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江钻股份:关于增加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52 证券简称:江钻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2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6 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39),公 司定于2015年6月30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为保障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就《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进行了更新并披露了《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 2015年6月19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石化集团”)提交的《关于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提议》,提议公司董事会在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变更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名称的临时提案,临时提 案主要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向石化集团购买中石化石油工程机械有 限公司100%股权事项已经完成,为使公司名称中所述行业和经营特点与公司实 际经营范围相符合,提议公司名称由“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 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公司英文名称由 “Kingdream Public Limited Company”变更为“Sinopec Oilfield Equipment Corporation”。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 3%以上股份的 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公 司第一大股东石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70,2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8.74%,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 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临时提案将作为201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第一项审议议案,其他议案序号将依次顺延。 除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6月16日更新披露的《关于 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 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更。增加临时提案后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事 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 通知》。 特此公告 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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