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航资本:2014年度及2015年1-3月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时间:2015年06月16日 22:06:18 中财网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及2015年1-3月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阅报告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1-4

备考合并利润表

5-6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7-112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

赛特广场5层 邮编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审阅报告



致同审字(2015)第110ZA4389号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引言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资本公
司”)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包括2014年12月31日、2015年3月31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
2015年1-3月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按照备考合并财务
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中航资本公司管理层的责
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阅意见。


二、审阅范围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
行了审阅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工作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
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由于审阅范围远低于执行审计业务的范围,我们执行
审阅工作时不可能保证已经注意到了所有可能在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事项,
因此不发表审计意见。


三、审阅结论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该备考合并财务报
表没有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未能公允反映中航
资本公司2014年12月31日、2015年3月31日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
度、2015年1-3月的备考合并经营成果。









四、使用限制

本审阅报告仅供中航资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本次资产重
组之申报材料时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项 目

附注

2015年3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六、1

15,970,031,843.47

29,947,953,138.97

结算备付金

六、2

1,977,303,678.20

1,984,117,926.57

拆出资金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六、3

497,349,669.07

185,067,482.92

衍生金融资产



267,524.40



应收票据

六、4

13,277,237.62

24,345,545.45

应收账款

六、5

220,885,009.11

138,924,101.38

预付款项

六、6

21,878,059.94

20,454,499.92

应收利息

六、7

160,412,561.73

113,006,113.44

应收股利

六、8

20,802,000.00

20,802,000.00

其他应收款

六、9

132,267,683.77

115,872,224.9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六、10

1,028,444,700.00

1,513,221,874.93

存货

六、11

19,599,212.51

18,985,727.0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六、12

29,364,180,030.82

28,734,618,763.06

其他流动资产

六、13

8,585,434,183.39

5,503,030,403.90

流动资产合计



58,012,133,394.03

68,320,399,802.61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六、14

2,533,604,980.00

2,512,308,50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六、15

9,498,980,642.37

7,533,568,155.56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六、16

24,233,176,932.60

24,579,680,991.36

长期股权投资

六、17

430,972,213.74

424,452,587.59

投资性房地产

六、18

17,587,616.61

17,769,191.78

固定资产

六、19

3,103,271,924.67

2,517,215,984.58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六、20

34,433,168.66

33,943,738.86

开发支出







商誉

六、21

2,824,000.34

2,824,000.34

长期待摊费用

六、22

30,765,221.63

32,762,769.41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六、23

334,367,193.44

314,250,959.45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六、24

3,235,376,742.55

2,144,009,034.72

非流动资产合计



43,455,360,636.61

40,112,785,913.65

资产总计



101,467,494,030.64

108,433,185,716.26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项 目

附注

2015年3月31日

2014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六、25

13,082,770,885.85

11,242,200,268.41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和同业存放

六、26

28,411,073,464.41

45,496,423,424.07

拆入资金

六、27

1,692,844,000.00

672,38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六、28

34,920,945.66

47,653,351.75

应付票据

六、29



168,000,000.00

应付账款

六、30

59,304,048.47

402,916,097.55

预收款项

六、31

676,897,422.40

562,556,638.0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六、32

2,961,045,081.97

1,801,988,873.7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六、33

184,935,577.06

234,046,363.44

应交税费

六、34

564,797,376.01

534,957,226.24

应付利息

六、35

261,382,131.15

221,760,090.95

应付股利

六、36

6,075,650.00

34,944,347.13

其他应付款

六、37

82,077,233.96

81,904,169.42

代理买卖证券款

六、38

7,704,906,470.79

5,122,729,132.8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六、39

5,268,071,071.53

4,625,986,708.83

其他流动负债

六、40

874,627,004.77

429,167,324.57

流动负债合计



61,865,728,364.03

71,679,614,016.9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六、41

12,353,302,180.30

12,014,448,822.88

应付债券

六、42

494,993,540.25

494,474,950.68

长期应付款

六、43

3,602,775,679.28

3,592,362,361.3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六、44

1,200,000.00






递延收益

六、45

721,383.00

721,383.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六、23

1,231,990,936.00

786,109,512.08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7,684,983,718.83

16,888,117,029.99

负债合计



79,550,712,082.86

88,567,731,046.89

股本

六、46

4,303,094,530.00

4,303,094,530.00

资本公积

六、47

6,444,154,858.76

6,444,154,858.76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六、48

3,662,868,364.48

2,348,179,163.82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六、49

79,437,641.79

79,437,641.79

一般风险准备

六、50

325,751,739.18

325,751,739.18

未分配利润

六、51

3,550,378,236.60

2,965,479,950.39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8,365,685,370.81

16,466,097,883.94

少数股东权益



3,551,096,576.97

3,399,356,785.43

股东权益合计



21,916,781,947.78

19,865,454,669.3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01,467,494,030.64

108,433,185,716.26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备考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2015年1-3月

2014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885,537,730.81

6,724,802,785.25

其中: 营业收入

六、52

683,807,692.83

2,831,877,654.87

利息收入

六、53

546,571,475.81

1,838,085,783.89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六、54

655,158,562.17

2,054,839,346.49

二、营业总成本



1,077,679,647.07

4,413,074,516.62

其中: 营业成本

六、52

329,758,399.15

1,224,292,727.95

利息支出

六、53

217,050,459.43

641,133,839.84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六、54

21,422,154.77

48,109,419.07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六、55

80,102,261.52

285,872,164.57

销售费用

六、56

242,979,893.59

1,062,334,546.96

管理费用

六、57

99,528,960.93

372,090,439.04

财务费用

六、58

54,218,914.64

165,792,795.58

资产减值损失

六、59

32,618,603.04

613,448,583.6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六、60

25,589,302.96

29,227,806.18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六、61

148,860,617.99

1,271,684,884.4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企业的投资收益



15,879,626.14

13,356,859.48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797,709.18

724,450.15

三、营业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983,105,713.87

3,613,365,409.42

加:营业外收入

六、62

1,221,192.61

76,419,786.3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臵
利得



5,888.32

18,839,141.70

减:营业外支出

六、63

7,788,925.81

983,589.8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臵
损失



6,194,302.53

259,547.76

四、利润总额(损失以“-”号填列)



976,537,980.67

3,688,801,605.88

减:所得税费用

六、64

240,557,276.26

905,008,063.22

六、净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735,980,704.41

2,783,793,542.6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84,898,286.21

2,179,782,334.34

少数股东损益



151,082,418.20

604,011,208.3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48

1,315,346,574.00

2,366,088,638.4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1,314,689,200.66

2,362,515,445.42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1,314,689,200.66

2,362,515,445.42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



1,314,689,200.66

2,362,515,445.4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657,373.34

3,573,193.00

七、综合收益总额



2,051,327,278.41

5,149,882,181.0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1,899,587,486.87

4,542,297,779.7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51,739,791.54

607,584,401.3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十三、3

0.14

0.52

(二)稀释每股收益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名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北亚集团”),1992年7月24日正式设立,系由40余家国有企业共同
出资组建的股份制企业。1996年5月1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北亚集团2008年8月前的注册资本为97,970.616万元。2008年8月
15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关于协助哈尔滨中院办理S*ST
北亚缩减股份事项的通知》,北亚集团股本由979,706,160股调整为274,335,027股。2008
年9月10日,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修改后的章程,注册资本由97,970.616万元缩减为
27,433.5027万元。

2012年2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臵换及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
233号)核准北亚集团重大资产臵换及向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
业”)发行777,828,113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2012年5月,北亚集团臵出资产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工作,中航工业持有的中航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投资有限”)100%股权已过户至北亚集团名下,北亚集团取
得中航投资有限100%股权。北亚集团向中航工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7,782.8113
万股,增加注册资本77,782.8113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05,216.314万元,中航工业
持有北亚集团73.93%股权。本次增资业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
2012年5月22日出具京都天华验字(2012)第0051号验资报告。2012年5月28日,取
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经北亚集团201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北亚集团于2012年7月在黑龙江省工商行政
管理局办理完毕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住所地等工商注册信息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名称由“北亚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航投资股份公司”);公司注册资本由27,433.5027万元变更为
105,216.314万元;公司经营范围由“铁路客运、铁路自备车运输、机电化工领域技术服
务等”变更为“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和投资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允许公司经营的其
他业务”;公司住所变更为“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111号新吉财富大厦23层”;公司
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孟祥泰”。并取得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230000100000267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2年8月23日,中航投资股份公司董事会发布《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臵
改革方案实施公告》,股权分臵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8月28日。本次
股权分臵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中航投资股份公司总股本由105,216.314万元变更为
152,247.0267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152,247.0267万元,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增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2年11月21日出具致同验字(2012)第110ZB0028号
验资报告。中航投资股份公司已于2012年12月办理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4年1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74号)核准中航投资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43,878,954股新股。2014年3月13日,中航投资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43,878,954股,总股本由152,247.0267万元变更为186,634.9221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
为186,634.9221万元。本次增资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4年3月13日出具致同验字(2014)第110ZC0052号验资报告。

经中航投资股份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名称由“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变更为“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4年6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取得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4年11月13日,根据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截止到2014年6月
30日公司总股本1,866,349,221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1股,共计
转增1,866,349,221股。转增后总股本由186,634.9221万元变更为373,269.8442万元。

本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拥有中航投资有限、中航新
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新兴投资”)和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航航空投资”)三家全资子公司。中航投资有限拥有七家子公司,分别是中
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财务”)、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航证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中航期货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期货”)、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
中航工业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投资(香港)”)、中航投资大厦臵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臵业”);中航新兴投资拥有新兴(铁岭)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兴药业”)一家子公司。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经营证券、租赁、期货、信托、财务公司等金融业务与实业(财务
性)股权投资业务。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
2015年6月15日批准。


2、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参见附注七。


二、拟实施的重组方案

2014年12月19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重组”),相关方案如下: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重组采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由本公司向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陕西航空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西安飞行自动控制研究所、成都凯
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城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洛阳电光设备研究所、
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空无线电电子研究所、沈阳沈飞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中国航空


工业集团公司西安航空计算技术研究所、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共青城羽绒服装
创业基地公共服务有限公司、江西省财政投资管理公司、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江西洪都集团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17家交易对方定向发行股份,购买
中航租赁合计30.95%股权、中航信托合计16.82%股权、中航证券合计28.29%股权。购买后,
本公司拟将上述少数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注入中航投资有限。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中航国际租
赁有限公司少数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4]第1192号),截止评估基准
日2014年8月31日,中航租赁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61,615.24万元;根据中联资产
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少
数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4]第1059号),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8月31
日,中航信托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812,401.72万元;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
公司出具的《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少数股权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4]第1193号),截止评估基准日2014年8月31日,中航证券评估
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63,724.62万元。上述评估结果业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最
终确定标的资产价格为444,338.56万元。据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为
444,338.56万元。

本公司本次重组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90%,确定为15.78元/股,并根据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最终发行价格尚
需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本公司2014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截止2014年6月30
日公司总股本1,866,349,221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1股,共计转增
1,866,349,221股。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毕后,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
行价格相应调整为7.79元/股。据此,本公司向各交易对方发行570,396,088股普通股股份。

本次重组经批准完成后,本公司股份数量为4,303,094,530股(不含为募集配套资金向第
三方发行的股份);中航投资有限将持有中航租赁96.752%股权、中航信托80%股权、中
航证券100%股权。

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等部门核准。


2、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还将实施配套融资,即通过锁价方式向中航工业(或其指定子公司)、共青城
祥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青城圣投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共青城志投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定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
总金额的25%。本次配套融资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本次配套融资成功与
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本公司本次重组中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的90%,确定为15.78元/股,并根据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价格尚需股东
大会批准。

根据本公司2014年11月13日召开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截止2014年6月30日
公司总股本1,866,349,221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1股,共计转增
1,866,349,221股。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毕后,本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
格相应调整为7.79元/股。据此,本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涉及发行股份数量为178,279,845
股。

本次配套融资事项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等部门核准。


三、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及方法

1、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规定,本公司为本次重组之目的,按资产重
组交易完成后的资产和业务架构编制了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3月31日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2015年1-3月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
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参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
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假设本次重组已于报告期期初(即2014年1月1日,以下简称
“合并基准日”)完成,并按照本次重组完成后的股权架构编制,即假设于2014年1月
1日,通过全资子公司中航投资有限已持有中航租赁96.752%股权、中航信托80%股权、
中航证券100%股权并持续经营。


2、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依据前述编制基础,以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的本公司2014 年度财务报表、经审阅的本公司2015年1-3月财务报表以及经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标的资产所属公司2014年度、2015年1-3月财务报表为
基础编制。编制方法具体如下:
(1)鉴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特殊编制目的,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不包括备考合并现
金流量表及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并且仅列报和披露备考合并财务信息,未列报和
披露本公司财务信息。

(2)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未考虑本次合并中的交易成本及中介费用。

(3)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未考虑本次重组中可能产生的流转税及其他税项。

(4)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未考虑本次定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四、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公允价值计量、收入确认等政策,具体会计政策参
见附注四、9和附注四、30。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按照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公允反映了本
公司2014年12月31日、2015年3月31日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14年度、2015年
1-3月的备考合并经营成果。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
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
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
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
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合并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
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
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
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
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
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
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
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
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在购买日,取得的被购买
方的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按公允价值确认。



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进行后续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
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
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购买日不作处理,应当在处臵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
位直接处臵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
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购买日不作处理,在
处臵该项投资时转入处臵期间的当期损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
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购买
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收益;购买日
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转为购买
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
合收益除外。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
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
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5、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
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
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
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要求保持一致,公司间
的重大交易和往来余额予以抵销。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
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
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其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
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
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
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
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
部分处臵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臵价款与处臵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
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3)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

因处臵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
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臵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
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
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4)分步处臵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特殊处理

分步处臵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
情况,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分步处臵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相应结转每一次处臵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臵长期股权
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
前每一次处臵价款与所处臵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
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分步处臵股权至丧失控制权时,剩余股权的计量以及有关处臵股权
损益的核算比照上述“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臵价款
与处臵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分别情形做如下处理:


①属于“一揽子交易”的,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
当期的损益。

②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
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
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外币业务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
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
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8、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
(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
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
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
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
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时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
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
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
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
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
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应收账款、其
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
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述
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
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
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或利息收入,
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
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
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
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
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
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衍生金融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
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失,直
接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四、9。


(6)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其
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
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
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情形: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
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
可计量,包括:
-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⑦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
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
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
过12个月(含12个月)。



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是指,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月度均值连续12个月均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
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可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
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
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
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
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
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
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
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
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
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
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
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
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
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
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
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
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
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
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
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
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
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

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
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
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
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
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
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
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
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具体投资品种公允价值的估值方法如下:
(1)股票类金融资产

交易所上市股票,以报表日或最近交易日收盘价计算;如报表日无成交市价、且最近交
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应当在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采用适当的估值技术,
审慎确定公允价值。首次发行未上市的股票,以发行价计算;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


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非公开发
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以下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如果估值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高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的同一股票的市价,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股票
的价值。

如果估值日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低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的同一股票的市价,应采用相应的估值技术确定估值日该股票的公允价值。

(2)基金类金融资产
封闭型基金,其公允价值以报表日或最近交易日收盘价计算;开放型基金及集合理财计
划等,以报表日公布的最新净值计算公允价值。

(3)证券交易所上市债券类金融资产
包括国债、企业债、可转债、金融债等,以收盘价作为公允价值。

(4)银行间市场和场外交易债券类金融资产
包括国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特种金融券和中央银行票据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
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5)信托产品类金融资产
有交易价的,其公允价值以报表日或最近交易日收盘价计算。

上述公允价值由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各子公司指定相对独立的部门提供,以后新增投资
品种,根据产品的性质和市场状况确定其公允价值。


10、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等。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
非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关联方的客户应收账款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非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为单
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
账准备



(3)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独
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类型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状态

账龄分析法

应收融资租赁款

资产类型

风险评级分类计提



① 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

5

5

1至2年

10

10

2至3年

30

30

3至4年

50

50

4至5年

80

80

5年以上

100

100



② 对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采用风险评级分类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风险类别



计提比例(%)

正常类



1

关注类



2

次级类



20-40

可疑类



60-80

损失类



100



11、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自制半产品及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库存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自制半产品及在产品、库存商品等发出时
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
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中航租赁按照单个
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新兴药业按照存货项目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
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
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2、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
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
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作为投资
成本;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
投资成本。

对于以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
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
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
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
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
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
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
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


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
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本公司的会
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
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
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
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
益。

因处臵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臵后的剩
余股权应当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
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
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
单位直接处臵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臵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处臵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
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
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臵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
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
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
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
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
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
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
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
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
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
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
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
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
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
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


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本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20%(不含)
以下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不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
种情况下能够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投资,本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四、20。


1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
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
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
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四、20。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臵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14、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
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
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
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9-50

3-5

1.94-10.56

机器设备

5-10

3-5

9.50-19.40

运输设备

4-20

3-5

4.75-23.75

电子设备及其他

3-16

3-5

5.94-32.33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
确定折旧率。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四、20。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②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
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
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
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
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
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
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
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
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
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6)大修理费用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
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
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15、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
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四、20。


1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
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
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
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
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
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
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
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
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17、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交易席位费、软件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
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
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
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席位费没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可使用年限,本公司将其认
定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软件使用权

2-10年

直线法

土地使用权

50年

直线法

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

16-20年

直线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
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四、20。


18、研究开发支出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
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
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
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
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
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
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
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19、抵债资产

本公司取得抵债资产时,按公允价值入账。为取得抵债资产支付的抵债资产欠缴的税费、
垫付的诉讼费用和取得抵债资产支付的相关税费计入抵债资产价值。当有迹象表明抵债
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账面价值调减至可变现净值。

本公司处臵抵债资产时,如果取得的处臵收入大于抵债资产账面价值,其差额计入营业
外收入;如果取得的处臵收入小于抵债资产账面价值,其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保管过
程中发生的费用直接计入其他业务支出;处臵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从处臵收入中抵减。

待处理抵债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四、20。


20、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
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
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
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臵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
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
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
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
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
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
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
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
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
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1、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
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2、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1)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根据协议承诺将于未来某确定日期返售的金融资产不在资产负债表内予以确认。买入该
等资产所支付的成本(包括利息),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列示。买入
价与返售价之间的差额在协议期内按实际利率法确认,计入利息收入。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为本公司在购入证券的同时签订返售协议,约定未来某一日期将以
固定价格或者原买价加上合理回报后的价格将相同或者实质上相同的证券售回给对方。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本公司或本公司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作为资金融出方,向符
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提供资金,资金融入方提供A股股票为质押。其中,本公司作为资
金融出方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在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下核算。



(2)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根据协议承诺将于未来某确定日期回购的已售出的金融资产不予终止确认。出售该等资
产所得的款项(包括利息),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列示。售价与回
购价之间的差额在协议期内按实际利率法确认,计入利息支出。

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是指本公司在售出证券的同时签订回购协议,未来将以固定价格
或者原售价加上合理回报后的价格回购相同或者实质上相同证券,本公司所出售的证券
不予终止确认。


23、转融通业务

转融通业务是指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或证券出借给证
券公司,供证券公司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

转融通业务包括转融资业务和转融券业务。

对于融入的资金,确认为资产,同时确认对出借方的负债,并确认相应利息支出。

对于融入的证券,由于其主要收益或风险不由证券公司享有或承担,不确认该证券,仅
确认相应利息支出。


24、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本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由
客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融资融券业务,分为融资业务和融券业务两类。

本公司对融出的资金,确认应收债权,并确认相应利息收入。

本公司对融出的证券,不终止确认该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别进行会计处理,并确认
相应利息收入。

对客户融资融券并代客户买卖证券时,作为证券经纪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25、受托业务

本公司以托管人或代理人等受托身份进行业务活动时,相应产生的资产以及将该资产偿
还客户的责任均未被包括在资产负债表中。

(1)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包括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
业务。

对于资产管理业务,本公司以托管客户为主体或按集合计划,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定
期与托管人的会计核算和估值结果进行复核。

本公司将管理人为公司、且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并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
务报表》规定“控制”定义的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资产托管业务是指本公司经有关监管部门批准作为托管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与
委托人签订资产托管协议,履行托管人相关职责的业务。由于本公司仅根据托管协议履


行托管职责并收取相应费用,并不承担托管资产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报酬,因此托管资
产记录为资产负债表表外项目。

(3)委托贷款业务是指本公司代表委托人发放委托贷款,记录在表外。本公司以受托
人身份按照提供资金的委托人的指令发放委托贷款给借款人。本公司与这些委托人签订
合同,代表他们管理和回收贷款。委托贷款发放的标准以及所有条件包括贷款目的、金
额、利率和还款安排等,均由委托人决定。本公司对与这些委托贷款有关的管理活动收
取手续费,并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平均确认收入。委托贷款的损失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26、期货客户保证金的管理与核算方法

期货客户保证金与自有资金分开核算,实行专户封闭管理。按日进行交易手续费、交割
手续费、税款及其他费用的收取和划转,参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定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
度。


27、信托业务核算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中航信托将固有财产
与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核算。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以每个信托项
目作为独立的核算主体,分别记账,独立核算并编制财务报表。

本公司将管理人为公司、且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并满足“控制”定义的信托计划纳入本
公司财务报表。


28、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
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
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
工薪酬”项目。


(2)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
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
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
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
金额计量。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
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
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等。

除了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公司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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