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北斗星通: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15]005515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D a H ua Certified Public Acountants (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 ip ) 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 201 3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1 2 月 31 日 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审计报告 1 - 2 二、 已审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1 - 2 利润表 3 现金流量表 4 所有者 权益变动表 5 - 6 财务报表附注 1 - 5 9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15]005515号 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 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 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佳利电子公 司 ) 财务报表,包括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 2 月 31 日 的资产 负债表, 201 3 年度 、 2014 年度 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 权益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 佳利电子公司 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 任包括:( 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 允反映;( 2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 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 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 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 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 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 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审计工 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 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 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 佳利电子公司 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 佳利电子 公司 20 13 年 12 月 31 日 、 2014 年 1 2 月 31 日 的财务状况以及 20 13 年度 、 2014 年度 的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五年 六 月 二十三 日 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历史沿革 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由嘉兴市正原机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 现 更 名为浙江正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和香港利宝和贸易发展公司共同投资举办的中外合资企业, 于 195 年 12 月 28 日成立,取得工商企浙嘉总字第 00109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资额 70 万美元,注册资本 50 万美元,合营期 20 年。 196 年 11 月 6 日 业经 嘉兴德信会计师事务所以 【 嘉德会验外字( 196 ) 025 号 】 验资报告验证 。 根据嘉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出具的 嘉开管发 [206]562 号《关于同意嘉兴佳利电子有 限公司股权变更转为内资企业的批复》同意公司外方香港利宝和贸易发展公司将所持的 40 %股 份(计 20.0 万美元)转让 给浙江正原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正原电气 ” )。股权转让 后,本公司转为内资企业,同时公司注册资本由美元 50.0 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415 万元,法定 代表人由尤晓辉变更为尤源。以上变更已于 207 年 2 月 6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本公司 2010 年 9 月 2 日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 民币 518.75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3.75 万元,股东仍为正原电气。新增实收资 本已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 沪众会验字 (2010) 第 3891 号 】 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本公司 2010 年 9 月 22 日股东会 通过的 决议,正原电气将持有的 32.489% 股权转让给 通联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通联投资”) 、尤晓辉、宋加乐、陆德龙、陈云琦、周 福鹏、黄卫国、韩林增、龙涛、柴朝明、王亚非、刘小元、葛伟平、柯美鑫、胡元云、徐林、 徐亚、俞鹰、唐新鹏、王炜江、潘国平、庄斌、唐雄心、周柏麒、黄伟、臧青、朱玉良、夏 文斌、朱良珍。 根据本公司 2010 年 9 月 26 日股东会 通过的 决议,正原电气将持有的 7.78% 股权转让给上 海千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千煌投资 ”) 。 根据本公司 2010 年 9 月 28 日股东会 通过的 决议 ,本公司 引进新股东并增加注册资本 103.75 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1,037.5 万元,实收资本为 1,037.5 万元。本次增资均由新股东 出资,业经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以 【 沪众会验字( 2010 )第 3956 号 】 验资报告验证。其中天 津雷石久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雷石投资 ” )认缴注册资本 77.8125 万 元;嘉兴市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金石投资 ” )认缴注册资本 25.9375 万元。 根据本公司 2010 年 10 月 20 日股东会 通过的 决议 , 正原电气将所持有的 本公司 2.76% 的股 权转让给原股 东自然人尤晓辉。 经上述转增及股权转让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 1,037.5 万元 , 其中 正原电气出资 529.1262 万元,出资比例 51% ;雷石投资出资 77.8125 万元,出资比例 7.5% ;金石投资出资 25.9375 万 元,出资比例 2.5% ;通联投资出资 15.6575 万元,出资比例 15.03% ;尤晓辉出资 101.26 万 元,出资比例 9.76% ;千煌投资出资 72.625 万元,出资比例 7% ;其他 27 位自然人出资 75.0813 万元,出资比例 7.237% 。 根据本公司 2010 年 11 月 19 日股东会 通过的决 议 ,本 公司以整体变更 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 公司, 股改基准日为 2010 年 10 月 31 日 ,股份 有限 公司注册资本 3 , 00 .0 万元, 原有限责任 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 84,150,848.84 元转作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 30,0,0.0 元、资本公 积 54,150,848.84 元。 本公司名称变更为 嘉兴佳利电子 股份 有限公司 。 2010 年 11 月 30 日,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沪众会字( 2010 )第 4150 号】验资 报告,审验确认 本 公司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 本 公司的股本为 3,0 .0 万元, 正原电气 出资 42,917,017.1 元,出资比例 5 1.0% ;通联投资出资 12,625,236.0 元,出资比例 15.03% ; 尤晓辉出资 8,213,12.85 元,出资比例 9.760% ;雷石投资出资 6,31,313.6 元,出资比例 7.50% ;千煌投资出资 5,890,59.42 元,出资比例 7.0% ;金石投资出资 2,103,71.2 元, 出资比例 2.50% ;其他 27 位自然人出资 6,089,828.58 元,出资比例 7.237% 。 2010 年 12 月 23 日,本公司 取 得嘉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 330403025201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 11 年 7 月,因股东周福鹏去世,其配偶徐玲英继承其 2.509 万元股权。 2012 年 11 月,因股东韩林增去世,其配偶翁佩君继承其 50.187 万元股权。 2013 年 8 月,股东徐亚将其持有的 3 .0 万元股权、股东王炜江将其持有的 1.5 万元股权、 股东黄卫国将其持有的 1.12 万元股权、股东陈云琦将其持有的 1.72 万元股权,合计 7.34 万元 股权转让给尤源。 2014 年 1 月,千煌投资将其持有的 210 .0 万元股权转让给尤佳。 2014 年 4 月,金石投资、翁佩君、龙涛、柴朝明、王亚非、刘小元将所持 有的本公司 75 万 股、 50.187 0 万股、 5.6340 万股、 4.3920 万股、 4.3920 万股、 3.15 万股转让予尤淇 ; 黄卫 国、庄斌、黄伟、俞鹰、潘国平、葛伟平、陆德龙、宋加乐、陈云琦、胡元云、臧青、徐林、 柯美鑫、徐玲英、朱玉良、唐新鹏、唐雄心、周柏麟、夏文斌、朱良珍分别将所持 有的本公司 12.0297 万股、 15 万股、 11.01 万股、 10.5 万股、 2.25 万股、 6 .0 万股、 5.421 万股、 1.347 万股、 4.0146 万股、 4.5 万股、 4.5 万股、 3 .0 万股、 3 .0 万股、 2.509 万股、 2.2 万股、 1.5 万股、 1.5 万股、 1.5 万股、 1. 2 万股、 0.25 万股转让 给 尤源。 2014 年 6 月 10 日, 本公司 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本公司整体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名称变更 为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 。 2014 年 6 月 3 0 日 ,黄卫国、潘国平、宋加乐、朱良珍分别将持有的 36.0893 万元、 6.75 万 元、 4.0343 万元、 0.75 万元股权转让给尤源。 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 正原电气 持股 1530.03 万元,持股比例 51% ,通联投资持股 450.093 万元,持股比例 15.03% ,尤晓辉持股 292.8 万元, 持股比例 9.76% ,雷石投资持股 225 .0 万元,持股比例 7.5% ,尤佳持 股 210 .0 万元,持股比 例 7% ,尤淇持股 142.75 万元,持股比例 4.759% ,尤源持股 149.349 万元,持股比例 4.978% 。 2014 年 7 月 3 日, 本公司 换领了新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嘉兴佳利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 性质由股份 有限 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嘉兴市经济开发区塘汇街道正原路 66 号,法定代表人:尤源。 (二)行业性质 本公司属 电子元器件 行业 。 (三)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无绳电话用专用双工器、压电陶瓷、电子产品、微波高频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 件、科技产品的研发;经营进出口业务。 (四)公司基本架构 本公司 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会 , 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 立 天线事业部、元器件事业部、 LTC 事业部、模组事业部 四个业务部,以及销售部、技术研究 中心、财务中心、行政中心、采购管理部、品质中心、生产计划部等职能部门。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 —— 基本准则》和具体 企业 会计准则 、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 关规定 ( 以下合称 “ 企业会计准则 ” ) 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 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 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 (201 4 年修订 ) 的 规定, 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 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子公司北斗星通导航有限公司以美元 为记账本位币 ,编制财务 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 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 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 )个别财务报表 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方式或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 合并对价的, 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 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 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 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 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 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 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 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 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 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合 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 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 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 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作为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被合并方存在合并财务报表,则以合并日被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 权益为基础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2 )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 所有者权益在最 终控制方 合并财务报表中 的账面价值计量。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 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 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 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 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本公司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 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公允价值。 在合并合同 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 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 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交易费用, 计入权益性工具或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本公司对合并 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 商誉。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 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 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 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 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 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 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 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 收益。 (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 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 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 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 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五)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 (包括母公司所控制的单 独主体) 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 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 计政策、 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 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 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 以及业务 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 期初数;将子公司 以及业务 合并当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 润表;将 子公司 以及业务 合并当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 以及业务 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 表期初数;将子公司 以及业务 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 公司 以及业务 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 以及业务 ,则该子公司 以及业务 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 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 以及业务 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 控制权的 ,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 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 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 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 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 (六)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 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 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定的合营安排 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 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 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 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 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 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 的部分。投出或出 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 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 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 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第 8 号 —— 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 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 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进行会 计处理。 (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 时具备期限短( 一般 从购买日起 , 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 金额的 现金、价 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八)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 交易在初始确认时, 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 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 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 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 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 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 汇兑差额 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 。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 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 “ 未分配利润 ” 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 目,采用 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 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 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 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 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 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九)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 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 取 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分为不同类别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或金融负债 ) ;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 回; 2 )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 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 )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 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 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 得或 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2 )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 )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 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4 )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 的混合工具。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 取得时以公允 价 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 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 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 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应收款项 本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 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 应收票据、预付账款、长期 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 资性质的,按其现值 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 有至到期的非衍生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 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 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 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全部持有至到 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 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遇到下列 情况可以除外: 1 )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 ( 如到期前三个月内 ) ,且市场利率 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2 )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 ,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3 )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 起。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他金 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在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 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 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 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 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 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 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 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 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 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 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 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1 )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 2 )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 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 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 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 1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 2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 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 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 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 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 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 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 分的相对公允价 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 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 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包 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 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 值;初始取得或 衍 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 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 组; (5)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 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 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 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各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个别认定的方式评估减值损失,其中: 表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 时性下跌,具体量化标准为:若该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超过 50% (含 50% )或低于其成本持续时间超过 12 个月(含 12 个月)的,则表明其发生减值。 上段所述“成本”按照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 额、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确定;“公允价 值”根据证券交易所期末收盘价确定,除非该项可 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存在限售期。对于存在限售期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按照证券交易所 期末收盘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权益工具的风险而要求 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该转出的累 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 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 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 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于 可供出 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通过权益转回;但在活跃市场中没 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 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 2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 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 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 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1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 2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十)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 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 单项金额在 10 万元以上(含 10 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 将其归入相应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 1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 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一起 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 实际损失率为基 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分析法组合 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 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 2 )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确定的计提方法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 年以内 5% 5% 1 - 2 年 10% 10% 2 - 3 年 30% 30% 3 - 4 年 60% 60% 4 年以上 100% 100%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为: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 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 行计提。 (十一)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 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 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 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存货发出时 按先进先出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 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 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 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 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 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 的数量多于销售合 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 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 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 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 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 (十二)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企业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 1 )该组成部分必须在其当前状况下仅根据出售此类组成部分的惯常条款即可立即出售; ( 2 )企业已经就处置该组成部分作出决议,如按规定需得到股东批准的,已经取得股东大 会或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 ( 3 )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 ( 4 )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划分为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 使该固定资产的预计 净残值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 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 进行计量。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但不 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 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 (十三)长期股权 投资 1.投资成本的确定 ( 1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 三 /( 四 )同一控制下和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 2 )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 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 本 ;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 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 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 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 1 ) 成本法 本 公司 能够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 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 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 2 )权益法 本公司 对 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 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 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 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 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 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净损益的份额 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 产等的公允价 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 。本公司 与联营企业 、 合营企 业之间发生的 未实现 内部交易损益按照 应享有的 比例计算归属于 本公司 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 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 本 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 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 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 认预计负债,计 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 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 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后 , 恢复 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 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确定的原持有 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 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 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 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 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 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 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 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 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 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 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 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 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 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 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 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 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 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 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 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 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 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 揽 子交易的,区 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 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 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 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 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 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 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 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同时冲减商誉 。与原有子公 司股权投资相关 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 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 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 1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 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 损益。 ( 2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 司净资产份额的差 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 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 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 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 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 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 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 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 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 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1 )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 机构中派有代表;( 2 )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 3 )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 重要交易;( 4 )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5 )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十四)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 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 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 1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 2 )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中,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 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 出。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 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 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 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 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 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 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 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 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 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 的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40 10 2.25 建筑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 20 5 4.75 - 19.0 生产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 10 18.0 - 19.0 仪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 - 10 18.0 - 19.0 电 脑电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0 - 5 19.0 - 20.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 5 - 10 18.0 - 19.0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0 - 5 19.0 - 20.0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 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 益。 (十五)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 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本公司的在建工程 以项目分类核算 。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 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 价值转入固定 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 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六)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 在符合资 本化条件的情况下开始 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 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 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 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 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 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 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 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 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 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 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 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 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 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 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 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 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 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 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七)无形资产 与开发支出 无形资 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 权、软件著作权、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外购软件等。 1.无形资产的 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 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 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 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在非 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 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 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 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 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 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 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 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 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 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 使用寿命 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 目 预计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土地使用权 50 直线法 软件著作权、专利及非专利技术 10 直线法 办公软件 5 直线法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 如与原先估计数存 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 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 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 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本公司以项目开发立项报 告被批准作 为进入开发阶段的标志。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 3 )无形资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 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 使用 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 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 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十八)商誉 商誉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超过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或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取 得日或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 与子公司有关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上单独列示,与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有关的商誉,包 含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 (十九)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 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 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 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 资产减值准备。资产 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 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 进行减值测试。 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 者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 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 相关账面价值相比 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 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 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二十)长期待摊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 1 年以上的 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接法分期摊销。受益期限不确定的,分 5 年平均摊销。 (二十一)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 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