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蓝黛传动: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时间:2015年06月26日 17:04:45 中财网


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传动 公告编号:2015-011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传动”)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968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5,2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7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8,84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0,625,313.20元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8,214,686.80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6月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川华信验(2015)34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全部募
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发行申请文件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

使用金额

1

年产600万件乘用车手动变速器齿轮扩产项目

36,259.42

12,744.92

2

年产160万件乘用车自动变速器零部件扩产项目

20,158.04

3,897.17

3

年产10万台乘用车手动变速器总成扩产项目

11,623.05

9,179.38

4

补充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10,000.00

10,000.00



合 计

78,040.51

35,821.47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公司发展实际需要、
项目轻重缓急、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以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支付项目所需款项;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的制度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
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银行借款以及支付项目剩余
款项。


三、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根据公司发展实际需要,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到位前,已利用自有资金启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投资,截至2015年5
月31日,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款项为人民币11,529.60
万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川华信专(2015)249号”《重庆
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使用金额

自筹资金

已投入金额

拟置换

募集资金

1

年产600万件乘用车手动变速器齿轮扩产项目

12,744.92

7,248.11

7,248.11

2

年产160万件乘用车自动变速器零部件扩产项目

3,897.17

794.18

794.18

3

年产10万台乘用车手动变速器总成扩产项目

9,179.38

3,487.32

3,487.32

4

补充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10,000.00

-

-



合 计

35,821.47

11,529.60

11,529.60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为了
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本次以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专(2015)249号”《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1,529.60万元。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截止2015年5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人民币11,529.60万元业经注册会计师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
核报告。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内容及
审批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
资金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利
益;本次资金置换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1,529.60万元。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
人民币11,529.60万元等额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保荐代表人李鸿、张宣扬经审慎核查后认为:
蓝黛传动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1,529.6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有资金人民币11,529.60万元事项,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
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同意蓝黛传动本次以募集资金中的人民币11,529.60万元等额置换预先
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核查意见》;

5、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川华信专(2015)249
号”《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重庆蓝黛动力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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