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汇洁股份:关于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关于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4418号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止日为2015年6月25日《深圳汇洁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进行鉴证。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求编制《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 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 要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执业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 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 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 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截止2015年6月25日 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 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963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54,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10元。截至2015年6月5日, 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4,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 707,4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7,38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670,020,000.00元,已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5日分别汇入公 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账户号为755905255710708的人 民币账户48,333,300.00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竹子林支行账户号为 777065340652的人民币账户107,773,100.00元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华侨城支行账户号为44201518300052530890的人民币账户513,913,600.00元, 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779,120.44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1,240,879.5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验 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30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招股说明书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 金投资额(万元) 审查批复 1、江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51,391.36 赣开发规字[2009]75号 2、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4,833.33 深发改备案[2011]0173号 3、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合计: 66,224.69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到位后,首先将部分资金用于置换前期以自筹 方式投入上述项目的资金,余下资金将继续用于上述项目。如果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 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自筹解决资金缺口。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09年8月上报赣州开发区发 展规划局,并取得赣开发规字[2009]75号“关于对江西曼妮芬服装有限公司年产 1500万件针织内衣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审查批复。经公司2014年3月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 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实际投入时间 2010年4月-2015年6月 江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483,612,663.47 合计 483,612,663.47 截至2015年6月25日止,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入江西生产基地建设 新建项目资金483,612,663.47元,其中土地投资72,534,716.31元,相关配套投资 411,077,947.16元。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 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后方可实施。 特此说明 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5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