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金鹰保本: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1号)

时间:2015年06月19日 17:01:28 中财网


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全文
2015年第1号
基金管理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2011年3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36号)
和2011年3月31日《关于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时间安排的确认函》(基金部函
【2011】196号)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经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于2011年5月17日备
案确认(基金部函【2011】315号)后正式生效。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期起始于 2011 年 5 月
17 日,并于 2014 年5 月19日到期。本基金第一个保本周期到期后,根据在符合基金合同规定
的保本基金存续的条件下,本基金转入第二个保本期并与第二保本周期保本责任的担保人广州越秀
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

针对本基金转入第二个保本周期以及第二个保本期担保人的变更,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依据《金鹰保本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合同变更程序,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对《金鹰保本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了修改,并
于 2014 年5月6日刊登了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对基金合同修改部分进行了说明,本次修订后
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5 月20日起生效。前述修改变更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
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
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
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
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保本混合型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为三年,投资者在第二个保本周期开始前的过渡期
申购或从第一个保本周期转入到第二个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存在着仅能收回本金的可
能性;未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投资者赎回或转换出时不能获得保本担保,将承担市场波动的风险。

此外,投资者投资于保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如果发生《基
金合同》约定的不适用保本条款的情形,投资者在第二个保本周期开始前的过渡期申购或从第一个
保本周期转入到第二个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亦存在着无法收回本金的可能性。第二个
保本周期到期后,本基金可能到期终止或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转为其他类


型基金,到期具体操作以届时公告为准。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担保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建议
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投资者购买本基金
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保证合同的约定。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
年5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15年3月31日,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3月31日,本报告
中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言 ........................................................................................................................................................................................ 5
二、释义 ........................................................................................................................................................................................ 5
三、基金管理人 ........................................................................................................................................................................ 11
四、基金托管人 ........................................................................................................................................................................ 21
五、基金担保人 ........................................................................................................................................................................ 24
六、相关服务机构 ................................................................................................................................................................... 25
七、基金的募集 ........................................................................................................................................................................ 48
八、基金合同的生效 ............................................................................................................................................................... 49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9
十、基金的转换 ........................................................................................................................................................................ 55
十一、基金的非交易过户与转托管 ................................................................................................................................... 55
十二、基金份额的冻结、解冻及质押 ............................................................................................................................... 56
十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 56
十四、基金的保本 ................................................................................................................................................................... 56
十五、基金保本的保证 .......................................................................................................................................................... 58
十六、基金的投资 ................................................................................................................................................................... 60
十七、基金的业绩 ................................................................................................................................................................... 82
十八、基金的财产 ................................................................................................................................................................... 83
十九、基金财产的估值 .......................................................................................................................................................... 84
二十、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8
二十一、基金的费用和税收 ................................................................................................................................................. 89
二十二、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91
二十三、基金的信息披露 ..................................................................................................................................................... 92
二十四、风险揭示 ................................................................................................................................................................... 96
二十五、保本周期到期 ....................................................................................................................................................... 100
二十六、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05
二十七、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7
二十八、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28
二十九、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6
三十、其它应披露事项 ....................................................................................................................................................... 137
三十一、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9
三十二、备查文件 ................................................................................................................................................................ 139
十三、附件二:《保证合同》 ........................................................................................................................................... 140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
有关规定以及《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
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
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
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
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


指《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其的任何
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更
新;

发售公告

指《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托管协议

指《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
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自2004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

《反洗钱法》

指2006年10月31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作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2011年6月21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并于2011年10月
1日起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
修订;

《运作办法》

指2004年6月29日由中国证监会公布,同年2004年7
月1日起实施并于2014年7月7日修订的《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不时做出的修订及不时做出的修
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并于2004年7月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不时作出的修
订;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人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
机构;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
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
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
代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
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
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
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本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
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
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募集结束,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
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
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
监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保本周期、当期保本周


基金管理人提供保本的期限,在本基金合同中如无特别指明
即为第二个保本周期,即自本基金第二个保本周期起始日起
至3个公历年后对应日止,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第二个
保本周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保本周期到期日

保本周期届满的最后一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
至下一个工作日;

持有到期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内持续、不间断地持有其所
在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前的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
到当期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到期操作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后,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
将本基金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
基金份额,转入下一保本周期,或继续持有变更后基金的基
金份额的行为;

到期操作期间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进行到期操作的期间。本基金的到期操
作期间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之后3个工作日(含第3个工作
日);

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前
的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
本周期转入到当期保本周
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前的过渡期申购或从上
一保本周期转入到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与当
期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净值的乘积;




的可赎回金额

保本额

本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其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前的过渡期
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到当期保本周期并持有到期的基
金份额提供保本的金额,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该类基金
份额与1.00元人民币的乘积

保本赔付差额

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期保本周期开始前的
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到当期保本周期并并持有
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与相应基金份额的在当期保本
周期内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其保本额的金额;

保本

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期保本周期开始
前的过渡期申购或从上一保本周期转入到当期保本周期并持
有到期的基金份额的可赎回金额加上相应基金份额在当期保
本周期内累计分红金额之和低于保本额(低出的部分即为“保
本赔付差额”),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补足该差额;

担保

担保人为本基金保本提供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
期限为基金保本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月止;

过渡期

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起(不含该日)至下一保本周期开始日
前一工作日的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
日;

过渡期申购

投资者在过渡期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在过渡
期内,投资者转换入本基金基金份额,视同为过渡期申购;

折算日

下一保本周期开始日的前一工作日,即过渡期最后一个工作
日;

基金份额折算

在折算日,得到基金管理人确认的基金份额(包括保本周期
结束后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并得到确认的基
金份额、投资者进行过渡期申购并得到确认的基金份额)在
其持有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




下,变更登记为基金份额净值为1.00 元的基金份额,基金
份额数额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

基金转换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
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
金份额的行为;

转换入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基金的基
金份额的行为;

转换出

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本基金的全部或
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行
为;

保证合同

基金管理人与担保人签署的《金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二个保本周期保证合同》;

保本基金存续条件

本基金保本周期届满时,担保人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符
合条件的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为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提供保
本保障,与基金管理人就本基金下一保本周期签订保证合同
或风险买断合同,同时本基金满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
规定的基金存续要求;

转入下一保本周期

在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持有到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继
续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保本周期到期后基金
的存续形式

保本周期届满时,若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本基金继续存
续;否则,本基金变更为非保本的债券型基金,基金名称相
应变更为“金鹰持续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如果本基
金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对基金的存续要求,则本
基金将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终止;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本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
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




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基金管理人购回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
为;

巨额赎回

在单个开放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
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总数及
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本基金
总份额的10%时的情形;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
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
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代销业务资格并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基金认购、
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
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
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
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
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封闭期

指基金成立后不办理申购、赎回的工作日,最长不超过自基
金成立之日起三个月;

T 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财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申购款以
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财产净值

指基金财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以计算日基金财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




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财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财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财产净值
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
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指定媒体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或其它媒体;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包括
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
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电脑系统或
数据传输系统非正常停止以及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场所
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7楼16单元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2-23层
设立日期: 2002年12月25日
联系电话:020-83282855
联系人:潘晓毅
注册资本:人民币2.5亿元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250

49%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20%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20%




东亚联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750

11%

总计

25000

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公司董事及监事
凌富华先生,董事,经济学学士、会计师,历任苏州航空工业部长风机械总厂财
务处会计、广州大同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会计部经理,广西北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属
城市信用社、营业部、信贷部经理助理,香港大同机械企业有限公司驻国内企业会计
主任,广东省联谊信诚贸易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营业部
财务经理、总部财务中心综合部经理、广州营业部拟任总经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兼任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兼任财务负责人,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兼任财务负责人。现任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兼任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并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401号核准,自2015年1月起,担任金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长。

刘岩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光大银行总行投行业务部业务主管,中
国光大银行总行财富管理中心业务副经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
理等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自
2014年8月至今,担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兼任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长。

王毅先生,董事,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经理、营业部总
经理助理、营业部副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广州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董事会秘书、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

程宁女士,董事,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财务科科员、广州白云
山宝得药厂财务科副科长,兼任广州白云山兽药厂财务科科长、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
部结算科科长、结算中心会计出纳科科长、财务部副部长、监事会成员兼监事会秘书、广州白云山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资财处代理处长、处长、广州医药集团财务部副部长、财务部部长。现任广州医
药集团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部部长,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药白云山香
港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人。


王静女士,董事,企业管理硕士。历任美的集团资本运营项目助理,资产重组经理,现任美的


集团资产重组高级专员。

温婉容女士,董事,商科毕业。历任德盛安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市场及传媒经理、景顺投
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副总裁、德意志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区域销售总监、Societe Generale
Asset Management Asia Ltd.高级副总裁、德盛安联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行政总裁、香港
财务策划师学会行政总裁等职。2011年7月加入东亚联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任东亚联丰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行政总裁。

吴晓球先生,独立董事,国民经济管理学博士。历任江西省余江县商业局秘书、中国人民大学
经济研究所主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现任中国人
民大学校长助理、财政金融学院常务副院长、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

刘国常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会计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
学院、暨南大学管理学院任教。现任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兼任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博士生导
师、广东省审计学会副会长、广州市审计学会副会长等。

谢石松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博士、教授,历任广州中山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山
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兼任武汉大学法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中国国际私
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
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广州、长沙、深圳、厦门、珠海、佛山、
肇庆、惠州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曾巧女士,监事,管理学学士。历任佛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美的集团审计部审计经理、
美的集团审计监察部副部长,现任美的集团审计监察部总监。

陈家雄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东莞证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广州证券资产管理部产
品总监,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副总监。

姜慧斌先生,监事,管理学硕士。曾任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
发展经理,现任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助理。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刘岩先生,总经理,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光大银行总行投行业务部业务主管,
中国光大银行总行财富管理中心业务副经理,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
经理等职。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2014年8月7日起担任公司总经理。现兼任深圳前海金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云亮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先后于重庆理工大学、中国证监会重庆监
管局任职,历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资管部总经理等职。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按规定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于2014年12月25
日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苏文锋先生,督察长,经济学硕士。历任广州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外贸经济系党支部书记,南
方证券广州分公司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大德路营业部总经理,南方证券广州分
公司办公室主任,南方证券广州分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华鼎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拓展部副总监等职。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2008年9月起担任公司督察长。

3、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涛,硕士,证券从业经历10年。历任光大银行总行资金部货币市场自营投资业务
主管、中银国际证券研究部宏观研究员、广州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投研总监。2014年11
月加入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固定收益部副总监,本基金、金鹰持久增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金鹰元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洪利平女士,西南财经大学硕士,证券从业年限6年,曾任职于生命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任债券交易员;2010年7月加入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本基金、
金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鹰元盛分级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4、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成员有:
刘岩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总经理;
李涛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固定收益部副总监,基金经理;
杨刚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研究部总监,基金经理;
洪利平女士,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基金经理;
林昆先生,固定收益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集中交易部总监。

5、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
购、赎回和登记事宜;如认为基金代销机构违反《基金合同》、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及国家有关
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
作基金财产;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
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
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
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
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
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资者能够按
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
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保本周期到期日若发生需要保本赔付的情形,则基金管理人应补足保本赔付差额,并根
据《基金合同》约定将该差额支付至指定账户。如基金管理人未能全额补足保本赔付差额,则应根
据《基金合同》约定向担保人发出书面《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并要求担保人在收到通知书后的
约定期限内将需清偿的金额支付至指定账户。基金管理人最迟应在保本周期到期日后20个工作日
内将保本赔付差额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19、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20、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1、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2、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
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3、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
责任;但因第三方责任导致基金财产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受到损失,而基金管理人首先承担了责
任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24、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5、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
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
购人;
26、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定;
27、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定期或不定期向基金托管人提供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按照基金合同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
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
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用基金财产承销证券;
(6)用基金财产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7)用基金财产从事无限责任的投资;
(8)用基金财产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9)以基金财产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
票或者债券;
(10)以基金财产买卖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基金管理人、基
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1)用基金财产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2)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所申报的金额超过基金的总财产,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


量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3)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4)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超过该证券的10%;
(15)违反基金合同关于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和投资比例等约定;
(16)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


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 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


资;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9)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10)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1)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2)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3)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4) 参与洗钱或为洗钱活动提供协助;
(15)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4、基金经理承诺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
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基金和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从而最大程度地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合理、
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方法、操作程序与
控制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制度由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
组成。

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与其他相关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基本规则以及保证这些规则得以具体执
行的依据。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对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总揽
和指导,内部控制大纲明确了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监察稽核制度、基金会
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
度和灾难恢复制度等。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
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公司完善内控机制遵循以下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
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
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

相互制约原则。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
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的盲点。

防火墙原则。公司投资、研究、交易等相关部门,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
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广大职员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运作
成本,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合法合规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个职员。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风险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要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
险为出发点。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
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
善。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
《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了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
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包括凭证制度、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程序、复核制度、基金估值制度和程序、
基金财务清算制度和程序、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产登记保
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统一采购和工程招标制度、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等。

(2)风险管理控制制度
风险控制制度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组织各部门拟订,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风
险控制制度由总则、风险控制的目标和原则、风险控制的机构设置、风险控制的程序、风险类型的
届定、风险控制的主要措施、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风险控制制度的监督与评价等部分组成。

风险控制的具体制度主要包括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交易风险控制制度、财务风险控制制度、公
司资产管理制度等业务风险控制制度,以及岗位分离制度、业务空间隔离制度、作业规则、岗位职
责、反馈制度、资料保全制度、保密制度、员工行为守则等程序性风险管理制度。

(3)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管理制度包括研究业务管理制度、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基金交易管理制度等。

制订研究业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持研究工作的独立、客观。研究业务管理制度包括:建立严
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
立和维护投资对象备选库;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通畅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
质量评价体系。


制订投资决策业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基金的投资符合基金
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投资决策业务管理制
度包括投资决策授权制度;投资决策支持制度,重要投资要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投


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在设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投资管理业绩评价制度等。

制订基金交易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证基金投资交易的安全、有效、公平。基金交易管理制度包
括基金交易的集中交易制度;交易监测、预警、反馈机制;投资指令审核制度;投资指令公平分配
制度;交易记录保管制度;交易绩效评价制度等。

(4)监察稽核制度
公司设立督察长,负责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除应当回避的情况外,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

督察长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应当对督察长的报告进
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公司明确规定了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
的具体职责,严格审查监察稽核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配备了充足的合格的监察稽核人员,明确规
定了监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稽核制度包括检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工作人员是否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检
查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工作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各项管理制度、业务规章的执行情况;对公司
各部门作业流程的遵守合规性和有效性的检查、监督、评价及建议等。

2、内部控制制度的要素
内部控制制度具备控制环境、控制的性质与范围、实施、检查和报告等五个要素:
(1)控制环境
公司已经建立了一种保证其具备内部会计控制和风险管理控制的制度,并建立起由高级管理层
监督的控制且已明确规定控制的责任。

公司从影响控制环境的因素,例如公司组织结构、各项控制制度及其对公司各项业务的牵制力、
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和态度等方面加强控制意识,并致力于从公司文化、组织结构、
管理制度等方面营造良好的控制环境氛围。

(2)控制的性质和范围
内部会计控制包括对帐簿、记录的规定和职责分类的控制,以保护基金资产。风险管理控制包
括限额交易、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的控制。

(3)实施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了详细、合理的书面化内部控制指引。内部控制指引提出了内部风险控制的
目标、原则、基本要求和实施程序。

(4)检查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科学的控制检验程序,根据市场环境、金融工具、技术应用、法律法
规等因素的变化及发展情况,不断测试和调整风险控制制度,以确保风险控制制度持续运作并充分
有效的制度。

(5)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控制报告制度,即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及时将风险控制制度的实质性缺陷
或失控向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报告的制度。本基金管理人具备完善的信息系统确保报告程序的有效
性和保密性,保证以及时可靠的方式取得准确详细的信息。

监察稽核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和指导各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形成风险管理报告书与建议书,
上报公司管理层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实施重点管理的原则,对基金管理部、研究发展部、财务部门、
基金会计等重要的业务部门和人员进行重点监督与防范。

3、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风险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349,018,545,827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蒋松云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末,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207人,平均年龄30岁,95%以上员
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
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
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
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


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
金、安心账户资金、企业年金基金、QFII资产、QDII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
专户资产、ESCROW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
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2014年12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
基金407只。自2003 年以来,本行连续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
《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45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
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
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

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
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
要工作来做。继2005、2007、2009、2010、2011、2012、2013年七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
和安全措施是否充分的最权威的SAS70(审计标准第70号)审阅后,2014年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
管部第八次通过ISAE3402(原SAS70)审阅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表明独立第三方
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
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
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
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
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
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
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
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
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
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
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
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
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
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
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
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
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
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
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
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
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
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
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
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
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
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
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
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
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
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
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
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
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
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
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
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
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
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
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
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
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基金担保人

名称: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第63层01-B单元
邮政编码:510620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第63层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招兴
成立日期: 1992年11月24日
注册资本: 30.537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王奇智
联系电话:(020)88836888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对外投资(法律法规禁止投资的项目除外);企业管理。

担保人简介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批准、广州市工商管理局注册成立的国有资产完全控股的综合性金融控股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30.537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广州,是越秀集团大金融产业的管控和发展平台。

财务状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 199.02亿元人民币,净
资产71.02亿元人民币;最近三年连续盈利——2013、2012、201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45,038,742.32元、324,042.65元、27,572,064.07元人民币。

对外承担保证或偿付责任的情况的说明
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承担保证或偿付责任的情况如下:
截至2013 年12月31日,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金额为4,500万元。




六、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7楼16单元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2-23层
法定代表人:凌富华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0-83936180、4006-135-888
电话:020-83282855
传真:020-83282856
联系人:潘晓毅
网址:www.gefund.com.cn
2、代销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联系人:王佺
电话:010-66107900
客服电话:95588(全国)
网址:www.icbc.com.cn

(2)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联系人:宁敏
电话:010-66594977
客服电话:95566(全国)
网址:www.bankofchina.com

(3)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郭伟
电话:010-65557048
客服电话:95558(全国)
网址:bank.ecitic.com

(5) 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洪崎
联系人:董云巍
电话:010-58351666
客服电话:95568(全国)


网址:www.cmbc.com.cn

(6) 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虞谷云
电话:021-61618888
客服电话:95528(全国)
网址:www.spdb.com.cn

(7) 名称: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和居委会拥翠路2号
法定代表人:吴海恒
联系人: 何浩华
联系电话:0757-22388928
客服电话:0757-22223388
网址:www.sdebank.com

(8) 名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294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电话:021-63586210
客服电话:96528(上海地区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9)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蔡宇洲
电话:0755-22197874
客服电话:4006699999
网址:bank.pingan.com

(10) 名称: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东莞市南城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联系人:黄飞燕
电话:0769-23394102
客服电话:0769-961122
网址:www.dgrcc.com

(11) 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联系人: 郑鹏
联系电话:010-85238667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2) 名称: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浙江省温岭市三星大道168号
法定代表人:江建法
联系人: 刘兴龙
电话:0576-86109521
客服电话:96521 省外客服电话:4008896521

网址:www.mintaibank.com

(13) 名称: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科华中路88号
法定代表人:陈萍
联系人:张海涛
电话:028-85190961
客服电话:4006-028-666
网址:www.cdrcb.com

(14) 名称: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延陵中路668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联系人:韩璐
联系电话:0519-89995066
客服电话:96005(全国)


网址:http://www.jnbank.cc/zh_CN/

(15) 名称: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钢铁大街6号
法定代表人:李镇西
联系人:刘芳
联系电话:0472-5109729
客服电话:96016(内蒙、北京),967210(深圳、宁波),65558555(成都)
网址:www.bsb.com.cn

(16) 名称: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金子军
联系人:张予多
联系电话:(0571)96527
客服电话:(0571)96527
网址:www.czcb.com.cn

(17) 名称: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楼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18)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河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琪
电话:021-38676666-6161
客服电话:95521(全国)
网址:www.gtja.com

(19)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0)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王立群
电话:021-23219286
客服电话:95533(全国)、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21)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兰
电话:020-87555888-333
客服电话:95575(全国)
网址:www.gf.com.cn

(22) 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洋
电话:0755-82133066
客服电话:95536(全国)
网址:www.guosen.com.cn

(23)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客服电话:95565(全国)、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4) 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6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李芳芳
电话:021-22169089
客服电话:95525(全国)、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25) 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联系人: 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0532-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26) 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222号安联大厦34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郑向溢
电话:0755-82558038
客服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7) 名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18-21层
联系人:范雪玲
电话:0755-82023431
客服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jis.cn


(28) 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联系人:袁月
电话:0755-22627802
客服电话:400881616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29) 名称: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958号华能联合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张新媛
电话:021-68634510-8193
客服电话:021-68865020
网址:www.xcsc.com

(30) 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合肥市寿春路179号国元大厦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联系人: 李蔡
电话:0551-2272101
客服电话:95578(全国)
网址:www.gyzq.com.cn

(31)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邮编: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33389888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whysc.com

(32) 名称: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信达大厦10-13楼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联系人:徐美云
电话:0791-6285337
客服电话:0791-6272572
网址:www.gsstock.com

(33) 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国际贸易中心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孟婉娉
电话:0351-8686703
客服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34) 名称: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路111号金钱大厦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乔骏
电话:0571-87925129
客服电话:0571-96336(上海地区962336)
网址:www.ctsec.com

(35) 名称: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州市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36-37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罗创滨
电话:020-37865070
客服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om.cn

(36) 名称: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苏卓仁
电话:0769-22112062


客服电话:0769-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37) 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米兵
电话: 023-63786922
客服电话: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38) 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客服电话:0512-96288
网址:www.dwzq.com.cn

(39) 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1-63219781
客服电话:4008888999

网址:www.cjsc.com.cn

(40) 名称: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傅咏梅
电话:0531-87107718
客服电话:95538(全国)

网址:www.qlzq.com.cn

(41) 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徐欣
电话:0510-82831662
客服电话:4008885288、0510-82588168

网址:www.glsc.com.cn

(42) 名称: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758号23楼
法定代表人:郭林
联系人:陈敏
电话:021-32229888
客服电话: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43)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黄峻敏
电话:0755-83196491
客服电话:010-65051166

网址:www.cicc.com.cn

(44) 名称: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层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联系人:郭蕾
电话:0731-84403319
客服电话:0731-84403350
网址:www.cfzq.com

(45) 名称: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法定代表: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电话: 010-63080985
客服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46) 名称: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法定代表: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电话:0591-87383623
客服电话:0591-96326
网址:www.gfhfzq.com.cn

(47) 名称: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南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邵艳霞
电话:0731-85832507
客服电话:95571(全国)
网址:www.foundersc.com

(48)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84683893
客服电话:0755-83478806等
网址:www.cs.ecitic.com

(49) 名称: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匡婷
电话:0755-83516289
客服电话: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50) 名称: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3层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联系人:胡士光
电话:0311-66006403
客服电话:4006128888
网址:www.s10000.com

(51) 名称: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楼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联系人:张婷
电话:0755-83199599-8246
客服电话:0755-83199599
网址:www.csco.com.cn

(52) 名称: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 308 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联系人:李昕田
电话:0931-4890208
客服电话:0931-8888088等

网址:www.hlzqgs.com

(53) 名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程高峰、万鸣
电话:025-83290979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54) 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陈璐
电话:027-87618882
客服电话:027-87618882


网址:www.tfzq.com

(55) 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阜南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5161821
客服电话:96518、4008-096-518
网址:www.hazq.com

(56) 名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16号19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联系人:赵明
电话:010-85127622
客服电话: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

(57) 名称: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 常喆
联系人: 黄静
电话:010-84183389
客服电话: 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58) 名称: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216号华创大厦
法定代表人:陶永泽
联系人:陈文静
联系电话:0851-8596285
客服电话:960872
网址:www.hczq.com

(59) 名称: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155号附1号红塔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况雨林
联系人:刘晓明
电话:0871-3577942
客服电话:0871-3577888

网址:www.hongtastock.com

(60) 名称: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三十、三十一层
法定代表人:吴俊
联系人:吴尔辉
联系电话:0755-83007159
客服电话:4008-188-688

网址:www.ydsc.com.cn

(61) 名称: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莫晓丽
电话:010-66045529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62)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联系人:马贤清
联系电话:0755-83025022
客服电话:4008-888-228

网址: www.jyzq.cn

(63) 名称: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办公楼47层01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9层


法定代表人:张永衡
联系人: 高克南
联系电话:0755-82545707
客服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64) 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大道1619号
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联系人:余雅娜
电话:0791-6768763
客服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65) 名称: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 孙名扬
联系人: 高悦铭
联系电话:0451-82337802
客服电话: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66) 名称: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联系人:霍晓飞
电话:021-50586660-8644
客服电话:4008888588、0519-88166222(常州地区)、021-52574550(上海地区)、
0379-64902266(洛阳地区)
网址:www.longone.com.cn

(67) 名称: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18号
法定代表人:孔佑杰


联系人:陈韦杉
联系电话:010-88086830
客服电话:010-88086830

网址:www.rxzq.com.cn

(68) 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浙江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6/7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联系人:许嘉行
联系电话:0571-87901912
客服电话:0571-967777

网址: www.stocke.com.cn

(69) 名称: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未来资产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联系人:宋歌
联系电话:021-50122086
客服电话:021-38929908、 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70) 名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联系人:牛孟宇
电话:0755-83709350
客服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71) 名称: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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