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能电气:关于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即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时间:2015年06月17日 20:33:02 中财网


证券代码:300062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2015-037



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即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现金管理进展概况

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15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
运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使用不超过
5000万元的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
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
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内容详见2015年4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其他与主营
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15年5月11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015年6月16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以下简称“招
商银行”)签订了《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3000万元的其他与主营业
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办理了结构性存款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CFZ00080

产品号码:CFZ00080

存款币种:人民币

本金及利息:招商银行向该存款人提供本金及保底利息的完全保障,并根据相


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其中保底利率为1.9%
(年化),浮动利率范围:0%-0.8%(年化)

挂钩标的:伦敦金市下午定盘价

存款期限:30天

提前到期:存款存续期内,存款人与招商银行均无权提前终止本存款

起存金额:存款起点3000万元人民币

认购期:2015年6月16日

起息日:2015年6月16日

到期日:2015年7月16日

存款人: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即超募资金)。


三、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与招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四、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3000万元的其他与主营业务
相关的营运资金办理属低风险现金管理业务的结构性存款,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
正常实施。结构性存款的利率高于活期利率,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资
金的保值增值。


五、风险提示

1、本金及利息风险:招商银行仅保障存款本金和保底利率范围内的利息,存在
利息不确定的风险。本存款的利率由保底利率及浮动利率组成,浮动利率取决于挂
钩标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利息不确定的风险由公司承担。如果在
存款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存款的利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2、政策风险:本存款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
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存款的起息、存续期、到期等的正常进行,


甚至导致本存款利息降低。


3、流动性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存款人不享有提前支取权利。


4、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
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存款的起息、存续期、到期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
致本存款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存款
人自行承担,招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形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情况。


七、备查文件

1、《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协议》

2、《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交易申请确认表》

特此公告。






福建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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