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方盛制药: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时间:2015年06月16日 19:01:22 中财网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15-030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在确保日常经营资
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027号公告)。公司将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不超过12
个月)保本型理财产品。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在上述额
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
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88号”核准,方盛制药由主承销
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260,000
股,每股发行价为14.85元。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
[2014]2-30号”《验资报告》,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404,81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
35,125,617.7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69,685,382.24元。

2014年11月28日,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长沙窑岭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南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在上述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收到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的金额为377,522,340.00元(包含当时尚未支付的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
相关的外部费用7,836,957.76元)。截至2015年5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共使用
116,450,527.7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62,193,746.10元(含银行存款利息等为
1,121,933.80 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短期(不超过
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起始日
应在授权期限内。

3、投资额度
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该项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
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按规定履行备案、公告程序。

4、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
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
议等。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
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
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
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具体实施部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审计部对公司短期理财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审计部负
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
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
告期内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的行为。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
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行为。 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
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
的投资回报。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审批程
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
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七、备查文件
1、《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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