近年来平均增速持平或接
近。



作为塑料中的高端技术产品,2009年中国改性塑料的消费量约455万吨,
近年来平均增长率约13%,高于塑料整体9.6%的增长率。预计“十二五”期间,
改性塑料的消费量将保持约15%的年增长率,2015年将达到1,000万吨以上,占
塑料消费量的比重将上升到10%左右,发展潜力巨大5。


5 数据来源:我国改性塑料行业的发展前景,《工程塑料应用》2011年第二期

3、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及其市场份额
根据相关上市公司的定期报告和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媒体报道及企
业网站等公开资料,以及公司业务部门的市场调查和统计等,业务涉及改性塑料
粒子或改性塑料制品的行业内主要企业的情况大致如下:
(1)集上游原料、改性加工、销售服务为一体的大型国际化工集团跨国巨
头,塑料一般只是集团的部分业务,在原料质量和产业规模上均具有很大优势。

由于多年的积累,跨国公司的综合实力雄厚,往往在高端塑料及特种材料方面处
于领先地位,引领着行业的发展方向,占据着市场领导地位。以下是一些业务涉
及高分子聚合物、树脂、颜色和功能母料等改性塑料相关领域的跨国巨头的简要
情况:

公司

基本情况

巴斯夫(BASF)

巴斯夫是世界领先的苯乙烯聚合物和工程塑料的制造商,其塑料产品业务部
面向汽车、电子、家用电器、体育及休闲行业提供各类工程塑料。在《财富》
杂志推出的2014年世界500强排行榜中巴斯夫以约982亿美元的营业收入、
64亿美元的利润位列世界500强第75位。


普立万
(PolyOne)

2000年由美国汉纳公司和捷安公司合并成立,主营特种聚合物材料,在上
海、苏州、东莞等地设有子公司。普立万2013财年销售额接近30亿美元。


陶氏化学(Dow
Chemical)

陶氏的业务包括为电子产品生产塑料、为汽车提供部件,陶氏中国总部在上
海,在北京、天津设立了业务中心,在南京、苏州、宁波、湖州、张家港、
南通、武汉、三水、中山东莞等地设有生产基地。在《财富》杂志推出的
2014年世界500强排行榜中陶氏化学以约571亿美元的营业收入、48亿美
元的利润位列世界500强第174位。


德国拜耳材料
科技(Bayer)

德国拜耳成立于1863年,高分子、医药保健、化工以及农业是其四大支柱
产业,旗下的拜耳材料科技是全球最大的聚合物生产公司之一,所服务的行
业有汽车业、电气和电子行业、建筑业及体育和休闲行业。在《财富》杂志
推出的2014年世界500强排行榜中德国拜耳以533亿美元的营业收入、42
亿美元的利润位列世界500强第193位。


沙特基础工业
公司(Saudi
Basic Industry
Corporation,

成立于1976年,是世界第五大石化产品制造商,2007年5月以116亿美元
收购了有75年经营历史的美国GE塑料,2014年以504亿美元的营业收入、
67亿美元的利润位列世界500强第205位。在中国市场销售PC、PA、PC/ABS
合金等。





SABIC)



(2)在某些细分领域具有一定先行优势的国内上市公司

公司

基本情况

金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3年5月,2004年6月上市。主要从事改性塑料的研制、生产和
销售,也从事部分塑料原材料的进出口贸易,是国内改性塑料行业产品最齐
全、产量最大的生产企业,主要为家电、汽车、电子、通信、建筑等行业提
供阻燃树脂、增强树脂、增韧树脂和塑料合金类产品,主要客户为:海信、
格力、TCL、小天鹅、创维等,产能超过60万吨,2012年度共销售各类塑
料产品约90.31万吨,同比增长15.12%,实现销售收入约122亿元,2013
年全年实现产品(含贸易品)销量约111.10万吨,同比增长23.02%,实现
销售收入约144亿元。


上海普利特复
合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成立于1999年10月,2009年12月上市。主要从事汽车用改性塑料产品的
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产品以改性聚烯烃、改性ABS、塑料合金为主。

拥有年产6.5万吨改性塑料产品的生产能力。2013年实现销售收入约17亿
元,产品主要供应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应用于上海大众、一汽大众、上海通
用、长安福特马自达、海马汽车等汽车制造商生产的车型,主要客户有:延
锋伟世通、常州星宇车灯、宁波玛克特汽车饰件有限公司等。


广州毅昌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7年9月,2010年6月上市,主要从事属于改性塑料制品的电视
机外观结构件的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电视机、空调、冰箱、洗衣机、
汽车等结构件,2013年实现销售收入约27亿元,主要客户有海尔、康佳、
沈阳同方、浙江天乐数码、广东长虹电子有限公司等。


广东银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7年8月,2011年5月上市,主要从事改性塑料研发、生产、销
售和技术服务,产品包括PVC胶粒、PP防火胶粒、PA改性胶粒、PC+ABS共
聚胶粒、阻燃ABS胶粒、PBT改性胶粒、PC胶粒、LCP胶粒、PPS胶粒、PET
胶粒、TPR胶粒、阻燃EVA胶粒、阻燃PE胶粒等,2013年实现销售收入约
9.7亿元,主要客户有中山爱托福工业有限公司、东莞市联升电线电缆有限
公司、惠州信兴荣电业塑胶有限公司、惠州市宝联电源科技厂等。


广东顺威精密
塑料股份有限
公司

成立于1992年5月,主要从事空调风叶等家电塑料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
售,产品主要是空调贯流风叶、轴流风叶、离心风叶等改性塑料制品,2013
年实现销售收入约13亿元,主要客户是格力、美的、海尔、志高、格兰仕、
TCL等空调厂商。




(3)其他企业

公司

基本情况

青岛海尔新材料研
发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1年4月,位于青岛胶州海尔国际工业园内,专业从事高性能
改性塑料研发、生产和销售,年生产能力9万吨。


上海杰事杰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2年,从事工程塑料等高分子材料的研究、开发、产业化与四
技服务,在安徽合肥、辽宁盘锦、安徽滁州设有生产基地,面向汽车、
家电、电子电气、电力照明、建筑等行业。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塑料原料贸易及部分改性,产品包括汽车专用料、阻燃塑料、
阻燃增强塑料、玻纤增强塑料、塑料合金等,用于汽车、家电、电子等
领域,客户包括海尔、咸阳偏转等。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2年,总部位于浙江余姚,在广东东莞、中山、四川绵阳、山
东青岛等地建有工厂,主产家用空调类风轮、暖通类风机、工业装备类
风机、商用类风机,主要客户包括格力、美的、海尔、长虹、LG、三菱
电机、伊莱克斯等空调厂家。





上海陈立实业有限
公司

成立于1997年,位于上海闵行,主要生产空调、洗衣机、汽车配件,主
要客户包括海南马自达、昌河汽车、上海通用、海尔集团、海信集团、
芜湖日立、江苏春兰、广东美的等。


宁波奔马电器有限
公司

成立于1999年,位于浙江慈溪,主要生产空调器用风叶(贯流风叶、轴
流风叶、离心风叶)产品,主要客户包括志高、美的、奥克斯、LG、西
门子等空调厂家。




4、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目前在我国改性塑料行业中大多数为中小企业,规模普遍偏小,产品规格多、
产量小,存在着信息来源渠道窄、产品技术含量低、简单重复生产等现象。仅有
少数企业的产品代表了行业高水平,在国内市场占有相当的份额,基本可与前述
跨国公司相抗衡。进行简单物理改性加工并不难,但要成为大规模、专业化的改
性塑料及其制品的供应商、取得一定市场地位将面临着以下几点障碍:
(1)服务壁垒
本行业的产品生产具有典型的多品种、多批次、大批量、非标准化的特点,
客户的要求就是生产标准,改性塑料生产商需要为客户提供贴身便利的服务。首
先,从产品的设计到开发、模具制造、样机、检测、试产、量产的整个周期中都
需要改性塑料零部件供应商与整机厂不断地进行技术交流和沟通磨合;其次,改
性塑料制品由于体积较大、易变形、易损伤,长途运输会造成运输成本以及报废
率急剧增加,需要在客户工厂的一定半径内设厂,以就近供货、贴身服务;最后,
下游客户多为成熟的大厂,管理水平高,多采用即时化的采购和物流供应模式,
为了满足整机厂即时交货的要求,零部件供应商也须在整机厂客户邻近设厂,以
提供强大的生产配套以及技术支持服务。

在既定的运营模式下,若供应商为下游客户提供了体贴周到的服务、提供的
产品能持续达到其技术、质量、交货期等要求,则下游客户将与其达成长期稳定
的合作关系,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来破坏自己的供应链。在服务壁垒的制约下,
下游客户更换供应商的转换成本较高且周期较长,这不但限制了一批技术基础薄
弱的中小企业进一步做大,同时也制约了部分虽具有充足的资金实力但缺乏客户
基础的企业快速发展。

(2)认证壁垒

首先,改性塑料行业与下游大型客户建立稳定的供应链关系的门槛较高,这
些大型客户往往对供应商有复杂繁琐的认定过程,对供应商的业务管理体系、质


量控制体系和环境体系等方面进行一定时间的严格审核,一般要求供应商有健全
的运营网络、高效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丰富的行业经验和良好的品牌声誉。能否
通过客户的认证、进入其供应链体系,就成为改性塑料企业面对的第一道考验。

其次,改性塑料企业自身的生产管理还需通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证明自己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客户和适用的法规要求的
产品。为汽车行业供货的,还需通过汽车行业国际质量体系ISO/TS16949:2009
认证并有效实施。通过这些体系认证并从实质上达到其要求是改性塑料企业必须
跨过的门槛。

最后,近年来消费者对环保的呼声越来越高涨,国内外市场对产品在环保方
面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对塑料制品的各种环保标准也越来越高。ISO14001:20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欧盟的RoHS2.0、WEEE、美国的UL认证、加拿大的cUL认
证、我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都是改性塑料厂商要将产品打
入相应市场所必须满足的环境相关认证标准。

(3)技术壁垒
配方是改性塑料的核心,不同客户因其产品差异较大而对改性塑料性能的要
求不同,因此,改性塑料生产企业需要掌握和积累大量的技术配方。在配方的设
计中,主要原材料虽然大体保持不变,但改性助剂的品种或数量的轻微变化都可
能会引起产品性能指标的大幅变动,特别是不同助剂的复配,比例的变化可能会
导致出现几种性能截然不同的改性塑料。所以,尽管一些产量较大的通用型改性
塑料的原始配方目前在市场上处于半公开状态,但是为保持业内领先地位,清楚
改性助剂的复配及添加临界、掌握各细分领域内若干独特的高性能改性配方是改
性塑料企业生存发展之关键。

同时,随着化工新材料行业及其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改性塑料产品更新换
代速度很快,这在专业技术应用、吸收、改进、创新和优化能力方面对改性塑料
企业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企业需要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不断推出新
配方、优化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体系,开发新配方的能力成了改性塑料生产企业
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企业尤其要把握产业发展方向、国家宣传导向及市场变化情
况,保持着强大的科研能力、持续推出新配方,以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快速周到
的技术服务赢得市场,才不会在激烈的竞争中被淘汰。


改性塑料制品的生产还需要融合对下游家电、汽车等行业的相关产品及其零


部件深刻的认识和多年经验的积累,企业在与下游客户合作开发新产品的长期实
践中积累起来的技术能力也构成了新进入者短期内模仿不了的技术壁垒。

(4)规模和资金壁垒
改性塑料的生产只有达到较大的产销规模,才能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议价能
力、实现规模效益、降低综合经营成本、与同行业相比取得相对的竞争优势。

为了及时满足客户的订单需求,改性塑料企业必须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建
设高标准的生产车间、采购先进的设备,以增强企业的生产加工和检测能力、从
事敏捷制造的柔性变化能力以及企业的持续研发能力。同时,行业下游客户一般
要求供应商提供一定的付款账期,这也占用了改性塑料厂商的流动资金。因此,
投资本行业的厂商必须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较高的投资门槛将对新进入者构成
一定的进入障碍。

(5)管理和人才壁垒
行业内先行企业通过多年的运营,已经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适应本行
业特点的经营管理模式,积累了一定数量的经营和管理人才、研发和技术人才以
及大量的熟练工人,而且随着企业的发展、规模的扩大,良好的前景对高级人才
形成了强大的吸引力。这对行业的新进入者而言又竖起了一道管理和人才壁垒。


5、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改性塑料行业发展至今市场竞争已较为充分,又因为其行业定位是为家电、
汽车等下游行业的厂家供料或提供零部件,往往实行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市场
总体需求与供给是基本平衡的,但对行业内技术水平高、整体实力强、能够参与
下游客户的研发、给客户提供增值服务的优势企业而言,其产品仍然供不应求;
对于技术水平弱、只能做简单加工、业务模式单一的企业来说,往往很难接到优
质订单。

改性塑料行业在整个家电、汽车产业链条中属于配套加工性质,改性塑料的
产量取决于消费者对家电、汽车等下游行业产品的需求,改性塑料市场本身的供
求是基本平衡的。而家电产品的需求又受宏观经济景气周期、消费者偏好、家电
产品厂商的创新、行业技术创新与技术路线选择等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例如,
在宏观经济景气周期高涨的时候,社会总需求旺盛,市场对家电产品的需求也相
应增加,从而带动改性塑料的需求走高。


6、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我国证券市场上业务涉及改性塑料的上市公司有金发科技(SH.600143)、银
禧科技(SZ.300221)、普利特(SZ.002324)、顺威股份(SZ.002676)、毅昌股份
(SZ.002420)等,它们近年的综合毛利率状况如下表所示:

证券简称

2014年1-9月

2013年度

2012年度

2011年度

金发科技

14.48%

15.00%

17.75%

18.66%

银禧科技

13.62%

13.44%

15.65%

17.50%

普利特

18.58%

20.97%

22.37%

17.17%

顺威股份

18.64%

18.48%

20.17%

21.07%

毅昌股份

12.29%

9.22%

13.38%

12.77%

平均值

15.52%

15.42%

17.86%

17.43%



资料来源:根据相关招股说明书和定期报告等公开披露信息整理。

长期来看,下游家电产品新技术和新功能不断出现,只要能不断推陈创新,
家电厂商就能获得较高利润,墨守陈规则容易被市场淘汰。为之配套的改性塑料
厂商如能紧密跟随下游创新、研发、设计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做好前期技术对接、
全程技术支撑和技术服务,适时推出可替代原有材料的性价比更高的新材料,则
能够获得较高的盈利水平。

7、影响本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有机高分子新材料的开发和应用是支撑我国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迈
进的重要工业基础之一,改性塑料作为有机高分子新材料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组成
部分,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重点扶持,这些扶持政策为改性塑料行业提供了良好
的发展环境,相关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文件名称

颁布单位

颁布时间

相关内容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1年本)
(修正)

国家发改委

2013.2.16

第一类 鼓励类,十一、石化化工,11、
“..液晶聚合物(LCP)等工程塑料生
产以及共混改性、合金化技术开发和应
用..”;
十六、汽车,3、“轻量化材料应用:高
强度钢、铝镁合金、复合塑料、粉末冶
金、高强度复合纤维等..”;
十九、轻工,5、“生物可降解塑料及其
系列产品开发、生产与应用”

2

高新技术产业化及

科技部

2012.1.29

新材料产业。发展新型功能材料、先进




其环境建设“十二
五”专项规划

结构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及纳米材料
等共性基础材料..掌握新材料的设
计、制备加工、高效利用、安全服役、
低成本循环再利用等关键技术..

3

国家“十二五”科
学和技术发展规划

科技部

2011.7.13

围绕国家战略需求,重点部署..基础
材料改性优化..

4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第十二个五年规
划纲要

全国人大

2011.3.16

第十章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第一
节 推动重点领域跨越发展:“新材料产
业重点发展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
料、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共性基
础材料。”

5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
技术产业化重点领
域指南(2011年度)

国家发改委、
科技部、工信
部、商务部、
国家知识产
权局

2011.6.23

47、高分子材料及新型催化剂
新型工程塑料与塑料合金,新型特种工
程塑料,阻燃改性塑料,通用塑料改性
技术,汽车轻量化热塑性复合材料

6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
目录(2011年修订)

国家发改委、
商务部

2011.12.24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第三类制
造业第十款“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
业”中的第5项“5. 工程塑料及塑料合
金:6万吨/年及以上非光气法聚碳酸酯
(PC)、聚甲醛(POM)、聚酰胺(尼龙6、
尼龙66、尼龙11和尼龙12)、聚乙烯醋
酸乙烯酯(EVA)、聚苯硫醚、聚醚醚酮、
聚酰亚胺、聚砜、聚醚砜、聚芳酯(PAR)、
液晶聚合物等产品生产”

7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暂行规定

国务院

2005.12.2

第七条“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进一步
增强高技术产业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
用”,其中提到“加快高技术产业从加工
装配为主向自主研发制造延伸”,

8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
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年)

国务院

2006.2.9

三、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 5.制造业
(31)基础原材料:“重点研究开发满足国
民经济基础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性能复合
材料及大型、超大型复合结构部件的制
备技术,高性能工程塑料”

9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管理办法

科技部、财政
部、国家税务
总局

2008.4.14

四、新材料技术,(三)高分子材料,“高
强、耐高温、耐磨、超韧的高性能高分
子结构材料的聚合物合成技术,..,
先进的改性技术等,包括特种工程塑料
制备技术;具有特殊功能、特殊用途的
高附加值热塑性树脂制备技术”

“3.高分子材料的低成本、高性能化技
术,高分子化合物或新的复合材料的改
性技术、共混技术等;高刚性、高韧性、
高电性、高耐热的聚合物合金或改性材




料技术;新型热塑性弹性体;具有特殊
用途、高附加值的新型改性高分子材料
技术。”



(2)相关下游行业的发展为改性塑料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家电和汽车是改性塑料行业最大的两个下游行业,其应用占二分之一以上。

近年来我国空调、冰箱、洗衣机三大白色家电的产量年均增长速度在10%以上,
而随着家电产品轻薄化和降低成本的需要,改性塑料在家电产品中的应用及所占
比例越来越大,已成为仅次于钢材的第二大类材料。2014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在
2013年高位的基础上同比增长7.3%和6.9%,分别达到了2,372.29万辆和
2,349.19万辆,连续六年蝉联世界第一;再加上占改性塑料应用量另外半壁江
山的电子电气、办公设备、电动工具及其他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为改性塑料行
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带动了改性塑料行业的快速增长。

(3)塑料改性及相关技术进步

改性塑料是塑料领域的高端行业,从业人员中科技人员的比重较大,改性塑
料产品种类、牌号众多,技术性能指标复杂多样,产品更新换代迅速,专利产品
众多,对国家重点产业尤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明显。我国改性塑料
行业在专用料、功能母料、纳米复合材料、无机粉体材料改性、无卤阻燃、改性
用助剂和添加剂、废旧工程塑料回收利用以及改性塑料用机械设备等方面不断取
得研究成果和技术进步,部分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据不完全统计,中国专利中有
关改性塑料的就有1,123件发明专利申请,246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近年来中
国专利申请数每年都在150件以上6。

随着改性塑料技术不断取得进步,使得改性塑料的各项性能可以满足下游行
业不同种类且日益严格的要求,应用更加广泛,销路更加广阔。

(4)原材料供应持续改善

6 数据来源:我国改性塑料行业的发展前景,《工程塑料应用》2011年第2期
7 数据来源:我国五大合成树脂市场状况及预测,《合成树脂及塑料》2011年第1期

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我国进入新一轮合成树脂扩能高峰期,包括多套大
型乙烯装置及煤制甲醇并进一步制备烯烃装置的投产,使得国内合成树脂新增产
能超过8Mt/a(百万吨每年)。2010年五大合成树脂产能情况如下表所示7:

品种

生产企业家数

产能(Mt/a)

较上年增加量(Mt/a)

较上年增加比例(%)

PE

20多家

10.25

1.65

19.19




PP

80多家

11.94

2.52

26.75

PVC

140多家

20

3

17.65

PS

40多家

4.72

0.3

6.79

ABS

10多家

2.82

0.6

27.03



2012年我国合成树脂产量达到5,210万吨,同比增长5.5%,预计到2015年,
我国合成树脂的产量将达到6,400万吨8。

改性塑料的生产除了以五大通用树脂作为主要原材料,还需要改性助剂的参
与,发挥其特殊的重要作用。随着对改性塑料填充粉体粉碎、研磨、表面处理技
术不断取得进展,如纳米技术、高效热稳定剂、增韧剂、相容剂等的开发,改性
助剂的品种越来越丰富、性能越来越优越。

树脂和助剂等原材料质量和供应状况是影响改性塑料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原材料质量和供应状况的持续改善有力的促进了国内改性塑料行业的发展。

(5)产业结构改善、集中度提高,优势企业快速成长

8 数据来源:预计2015年我国合成树脂产量将达6400万t,《工程塑料应用》2014年第1期
9 数据来源:我国改性塑料行业“十一.五”期间发展概况及“十二.五”展望,《中国塑料》2011年第3期

据统计,全国已有以改性塑料产品为主营业务的企业近1,000家,就业人数
达十几万人,此外还有与改性塑料行业密切相关的助剂、添加剂企业和配混加工
设备制造企业200多家9。

在这些企业中,既有2013年销量超过110万吨、营业额超过140亿元的金
发科技这样的行业龙头,也有少数像顺威股份、国恩科技等快速成长的优秀企业,
其客观效果是行业集中度提高、产业结构改善,有利于行业总体经济运行效率的
提高。

8、影响本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跨国石化巨头的冲击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跨国石化巨头如德国巴斯夫、美国普立万、韩国锦
湖等纷纷在中国加大投资设厂。这些跨国企业业务范围广泛、经营规模巨大、综
合实力强劲,特别是在高端改性塑料产品领域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随着其在中
国市场运作经验的积累,生产和运营成本会有所下降,其产品存在较大的降价空
间,这将对国内本土厂商占据的中低端市场形成较大的冲击。

(2)国内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弱、研发投入不足

我国改性塑料行业整体上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仍显薄弱,市场上大量的是技


术含量低、附加值低的改性塑料产品,而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依赖进口,
企业核心技术的缺乏成为制约行业发展的最大障碍。

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再加上管理水平不高、科技创新体制落后,使得企业产
品配方设计和研发能力较差、科研成果少,开发的新技术不能及时转化为生产力,
影响了我国未来改性塑料行业的持续发展。

(3)人力资源短缺
改性塑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管理中涉及多种技术的综合应用,专业技术人
员不但需要具有对下游客户行业的专业认识,而且需要拥有专业的工作经验,专
业人才和综合性人才无疑在产品的制造和客户服务过程中承担了重要的作用。目
前国内相关人才的培养、教育较多的还是根据各企业发展需要自我培养,专业人
才短缺严重阻碍了国内本行业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制造业的深入发
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人力成本进一步提高,中低端的制造业工人逐步进入了短
缺的状态,这也是对本行业的一个制约因素。

(二)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公司在长期的市场竞争中积累了包括改性塑料一体化专业生产的优势、技术
服务优势、客户资源优势、研发和技术优势、产品质量优势、成本领先优势以及
区位和网络布局优势在内的多种竞争优势,其中改性塑料粒子和改性塑料制品纵
向一体化发展的专业化生产优势是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具体情况如下:
1、改性塑料粒子和改性塑料制品纵向一体化发展的专业化生产优势
公司自2000年成立以来,从改性塑料粒子的生产起步,逐步建立了目前以包
括阻燃类、耐候类、增强类、塑料合金及其他类在内的改性塑料粒子为核心产品,
以包括贯流、轴流和离心风叶、空调其他制品、冰箱制品、洗衣机及其他制品在
内的改性塑料制品为主导产品,改性塑料粒子和改性塑料制品纵向一体化发展的
专业化生产的格局。公司专业从事改性塑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公司所
生产的改性塑料产品应用于家电和汽车零部件,公司多次被海信、LG等家电制造
商评为优秀供应商。公司在改性塑料行业心无旁骛、精耕细作、十年磨一剑,走
出了改性塑料粒子和改性塑料制品纵向一体化发展的专业化生产之路,为公司的
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技术服务的优势

改性塑料粒子专业性强,配方复杂,某一种成分的微量变化可能带来成品巨


大的性能差异,改性塑料制品品种规格繁多,要满足复杂多样的形状、功能和性
能要求,这些都需要为用户提供售前、售中和售后全程的技术支持服务。为保证
客户服务的及时、优质和高效,公司建立了由营销人员、技术人员、客户服务人
员协同合作的技术服务体系。首先,公司强大的技术和研发实力保证了新产品开
发速度快,可及时满足客户对新产品及原有产品改进的要求;其次,营销人员采
取人盯人的方式负责重点客户及新客户的跟踪和沟通,及时掌握客户的需求并采
取相应措施如安排和协助公司技术人员解决问题等;公司还安排专人跟踪行业动
态、研究市场行情,学习吸收同行先进合理的做法,不断调整改进自身的管理运
作方式,以便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贴身服务。

3、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在行业内经过多年潜心耕耘,特别是以改性塑料粒子和改性塑料制品纵
向一体化发展的业务模式为依托,与一批领先的品牌家电和汽车制造商建立了稳
固的合作关系,拥有一批稳定的核心客户群。2014年公司拥有客户160多家,其
中国内外知名品牌客户主要有海信、LG、美的、海信惠而浦、创维、三星、澳柯
玛、冠捷科技等,这些客户对进入其供应链的供应商的认定非常严格,会全面考
察产品质量、公司信誉、供应能力、财务状况、产品价格和社会责任等各重要方
面,其供应商选定一般会经过寻找供应商→供应商调查→商业评估→工厂评估→
合同谈判→产品推荐→跟单等程序,平均花费时间在一到两年,因此,供应商转
换成本较高,除非供应商基本面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一般不会考虑更换。公司客
户以国内国际知名品牌企业为主的特征决定了公司的客户队伍具有很强的稳定
性;同时,公司多年来在产品质量、客户服务、诚信经营、成本优势方面的出色
表现,得到了客户的好评和信赖。

通过与知名厂商建立合作关系,公司可以伴随着客户的成长而快速成长,并
可以与客户在原有产品和领域有着良好合作的基础上拓宽合作范围、在其他产品
或项目上展开合作。另外,公司长期为领先的国内国际品牌制造商供应产品亦有
助于提高公司行业内知名度并因此获得其他潜在客户认可而赢得订单。

公司受到客户的高度认可,被海信、美的和南京创维评为优秀供应商,被LG
评为“优秀协力公司”,并获得LG的“公司合作伙伴认证”。

4、研发和技术优势

公司拥有一批长期从事改性塑料的研发和生产管理的技术专家,不仅积累了


丰富的生产制造和企业管理经验,而且培养出了一支六十多人、经验丰富、层次
清晰、梯度合理的技术研发队伍,为公司在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奠定了坚实的基
础。

公司为青岛市首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技术中心是青岛市“市级企业技术
中心”。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发明专利10项、实用新型专利5
项、外观设计专利4项,此外还拥有1项专利的独占许可使用权。

经过多年的研发和生产实践,公司掌握了改性塑料粒子及改性塑料制品生产
的关键技术,其中耐候、抗菌、阻燃、耐热、玻璃纤维增强等多项技术已应用于
公司大批量生产中。公司多项技术在同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技术优势明显,满
足了客户的要求、实现了产品的功能、提高了产品品质、降低了生产成本,提升
了公司的经济效益、增强了公司的竞争力。

5、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努力培养全体员工产品质量保证的意识,并将产品质量控制措施贯穿在
公司的整个业务运行体系环节,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据以有效运作,通
过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TS16949:2009汽车
业供方质量保证体系认证和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规范了产品质量
控制流程,确保了优异的产品质量。

公司制定了《产品质量管理制度》、《首末件检验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
程序》等一系列品质保证相关管理制度,从原材料采购、生产、成品入库与发送
客户的全过程对产品质量进行全方位的检测与控制,以及时发现问题并迅速处
理,确保和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客户及市场的需要。

6、成本控制领先优势
公司的成本控制领先优势主要来自于原材料批量采购带来的规模效应、采用
先进设备及设备定制、自主改进生产工艺、高效的生产过程控制、完善的质量管
理体系所带来的效率提高、严格的采购控制体系和成本监控分析所带来的综合成
本下降等因素。


首先,由于公司的原材料采购规模较大及新材料的及时跟进应用,为公司带
来了成本优势。公司积累了丰富的供应链管理和成本控制经验,建立了严格的采
购控制体系和供应商评价管理体系。这些措施从源头上保证了公司产品在成本上
的竞争力。



其次,公司根据客户或产品的特定要求,对现有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进行调
整和改进,以及向设备生产厂商提出定制化要求,以适应多样化的产品规格需求。

同时,适时进行设备变频改造、节能改造和机械手替代人工等。这些对生产设备
的定制改造和生产工艺改进方面的努力,提高了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

再次,公司建立了对各项成本和费用发生明细的监控系统,定期进行统计分
析并制订改进措施,力争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成本。

最后,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贯穿研发、采购、生产、营销
等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节省了综合成本。

7、区位和网络布局优势
公司的主导产品改性塑料制品主要用于家电产品零部件,家电制造厂商对于
交货期的要求很高,客户一般采用零库存管理、即时补货,采购周期较短。因此,
家电零部件企业选址上必须靠近客户,以方便为客户提供贴身服务,降低产品运
输在途时间,满足下游家电制造行业对于配套产品即时、大量供货的需求。

目前,青岛地区是中国家电行业最大的产业集聚区之一,汇集了海信、海尔、
澳柯玛等知名家电企业。公司本部地处青岛,与青岛地区的下游客户工厂之间的
车程在一小时以内,有利于快速供货,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为了充分发挥公司
改性塑料一体化专业生产的优势、扩大客户基础、开拓市场、就近服务客户,公
司还在江苏南京、浙江长兴等地设立了分公司,在天津、邯郸、苏州、武汉、扬
州、芜湖等地设立了周转仓库,基于总部强大的综合实力,公司在营销、研发、
生产和客户服务方面主动向外出击,形成了覆盖主要下游客户的网络布局优势。

(三)发行人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
1、生产能力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虽然公司的生产经营已经达到一定规模,但同金发科技等行业龙头相比差距
仍然较大,而且由于公司产能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近年来存在部分产品交由外
协加工厂生产的情况,公司产能同客户的需要和公司发展的内在要求相比存在较
大缺口。

2、资本实力明显不足

实施公司未来发展计划,公司需要在生产、销售、研发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需要在资金方面持续投入,公司面临较大资金瓶
颈。目前,公司主要依靠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进行生产项目建设,融资手段单一。



如果完全依靠银行贷款,公司将会面临财务费用较大的压力,如果仅依靠公司自
身积累,则可能错失发展机遇。公司只有积极开拓多种融资渠道,如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的方式等,才能有效的保证业务发展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

3、高级专业人才短缺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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