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立思辰:北京敏特昭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审计报告

时间:2015年06月26日 21:03:45 中财网


















北京敏特昭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3年度、2014年度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审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1-2

利润表

3

现金流量表

4

股东权益变动表

5

财务报表附注

6-4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

赛特广场5层 邮编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15)第110ZA2089号





北京敏特昭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北京敏特昭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特昭阳公
司”)财务报表,包括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2013年
度、2014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敏特昭阳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
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
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
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
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
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敏特昭阳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敏特昭阳公司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3年度、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一五年 三 月 十一 日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敏特昭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1

24,011,409.31

1,278,092.6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五、2

39,325,286.55

10,228,026.25

预付款项

五、3

742,739.62

127,800.0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五、4

453,969.81

169,844.76

存货

五、5

227,759.45

164,819.2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五、6

6,049,500.00

2,203,500.00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70,810,664.74

14,172,082.8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五、7

1,888,744.87

527,784.20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五、8

801,324.67

906,742.84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9

562,505.19

125,764.7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252,574.73

1,560,291.78

资产总计



74,063,239.47

15,732,374.63






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北京敏特昭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四、10

2,646,153.85

250,000.00

预收款项

四、11

202,034.00

386,154.00

应付职工薪酬

四、12

29,128.84

20,640.74

应交税费

四、13

12,809,912.34

3,941,966.64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四、14

26,288.04

1,202,580.9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5,713,517.07

5,801,342.3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四、9

604,593.77

272,039.4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604,593.77

272,039.42

负债合计



16,318,110.84

6,073,381.77

实收资本

四、15

1,500,000.00

1,000,000.00

资本公积

四、16

17,500,000.0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四、17

865,899.29

865,899.29

未分配利润

四、18

37,879,229.34

7,793,093.5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57,745,128.63

9,658,992.86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57,745,128.63

9,658,992.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4,063,239.47

15,732,374.63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利润表



编制单位:北京敏特昭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一、营业收入

四、19

55,297,245.20

23,190,853.03

减:营业成本

四、19

6,310,463.54

995,978.24

营业税金及附加

四、20

976,236.88

431,120.60

销售费用

四、21

4,182,562.45

6,411,173.40

管理费用

四、22

6,145,028.80

5,350,568.01

财务费用

四、23

-331,394.58

-99,481.29

资产减值损失

四、24

2,911,602.94

331,962.7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四、2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35,102,745.17

9,769,531.37

加:营业外收入

四、25

315,110.08

3,319,660.3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臵利得







减:营业外支出

四、26

3,806.26

109,502.0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臵损失



1,990.60

109,502.04

三、利润总额(损失以“-”号填列)



35,414,048.99

12,979,689.70

减:所得税费用

四、27

5,327,913.22

1,990,685.21

四、净利润(损失以“-”号填列)



30,086,135.77

10,989,004.4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30,086,135.77

10,989,004.4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0,086,135.77

10,989,004.4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北京敏特昭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

2014年度

201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6,802,587.88

12,912,647.38

收到的税费返还



315,110.08

3,319,660.3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28

125,571.88

510,205.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243,269.84

16,742,513.4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293,734.88

3,465,551.9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041,420.10

4,892,038.47

支付的各项税费



5,681,406.78

2,629,148.5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28

6,298,928.68

7,391,601.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315,490.44

18,378,340.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27,779.40

-1,635,826.9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臵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现金净额







处臵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购臵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94,462.69

830,916.20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4,462.69

830,916.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4,462.69

-830,916.2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8,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现金股利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减资支付给少数股东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000,0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四、29

22,733,316.71

-2,466,743.1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四、29

1,278,092.60

3,744,835.7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四、29

24,011,409.31

1,278,092.60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北京敏特昭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4年度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


一、上年年末余额

1,000,000.00









865,899.29

7,793,093.57

9,658,992.8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000,000.00









865,899.29

7,793,093.57

9,658,992.8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500,000.00

17,500,000.00









30,086,135.77

48,086,135.77

(一)综合收益总额













30,086,135.77

30,086,135.77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500,000.00

17,500,000.00











18,000,000.00

1.股东投入资本

500,000.00

17,500,000.00











18,000,000.00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3.其他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以负号填列)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1,500,000.00

17,500,000.00







865,899.29

37,879,229.34

57,745,128.63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北京敏特昭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13年度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


一、上年年末余额

1,000,000.00











-2,330,011.63

-1,330,011.6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

1,000,000.00











-2,330,011.63

-1,330,011.63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865,899.29

10,123,105.20

10,989,004.49

(一)综合收益总额













10,989,004.49

10,989,004.49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3.其他

















(三)利润分配











865,899.29

-865,899.29



1.提取盈余公积











865,899.29

-865,899.29



2.对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以负号填列)

















(六)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1,000,000.00









865,899.29

7,793,093.57

9,658,992.86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





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敏特昭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北京凯迪阳光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19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由自然人谢文
文、朱玉梅分别以货币资金出资80万元、20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80%、20%。并取
得了由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编号为“110221274198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6年5月30日,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本公司进行名称变更,由原北京凯迪阳光科
技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敏特昭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2008年1月8日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
谢文文将其持有本公司8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林亚琳、宋军,其中:林亚琳取得30万
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30%;宋军取得50万元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50%。股东朱
玉梅将其持有本公司20%的股权转让给林亚琳。此次转让后林亚琳、宋军分别持有本
公司50%的股权。此次股权变动于2008年2月1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由北京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颁发的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号变更为
“110105007419828”。


根据2011年12月26日的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股
东宋军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周慧。此次转让完成后林亚琳、周慧分别持
有本公司50%的股权。此次股权变动于2012年1月30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根据2013年4月1日的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股东
周慧将其持有本公司的全部股权分别转让给林亚琳、蒋鸣和,其中:林亚琳取得了48
万元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48%,蒋鸣和取得2万元的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2%。

此次股权转让后林亚琳、蒋鸣和分别持有本公司98%及2%的股权。


2014年7月29日,根据股东会决议及其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规定,本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50万元,由林亚琳、蒋鸣和、马蕾、武从川、徐小平、唐良艳六人以货币资金进行出
资,实际出资额合计为1800万元,其中:林亚琳出资9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5万
元;蒋鸣和出资144万元,新增注册资本4万元;马蕾出资27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7.5万元;武从川出资216万元,新增注册资本6万元;徐小平出资189万元,新增注
册资本5.25万元;唐良艳出资81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25万元。实际出资超出新增注
册资本1,7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中。本次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50万元。

各股东持股情况为:林亚琳、蒋鸣和、马蕾、武从川、徐小平、唐良艳分别持有本公
司82.00%、4.00%、5.00%、4.00%、3.50%、1.50%的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注册资本及各股东持股情况未发现变化。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号幸福大厦A座606室

法定代表人:林亚琳


本公司所属行业为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行业,经营范围为: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技
术培训;经济贸易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展览服务;电脑动画设计、制作;
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日用品、工艺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
品)、建材。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3月11日批准。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
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
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
计政策参见附注三、14和附注三、19。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3年12月31
日、201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
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
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6、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
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
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
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
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
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
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初始确认
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
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
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
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
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附注三、12)。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
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上
述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


折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
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其他综合收
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
或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
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成本计量。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未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
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按
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
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
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
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
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
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因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任何不符合套期会计规定的利得或损
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
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
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
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附注三、7。


(6)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
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
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
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
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情形: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⑥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
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
少且可计量,包括:

-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⑦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
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权益工具投资于资产负债表
日的公允价值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50%(含50%)或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
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是指,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月度均值连续12个月均低于其初始投资成本。


⑨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
值。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
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
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
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


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
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
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
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
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
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
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
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
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
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
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
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
方)。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
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
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
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
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
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
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
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
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公司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
易市场。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
使用的假设。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
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
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
力。


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
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
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
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
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
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8、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150万元(含150万元)以上的应
收账款和期末余额达到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
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
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坏账准备



(3)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应收款项)以及未单
独测试的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按以下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类型

确定组合的依据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账龄状态

账龄分析法



对账龄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 龄

应收账款计提
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
比例%

已逾期长期应收
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5

5

5

1-2年

15

15

15

2-3年

30

30

30

3-4年

50

50

50

4-5年

80

80

80

5年以上

100

100

100



9、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先进先出法计
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
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
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
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
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本公司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0、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
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
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
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
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
率如下:

类 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电子设备

5

5

19

运输设备

5

5

19

办公设备

5

5

19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
算确定折旧率。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见附注三、15。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②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
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
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
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
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
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
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
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
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5)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
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6)大修理费用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
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
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11、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
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15。


12、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
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
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始资本化:

①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
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
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
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
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13、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外购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
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
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
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

摊销方法

备注

外购软件

5年

直线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
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
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三、15。


14、研究开发支出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
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
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
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
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
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
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之日转为无形资产。



15、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
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
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
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臵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
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
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
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
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
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6、长期待摊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
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7、职工薪酬

(1)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
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
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
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
职工薪酬” 项目。


(2)短期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
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
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
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
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
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
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对于设定受益计划,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进行精算估值,以预期累积福
利单位法确定提供福利的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
成部分:

①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
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
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
值的增加或减少。


②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
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③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①和②项
计入当期损益;第③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但可以
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4)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
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
的辞退福利时;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实行职工内部退休计划的,在正式退休日之前的经济补偿,属于辞退福利,自职工停
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一次
性计入当期损益。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
福利处理。


(5)其他长期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上述关于设
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符合设定受益计划的,按照上述关于设定受益计划
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
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18、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
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
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
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
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
的账面价值。


19、收入

(1)技术开发收入

相关的技术开发项目已经全部完成并取得了客户提供的最终验收报告书,本公司根据与
客户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金额确认收入

(2)软件及硬件设备销售收入

货物已经交付,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或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不再对该商品实
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取得对方签收的收货凭证,相关的收入已经取得或取得
了收款的依据,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
实现。


根据不同的销售模式划分:

①直销模式(或大客户模式)

相关的软件和硬件设备已经交付给购货方,相关软件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已完成,
并取得对方签发的验收单,根据合同销售软件和设备相关的收入已经取得或取得了收
款的依据,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时,确认收入。


②渠道模式

在相关的软件和硬件设备完成交付后,根据合同销售软件和设备的收益和成本能够准
确计量时,确认收入。


(3)技术服务收入


相关的技术服务劳务已经提供,并取得了对方提供的一次性或分阶段的劳务确认单
后,本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服务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间及合同金额确认收入。


20、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并能够收到时确认。


对于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其中,对期末有确凿证据
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按应收
金额计量;否则,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对于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照公
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
政府补助;除此之外,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能够形成长期资产的,与资产价值相对应的政
府补助部分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部分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难以
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平均分配,计入
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
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则计入递延收益,于费用确认
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
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1、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
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
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
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
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
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
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
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
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2、经营租赁与融资租赁

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确认为融资租赁,
除融资租赁之外的其他租赁确认为经营租赁。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
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
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
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当期损益。发生的初
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融资租赁中,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
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
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
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
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


经营租赁中的租金,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
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3、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
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


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
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
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
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24、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14年1月至7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简称 企业会计准
则第40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简称 企业会
计准则第41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简称 企业会计
准则第2号)、《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和《企业
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简称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除企业会计准
则第37号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使用外,上述其他准则于2014年7月
1日起施行。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对本公司的财务报表未产生影响。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是否变更:否

四、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 种

计税依据

法定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6、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地方教育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2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2、税收优惠及批文

(1)所得税

本公司于2013年11月11日取得了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
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F201311000172,有效期三年,在此期间减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10月13日发布的财税【2011】100号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计
算机软件产品按法定17%的税率征收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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