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科陆电子:关于追加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1 证券简称:科陆电子 公告编号:2015067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201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子公司持续发展,公 司、子公司拟向有关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107,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该事项 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追加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银行 授信额度; 2、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科陆电源技术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万银行授信额度; 3、公司子公司深圳市鸿志软件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万银行授信额度; 4、公司子公司深圳市科陆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银行授信额度; 5、公司孙公司哈密源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 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新疆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追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全资 孙公司哈密源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就哈密100MW电站项 目申请75000万元授信额度,实际审批过程中,根据项目实施地与授信银行配比 的原则,授信银行由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变更为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同时, 原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的授信额度取消。 本次追加申请授信额度后: 1、 2015年度,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38,000万元, 详见下表: 银行名称 原授信额度 (万元) 追加额度 (万元) 追加后额度 (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140,000 140,000.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0,000 3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5,000 25,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20,000 20,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15,000 15,000.00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高新园支行 15,000 15,0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5,000 15,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5,000 15,000.0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15,000 15,000.00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15,000 15,000.00 中国进出口银行深圳分行 14,000 30,000.00 44,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12,000 12,000.00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12,000 12,000.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深圳分行 10,000 1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10,000 10,00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 10,000 10,000.00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华侨城支行 10,000 10,000.00 宁波银行深圳南山支行 10,000 10,000.00 渤海银行深圳分行 10,000 10,000.00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5,000 5,000.00 合计 408,000 30,000.00 438,000.00 2、2015年度,各子公司向有关银行申请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10,000 万元,详见下表: 公司名称 银行名称 原授信额度 (万元) 追加额度 (万元) 追加后额度 (万元) 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昆山分行 3,000.00 - 3,000.00 苏州科陆东自电气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昆山淀东支行 3,000.00 - 3,000.00 深圳市鸿志软件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华侨城 支行 500.00 - 500.00 深圳市科陆驱动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华侨城 支行 500.00 - 500.00 四川科陆新能电气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成都第九支行 3,000.00 - 3,000.00 南昌市科陆智能电网科技有限 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南昌高新开发区支行 5,000.00 - 5,000.00 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分行 6,000.00 - 6,000.00 深圳市科陆能源服务有限公 司、深圳市科陆驱动技术有限 公司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 12,000.00 - 12,000.00 哈密源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 75,000.00 75,000.00 深圳市科陆电源技术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 - 500.00 500.00 深圳市鸿志软件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 - 500.00 500.00 深圳市科陆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 - 1,000.00 1,000.00 合计 33,000.00 77,000.00 110,000.00 以上除了公司孙公司哈密源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授信期限为12年,其 他授信期限均为1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计算。授信额度申请最 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综合授信额度总额内的其他借款事项、 借款时间、金额和用途将依公司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并授权公司、子公司经营层 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 公司与上述银行无关联关系。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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