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盛路通信: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时间:2015年06月26日 21:05:20 中财网








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目 录



页码

一、

审计报告



1~2

二、

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
及附注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财务报表附注



1~48




































审 计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15]第190729号

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
务报表,包括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3年度、2014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
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
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
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
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
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
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
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
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
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
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3年度、201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建民



中国注册会计师:

廖文坚



中国·上海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资产附注五2014/12/31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一)13,796,513.54 5,678,735.9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二)15,678,528.00 11,984,909.49
应收账款(三)35,001,131.61 29,107,585.61
预付款项(四)366,581.00 62,623.0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五)51,127.00 22,604.00
存货(六)11,128,721.22 8,441,966.98
待摊费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76,022,602.37 55,298,425.0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七)5,586,210.70 4,727,470.64
在建工程(八)39,480,000.00 -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九)359,362.32 498,134.0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十)2,348,029.20 4,226,451.36
递延所得税资产(十一)168,089.23 111,638.6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47,941,691.45 9,563,694.71
资产总计123,964,293.82 64,862,119.78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附注五2014/12/312013/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
应付账款(十二)24,964,488.28 12,020,657.96
预收款项(十三)1,384,855.76 125,000.00
应付职工薪酬(十四)3,813,881.80 4,189,823.80
应交税费(十五)3,491,868.01 1,205,038.15
应付利息- -
应付股利- -
其他应付款(十六)29,300,000.00 1,008,000.0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62,955,093.85 18,548,519.91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
负债合计62,955,093.85 18,548,519.9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十七)8,000,000.00 8,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十八)4,000,000.00 4,000,000.00
未分配利润(十九)49,009,199.97 34,313,599.8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61,009,199.97 46,313,599.8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123,964,293.82 64,862,119.78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十二2014年度2013年度
一、营业收入(二十)90,602,784.17 59,720,516.01
减:营业成本47,051,833.05 32,838,044.06
   营业税金及附加(二十一)624,703.96 291,022.09
   销售费用(二十二)807,478.92 883,114.31
   管理费用(二十三)24,837,375.73 21,912,900.92
   财务费用(二十四)505.44 -8,064.12
   资产减值损失(二十五)376,337.04 183,526.5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16,904,550.03 3,619,972.16
  加:营业外收入(二十六)109,807.69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9,807.69
  减:营业外支出(二十七)21,194.30 5,799.7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18,194.3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6,993,163.42 3,614,172.39
  减:所得税费用(二十八)2,296,542.08 618,615.5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696,621.34 2,995,556.8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
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
产损益
  4.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14,696,621.34 2,995,556.8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1.83710.3744
  (二)稀释每股收益1.83710.374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利润表
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项 目2014年度2013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94,236,965.83 55,655,827.77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8,421,790.28 5,015,567.9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2,658,756.11 60,671,395.7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0,093,446.35 40,278,618.5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4,268,528.41 11,101,741.45
  支付的各项税费5,925,332.08 2,258,269.6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51,570.90 2,790,394.9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2,738,877.74 56,429,024.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9,919,878.37 4,242,371.1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807.69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807.6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1,811,908.51 1,592,786.46
  投资支付的现金-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811,908.51 1,592,786.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1,802,100.82 -1,592,786.4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117,777.55 2,649,584.6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678,735.99 3,029,151.3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796,513.54 5,678,735.99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8,000,000.00 - - - - - 4,000,000.00 34,313,599.87 46,313,599.8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8,000,000.00 - - - - - 4,000,000.00 34,313,599.87 46,313,599.8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14,695,600.10 14,695,600.10
(一)综合收益总额14,696,621.34 14,696,621.3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1,021.24 -1,021.24
四、本期期末余额8,000,000.00 - - - - - 4,000,000.00 49,009,199.97 61,009,199.97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项目
2014年度金额


实收资本(或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8,000,000.00 4,000,000.00 31,318,647.03 43,318,647.0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8,000,000.00 - - - - - 4,000,000.00 31,318,647.03 43,318,647.0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2,994,952.84 2,994,952.84
(一)综合收益总额2,995,556.80 2,995,556.8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603.96 -603.96
四、本期期末余额8,000,000.00 - - - - - 4,000,000.00 34,313,599.87 46,313,599.87
项目
2013年度金额
企业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南京恒电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京恒电”) 是由杨
振锋、胡五一、孙小航、钟玮、吕继、李益兵、杨洁等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1998
年10月7日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注册号为32010000008911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00.00元。经营期限为20年。


公司住所: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金马路9号;法定代表人:钟玮;经营范围:电子产品
研制、开发、生产、销售。目前,南京恒电已分别获得国防科工局、总装备部等部门颁发的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及
《三级保密资格单位证书》等生产经营资质,并通过GJB9001B-2009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
证,多项产品通过军方设计定型批准。




历史沿革

1、1998年10月,南京恒电设立

1998年10月7日,南京审计事务所出具“宁审验(B)98/108”《验资报告》,对南京恒电设
立时各股东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1998年10月7日,南京恒电设立,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杨振锋

17.50

货币

35%

2

胡五一

12.50

货币

25%

3

孙小航

10.00

货币

20%

4

钟玮

10.00

货币

20%

合计

50.00

-

100%



2、2000年3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经2000年2月29日南京恒电股东会决议通过,钟玮将其持有的南京恒电0.2%股权转让给
孙小航;胡五一、杨振锋、钟玮分别将其持有的南京恒电10.5%、8.5%、0.4%股权转让给吕
继。2000年2月29日,钟玮与孙小航签署《出资转让协议》,胡五一、杨振锋、钟玮分别与
吕继签署《出资转让协议》。2000年3月15日,江苏天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天阳
验字(2000)第0030号”验资报告,对本次股权转让进行了审验。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的主
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股权比例

转让款(万元)

转让价格

胡五一

吕继

5.25

10.50%

5.25

1元/出资额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股权比例

转让款(万元)

转让价格

杨振锋

4.25

8.50%

4.25

1元/出资额

钟玮

0.20

0.40%

0.20

1元/出资额

钟玮

孙小航

0.10

0.20%

0.10

1元/出资额



2000年3月20日,南京恒电就本次股权转让向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本
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南京恒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变更前

变更后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杨振锋

17.50

35%

13.25

26.50%

胡五一

12.50

25%

7.25

14.50%

孙小航

10.00

20%

10.10

20.20%

钟玮

10.00

20%

9.70

19.40%

吕继

-

-

9.70

19.40%

合计

50.00

100.00%

50.00

100.00%



3、2004年8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经2004年7月31日南京恒电股东会决议通过,胡五一将其持有的南京恒电10%股权按出资
额作价(1元/出资额)转让给李益兵。2004年7月31日,胡五一与李益兵签署《出资转让
协议》。


2004年8月13日,南京恒电就本次股权转让向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本
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南京恒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变更前

变更后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杨振锋

13.25

26.50%

13.25

26.50%

胡五一

7.25

14.50%

2.25

4.50%

孙小航

10.10

20.20%

10.10

20.20%

钟玮

9.70

19.40%

9.70

19.40%

吕继

9.70

19.40%

9.70

19.40%

李益兵

-

-

5.00

10.00%

合计

50.00

100.00%

50.00

100.00%



4、2004年12月,第一次增资

经2004年12月20日南京恒电股东会决议通过,南京恒电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加至260万
元,其中以盈余公积转增1,763,790.50元,以未分配利润转增336,209.50元。2004年12月
20日,江苏华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华会验(2004)5-077号”《验资报告》,对
本次注册资本增加情况进行了审验。


2004年12月27日,南京恒电就本次增资向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本次注
册资本增加后,南京恒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变更前

变更后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杨振锋

13.25

26.50%

68.90

26.50%

胡五一

2.25

4.50%

11.70

4.50%

孙小航

10.10

20.20%

52.52

20.20%

钟玮

9.70

19.40%

50.44

19.40%

吕继

9.70

19.40%

50.44

19.40%

李益兵

5.00

10.00%

26.00

10.00%

合计

50.00

100.00%

260.00

100.00%



5、2006年2月,第二次增资

经2006年2月20日南京恒电股东会决议通过,南京恒电以经审计的2005年12月31日的
未分配利润54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转增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60万元增加至800万元。2006
年2月22日,江苏华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苏华会验(2006)5-005号”《验资报
告》,对本次注册资本增加情况进行了审验。


2006年2月22日,南京恒电就本次增资向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本次注
册资本增加后,南京恒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变更前

变更后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杨振锋

68.90

26.50%

212.00

26.50%

胡五一

11.70

4.50%

36.00

4.50%

孙小航

52.52

20.20%

161.60

20.20%

钟玮

50.44

19.40%

155.20

19.40%

吕继

50.44

19.40%

155.20

19.40%

李益兵

26.00

10.00%

80.00

10.00%

合计

260.00

100.00%

800.00

100.00%



6、2007年9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经2007年9月10日南京恒电股东会决议通过,杨振锋将其持有的南京恒电25%股权按出资
额作价(1元/出资额)转让给杨洁。2007年9月11日,杨振锋与杨洁就上述股权转让签署
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7年9月13日,南京恒电就本次股权转让向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本
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南京恒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变更前

变更后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杨振锋

212.00

26.50%

12.00

1.50%

胡五一

36.00

4.50%

36.00

4.50%

孙小航

161.60

20.20%

161.60

20.20%

钟玮

155.20

19.40%

155.20

19.40%

吕继

155.20

19.40%

155.20

19.40%

李益兵

80.00

10.00%

80.00

10.00%




股东

变更前

变更后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杨洁

-

-

200.00

25.00%

合计

800.00

100.00%

800.00

100.00%



7、2011年9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1年8月10日,吕继与孙小航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南京恒电1.4%股权
按出资额作价(1元/出资额)转让给孙小航;杨洁与杨振锋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
持有的南京恒电5%股权按出资额作价(1元/出资额)转让给杨振锋;钟玮与李益兵、孙小
航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南京恒电5%股权、2.4%股权按出资额作价(1
元/出资额)转让给李益兵、孙小航;胡五一与李益兵、杨振锋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将其持有的南京恒电1%股权、3.5%股权按出资额作价(1元/出资额)转让给李益兵、杨振
锋。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

受让方

转让出资额(万元)

转让股权比例

转让价格

吕继

孙小航

11.20

1.40%

1元/出资额

钟玮

19.20

2.40%

1元/出资额

杨洁

杨振锋

40.00

5.00%

1元/出资额

胡五一

28.00

3.50%

1元/出资额

胡五一

李益兵

8.00

1.00%

1元/出资额

钟玮

40.00

5.00%

1元/出资额



2011年9月30日,南京恒电就本次股权转让向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本
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南京恒电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变更前

变更后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杨振锋

12.00

1.50%

80.00

10.00%

胡五一

36.00

4.50%

-

-

孙小航

161.60

20.20%

192.00

24.00%

钟玮

155.20

19.40%

96.00

12.00%

吕继

155.20

19.40%

144.00

18.00%

李益兵

80.00

10.00%

128.00

16.00%

杨洁

200.00

25.00%

160.00

20.00%

合计

800.00

100.00%

800.00

100.00%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
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二) 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本附注期间为2013年1月1日-2014年
12月31日。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
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
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六)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当月一日的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
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
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




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
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七)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
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
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
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
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
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
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
账款、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
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
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
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
产,按照成本计量。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
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当期
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
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
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
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
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
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
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
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
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
项金融负债。




4、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
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
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
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
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
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
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
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全部直接参考期末活跃市场中的报
价。




6、 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
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
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
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
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八)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应收账款——金额500万元以上(含)的款项;其他应收款据或金
额标准 ——金额100万元以上(含)的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


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经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划入相应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确定组合的依据

单项非重大

一般信用风险组合

特殊风险组合

存在坏账迹象的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单项非重大

账龄分析法

特殊风险组合

按未来估计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6个月以内

1

1

6-12个月以内

5

5

1-2年 (含2年)

20

20

2-3年 (含3年)

40

40

3年以上

100

100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说明

对于其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根据其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4、 对公司员工的代垫住房公积金等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九)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发出商品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材料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产成品发出时按个别认定法计价。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
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
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
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
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
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
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
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
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
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
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
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机器设备

3-5年

5

19-31.67

电子设备

3-5年

5

19-31.67

办公设备

3-5年

5

19-31.67

运输设备

4-8年

5

11.88-23.75

其他设备

5

5

19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
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
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固定
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
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
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十一)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
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
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


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
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
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在建工程的可
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
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十二)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
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
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
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
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
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
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
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
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


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
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软件

3-5年

预计的使用年限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3、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没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4、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发
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
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无形资产组的
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
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
调整,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
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5、 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
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
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6、 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
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
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
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开发阶段的支出,若不满足上列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研究阶段的支
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三) 长期待摊费用

1、 长期待摊费用的计价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
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
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
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
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2、 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及摊销年限估计情况: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依据

研发中心大楼的装修费用

3年

预计的使用年限





(十四) 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
汇兑差额等。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
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
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
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
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
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
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
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
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
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
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
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按每月月末平均)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
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
利率计算确定。


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
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
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五)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
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
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
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
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
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
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
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
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
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


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
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详见本附注“五、(十四)应付职工薪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
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
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 收入

1、 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
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
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时。实务中,为客户订单合同模式进行生产销售,在交付货物后,由市场部提出开票
申请,依据销售合同开具发票后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实现。




2、 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
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 提供劳务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经对方确认的结算金额确认提
供的劳务收入。




(十七) 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
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
产的政府补助。


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
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
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根据补助性质如果是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则划
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他的补助则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 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
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
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
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3、 确认时点

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如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拨付的补助,通常
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存在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付的,
如按照实际销量或储备量与单位补贴定额计算的补助等,可以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




(十八)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商誉的初始确认;除企业合并以
外的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其他交易或事项。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
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
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
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


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
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十九)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
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方
关系的企业,不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公司的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

(1)本公司的母公司;

(2)本公司的子公司;

(3)与本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4)对本公司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方;

(5)对本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

(6)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包括合营企业的子公司;

(7)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包括联营企业的子公司;

(8)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9)本公司或其母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及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10)本公司的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共同
控制的其他企业。




(二十)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及新颁布的准则

本公司已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颁布的下列新的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

《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以上会计政策的修订,对本公司2013、2014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无影响。





(2)鉴于原来的公司没有计提坏账准备提取政策,按拟控股母公司对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补提坏账准备。




2、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二十一)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本报告期公司采用追溯重述法的前期会计差错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批准处理
情况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
表项目名称

影响2013年1月1日
金额

按拟控股母公司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
计提政策补提年初的坏账准备。


已审批

未分配利润

-560,731.22

应收账款

-520,731.22

其他应收款

-40,000.00

按所计提坏账准备补提年初递延所得税
资产84,109.68元。


已审批

递延所得税资产

84,109.68

未分配利润

84,109.68

追溯调整上年计提的工资及奖金。


已审批

未分配利润

-1,242,401.53

存货

180,551.74

应付职工薪酬

1,422,953.27

审计将未完工的研发中心装修费转入在
建工程

已审批

在建工程

5,125,949.36

待摊费用

-5,125,949.36

调整2012年补提企业所得税事项

已审批

未分配利润

-52,681.81

应交税费

52,681.81

追溯调整冲回2012年多计提的法定盈余
公积

已审批

盈余公积

-2,429,920.07

未分配利润

2,429,920.07

固定资产统一按5%残值率重新计提及调
整以前年度累计折旧

已审秕

累计折旧

-339,003.29

未分配利润

339,003.29





2、 未来适用法

本报告期未发生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十二) 其他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四、 税项

(一) 公司主要税种和税率

1、 流转税

税 种

计税依据

税率

2014年度

2013年度

增值税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
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
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17%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7%

7%

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3%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按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2%

2%

企业所得税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15%

15%





2、 流转税税收优惠:


2012年11月30日南京市玄武区国家税务局,玄国税中营改增流优备案2012-120号,
通过南京恒电关于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税的增
值税备案申请,自2012年11月30日 起享受该项税收优惠。




3、 企业所得税: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2013年12月3日
公司被认定为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号为GR201332001725,有效期
为三年, 2013年度和2014年度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率为15%。




五、 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






(一) 货币资金

项目

2014-12-31

2013-12-31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现金













人民币





52,187.10





50,004.46

美 元





0.00





0.00

小计





52,187.10





50,004.46

银行存款













人民币





13,744,326.44





5,628,731.53

美 元





0.00





0.00

小计





13,744,326.44





5,628,731.53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0.00





0.00

小计





0.00





0.00

合 计





13,796,513.54





5,678,735.99





本报告期无受限制的货币资金。




(二)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的分类

种类

2014-12-31

2013-12-31

银行承兑汇票

14,314,728.00

11,128,451.49

商业承兑汇票

1,363,800.00

856,458.00

合 计

15,678,528.00

11,984,909.49



2、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将应收票据质押给银行取得借款。




3、 期末公司无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4、 期末应收票据余额中无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票据余额;
期末应收票据余额中无持其他关联方票据余额。




5、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账款的票据

种类

2014-12-31

2013-12-31

商业承兑汇票

0.00

350,000.00

合 计

0.00

350,000.00




(三)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账 龄

2014-12-31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净 额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1-6个月

33,422,505.46

92.52%

334,225.05

1.00%

33,088,280.41

6-12个月

0.00

0%

0.00

5.00%

0.00

1-2年

1,972,339.00

5.46%

394,467.80

20.00%

1,577,871.20

2-3年

558,300.00

1.55%

223,320.00

40.00%

334,980.00

3年以上

168,582.00

0.47%

168,582.00

100.00%

0.00

合 计

36,121,726.46

100.00%

1,120,594.85



35,001,131.61





账 龄

2013-12-31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净 额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1-6个月

26,077,431.42

87.36%

260,774.31

1.00%

25,816,657.11

6-12个月

2,308,430.00

7.73%

115,421.50

5.00%

2,193,008.50

1-2年

1,297,400.00

4.35%

259,480.00

20.00%

1,037,920.00

2-3年

100,000.00

0.33%

40,000.00

40.00%

60,000.00

3年以上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