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南方航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厦门航空有限公司15%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时间:2015年07月15日 21:13:53 中财网





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15%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5)第197A号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日


目 录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 1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2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8
一、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评估报告使用者 ..................................................... 8
二、 评估目的 ......................................................................................................... 14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4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15
五、 评估基准日 ..................................................................................................... 15
六、 评估依据 ......................................................................................................... 15
七、 评估方法 ......................................................................................................... 17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22
九、 评估假设 ......................................................................................................... 24
十、 评估结论 ......................................................................................................... 25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 26
十二、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31
十三、 评估报告日 ..................................................................................................... 32
附件 ...................................................................................................................................... 33
一、 被评估单位审计报告 .................................................................................... 34
二、 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 35
三、 被评估单位产权登记证 ................................................................................ 36
四、 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权属证明资料 ........................................................... 37
五、 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承诺函 ........................................................................ 38
六、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 39
七、 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 40
八、 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41
九、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 42


注册资产评估师声明


本资产评估报告,是在评估人员对纳入评估范围的全部资产、负债进行了认
真的核实、评定估算等必要评估程序的基础上作出的,针对本评估报告,特作如
下声明:

一、 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
评估准则,恪守了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
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 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
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
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 注册资产评估师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无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与
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无现存或预期的利益关系,对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
见。

四、 注册资产评估师和其他评估人员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
资产进行了现场调查;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
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发现的问
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
的要求,但无法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真实性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五、 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
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六、 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的评估结论仅限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
的,仅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内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评估机构及签
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无关。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15%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5)第197A号



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冀中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厦门航空有限公司股权事宜涉及的厦门航空有限公司15%的
股权进行了评估。

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为厦门航空有限公司15%股权;评估范围为厦门航空有
限公司全部及相关负债;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评估基准日为2014年12
月31日。

评估师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等为前提,采
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了评定估算,将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结论。

至评估基准日,厦门航空有限公司15%股权价值为1,462,500.00×15%=
219,400.00万元(百位取整)。

评估师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瑕疵事项在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部分做出了
说明,提醒报告使用者注意以下事项:

重要提示
本摘要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
理理解评估结论,应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一) 抵押、担保事项、未决诉讼事项
(1) 厦门航空公司资产抵押情况如下表:










飞机注册


抵押银行

抵押开始日

抵押到期日

初始抵押金额

B-5277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9日

2016年7月18日

$150,000,000.00




飞机注册


抵押银行

抵押开始日

抵押到期日

初始抵押金额

B-5279

2011年7月28日

2016年7月18日

B-5603

2011年7月18日

2016年7月18日

B-5605

2011年7月18日

2016年7月18日

B-5278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

2011年8月10日

2018年8月10日

$ 31,500,000.00

B-5280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

2011年8月25日

2018年8月25日

$ 31,500,000.00

B-515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


2006年8月11日

2016年8月11日

$ 40,000,000.00

B-516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


2006年9月19日

2016年9月19日

$ 40,000,000.00

B-516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6日

2018年2月26日

$ 34,000,000.00

B-516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


2006年12月15日

2016年12月15日

$ 40,000,000.00

B-530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


2007年6月28日

2017年6月28日

$ 43,000,000.00

B-530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


2009年8月21日

2017年8月31日

$ 34,400,000.00

B-545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
市分行

2009年11月10日

2019年11月9日

$ 45,000,000.00

B-5458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09年10月29日

2019年10月30日

$ 40,900,000.00

B-5476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09年11月16日

2019年11月16日

$ 41,000,000.00

B-5488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

2009年12月15日

2020年1月18日

$ 43,000,000.00

B-5489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0年2月20日

2020年4月15日

$ 41,000,000.00

B-5487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0年2月20日

2020年4月27日

$ 41,000,000.00

B-5498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0年1月28日

2019年12月15日

$ 41,000,000.00

B-5499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0年2月19日

2020年2月11日

$ 41,000,000.00

B-5528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0年7月13日

2020年5月25日

$ 41,000,000.00

B-5532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0年9月14日

2020年7月14日

$ 41,000,000.00

B-5533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0年9月17日

2020年7月14日

$ 41,000,000.00

B-5529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0年9月21日

2020年7月14日

$ 41,000,000.00

B-5535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0年10月8日

2020年7月14日

$ 41,000,000.00

B-5602

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

2011年7月14日

2021年7月14日

$ 34,800,000.00

B-5601

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

2011/7/20

2021/7/20

$ 34,800,000.00

B-5630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2/1/18

2022/1/16

$213,000,000.00




飞机注册


抵押银行

抵押开始日

抵押到期日

初始抵押金额

B-5631

2012/2/17

2022/1/16

B-5632

2012/3/27

2022/1/16

B-5633

2012/4/5

2022/1/16

B-5635

2012/4/26

2022/1/16

B-5653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

2012/7/20

2019/7/20

$ 32,200,000.00

B-565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机场
支行

2012/7/27

2022/7/27

$ 48,000,000.00

B-5656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

2012/8/8

2019/8/8

$ 32,200,000.00

B-570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机场
支行

2013/1/15

2023/1/10

$ 48,000,000.00

B-570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机场
支行

2013/2/25

2023/2/18

$ 48,000,000.00

B-570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
坡分行

2013/3/12

2021/3/11

$ 45,000,000.00

B-575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
坡分行

2013/4/15

2021/4/1

$ 45,000,000.00

B-5752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3/6/27

2023/6/27

$ 45,000,000.00

B-575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机场
支行

2013/6/3

2023/5/31

$ 48,000,000.00

B-5788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6/17

2023/6/17

$ 45,000,000.00

B-5789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7/11

2023/7/11

$ 45,000,000.00

B-191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京分行

2014/12/18

2024/12/18

$ 35,000,000.00





(2)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河北航空有限公司抵押情况如下表










序号

借款行

起始日期

到期日

合同金额

抵押物

1

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

2012/8/16

2017/8/15

¥17,740,000

发动机

2

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

2012/10/17

2022/10/18

¥12,340,000

B5660

3

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

2012/8/16

2017/8/15

$15,650,000

发动机

4

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

2012/10/17

2022/10/18

$39,180,000

B5660

5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

2013/5/31

2025/5/30

$23,000,000

B3140





(3)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存款质押情况如下: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期末所有权受到限制货币资金合计327,320,000.00元,其中用
于质押存款金额324,000,000.00元,用于保证金金额3,320,000.00元,详细清单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全称)

银行帐号

币种

利率(活
期/定存
利率)

类型

金额

1

中国银行厦门分行机场支行

415658399113

人民币

3.25%

质押存款

162,000,000.00

2

中国银行厦门分行机场支行

415658399113

人民币

3.25%

质押存款

121,000,000.00

3

平安银行厦门分行

18014224212401

人民币

4.40%

保证金

3,320,000.00

4

汇丰银行厦门分行

623-010964-200

人民币

3.05%

质押存款

30,000,000.00

5

汇丰银行厦门分行

623-010964-200

人民币

3.05%

质押存款

11,000,000.00



合计









327,320,000.00





(4) 厦门航空公司融资租赁飞机情况如下表:












飞机号

出租方

融资总金额(美元)

还款方式

起租日

租期

B-5301

Yamasa Sangyo Aircraft MF1 Kumiai

40,000,000.00

等额

2007/2/28

10年

B-5302

Yamasa Sangyo Aircraft MF2 Kumiai

40,000,000.00

等额

2007/5/22

10年

B-5306

YAMASA AIRCRAFT 35052
KUMIAI

40,615,753.54

等额

2008/3/14

10年

B-5307

YAMASA AIRCRAFT 35053
KUMIAI

40,595,421.54

等额

2008/3/14

10年

B-5790

交银金鹄(上海)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39,126,106.00

等本

2013/7/18

8年

B-1912

天津招银津九租赁有限公司

43,725,862.00

等本

2014/4/10

10年

B-1913

建信津十六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43,839,533.00

等本

2014/5/19

10年

B-1915

厦门招银鹭一租赁有限公司

43,882,803.00

等本

2014/6/6

10年

B-1970

天津茂穗租赁有限公司

44,003,885.00

等本

2014/7/8

10年

B-1969

建信津十六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44,008,963.00

等本

2014/7/22

10年

B-1706

中航蓝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38,637,043.90

等本

2014/9/5

12年

B-1708

建信津十六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43,466,683.00

等本

2014/9/11

10年

B-1707

天津招银津二十三租赁有限公司

43,470,911.00

等本

2014/10/15

10年

B-1971

天津茂穗租赁有限公司

43,950,219.00

等本

2014/12/22

10年

B-1709

天津茂穗租赁有限公司

44,165,427.00

等本

2014/12/22

10年

B-2768

天屿(厦门)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129,000,864.27

等本

2014/8/29

10年

B-2769

天屿(厦门)飞机租赁有限公司

129,117,477.31

等本

2014/10/24

10年



(5) 担保情况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为135名半自费飞行学员的培训费贷款提供担保,截至2014年
12月31日,所担保的贷款余额为:人民币47,170,061.29元。



冀中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河北航空有限公司融资借款提供担保,主要用于飞
机购买及流动资金使用等,其中部分借款及担保尚未结束。截止2014年12月31日,
借款及担保余额约为19.94亿元,其中人民币融资担保金额9.91亿元,美元融资担保
金额1.64亿元(折合人民币约10.02亿元)。


(6) 诉讼事项










案件名称

发生
日期

诉 因 及 诉 求

案件当前进展/裁决情况

阳曙文诉厦航航
空旅客运输合同
纠纷案

2014
年8


原告阳曙文未能提前30分钟办理
登机手续,迟到了3分钟,厦航拒
绝办理登机手续,阳曙文要求退
票,被要求收取全价票款40%的手
续费,阳曙文认为手续费过高,不
合理,向法院起诉,诉求为:1、
判决厦航退还原告购买机票所花
费的640元;2、判决厦航支付原
告手续费1017元。


2014年9月12日该案在长沙开
庭,法庭未当庭判决。


厦航国旅诉浙江
宁波青旅国际旅
游有限公司江东
分公司(被申请
一)、浙江宁波
青旅国际旅游有
限公司(被申请
人二)团款纠纷


2014
年8


2012年10月至2013年2月期间,
厦航国旅接待被申请人一的旅行
团,产生团款共计人民币123,084
元。2013年6月25日,厦航国旅
向被申请人一送达《应收款对账
函》并请求被申请人一进行对账确
认,被申请人一承诺于2013年7
月15日前核清账目并付清全款。

然至今被申请人一尚欠厦航国旅
团款共计45413元。诉求为:1、
裁定被申请人一、被申请人二支付
团款人民币45413元及违约金(按
日千分之一计算,自2013年7月
15日起计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现暂
计至2014年 8月25 日共计407
天,为18483元)。2、裁定被申
请人一、被申请二承担本案仲裁费
用。


2015年1月13日开庭审理,厦门仲
裁委员会未当庭裁决。


飞行员关山巍诉
河北航空有限公

2014
年11

飞行员关山巍以河北航改变其所
飞机型,双方未能协商一致,2014

2015年2月15日,河北航收到河
北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




司劳动争议纠纷




年9月2日向河北航提出解除劳动
关系,但河北航一直以拒绝办理相
关手续为由向河北省劳动人事争
议调解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申请。诉求为:1、请求仲裁委依
法确认关山巍与河北航的劳动关
系已解除。2、依法裁决河北航为
关山巍办理飞行记录、健康记录、
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等转移手续。


会送达的裁决书,裁决如下:1、
双方自2014年9月5日解除劳动
关系,被申请人河北航为申请人关
山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并办
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
手续;2、申请人关山巍赔偿被申
请人河北航各项损失(含补偿费用
210万元、返还工资11.58万元,
共计221.58万元);3、驳回申请
人、被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关
山巍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已起诉。





本次评估结论尚未考虑企业资产产权瑕疵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亦未考虑
因资产抵押所有权受到限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本次资产评估尚未考虑厦门航空
有限公司存在外提供担保、租赁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二)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对中国飞机服务公司、厦航(澳门)假期有限公司
(香港厦航假期公司子公司)、厦门航空港EDI系统的投资由于持股比例较小,无
法获取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的报表,本次评估以账面值列示。

本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从资产评估基
准日2014年12月31日起至2015年12月30日止。

本评估报告日为2015年6月10日。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
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15%股权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5)第197A号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
序,对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厦门航空有限公司15%股权在2014年12月
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 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评估报告使用者

本项目的委托方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被评估单位为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使用者为委托方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 委托方概况


企业名称: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中能源公司)
类 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 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
法定代表人:郭周克
注册资本:贰拾柒亿壹仟捌佰壹拾壹万贰仟玖佰陆拾贰元整
成立时间:1999年8月26日
经营期限:1999年8月26日至2029年8月26日

经营范围:煤炭批发(资格证有效期至2016年5月26日);本企业自产水泥、
无碱玻璃纤维及制品的销售;房屋及设备租赁;钢材及设备配件、五金电料的经
销;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1,2-二氯乙烷的批发(票
面,危险化学品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8月1日);非金属矿及制品、金属及金
属矿批发、零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需前置审批的除外);以下限分
支机构经营,涉及许可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煤炭开采;水泥用石灰岩、水泥


配料用砂岩露天开采;洗煤;水泥、无碱玻璃纤维及制品、电力、蒸汽的生产;
会议、婚庆礼仪及保洁洗衣服务;日用杂品、服装、鲜花礼品、预包装食品零售;
正餐(含凉菜)、住宿服务;污水处理及处理后中水的销售;机械设备及零部件、
标准件、矿用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机票代售;建材、生铁、铁精粉、
铁合金、电器、金属材料及制品、阀门、电缆、焦炭、轴承的销售;招标代理服
务。


(二) 被评估单位概况
1. 概况


企业名称: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航空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埭辽路22号
法定代表人:车尚轮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亿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1984年8月11日
营业期限:自1984年8月11日至2041年8月10日
经营范围:1、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有效期详见经营许
可证规定的期限)2、航空配餐及餐饮、加工糕点产品、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有
效期详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期限);3、报刊发行(有效期详见经营许可证规定的
期限);4、二类汽车维修(乘用车维修;货车维修;客车维修;有效期详见经营
许可证规定的期限);5、经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兼业代理(有效期详见经营许可
证规定的期限);6、经营国内、国际航空客货运输销售;7、航空器维修;8、旅
客服务、飞机清洁服务、行李货物装卸及其他航空延伸服务;9、房地产开发与经
营;10、房屋租赁;11、摄影服务;12、日用品维修;13、批发、零售航空器材、
纺织品、服装和鞋帽、日用百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化学危险物品除外)、
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首饰)、机械电子设备;14、计算机应用服务、咨询服务、
内部培训; 15、发布厦门航空报国内广告业务; 16、农副产品收购(不含粮食);
17、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18、未涉及前置许可的其他经营项目。


2. 企业简介



厦门航空成立于1984年7月25日,是全国第一家按企业化运行的航空公司,
公司原注册资本7亿元,由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设立。2008年4月增资,由公司任意盈余公积按股东股权比例转增资本,增
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2亿元,其中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出资72,000万
元,持有60%的股权,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8,000万元,持有40%的股权。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与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同意河北航空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对厦门航空公司进行增资,将厦门航空公司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12 亿元
增加至人民币30 亿元,其中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合计出资额为人民币15.3
亿元,持股比例为51%;厦门建发合计出资额为人民币10.2 亿元,持股比例为34%;
河北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4.5 亿元,持股比例为15%。

2012年度由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北航空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其中分别由中国南方航空股份
有限公司、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北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享有盈余公积
和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人民币186,010.44万元,河北航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货币资金人民币出资13,989.56 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00.00万元,
其中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和河北航空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1.00%、34.00%、15.00% 。

2012年12月26日本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并通过决议,公司股东河北航空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15.00%股权全部转让给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该项
股东变更事项已于2013年1月31日完成工商备案登记。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
本为500,000.00万元,其中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和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1.00%、34.00%、15.00% 。

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厦门航空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55,000.00

51.00%

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170,000.00

34.00%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75,000.00

15.00%

合计

500,000.00

100.00%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承运人代码为“MF”,企业标志为“蓝天白鹭”。


厦航总部设在福建省厦门市,目前已形成了以厦门、福州、杭州为主基地,


覆盖全国、辐射东南亚和东北亚、连接港澳台的航线网络,航点涉及50多个城市,
执飞航线超过210条,每周执行航班近3200个。目前已有近210万人加入到厦航
的常旅客计划中。厦航是中国唯一使用全波音系列飞机的航空公司,截止评估基
准日厦航公司拥有飞机113架,平均机龄4.73年,是世界上最年轻的机队之一。

夏航在28年的不断创新发展中,紧跟中国改革开放步伐和民航发展大潮,锐
意进取、稳健经营,在保证航空安全、提升服务品质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形
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经营管理模式。在安全、服务、经营上均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厦航将积极打造“独具特色、顾客首选”的航空品牌,致力成为亚太地区的优
质航空产业集团,并将航线网络拓展到世界范围,成为世界航空市场的一支新兴
力量。厦航公司共投资或设立了5家控股子公司,联营参股公司达到了5家,详
见下图: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100%
控股公司












100%













51%










90%
联营、参股公司














50%










28.5%













20%










10%












2.5%














2.25%








1%










4.687%












49%










1665









99.34%

3. 组织机构及员工情况


厦门航空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在职员工13125人,组织机构如下:


C:\Users\l\Desktop\组织结构图.png


4. 近三年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业绩


厦门航空公司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及评估基准日母公司资
产负债表概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4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201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1,215,024.71

1,007,127.32

878,180.64

非流动资产:

2,145,986.96

1,629,344.63

1,501,030.27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


10,032.00

3,633.48

4,674.33

长期股权投资

94,520.57

17,736.69

17,293.27

投资性房地产

23,827.35

19,995.62

14,730.27

固定资产

1,854,788.08

1,479,016.77

1,354,616.30

在建工程

74,805.64

24,287.41

34,590.76

无形资产

62,987.58

61,919.82

46,875.94

长期待摊费用

9,001.61

6,863.26

3,910.98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024.14

15,891.58

24,338.42

资产总计

3,361,011.68

2,636,471.94

2,379,210.91

流动负债

779,860.08

803,490.89

741,954.54

非流动负债

1,535,791.39

885,135.01

785,278.75

负债合计

2,315,651.47

1,688,625.89

1,527,233.29

股东权益合计

1,045,360.21

947,846.05

851,977.61



厦门航空公司2012年、2013年及2014年母公司利润表概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2014年

2013年

2012年

营业收入

1,724,569.64

1,609,635.62

1,650,102.72

减:营业成本

1,460,887.04

1,352,358.54

1,283,125.88

营业税金及附加

1,424.78

5,579.12

43,093.08

销售费用

128,450.79

119,267.38

90,392.01

管理费用

53,288.64

46,722.75

42,957.85

财务费用

15,707.78

- 12,390.11

13,506.59

资产减值损失

18.42

28.98

93.0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0.07

-

投资收益

8,939.69

5,190.75

10,511.38

营业利润

73,731.87

103,259.77

187,445.66

加:营业外收入

50,635.94

49,338.23

27,769.87

减:营业外支出

423.25

2,038.78

2,969.81

利润总额

123,944.56

150,559.22

212,245.72

减:所得税费用

28,531.01

36,910.16

53,213.17

净利润

95,413.55

113,649.06

159,032.56



以上2012年的财务数据系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审计,并出具了
中审国际审字[2013]第02010008-2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上2013年的财务数据系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公司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厦审字[2014]第39号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上2014年的财务数据系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
公司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厦审字[2015]第111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委托方和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关系


本项目的委托方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其持有被评估单位厦门航空有限公
司15%的股权。


二、 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对厦门航空有限公司15%股权进行评估,提供其在评估基准日
的市场价值,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该股权提供价值参考。


三、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本项目的评估对象为厦门航空有限公司15%的股权,评估范围为厦门航空有
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审计后资产负债账面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额

流动资产

12,150,247,131.01

非流动资产:

21,459,869,648.91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0,319,954.28

长期股权投资

945,205,666.61

投资性房地产

238,273,493.05

固定资产

18,547,880,847.21

在建工程

748,056,359.15

无形资产

629,875,827.24

长期待摊费用

90,016,145.4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0,241,355.93

资产总计

33,610,116,779.92

流动负债

7,798,600,784.52

非流动负债

15,357,913,893.91

负债合计

23,156,514,678.43

股东权益合计

10,453,602,101.49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公司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厦审
字[2015]第111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次评估范围除上述资产外,厦门航空公司不存在表外资产及负债。

本次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委托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二) 对企业价值影响较大的单项资产


对企业价值影响较大的资产主要包括飞机、发动机;截止2014年12月31日,
厦航在册飞机架数113架,其中:自有飞机65架、融资租赁飞机17架、经营租
赁飞机为31架;按机型可分为737-700飞机17架,737-800飞机88架,757-200
飞机6架,787飞机2架,总座位数17229个。


(三) 企业无形资产状况


企业申报的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办公自动化系统软件、飞行训练软件、
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等。


四、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根据经济行为和评估目的等相关条件,此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即
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
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五、 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是2014年12月31日。

评估基准日由委托方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确定主要考虑了会计期末以及有利
于本次经济行为实现等因素。


六、 评估依据

(一) 评估行为依据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签订的《资产评
估业务约定书》

(二)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主席令2008年第5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4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航法》(主席令1995年第56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
7.《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91号令,1991年);
8.《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资办发[1992]第36号);
9.《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第378号令,2003年);
10.《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第3号令,2003年);
11.《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第12号,2005年);
12.《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委产权
[2006]274号);
13.《关于印发<河北省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规范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冀国资[2007]4号);
14.《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指引》国资发产权【2013】64号
15.其他与评估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

(三) 评估准则依据
1.《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财企(2004)20号);
2.《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财企(2004)20号);
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中评协[2007]189号);
4.《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中评协[2007]189号);
5.《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中评协[2007]189号);
6.《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中评协[2007]189号);
7.《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中评协[2008]217号);
8.《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评协[2008]218号);
9.《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中注协会协[2003]18
号);



10.《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中评协[2011]227号);
1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
12.《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财政部财会[2006]3号);
1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财政部财会 [2006]18号)。

(四) 资产权属依据
1.《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2.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适航证及电台执照;
3.房屋所有权证;
4.国有土地使用证;
5.机动车行驶证;
6.其他资产权属证明文件。

(五) 评估取价依据
1.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2014年11月22
日);
2.2014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
3.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清单及其他资料;
4.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财务数据、历史年度经营方面的资料;
5.评估人员收集的市场资料、产业经济及宏观经济资料;
6.评估人员现场勘查及调查所得的有关资料;
7.wind资讯资本终端;
8.其他参考资料。



七、 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规定,评估方法主要包括资产基础法、收
益法和市场法,本次评估采用了收益法和市场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
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资产基础法的基本公式: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各项资产评估值之和-各项负债评估值之和
本报告的委托方对被评估单位不具有控制权,无法充分获取采用资产基础法
评所需的资料,无法对企业资产进行价值估算,故不采用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
法。

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本报告被评估单位具备持续经营的基础和条件,经营与收益之间存有较稳定
的对应关系,并且未来收益和风险能够预测及可量化。故可以采用收益法进行评
估。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在市场上已有交易案例的企业、股
东权益、证券等权益性资产进行比较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由于被评估企业属于航空运输业,同行业的上市公司数量较多,有经营和财
务数据与被评估企业可比的上市公司,通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
务数据,计算的适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
对象的价值。因此可以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进行评估。


(一) 收益法
1. 收益法的定义及原理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


2. 收益法的应用前提


运用收益法对企业整体价值或股东权益价值进行评估,需满足以下前提条件:

(1) 被评估企业必须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剩余经济寿命显著;
(2) 能够而且必须用货币来衡量委估对象的未来收益;
(3) 能够用货币来衡量委估对象承担的未来风险;
(4) 委估对象能够满足资产所有者经营上期望的收益。

3. 评估模型


结合评估目的及评估对象,本次采用折现现金流法(DCF),其中企业未来预期


收益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率采用资本加权平均报酬率。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合并口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少数股东权益价

合并口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公式为:
式中:E:被评估单位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B:被评估单位的企业整体价值
D:被评估单位付息负债价值
被评估单位的企业整体价值B计算公式为:
式中:P: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的价值
ΣCi: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存在的非经营性和溢余性资产的价值及长期股
权投资价值
DBE..
...iCPB

(1) 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性资产价值P计算公式为:



式中:Ri:被评估单位合并口径未来第i年的预期收益(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被评估单位的未来持续经营期
g:永续期增长率
iiniiirrRrRP)1(g-
g1)1(
11..
..
.
.
..
..
)(
)(

1) 折现率r的确定


本次评估折现率采用资本加权平均报酬率,按照资本加权平均成本模型
(WACC)进行计算,公式为:
式中:
rd:所得税后长期付息债务利率;
rd =r0×(1-t)
r0:所得税前长期付息债务利率;
t:适用所得税税率;
eeddwrwrr....


Wd:被评估单位的债务比率
We:被评估单位的权益比率
re:权益资本报酬率,按照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确定
式中:
re:权益资本报酬率
rf:无风险报酬率
rm:市场预期报酬率
β:被评估单位权益资本的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ε:被评估单位的特性风险调整系数
)(DEDwd.
.
)(DEEwe.
.
.......)(fmferrrr

2) 预测期n的确定


本次收益法评估是在企业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作出的,因此,确定收益期限为
无限期,根据企业经营历史及行业发展趋势等资料,采用两阶段模型,即评估基
准日后2015年至2020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政策、市场等因素对企业收入、成
本费用、利润等进行合理预测,第2020年以后达到稳定状态。


(2) 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存在的非经营性和溢余性资产的价值ΣCi计算公式
为:



式中:C1--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存在的溢余资产价值
C2--被评估单位基准日存在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C3--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123+CiCCC...

1) 溢余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和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并不产生经营性的现金流,因此不适宜
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故评估师以对其单独分析和评估。

2)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确定


对被评估单位投资的联营、合营及参股公司,评估人员在检查出资证明、营
业执照、公司章程等其他相关文件真实性的基础上,根据以前年度的投资分红情
况、被投资单位近年生产经营情况及评估人员所能获取的具体评估资料等。根据
不同的具体情况分别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评估:

①. 纳入评估范围的股权投资,没有分红或分红不稳定。对于该类投资不能合
理预计未来各年的分红,且不能对开展整体评估的项目,在取得该投资单位财务
报表后,以被投资单位基准日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定该类非控股长期股权投资
的评估值;


②对于客户不能提供评估作价相应的材料且评估师通过公开渠道亦不能获取
相关评估作价材料的非控股长期股权投资,保留账面价值;
③对于持有上市公司(H股、非流通股)的股份,以评估基准日股票收盘价
乘以持股数量并考虑流通性折扣后确定所持股份的评估值。

少数股东权益价值:
对于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少数股权权益,本次评估采用与母公司相同的评估方
法即收益法评估确定其市场价值。


(二) 市场法


企业价值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
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
值比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适
当的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由于交易案例资料难以收集、且股权交易的复杂性,而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的较
为公开,使得上市公司比较法比交易案例比较法具有较好的操作性。

使用市场法估值的基本条件是要有一个较为公开、活跃的资本、证券市场;且可
比及其与估值目标可比较的指标、参数等资料可以搜集并量化的。故本次评估选择采
用上市公司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具体步骤:


(1) 分析被评估单位的基本状况。主要包括其所在的行业、经营范围、规模、
财务状况、行业中的地位等。

(2) 根据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收益状况等比较因素选择对比上市公司。

(3) 选择对比公司的收入类、收益类、资产类参数,如营业收入、净利润、净
资产、EBIT、EBITDA、NOIAT等作为分析参数。

(4) 计算对比公司市场价值与所选择分析参数之间的比例关系—称为比率乘数
(Multiples)。

(5) 对可比公司选择适当的价值乘数,并采用适当的方法对其进行修正、调整,
进而估算出被评估单位的价值乘数。将对比公司价值乘数乘以被评估企业相应的分析
参数,再扣除缺少流通性折扣,从而得到被评估企业的股权市场价值。





公式如下:被评估企业股权市场价值 =对比公司比率乘数×被评估企业相应分析参
数×流通性折扣率。


八、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因
其拟转让股权事宜涉及的厦门航空有限公司15%的股权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经
协商定于2014年12月31日。主要评估工作过程如下:

(一) 评估前期准备阶段
1. 与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对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基准日
等评估基本事项协商一致,并与委托方签定《业务约定书》,制定评估工作计划;
2. 配合被评估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填报《资产评估明细表》等工作。评估
项目组人员进入现场对委估资产进行了初步了解,协助企业进行委估资产申报工
作,收集资产评估所需文件资料;
3. 听取被评估企业关于企业基本情况及资产财务状况的介绍,收集有关财
务基础数据;分析被评估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并了解企业未来的经营计划等情
况;
4. 分析被评估企业资产状况、管理水平、盈利能力、发展能力、竞争能力
等;



5. 建立恰当模型。

(二) 现场核实及评估阶段
1. 现场核实


评估人员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了解纳入评估范围的具体资产的详细状况。根
据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类型、数量和分布状况,评估人员在被评估单位相关人员
的配合下,按照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部分实物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并
针对不同的资产性质及特点,采取了不同的勘查方法。 在企业资产清查的基础上,
按照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清单,进行细致准确的登记核实,同时收集准备被评估
资产的产权归属证明文件和反映性能、状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文件资料。


2. 尽职调查


评估人员为了充分了解被评估单位的经营管理状况及面临的风险,进行了必
要的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如下:

(1) 了解被评估单位的历史沿革、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必要的产权和经营
管理结构;
(2) 了解评估对象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
(3) 了解被评估单位的资产、财务、生产经营管理状况;
(4) 了解被评估单位历史年度收入、成本、费用等历史经营状况;
(5) 了解被评估单位的历史经营数据,主要包括业务类型、飞机数量、客座
率、飞机日利用小时等;
(6) 了解被评估单位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主要职工薪酬、航空油料、固定
资产折旧、起降服务费、租赁费用、飞机及发动机修理费用等直接运营费用以及
间接费用等情况;
(7) 了解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计划、发展规划;
(8) 了解影响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的宏观、区域经济因素;
(9) 了解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与前景;
(10) 其他相关信息资料。

(三) 收集资料


评估人员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评估资料收集,包括直接从市场等
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


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并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
了必要的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四) 评定估算


评估人员针对各类资产的具体情况,分别选用适宜的评估方法,并进行分析、
计算和汇总,形成初步评估结论。


(五) 编制提交评估报告阶段


撰写资产评估报告书,与委托方对评估初稿交换意见,在全面考虑有关意见
后,按评估机构内部三级审核制度和程序对报告进行修改、校正,最后出具正式
资产评估报告书。


九、 评估假设

(一) 交易假设;
(二) 公开市场假设;
(三) 资产持续使用假设;
(四) 企业持续经营假设;
(五) 国家现行的宏观经济不发生重大变化;
(六) 公司未来的经营管理班子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营管理模式持续
经营,不存在影响企业持续经营的事项;
(七) 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
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八) 假设有关金融信贷利率、赋税基准及税率、外汇汇率、政策性征收费
用在评估基准日及以后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九) 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对厦门航空有限公司
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不利影响;
(十) 厦门航空公司继续运营其航空业务资产,继续获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延
续其经营航空业务所需的所有牌照;
(十一) 国内航空市场在未来各年度不会有重大的变化;
(十二) 燃油附加费按目前标准继续征收;
(十三) 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完整。




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假设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
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和前提条件改变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
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果的责任。


十、 评估结论

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了评定估算。


(一) 收益法


在评估基准日厦门航空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账面值为1,045,360.21万元,评估
值为1,385,300.00万元,增值额339,939.79万元,增值率32.52%。


(二) 市场法


在评估基准日厦门航空有限公司的股东权益账面值为1,045,360.21万元,评估
值为1,462,500.00万元,增值额417,139.79万元,增值率39.90%。


(三) 两种评估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市场法和收益法差异为77,200.00万元,市场法比收益法评
估增值77,200.00万元,增值率5.57%。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种评估方
法考虑的角度不同,收益法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
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市场法是从其公开市场交易的途径考虑的,反映其企业
各项资产组合在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


(四) 确定评估结果


民航运输业的景气程度与国内和国际宏观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宏观经济景气
程度直接影响到经济活动的开展、居民可支配收入和进出口贸易额的增減,进而影响
航空客运和航空货运的需求。

市场法是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它具有评
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直接来源于市场、评估结果说服力强的特点。同时结合本次评
估目的,市场法评估结果客观上更能合理反映厦门航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
价值。


因此本次评估我们以市场法评估结论为最终评估结论。即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厦
门航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2014年12月31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1,462,500.00万元。



则厦门航空有限公司15%股权价值为1,462,500.00×15%= 219,400.00万元(百
位取整)。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以下为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
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

(一) 抵押、担保事项、未决诉讼事项
(1) 厦门航空公司资产抵押情况如下表:


飞机注册


抵押银行

抵押开始日

抵押到期日

初始抵押金额

B-5277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9日

2016年7月18日

$150,000,000.00

B-5279

2011年7月28日

2016年7月18日

B-5603

2011年7月18日

2016年7月18日

B-5605

2011年7月18日

2016年7月18日

B-5278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

2011年8月10日

2018年8月10日

$ 31,500,000.00

B-5280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

2011年8月25日

2018年8月25日

$ 31,500,000.00

B-5159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


2006年8月11日

2016年8月11日

$ 40,000,000.00

B-516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


2006年9月19日

2016年9月19日

$ 40,000,000.00

B-516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6日

2018年2月26日

$ 34,000,000.00

B-516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


2006年12月15日

2016年12月15日

$ 40,000,000.00

B-530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


2007年6月28日

2017年6月28日

$ 43,000,000.00

B-530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


2009年8月21日

2017年8月31日

$ 34,400,000.00

B-545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
市分行

2009年11月10日

2019年11月9日

$ 45,000,000.00

B-5458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09年10月29日

2019年10月30日

$ 40,900,000.00

B-5476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09年11月16日

2019年11月16日

$ 41,000,000.00

B-5488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

2009年12月15日

2020年1月18日

$ 43,000,000.00

B-5489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0年2月20日

2020年4月15日

$ 41,000,000.00

B-5487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0年2月20日

2020年4月27日

$ 41,000,000.00




飞机注册


抵押银行

抵押开始日

抵押到期日

初始抵押金额

B-5498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0年1月28日

2019年12月15日

$ 41,000,000.00

B-5499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0年2月19日

2020年2月11日

$ 41,000,000.00

B-5528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0年7月13日

2020年5月25日

$ 41,000,000.00

B-5532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0年9月14日

2020年7月14日

$ 41,000,000.00

B-5533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0年9月17日

2020年7月14日

$ 41,000,000.00

B-5529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0年9月21日

2020年7月14日

$ 41,000,000.00

B-5535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0年10月8日

2020年7月14日

$ 41,000,000.00

B-5602

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

2011年7月14日

2021年7月14日

$ 34,800,000.00

B-5601

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

2011/7/20

2021/7/20

$ 34,800,000.00

B-5630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2/1/18

2022/1/16

$213,000,000.00

B-5631

2012/2/17

2022/1/16

B-5632

2012/3/27

2022/1/16

B-5633

2012/4/5

2022/1/16

B-5635

2012/4/26

2022/1/16

B-5653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

2012/7/20

2019/7/20

$ 32,200,000.00

B-565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机场
支行

2012/7/27

2022/7/27

$ 48,000,000.00

B-5656

Standard Chartered Bank (Hong
Kong) Limited

2012/8/8

2019/8/8

$ 32,200,000.00

B-570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机场
支行

2013/1/15

2023/1/10

$ 48,000,000.00

B-570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机场
支行

2013/2/25

2023/2/18

$ 48,000,000.00

B-5707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
坡分行

2013/3/12

2021/3/11

$ 45,000,000.00

B-575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加
坡分行

2013/4/15

2021/4/1

$ 45,000,000.00

B-5752

中国进出口银行

2013/6/27

2023/6/27

$ 45,000,000.00

B-575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机场
支行

2013/6/3

2023/5/31

$ 48,000,000.00

B-5788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6/17

2023/6/17

$ 45,000,000.00

B-5789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7/11

2023/7/11

$ 45,000,000.00

B-191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京分行

2014/12/18

2024/12/18

$ 35,000,000.00





(2)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河北航空有限公司抵押情况如下表



序号

借款行

起始日期

到期日

合同金额

抵押物

1

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

2012/8/16

2017/8/15

¥17,740,000

发动机

2

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

2012/10/17

2022/10/18

¥12,340,000

B5660

3

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

2012/8/16

2017/8/15

$15,650,000

发动机

4

中国进出口银行北京分行

2012/10/17

2022/10/18

$39,180,000

B5660

5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

2013/5/31

2025/5/30

$23,000,000

B3140





(3)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存款质押情况如下: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期末所有权受到限制货币资金合计327,320,000.00元,其中用
于质押存款金额324,000,000.00元,用于保证金金额3,320,000.00元,详细清单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全称)

银行帐号

币种

利率(活
期/定存
利率)

类型

金额

1

中国银行厦门分行机场支行

415658399113

人民币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