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平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5年7月10日召开,审议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事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平安保险(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非执 行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就公司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 布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15年第二次会议经审议同意向董事会推荐马明哲先生出任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范鸣春先生、孙建一先生出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并同意 推荐马明哲先生出任公司首席执行官(CEO),任汇川先生出任公司总经理,孙建一先生出 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姚波先生出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官兼总精算师,李源祥先生出 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保险业务执行官,曹实凡先生、陈克祥先生及陈心颖女士出任公司副 总经理,叶素兰女士出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审计责任人、合规负责人、首席稽核执行官,姚军 先生出任公司首席律师兼公司秘书,金绍樑先生出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查阅公司提供的上述人员的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上述人员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有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和香港两地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 担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所应具备的能力。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上 述人员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履职。 独立董事: 胡家骠、Stephen Thomas Meldrum、叶迪奇、黄世雄、孙东东及葛明 2015年7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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