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国恩股份:2014年度、2013年度和2012年度审计报告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为青岛国恩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22日。 2011年7月15日,本公司依据青岛国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临时会议通过的决议 “同意青岛国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的名称为: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经审计的青岛国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审 计基准日即2011年5月31日的净资产138,505,501.10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将 其中的60,000,000.00元(包括实收资本20,000,000.00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40,000,000.00元)折合股份总数6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总股本 60,000,000.00元,剩余净资产78,505,501.10元计入资本公积。”,将青岛国恩科技发 展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股份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于2011年8月3日取得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370214228049357号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陆仟万圆整,法定代表人:王爱国,公司住所:青岛市城阳区棘 洪滩街道青大工业园2号路。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青岛国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本及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 本 持股比例(%) 王爱国 42,000,000.00 70.00 南海创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600,000.00 11.00 青岛世纪星豪投资有限公司 6,000,000.00 10.00 徐波 3,000,000.00 5.00 天津达晨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27,200.00 1.712 天津达晨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92,800.00 1.488 山东中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80,000.00 0.80 合计 60,000,000.00 100.00 本公司属塑料制品行业,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塑料原料及产品、改性塑 料、塑料合金材料、功能塑料板材、模具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电器电子配件、汽 车零部件的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 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本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改性塑料粒子、改性塑料制品等。 报告期内本公司所辖分公司情况如下: 分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地 负责人 经营范围 备注 平度分公司 2005.11.14 青岛 王爱国 加工;电子配件,塑料原料及塑料 合金材料。(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 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2011年 6月9日 注销 扬州分公司 2009.10.28 扬州 刘丰杰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 目:塑料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 销售;塑料原料及产品、塑料合金 材料、毛毡、橡胶制品的研究开 发、销售。 2011年 6月22日 注销 长兴分公司 2010.01.06 长兴 李宗好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 目:塑料原料及产品、塑料合金材 料、电器电子配件销售,塑料制品 生产,货物进出口。(上述经营范 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 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南京分公司 2011.03.15 南京 于保国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在隶属企业经营范 围内从事:塑料制品研发、生产、 销售;改性塑料销售;电器电子配 件的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不 含许可经营项目)。 合肥分公司 2011.12.28 肥西 刘兆河 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经营。 2014年 10月28 日注销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并基于本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所述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 项。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包括营业周期、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和计量、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 法、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12个月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 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公司现金流量表之现金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流量表之 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不超过3个月、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投资。 6. 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于资产负 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 额除了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资 本化的原则处理外,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 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 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 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 7.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公司按投资目的和经济实质对拥有的金融资产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四大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是指持有的主要目的为短期内出 售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 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 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 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 2) 金融资产确认与计量 金融资产于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 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列 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其公允 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 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以及 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计入当 期损益。 3) 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 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 提减值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 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 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计入当期损益。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 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股东权 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 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 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并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 工具投资,期后公允价值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 4) 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 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 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 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 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 而收到的对价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 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 收到的对价及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 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 益。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 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1)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活跃市场中的市场报价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在活跃 市场上,本公司已持有的金融资产或拟承担的金融负债以现行出价作为相应资产或负债 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拟购入的金融资产或已承担的金融负债以现行要价作为相应资产或 负债的公允价值。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没有现行出价和要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 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则采用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确定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 值。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时,参考类似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现行价 格或利率,调整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以确定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 司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不是公允价值的,对最近交易的市场报价作出 适当调整,以确定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2)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 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 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8.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本公司将下列情形作为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确认标准:债务单位撤销、破产、资不抵 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发生严重自然灾害等导致停产而在可预见的时间内无法偿付债 务等;债务单位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3年;其他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或收回 的可能性不大。 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期末单独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 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本公司按规 定程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本公司将单项金额位列前五名的应收款项视为重大应收款项,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 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将其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 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 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本公司将应收账款中有确凿证据表明 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不大的款项,划分为特定资产组合,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采用账龄分析法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6个月以内(含6个月) 0.00 0.00 6-12个月(含12个月) 5.00 5.00 1-2年(含2年) 20.00 20.00 2-3年(含3年) 50.00 50.00 3年以上 100.00 100.00 9. 存货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产成品、外购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自制半成品、 低值易耗品等。 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 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 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 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 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10.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主要包括本公司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 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 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 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 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在判断公司是否能够控制被投 资方时,当且仅当投资方具备上述三要素时,才能表明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控制或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重大影响的确定依据主要为本公司直接或通过 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如果有明确证据 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则不能形成重大影响。 合营企业是共同控制一项安排的参与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是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其有两个特征, 一是各参与方均受到该安排的约束;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对该安排实施共同控 制,即任何一个参与方都不能够单独控制该安排,对该安排具有共同控制的任何一个参 与方均能够阻止其他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单独控制该安排。 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 者权益在最终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在合并(购买)日为取得对 被合并(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 公允价值作为合并成本。 除上述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 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 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 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进行调整;对 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 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当期投 资损益为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 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 认。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 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还应扣除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股权投资借方差 额,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因减少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 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 长期股权投资,改按成本法核算;对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 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或因处置投资等原因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但能够对 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改按权益法核算。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采用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 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11. 固定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 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按其取得时 的成本作为入账的价值,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成本包括买价和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 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 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 成;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 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 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包括修理支出、更新改造支出等,符合固定资产确认 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不符合固定资 产确认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 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时采用平均年限法,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 期费用。本公司固定资产的分类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率、折旧率如下: 序号 类别 折旧年限(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1 房屋及建筑物 20-30 5.00 3.17-4.75 2 机器设备 10 5.00 9.50 3 运输工具 4-8 5.00 11.875-23.75 4 电子设备及其他 3-5 5.00 19.00-31.67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 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 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2.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自营建筑工程按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施工 费等计量;出包建筑工程按应支付的工程价款等计量;设备安装工程按所安装设备的价 值、安装费用、工程试运转等所发生的支出等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 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实际成本等, 按估计的价值结转固定资产,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对固定 资产原值差异进行调整。 13. 借款费用 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需要经过1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 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 当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 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 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 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 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 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 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4. 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等,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量,其中,购入的无形 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的其他支出作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 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 值确定实际成本。 土地使用权从出让起始日起,按其出让年限平均摊销;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和其 他无形资产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中最短者 分期平均摊销。摊销金额按其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 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的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 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寿命内摊销。 15. 研究与开发 本公司的研究开发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 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 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 发支出在以后期间不再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 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列报。 16. 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 的无形资产等项目进行检查,当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本公司将 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期末 均进行减值测试。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测试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 资产组组合为基础测试。 减值测试后,若该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上 述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出现减值的迹象如下: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 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 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 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 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17. 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当期及以后各期承担的摊销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年)的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该等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 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 当期损益。 18. 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是短期薪酬。短期薪酬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 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在职工提供 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 相关资产成本。 如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 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如果本公司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 减建议,并即将实施,同时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的,确 认因解除与职工劳动关系给予补偿产生的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19. 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是指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 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 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 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 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 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 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 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需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 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 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0. 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未决诉讼或仲裁、产品质量保证等或有事项相 关的业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 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 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 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 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有改变则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21. 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销售商品收入: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本公 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 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 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收入确认具体政策: 本公司销售含内销及外销,销售结算方式以赊销为主,现款、预收货款为辅。 (1)内销:销售合同或协议明确采取赊销方式的,本公司于客户验收货物并出具确 认清单时确认收入(部分大型家电企业客户于改性塑料制品装机后出具确认清单);采取 现款、预收货款销售方式的,本公司于货物发出并经客户签收发货单时确认收入。 (2)外销:按合同或协议约定发出货物、货物越过船舷、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已收 款或取得索取货款的凭据时确认收入。 22.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本公 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以及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 付的补助,或对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 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 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本公司的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如果政府文件 中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本公司按照上述原则进行判断。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 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 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3.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 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于资产负债表 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 税率计量。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当预计到未来期间 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 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4. 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本公司作 为承租方时,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 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 款的入账价值,将两者的差额记录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承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 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公司作为出租方的租金在租赁期内 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 25.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自2014年1月26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陆续修订和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 则,除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在编制2014年年度财务报告时 开始执行外,其他7项具体准则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 业范围内施行。公司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按照要求执行上述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除对公司财务报告披露格式产生一定的影响外,对公司报告期 内的财务报表项目金额未产生任何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无。 四、 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如下: 1. 企业所得税 (1)本公司于2011年10月10日通过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政局、山东省青岛 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GF201137100115)有效期三年;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被青岛市科学技术局、青岛市财 政局、山东省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437100047),有效期三年。依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2-2014年度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报备申请,本公司主管地税机关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城 阳分局分别于2013年2月16日、2014年1月26日和2015年1月26日下发青地城税备通字 [2013]001号、青地城税备通字[2014]001号和青地城税备通字[2015]001号《税务事项通 知书》,确认本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 税[2006]88号文件),对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税的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 大专院校等在一个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下列技术开发费项目: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 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 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的折旧,委托其他 单位和个人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在 按规定实行100%扣除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 除。 经报备申请,本公司主管地税机关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城阳分局分别于2013年2月16 日、2014年1月26日及2015年1月26日下发青地城税备通字[2013]002号、青地城税备通字 [2014]002号及青地城税备通字[2015]002号《税务事项通知书》,确认本公司2012年 度、2013年度及2014年度可享受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 2. 增值税 本公司商品销售收入适用增值税。其中:内销商品销项税率为17%。 购买原材料、水、运费等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税率分别为 17%、6%、7%、11%等。其中:为出口产品而支付的进项税可以申请退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抵减当期进项税后的余额。 报告期内本公司出口产品享受增值税出口退税情况: 本公司2012年出口的空调零件产品,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 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88号)的规定,自2009年6月1日起退税率为 15%。本公司2012年出口的硫化橡胶制其他用垫片,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 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44号)的规定,自 2008年12月1日起退税率为9%。本公司2012年出口的硫化橡胶制机器及仪器用其他零件 (轴承座)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 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44号)的规定,自2008年12月1日起退税率为9%;本公司 2012年出口的改性的初级形状的非可发性的聚苯乙烯,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88号)的规定,自2009年6月1 日起退税率为13%;本公司2012年出口的其他未装有滚珠或滚子轴承的轴承座,依据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88号) 的规定,自2009年6月1日起退税率为15%;本公司2012年出口的改性的丙烯腈-丁二烯-苯 乙烯共聚物[初级形状的ABS树脂]、其他初级形状的聚丙烯,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提高轻纺电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9]43号)的规定,自 2009年4月1日起退税率为13%。 本公司2013年度出口产品延续享受上述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本公司2014年度新增出口的其他塑料制品,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下发出口退税率文库20120201A版的通知》(国税函[2012]61号)的规定,自2012年2月 21日起退税率为13%;其他出口产品延续享受上述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3. 营业税 本公司提供劳务、租赁收入适用营业税,适用税率5%。 4.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本公司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均以应纳增值税、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其中本部及南 京分公司适用税率分别为7%和3%,长兴及合肥分公司适用税率分别为5%和3%。 5. 房产税 本公司房产税以房产原值的70%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1.2%。 五、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 3,022.78 6,150.40 人民币 3,022.78 6,150.40 银行存款 59,496,068.07 62,473,669.99 人民币 59,496,068.07 62,473,669.99 其他货币资金 11,080,986.03 14,064,645.44 人民币 11,080,986.03 14,064,645.44 合计 70,580,076.88 76,544,465.83 注: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0,830,986.03元、电费质押金250,000.00元,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作为其他与经营活 动有关的现金流出。 2.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种类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 57,671,470.32 73,569,996.85 商业承兑汇票 100,000.00 合计 57,771,470.32 73,569,996.85 (2) 2014年12月31日已用于质押的应收票据 无。 (3) 2014年12月31日已经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终止确认金额 2014年12月31日 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112,116,529.62 合计 112,116,529.62 (4) 2014年12月31日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 无。 3.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 类别 2014年12月31日余额 2013年12月31日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 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应收账款 119,867,002.56 100.00 263,378.80 0.22 119,603,623.76 80,961,536.83 100.00 112,138.75 0.14 80,849,398.08 单项金额不重大 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 119,867,002.56 100.00 263,378.80 — 119,603,623.76 80,961,536.83 100.00 112,138.75 — 80,849,398.08 1) 2014年12月31日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无。 2)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账龄 2014年12月31日余额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6个月以内(含6个月) 117,620,775.61 0.00 6-12个月(含12个月) 1,264,195.05 63,209.75 5.00 1-2年(含2年) 969,489.69 193,897.94 20.00 2-3年(含3年) 12,542.21 6,271.11 50.00 合计 119,867,002.56 263,378.80 — 注: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 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 算本期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2) 2014年度计提、转回(或收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51,240.05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3) 2014年度,本公司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4) 按欠款方归集的2014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 关系 金额 账龄 占应收账款总 额的比例(%) 乐金电子(天津)电器有 限公司 非关联方 15,212,645.69 6个月以内 12.69 海信(山东)冰箱有限公 司 非关联方 10,460,613.86 6个月以内 8.73 邯郸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 司 非关联方 8,474,953.99 6个月以内 7.07 海信惠而浦(浙江)电器 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7,300,694.08 6个月以内 6.09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 司 非关联方 6,719,854.48 6个月以内 5.61 合计 48,168,762.10 40.19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4.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账龄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年以内 10,150,480.19 100.00 7,375,522.17 100.00 合计 10,150,480.19 100.00 7,375,522.17 100.00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2014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金额 账龄 未结算原因 中海油乐金化工有限 公司 非关联方 3,950,700.51 1年以内 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天津大沽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 非关联方 2,406,155.99 1年以内 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肇庆市汇元塑料有限 公司 非关联方 1,702,604.30 1年以内 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震雄营销(深圳)有 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非关联方 1,000,000.00 1年以内 合同尚未履行完毕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 非关联方 267,035.88 1年以内 待摊费用-保险费 合计 9,326,496.68 5.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 类别 2014年12月31日余额 2013年12月31日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 例(%)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比 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 单项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 组合计提坏账准 备的其他应收款 49,532,774.71 100.00 52,000.00 0.10 49,480,774.71 53,507,772.05 100.00 40,279.55 0.08 53,467,492.50 单项金额不重大 但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 款 合计 49,532,774.71 100.00 52,000.00 — 49,480,774.71 53,507,772.05 100.00 40,279.55 — 53,467,492.50 1) 年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无。 2)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账龄 2014年12月31日余额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6个月以内(含6个月) 49,480,774.71 6-12个月(含12个月) 1-2年(含2年) 2-3年(含3年) 3年以上 52,000.00 52,000.00 100.00 合计 49,532,774.71 52,000.00 — 注:2014年12月31日余额中有以银行承兑汇票形式交纳的承兑保证金 49,216,249.65元,占期末余额的99.36%。 (2) 2014年12月31日计提、转回(或收回)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1,720.45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00元。 (3)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无。 (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2014年12月31 账面余额 201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银行承兑保证金 49,216,249.65 53,046,317.50 代垫社保、公积金 243,525.06 369,404.55 押金及其他保证金 73,000.00 92,050.00 合计 49,532,774.71 53,507,772.05 (5) 按欠款方归集的2014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款项性 质 期末余额 账龄 占其他 应收款 期末余 额合计 数的比 例(%) 坏账准备期 末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 承兑保 证金 39,437,869.54 6个月以内 79.62 0.00 中国光大银行青岛市 南支行 承兑保 证金 9,778,380.11 6个月以内 19.74 0.00 中华人民共和国苏州 工业园区海关 报关保 证金 50,000.00 3年以上 0.10 50,000.00 长兴县劳动监察大队 工资保 证金 20,000.00 6个月以内 0.04 长兴雉城三和办公设 备经营部 押金 2,000.00 3年以上 0.00 2,000.00 合计 49,288,249.65 99.50 52,000.00 注:应收各银行的款项均为本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以承兑汇票形式交纳的保证 金。 6. 存货 (1) 存货分类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跌价 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 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79,765,237.92 79,765,237.92 61,518,530.36 61,518,530.36 产成品 21,388,880.86 21,388,880.86 14,495,348.61 14,495,348.61 外购半 成品 606,332.02 606,332.02 479,523.89 479,523.89 自制半 成品 21,609,801.69 21,609,801.69 24,172,409.64 24,172,409.64 低值易 耗品 1,647,670.45 1,647,670.45 1,164,924.72 1,164,924.72 委托加 工物资 0.00 0.00 2,138,130.38 2,138,130.38 合计 125,017,922.94 125,017,922.94 103,968,867.60 103,968,867.60 7.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明细表 项目 房屋及 建筑物 机器 设备 电子设备及 其他 运输工具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 2013年12月 31日余额 47,403,525.92 46,425,980.80 24,282,048.63 7,532,010.84 125,643,566.19 2.本期增加金 额 2,389,319.37 10,520,264.93 3,211,963.59 1,113,391.37 17,234,939.26 (1)购置 160,000.00 5,510,700.82 3,211,963.59 1,113,391.37 9,996,055.78 (2)在建工 程转入 2,229,319.37 5,009,564.11 7,238,883.48 3.本期减少金 额 289,025.64 3,023,504.28 1,111.11 3,313,641.03 (1)处置或 报废 289,025.64 3,023,504.28 1,111.11 3,313,641.03 4. 2014年12月 31日余额 49,792,845.29 56,657,220.09 24,470,507.94 8,644,291.10 139,564,864.42 二、累计折旧 1. 2013年12月 31日余额 7,360,155.16 15,659,875.06 12,178,429.93 5,412,252.87 40,610,713.02 2.本期增加金 额 1,867,051.99 4,825,807.36 3,352,697.33 841,429.99 10,886,986.67 (1)计提 1,867,051.99 4,825,807.36 3,352,697.33 841,429.99 10,886,986.67 3.本期减少金 额 120,313.87 248,118.05 417.81 368,849.73 (1)处置或 报废 120,313.87 248,118.05 417.81 368,849.73 4. 2014年12月 31日余额 9,227,207.15 20,365,368.55 15,283,009.21 6,253,265.05 51,128,849.96 三、减值准备 1. 2013年12月 31日余额 2.本期增加金 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 项目 房屋及 建筑物 机器 设备 电子设备及 其他 运输工具 合计 额 (1)处置或 报废 4. 2014年12月 31日余额 四、账面价值 1. 2013年12月 31日账面价值 40,043,370.76 30,766,105.74 12,103,618.70 2,119,757.97 85,032,853.17 2. 2014年12月 31日账面价值 40,565,638.14 36,291,851.54 9,187,498.73 2,391,026.05 88,436,014.46 8.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明细表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余额 2013年12月31日余额 账面余额 减 值 准 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 值 准 备 账面价值 年产28000吨改性塑 料项目 81,991,937.34 81,991,937.34 55,116,902.40 55,116,902.40 年产1400万件高效 低噪空调风叶项目 64,124,590.47 64,124,590.47 44,412,262.40 44,412,262.40 丝印组装钢构厂房 349,400.00 349,400.00 钢雨棚 327,000.00 327,000.00 简易周转库 1,141,864.36 1,141,864.36 待安装设备 122,649.58 122,649.58 合计 146,915,577.39 146,915,577.39 100,671,029.16 100,671,029.16 (2) 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工程名称 2013年12月 31日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4年12月 31日余额 转入固定资产 其他减少 年产28000吨改性塑料项目 55,116,902.40 26,875,034.94 81,991,937.34 年产1400万件高效低噪空调风 叶项目 44,412,262.40 19,712,328.07 64,124,590.47 合计 99,529,164.80 46,587,363.01 146,116,527.81 (续表) 工程名称 预算数 (注) 工程投 入占预 算比例 (%) 工程 进度 利息 资本化 累计 金额 其中:本 期利息资 本化金额 本期 利息 资本 化率 (%) 资金 来源 改性塑料生产厂房 及辅助用房工程 125,674,000.00 65.24 64.03 1,651,376.58 1,595,475.84 * 其他 空调风叶生产厂房 及辅助用房工程 124,050,300.00 51.69 48.24 1,422,030.76 1,376,294.16 * 其他 合计 249,724,300.00 - - 3,073,407.34 2,971,770.00 *起息日基准利率上浮2%,并自起息日起至相应借款合同项下本息全部清偿之日止 每12个月根据利率调整日当日的基准利率以及上述上浮比例调整一次,实际执行利率情 况:2013年12月19日至2014年12月18日 利率为6.53%,2014年12月19日至2014 年12月31日 利率为6.12%。 注:年产28000吨改性塑料项目预算数含建筑工程费71,343,700.00元、设备购置 及安装费43,224,800.00元、预备费6,317,400.00元、除土地费用外的工程建设其他费 用4,788,100.00元,金额合计为125,674,000.00元。年产1400万件高效低噪空调风叶 项目预算数含主体建筑工程51,746,600.00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61,765,300.00元、 预备费6,250,000.00元,除土地出让金外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288,400.00元金额合 计为124,050,300.00元。 9. 无形资产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合计 一、账面原值 1. 2013年12月31日余额 24,826,718.41 564,629.44 25,391,347.85 2.本期增加金额 232,307.70 232,307.70 (1)购置 232,307.70 232,307.7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 2014年12月31日余额 24,826,718.41 796,937.14 25,623,655.55 二、累计摊销 1. 2013年12月31日余额 1,421,911.07 470,065.43 1,891,976.50 2.本期增加金额 496,534.36 88,626.83 585,161.19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 合计 (1)计提 496,534.36 88,626.83 585,161.19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 2014年12月31日余额 1,918,445.43 558,692.26 2,477,137.69 三、减值准备 1. 2013年12月31日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 2014年12月31日余额 四、账面价值 1. 2013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23,404,807.34 94,564.01 23,499,371.35 2. 2014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22,908,272.98 238,244.88 23,146,517.86 10. 长期待摊费用 项目 2013年12月 31日余额 本期 增加 本期 摊销 本期其 他减少 2014年12月 31日余额 租入固定资 产改良支出 346,783.69 787,198.30 563,387.64 570,594.35 合计 346,783.69 787,198.30 563,387.64 570,594.35 11.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消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余额 2013年12月31日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 产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 产 资产减值准备 315,378.80 47,306.82 152,418.30 22,862.74 合计 315,378.80 47,306.82 152,418.30 22,862.74 (2)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无。 1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借款类别 2014年12月31日余额 2013年12月31日余额 抵押借款 38,000,000.00 38,000,000.00 保证借款 5,000,000.00 合计 38,000,000.00 43,000,000.00 (2) 2014年12月31日,无已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13. 应付票据 票据种类 2014年12月31日余额 2013年12月31日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184,264,275.68 182,831,046.58 合 计 184,264,275.68 182,831,046.58 注:本公司无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 14.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余额 2013年12月31日余额 合计 62,054,308.65 61,564,152.45 其中:1年以上 1,981,095.03 1,251,833.07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名称 2014年12月31日 余额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浙江台州美多模具有限公司 890,620.15 质保性质的应付采购设备尾款 青岛筑原建筑设计事务所 240,000.00 未结算工程设计款 上海长荣塑胶熔接装备有限公司 205,000.00 质保性质的应付采购设备尾款 合计 1,335,620.15 — 15. 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合计 50,869.68 128,949.37 其中:1年以上 0.00 7,832.00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无。 16.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2013年12月 31日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4年12月31 日余额 短期薪酬 2,832,774.64 36,771,143.05 36,327,764.64 3,276,153.05 合计 2,832,774.64 36,771,143.05 36,327,764.64 3,276,153.05 (2) 短期薪酬 项目 2013年12月31 日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14年12月31 日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683,429.98 31,156,764.41 30,953,753.78 2,886,440.61 职工福利费 846,096.40 846,096.40 社会保险费 1,418.40 3,762,735.32 3,764,153.72 其中:医疗保险费 402.00 1,131,726.74 1,132,128.74 基本养老保险费 880.00 2,273,908.63 2,274,788.63 失业保险费 66.00 (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