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道明光学: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5-042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6月19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 事。 2、本次会议于2015年6月25日上午9:3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 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通讯表决5 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智彪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通过分期增资全 资子公司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明光电”)的方式 实施,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在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和金华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本次募 集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如下: 账户一: 户名: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999011785810888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 账户二: 户名: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3410020110120100017588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 账户三: 户名: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帐号:0188992807007923 开户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 储和使用,非经法定程序,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永康支行、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及子公司道 明光电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通过以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公司募集资金进行监管。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 2015-044《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议 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854号)核准,本公司非 公开发行18,518,51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449,999,938.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360,000.00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8,639,938.8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于2015 年6月5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的情况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5)184号《验资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3,000万平米功能性 薄膜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为52,966.18万元,其中 45,000.00万元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解决。本次募投项 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道明光电,该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 固定资产投资为36,979.20万元,公司将通过增资道明光电的方式实 施本次募投项目。 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16,864.00万元向道明光电增资,用于实 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设备投资。道明光电原注册资本为 3,000.00万 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增加至5,000.00万元,其余计入资本 公积。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道明光电增资系执行2014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 2015-045《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道明光电科技有限公 司增资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鉴于募集资金已到位,公司拟使用同等额度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676.07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15)6065 号《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 报告》(天健审[2015]6065号),对道明光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鉴证。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分别对此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和保荐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 2015-046《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公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从银行存款专户活期存款转为定期存单的议案》 公司已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 3410020110120100017588 。 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道明光电“年产3000万平米功能性薄膜生产线建 设项目”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为了能够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作用,为股东获取更大收益,公司 拟以存单方式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存放募集资金 150,228,000.00元。账号为3410020110120300025400,开户日期为2015 年 6 月 25 日。银行存单具体信息如下: 金额(元) 起息日 到期日 存款种类 期限 年利率 150,228,000.00 2015.6.25 2015.12.25 整存整取 6个月 2.50% 公司承诺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 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上述存单不做质押。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 2015-047《关于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从银行存款专户活期存款转为定 期存单的公告》。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股票非 公开发行完成后的相关条款及文字予以修订。修改内容详见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章程修订对照表》及《公司章程》。 鉴于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就上述修订及办理工商变更 向董事会作出授权,本议案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6月25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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