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中海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中海科技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 2015-022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的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6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2015年6月21日前以电子邮件、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长周群、董事蔡惠星、周晓宇、瞿辉、张河涛、王清华、 钱志昂参加了会议表决。本次应参加表决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表决董 事七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 经全体董事充分审议,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表决了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三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三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大名支行等三家银行 申请不同金额的综合授信额度: 1、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大名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3.00 亿元,其中:银行保函和信贷证明额度2.20亿元、银行承兑汇票额 度0.50亿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0.30亿元,有效期限为一年(自 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 2、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3.20亿元,其中:银行保函和信贷证明额度2.42亿元、银行承兑 汇票额度0.40亿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额度0.38亿元,有效期限为 一年(自2015年6月至2016年6月); 3、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五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1.50亿元,其中:银行保函和信贷证明额度1.00亿元,短期流动 资金贷款额度0.50亿元,有效期限为一年(自2015年6月至2016年 6月)。 上述三家银行授予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7.7亿元,以上授信 均不属于担保性质,由公司信用取得。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亿元,有效期限自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 此授信不属于担保性质,由公司信用取得。 本次综合授信的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执行,公司预计可能 发生的财务费用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所以本关联交易不属于 重大关联交易,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日信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发表核查意见,详见6月2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周群、蔡惠星、周晓宇回避了 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表决结果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转 入超募资金账户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新一代高速公路收费综合业务平台研发、推广及技 术支持服务中心项目”和“智能交通系统视频参数及事件监测器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建设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187.72万元转入 超募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签署页;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3、《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中 海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核查意见的独立意 见》; 4、《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5、《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超募资金账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