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广汇汽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15-034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数量:297,324,000股。 2、发行价格:20.18元/股。 3、发行对象及限售期: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数量(股) 限售期 1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9,732,000 12个月 2 赵素菲 49,554,000 12个月 3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696,000 12个月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9,643,000 12个月 5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9,732,000 12个月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748,000 12个月 7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9,732,000 12个月 8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4,487,000 12个月 4、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6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新增股份自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 续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 5、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6、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美罗药业 指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之前的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发行人/广汇汽车 指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并变更名称后的广汇汽车服务 股份公司(原名为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指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ChinaGrandAutomotive(Mauritius)Limited、鹰潭市锦 胜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天津正和世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新疆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BlueChariotInvestmentLimited、南宁邕之泉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广汇有限、标的公司 指 广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原名为广汇汽车服务股份 公司) 广汇集团、补偿义务人 指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CGAML 指 ChinaGrandAutomotive(Mauritius)Limited 鹰潭锦胜 指 鹰潭市锦胜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正和世通 指 天津正和世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疆友源 指 新疆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BCIL 指 BlueChariotInvestmentLimited 南宁邕之泉 指 南宁邕之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美罗集团 指 美罗集团有限公司,原大连医药集团公司、大连美罗集 团有限公司,本此重大资产重组之前为美罗药业之控股 股东 玛利洁贝 指 苏州工业园区玛利洁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汇通信诚 指 汇通信诚租赁有限公司,原广汇汇通租赁有限公司 置入资产、拟置入资产 指 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汇汽车100.00%股权 置出资产、拟置出资产 指 截至评估基准日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除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外全部资产和负债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置入资产与置出资产的合称 置换差额 指 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广汇汽车100.00%股权作价与截 至评估基准日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除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外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价之间的差额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 指 美罗药业以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外全部资产负债与交 易对方持有的广汇汽车100.00%股权进行置换,同时向 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差额部分,并向其他不超过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交易 本次发行、募集配套资金、 配套融资 指 本次上市公司向其他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之交易 重组报告书 指 《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审计、评估基准日 指 2014年6月30日 本次交易的董事会 指 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市场参考价 指 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 西南证券 指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金公司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高盛高华 指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指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指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 及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顾问、海问律师 指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改委 指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6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首发办法》 指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交易基本概述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包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及股份转让。上述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条件,共同构成本次 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募集配套资金和股份转让在前两项交易的基础上实 施,其最终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1、资产置换 上市公司拟以截至评估基准日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外全部资产和负债,与新 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 ChinaGrandAutomotive(Mauritius)Limited(以下简称“CGAML”)、鹰潭市锦 胜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鹰潭锦胜”)、天津正和世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正和世通”)、新疆友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新疆友源”)、BlueChariotInvestmentLimited(以下简称“BCIL”)、 南宁邕之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宁邕之泉”)合计持有的广 汇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有限”)100%股权进行置换。 根据东洲评估就置入资产出具的《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沪东洲资评报字 【2014】第0999183号),置入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242.70亿元,以 上述评估价值为基础并扣除评估基准日后广汇有限用于利润分配金额69,275.00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置入资产的交易作价为2,357,725.00万元;根据中 天华评估就置出资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14】第1350 号),置出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74,885.58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确认: 置出资产的交易作价为74,900.00万元;置入和置出资产作价差额为2,282,825.00 万元。 本次交易所涉及置出资产将由美罗集团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予以承接,美罗集 团向广汇集团支付其持有的3,000.00万股上市公司股票作为承接置出资产的对 价。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双方交易标的作价的差额部分,由上市公司按广汇集团、 CGAML、鹰潭锦胜、正和世通、新疆友源、BCIL、南宁邕之泉各自享有的广汇 有限股权比例,分别向上述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 美罗药业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7.56元/股(已剔除2014 年7月7日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影响),不低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据此计算,上市公司向全体交易对 方合计发行股份301,960.9785万股。 3、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为提高本次重组绩效,增强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 力,本次交易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60亿元,且不超过本次交易总 金额的25%。配套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收购汇通信诚16.67%的股权及发 展乘用车融资租赁业务。 本次向其他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8.40元 /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 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4、股份转让 美罗集团将其持有的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4.13%股权转让给苏州工 业园区玛利洁贝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及其同一控制企业,转让价格为上市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即8.40元/股。上述股权转让在本次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证监会核 准后生效,不构成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前述交易方案中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实施,募集配套资金和股 份转让在前两项交易完成的基础上实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广汇有限100%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将 变更为广汇集团,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自然人孙广信先生。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如下: 1、2014年9月16日,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停牌。 2、2014年12月4日,各交易对方分别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同意以其持 有的广汇汽车股份参与本次交易。 3、2014年12月4日,美罗集团召开董事会,同意本次交易的基本方案。 4、2014年12月4日,广汇有限召开股东大会,同意本次交易的基本方案, 并与同和云瑞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5、2014年12月5日,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签署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 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6、2014年12月5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14年12月22日,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经上市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2015年4月16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日,上市公司与广汇集团签署了与本次 交易相关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9、2015年4月24日,商务部出具《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美罗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的批复》(商资批[2015]280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同意公司向CGAML发行100,716.2776 万股股份,向BCIL发行9,694.8657万股股份。 10、2015年6月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23号),核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置换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三)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 2、股票类型:A股 3、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4、发行数量:297,324,000股 5、发行价格:20.18元/股,相当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 价的74.80%,相当于发行底价8.40元/股的240.24%。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 年12月4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交易均价 的百分之九十,即发行价格不低于8.40元/股。 6、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829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5,999,998,32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1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5,889,998,320元,符合公司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中募集资金总 额不超过60亿元的要求。 7、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已存入 发行人指定的验资账户,发行人已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独立财 务顾问、开户银行、公司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 定签订了《募集资金六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8、发行股票的锁定期:本次发行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验资情况 2015年6月24日,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 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829号),经其审验认为:截至2015年 6月24日止,发行人完成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297,324,000股的发行,每股 发行价格为20.18元。认购股权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5,999,998,320元。扣 除承销费等相关费用人民币110,000,000元后,发行人共筹得净募集资金人民币 5,889,998,320元,该募集资金已全部存入发行人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松江支行开 立的121916618210999银行帐号内。其中股本人民币297,324,000元,差额计入 资本公积。 (五)股份登记情况 2015年6月29日,发行人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六)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七)联席主承销商和法律顾问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组织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 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询价、定价和股票配售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 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联席主承销商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 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 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关 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2、法律顾问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股票已获得必要的批准、授权和核准; 本次发行股票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合同合法、有 效;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结果合法、有效。 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 制的关联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承销商、及与上述机构及人员存在 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本次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如下表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认购数量(股) 限售期 1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9,732,000 12个月 2 赵素菲 49,554,000 12个月 3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3,696,000 12个月 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9,643,000 12个月 5 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9,732,000 12个月 6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0,748,000 12个月 7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9,732,000 12个月 8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4,487,000 12个月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二道6号武汉大学深圳产学研大楼B815房(入 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国发 与发行人关联关系: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认购数量:29,732,000股 限售期:上市之日起12个月 2、赵素菲 身份证件号:650102197210XXXX27 与发行人关联关系: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认购数量:49,554,000股 限售期:上市之日起12个月 3、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201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与发行人关联关系: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认购数量:33,696,000股 限售期:上市之日起12个月 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相关的财 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 司提供中间介绍服务;代销金融产品(有效期至2016-09-05)。(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与发行人关联关系: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认购数量:39,643,000股 限售期:上市之日起12个月 5、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 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小松 与发行人关联关系: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认购数量:29,732,000股 限售期:上市之日起12个月 6、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阮琪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关联关系: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认购数量:40,748,000股 限售期:上市之日起12个月 7、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希雅路69号2幢4层4021室 法定代表人:过振华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关联关系: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认购数量:29,732,000股 限售期:上市之日起12个月 8、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4层04、05、06、07、08、10 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益谦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 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 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发行人关联关系: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认购数量:44,487,000股 限售期: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三、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15年6月16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广汇集团 39.66% 1,336,269,972 CGAML 29.89% 1,007,162,776 鹰潭锦胜 8.22% 277,093,604 正和世通 5.90% 198,938,997 美罗集团有限公司 5.02% 169,265,014 新疆友源 2.96% 99,654,159 BCIL 2.88% 96,948,657 向峥 0.17% 5,819,608 长春铁发实业有限公司 0.16% 5,527,599 全国社保基金四零一组合 0.12% 3,999,792 合计 94.98% 3,204,911,059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5年6月2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份登记日),本公司前10 名股东情况列表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广汇集团 36.44% 1,336,269,972 CGAML 27.47% 1,007,162,776 鹰潭锦胜 7.56% 277,093,604 正和世通 5.43% 198,938,997 美罗集团有限公司 4.62% 169,265,014 新疆友源 2.72% 99,654,159 BCIL 2.64% 96,948,657 赵素菲 1.35% 49,554,000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21% 44,487,0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8% 39,643,000 合计 90.52% 3,319,017,179 四、本次发行申购与配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36,960.9785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 司总股本为366,693.3785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 下: 项目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限售流通股 301,960.9785 89.61% 331,693.3785 90.46% 其中:广汇集团 133,626.9972 39.66% 133,626.9972 36.44% 其他交易对方 168,333.9813 49.96% 168,333.9813 45.91% 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 - - 29,732.4000 8.11% 2、无限售流通股 35,000.0000 10.39% 35,000.0000 9.54% 总股本 336,960.9785 100.00% 366,693.3785 100.00%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发行人控股股东仍 为广汇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孙广信先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收购汇通信诚少数股东权益,以及通过投资汇通信诚 以发展其乘用车融资租赁业务。本次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一方面有利于增 强汇通信诚的资金实力,提高未来上市公司汽车金融服务业务的规模和盈利能 力;另一方面,加强广汇有限融资租赁服务能力,可更好的满足消费者需求,有 效降低消费者的购车门槛,促进未来上市公司乘用车销售经营业绩的提升,实现 协同效应。同时,通过收购汇通信诚少数股东权益,使得未来上市公司能够加强 对融资租赁业务的控制力,更好享有汇通信诚业务发展带来的整体收益,进一步 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二)对发行人公司章程、股本结构及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发行人将 依据有关规定对章程进行修订。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变化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发行人的资产总额和净资产都将大幅提高,短期内资 产负债率水平将进一步降低,这将进一步增强发行人的持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 力。 募集资金投入使用后,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量将相应大幅增加。随着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其带来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将逐年提升,发行人现金流状况 和经营情况将得到改善。 (四)发行人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 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人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 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相比不会发生变化。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1、独立财务顾问 名称: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四层 法定代表人: 余维佳 电话: 010-57631234 传真: 010-88091826 联系人: 汪子文、童星、徐思远、朱正贵、石昌浩 名称: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 丁学东 电话: 010-65051166 传真: 010-65051166 联系人: 孙雷、徐慧芬、张淑健、吴国菁、程楷、吴司韵 2、法律顾问 名称: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地址: 上海市南京西路1515号嘉里中心一座2605室 负责人: 张继平 电话: 021-60435000 传真: 021-52985030 联系人: 胡基、郑燕 3、置入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889号19楼 法定代表人: 王小敏 电话: 021-52402166 传真: 021-62252086 联系人: 方明、孙培军 4、置出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五栋大楼B1栋13层 法定代表人: 李晓红 电话: 010-88395166 传真: 010-88395661 联系人: 姜影、刘丽婷 5、置入资产财务审计机构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 杨绍信 电话: 021-23238888 传真: 021-23238800 联系人: 柯镇洪、刘伟 6、置出资产财务审计机构 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 中国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法定代表人: 梁春 电话: 0411-82819300 传真: 0411-82813033 联系人: 石笛侠、王秀玉 七、备查文件 1、《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合规性报 告》; 2、《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书》; 3、普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普华永 道中天验字(2015)第829号); 4、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上述备查文件,投资者可在发行人的办公地点、主承销商西南证券的办公地 点查阅。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3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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