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九泰天宝: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六月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10月29日证监许可【2014】1135 号文注册。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等 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 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 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 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 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 险、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基金 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 基金品种。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指中小微型企 业在中国境内以非公开方式发行和转让,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因此,中 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 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第一部分前言...............................................................................................................................1 第二部分释义...............................................................................................................................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6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17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6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29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的生效.........................................................................................................32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3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43 第十部分基金的财产.................................................................................................................48 第十一部分基金资产估值.........................................................................................................49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4 第十三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56 第十四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58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59 第十六部分风险揭示.................................................................................................................65 第十七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67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69 第十九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85 第二十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4 第二十一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106 第二十二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07 第二十三部分备查文件.............................................................................................................108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 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 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 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 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九泰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 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5-1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 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九泰天宝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并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5-2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者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 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者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九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交易、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 结余情况的账户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5-3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不得超过3个月 3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3、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4、开放日: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业务规则》:指本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37、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5-4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4、元:指人民币元 4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介 51、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件 5-5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801-1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2号金泽大厦西区6层 设立日期:2014年7月3日 法定代表人:王学明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2014年7月3日至长期 联系人:肖嘉虎 联系电话:010-52601666 股权结构: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分别持有本基金管理人99%、1%的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吴强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长。曾任万联证券投行部业务经理,宏源证券 资本市场部副总经理,安信证券投行部业务副总裁,国信证券投行业务部总经理 助理。现任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九州证券有限公司董事 长,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学明先生,管理学博士,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曾任中国人民建设 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主管、副处长,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管理部经理,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管理总部副总经理、综合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兼浙江 管理总部副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公司副总经理、兼子公司常务副总裁、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现任九泰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吴刚先生,管理学硕士,董事。曾任闽发证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中国证 监会机构监管部副处长、处长。现任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5-6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陈晓红女士,工学博士,独立董事。曾任中南工业大学管理工程系副院长, 日本东京工业大学高级访问学者,中南大学商学院名誉院长兼教授(学术)委员 会主任、校长助理。现任中南大学商学院院长,教授,中国管理学会副理事长。 刘劲先生,工商管理博士,独立董事。曾任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安德森 管理学院副教授,终身教授。现任长江商学院副院长,教授。 2、监事会成员 古志鹏先生,大学本科,监事。曾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助理,中国科 学院中国科学传播研究所业务主管,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吉林业务部负责 人、东北业务大区总经理。现任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刘开运先生,金融学硕士,监事。曾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昆吾 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合伙人助理。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 经理兼深圳分公司总经理。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王学明先生,同上。 王玉女士,涉外经济本科,副总经理。曾任陕西群力子弟学校教师,北京思 拓克斯商贸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太平洋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营销业务部经理、海 淀支公司总经理、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国风共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 理。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彦斌先生,经济学硕士,督察长。曾任中国建设银行邯郸市分行科员,平 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科员,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主管,信达澳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运营中心副总经理、监察稽核总监,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董事会秘书。 吴祖尧先生,工学硕士,总经理助理。曾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研究 部副经理,中国银河证券研究中心研究主管、董事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投行内 核小组成员,中国银河证券投资顾问部董事总经理,中国银河证券投资决策委员 会委员。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5-7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郑立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总经理助理兼风险控制总监。曾任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北京总部高级审计经理,昆吾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负责人。 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风险控制总监。 4、基金经理 黄敬东先生,工学硕士,总经理助理兼基金经理。15年证券从业经验,历 任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员,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及基金经理、鹏 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9月至2007年8月)、普惠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6年11月至2008年10月),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投资副总监兼基金经理、信达澳银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昆吾九鼎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基金经理。 5、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公司公募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包括:吴祖尧先生(委员会主席)、王玉女 士、黄敬东先生、郑立昌先生。 吴祖尧先生,同上。 王玉女士,同上。 黄敬东先生,同上。 郑立昌先生,同上。 6、公司董事长吴强先生与公司董事吴刚先生系兄弟关系。除此以外,上述 人员之间无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 财产;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5-8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 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 义务;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 人泄露;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基金收益;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 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20年以上;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 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5-9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 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 金托管人追偿;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 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 金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 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法》及有 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5-10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 相关的交易活动;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基金管理人关于履行诚信义务的承诺 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为宗旨,按照诚实信用、勤勉 尽责的原则,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定,不断更新投 资理念,规范基金运作。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 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 5-11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体系 为保证公司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 有效经营,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基金 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1、公司的内部控制目标 (1)确保合法合规经营; (2)防范和化解风险; (3)提高经营效率; (4)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 风险管理必须涵盖公司各个部门和各个岗位,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 环节,包括各项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环节。 (2)有效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风险管理制度的有 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确保相对独立并承担各自的风险控制职责。公司基 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须分离。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对公司风险控 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4)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在制度安排、组织机构的设计、部门和岗位设置上形成权责分明、相互 制约的机制,从而建立起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消除内部风险控制中的盲点, 强化监察稽核部对业务的监督检查功能。 (5)成本效益原则 5-12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适时性原则 风险管理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 境的改变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 的修改和完善。 (7)内控优先原则 内控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自觉形成风险防范意 识;执行内控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公司业务的发展必须建立在内控制度完善并稳固的基础之上。 (8)防火墙原则 公司在敏感岗位如:基金投资、交易执行、基金清算岗位之间,基金会计和 公司会计之间、会计与出纳之间等等,在物理上和制度上设置严格的防火墙进行 隔离,以控制风险。 3、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 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四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 个层面是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它是公司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第三个 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四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 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 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监察稽核部定期对公司制度、内部 控制方式、方法和执行情况实行持续的检验,并出具专项报告。 4、内控监控防线 为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公司根据基金管理业务的特点,设立顺 序递进、权责分明、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1)建立以各岗位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第一道监控防线。各岗位均制定明 确的岗位职责,各业务均制定详尽的操作流程,各岗位人员上岗前必须以书面形 式声明已知悉并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各自职责; 5-13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建立以督察长、监察稽核部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全 面实施监督反馈的第三道监控防线。公司督察长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 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5、关于授权、研究、投资、交易等方面的控制点 (1)授权制度 公司的授权制度贯穿于整个公司活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必 须充分履行各自的职权,健全公司逐级授权制度,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 执行;各项经济经营业务和管理程序必须遵从管理层制定的操作规程,经办人员 的每一项工作必须是在业务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必须采取书面 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 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2)公司研究业务 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不受任何部门及个人的不正当影响;建立严密 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投资产品备选库制度, 研究部门根据投资产品的特征,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研 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畅通的交流渠道;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不断提高研究水平。 (3)基金投资业务 基金投资应确立科学的投资理念,根据决策的风险防范原则和效率性原则制 定合理的决策程序;在进行投资时应有明确的投资授权制度,并应建立与所授权 限相应的约束制度和考核制度。建立严格的投资禁止和投资限制制度,保证基金 投资的合法合规性。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将重点投资限制在规定的风 险权限额度内;对于投资结果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 (4)交易业务 建立集中交易室和集中交易制度,投资指令通过集中交易室完成;建立了交 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了相关的安全设施;集中交易室对 5-14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基金会计核算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业务的要求建立会计制度,并根据风险控制重点建立严 密的会计系统,对于不同基金、不同客户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公司通过复核制 度、凭证制度、合理的估值方法和估值程序等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 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同时还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 保档案真实完整。 (6)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设立了信息披露负责人,并建立了相应的程序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 和发布工作,以此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时加强对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 (7)监察稽核 公司设立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根据 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 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 能。督察长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对督察长 的报告进行审议。 公司设立监察稽核部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并保证监察稽核部的独立性和权威 性。公司明确了监察稽核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了充足的人员,严格 制订了专业任职条件、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监察稽核部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充分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披露真实、准确; 5-15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16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9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成立时间:2009年1月15日 注册资本: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3201510 传真:010-63201816 联系人:李芳菲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行设在北 京。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年1月15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 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 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 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 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 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 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 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 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 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 优质,业绩突出,2004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SAS70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SAS70 5-17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1998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成立,2004年9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 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 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 业务系统。 2、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140余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 高级工程师、律师等专家1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 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 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共243只,包括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平稳增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阳领先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汉盛证券投资基金、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鸿阳证券投资基金、丰和价值证券投资 基金、久嘉证券投资基金、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 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长信利息收益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5-18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19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20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21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5-22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 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 权。 3、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 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 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 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 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 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 处理: 1、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 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 为,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四、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括但不 限于: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财 5-23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合 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 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清算; 5、提议召开或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五、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 限于: 1、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合 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确 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基 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4、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 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按照基金 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 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5-24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基 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如果基金管理 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 施;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20年以上;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赎 回款项; 15、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管理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 配;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和 银行监管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 因其退任而免除;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 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 管理人追偿;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2、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5-25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2号金泽大厦西区6层 电话:010-52601683 传真:010-52601225 邮箱:service@jtamc.com 网址:www.jtamc.com 联系人:谢恩佳 (2)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交易平台 1)http://trade.jtamc.com2、代销机构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http://www.htsc.com.cn/ (2)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联系人:李荣 联系电话:0769-22116572 传真:0769-22115712 (3)九州证券有限公司 住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西大街11号 法定代表人:曲国辉 联系人:何曌 5-26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 楼 法定代表人:徐刚 电话:0752-2119700 网址:www.lxzq.com 联系人:彭莲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登记机构名称: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8号院1号楼801-1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2号金泽大厦西区6层 法定代表人:王学明 电话:010-52601666 传真:010-52601699 联系人:付翩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负责人:朱小辉 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经办律师:吴冠雄、李晗 联系人:李晗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27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28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 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募 集申请经中国证监会2014年10月29日证监许可【2014】1135号文注册。 一、基金基本情况 1、基金类型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存续期 不定期 二、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发售场所 1、发售时间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 公告。 2、发售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增加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3、发售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 资者。 4、发售场所 本基金通过基金销售机构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网点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详 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 三、基金份额的面值和认购价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本基金认购价格为1.00元/份。 四、认购安排 5-29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办理规则。 3、认购申请的确认 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 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4、认购限额 (1)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2)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允 许撤销。 (3)本基金销售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 本公司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0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认购金额 为10,000元;本基金管理人电子交易平台的最低认购限额详见基金管理人网 站。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最高累计认购金额不设限制。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认购的数额 限制,基金管理人最迟于调整前的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 予以公告。 5、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1)认购费用 本基金的认购费率如下: 费用项单笔金额(M)收费标准 M<50万元1.2% 认购费 50万元≤M<100万元0.8% 100万元≤M<500万元0.4% M≥500万元每笔1,000元 5-30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认购份额和认购金额的计算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含利息折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 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2%,如果募集期内 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2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1+1.2%)=9,881.42元 认购费用=10,000-9,881.42=118.58元 认购份额=(9,881.42+2)/1.00=9,883.42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募集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 2元,加上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9,883.42份基金份额。 五、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 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六、募集期内募集资金的管理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 人不得动用。 5-31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 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 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 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 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 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 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 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 担。 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 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5-32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 网点进行。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 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0日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0日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 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 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33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者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 序赎回,以确定被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和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四、申购和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基金投资者需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 出申购或赎回申请。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 购资金,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应确保账户内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 申购、赎回申请不成立。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投 资者在规定时间前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 购生效。 若申购不成立或无效,申购款项本金将退回投资者账户,由此产生的利息等 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者 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托管人按有关规定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 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本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登记机构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 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包括该日)内 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者应在T+2日后(包括 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时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5-34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 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购金额的限制 通过本基金指定销售机构申购基金,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通过 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的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申购 金额为10,000元;本基金管理人电子交易平台的最低认购限额详见基金管理人 网站。 本基金存续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累计申购金额限制。 2、赎回份额的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份额赎回时,单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0份, 单个交易账户的最低持有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 份额赎回,但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剩余基 金份额将与该次赎回份额一起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赎回份额 和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或公告。 2、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 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基金份额申购费率具体如下表: 5-35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单笔金额(M)收费标准 M<50万元1.5% 申购费50万元≤M<100万元1.0% 100万元≤M<500万元0.5% M≥500万元每笔1,000元 (2)赎回费率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费用项持有期限(N)收费标准 Y<7日1.50% 7日≤Y<30日0.75% 赎回费30日≤Y<365日0.50% 365日≤Y<730日0.25% Y≥730日0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对持有期少于30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全 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30日以上(含)且少于90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有期在90日以上(含)且少 于180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 持续持有期180日以上(含)的投资者所收取赎回费用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 投资者的份额持有年限以份额实际持有年限为准。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 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 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 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 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 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 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进行公告。 5-36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1)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基金份额的有效申购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 有效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 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有效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 扣除相应的费用,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 财产承担。 (2)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份额以申购金额为基数采用比例费率计算申购费用。基金份额的申购金 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当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当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申购费率为1.5%,假设申购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为1.628元,则投资者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0/(1+1.5%)=98,522.17元 申购费用=100,000-98,522.17=1477.83元 申购份额=98,522.17/1.628=60,517.30份 即:若该投资者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628 元,可得到60,517.30份本基金份额。 (3)赎回金额的计算 5-37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T日申请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万份,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0%,假设赎回当日 基金份额净值是1.528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0×1.528=152,800.00元 赎回费用=152,800.00×0.50%=764.00元 赎回金额=152,800.00-764.00=152,036.00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10万份,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0%,假设赎回当日基 金份额净值是1.528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52,036.00元。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项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情形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者的申 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5-38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 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 产净值;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 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 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 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 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 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 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 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5-39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暂停赎回:连续2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 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 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1日但少于2周(含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2周至少刊登 暂停公告1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刊登公告的 频率。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在指定媒介上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1个工作 5-40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 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 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 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二、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 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三、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 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 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四、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者。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 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 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 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 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五、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根据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 5-41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5-42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投资目标 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和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在有效控制组合风险的 前提下,力争为投资者获取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股票及 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 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央行票据、短期 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 固定收益类资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及其他金融工 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三、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资金供需情况等因素的综合 分析以及对资本市场趋势的判断,结合主要大类资产的相对估值,合理确定基金 在股票、债券、现金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在中国经济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升级或技术创新过程中成 长性确定且估值合理的上市公司以及价值被严重低估的传统行业的上市公司的 投资机会。同时,本基金还关注上市公司事件驱动带来的投资机会(如资产重组、 并购、再融资、重大技术革新、重大产品创新、重大经营模式创新等)。 在股票投资方面,本基金采用定量分析方法和定性分析方法相结合的策略进 行股票投资。 5-43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本基金的股票定性分析方法采用深度价值挖掘和多层 面立体投资分析体系,并结合基金管理人的股票研究平台,多层面地分析备选股 票所对应的上市公司的业务环节的竞争优势和劣势,分析上市公司治理和公司管 理方面的优势和劣势,分析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波特五力结构、行业历史及行业 变革力量。 经过严格的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最终确定股票投资组合,并适时进行投资 组合调整。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 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的基础上,构建债券投资组合。本基金 运用久期控制策略、期限结构配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骑乘策略、杠杆放大策 略等多种策略进行债券投资。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收益 率利差分析和公司基本面分析、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 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 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中小企业私募债票面利率较高、信用风险较大、流动性较差。本基金将运用 基本面研究,结合公司财务分析方法对债券发行人信用风险进行分析和度量,综 合考虑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特征,选择风险与收益相 5-44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把握市场的短期 波动,进行积极操作,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 未来,根据市场情况,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 书更新中公告。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1)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 (2)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 券的10%; (5)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6)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 10%;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0.5%; (8)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净值的10%; (9)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10)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1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 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5-45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本基金的总 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14)本基金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 金资产净值的40%; (15)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16)本基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 的10%;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 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 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期间,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 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2、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法律、行政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禁止性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5-46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五、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40%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 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本基 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六、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一般情况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投资 基金品种。 七、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有利于基金资产的安全与增值; 2、基金管理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表基金独立行使债权人或股东权利,保 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3、不通过关联交易为自身、雇员、授权代理人或任何存在利害关系的第三 人牟取任何不当利益。 5-47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资产总值 基金资产总值是指购买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基金应收的 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二、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三、基金财产的账户 基金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本基金开立资金账户、证券账 户以及投资所需的其他专用账户。开立的基金专用账户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 人、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登记机构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 立。 四、基金财产的保管和处分 本基金财产独立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销售机构的财产,并由基 金托管人保管。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和基金销售机构以其自 有的财产承担其自身的法律责任,其债权人不得对本基金财产行使请求冻结、扣 押或其他权利。除依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处分外,基金财产不得被处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因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原 因进行清算的,基金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基金财产所产 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资产产生的债务相互抵销;基金管理人管理运作不同基 金的基金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5-48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一、估值日 本基金的估值日为本基金相关的证券交易场所的交易日以及国家法律法规 规定需要对外披露基金净值的非交易日。 二、估值对象 基金所拥有的股票、权证、债券和银行存款本息、应收款项、其它投资等资 产及负债。 三、估值方法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 所挂牌的市价(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 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以最近交易日的 市价(收盘价)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 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 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2)交易所上市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 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 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格; (3)交易所上市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 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且最近交易日后 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 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 价格; (4)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交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 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5-49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 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 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 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按监管 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 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 值。 5、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 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6、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 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 值。 7、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 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 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 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 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四、估值程序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日基金份 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0.001元,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 5-50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九泰天宝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于每个工作日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份额净值,并按规定公 告。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 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 理人按约定对外公布。 五、估值错误的处理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 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3位以内(含第3位)发生估值错 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应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估值错误类型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如果由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或登记机构、或销 售机构、或投资者自身的过错造成估值错误,导致其他当事人遭受损失的,过错(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