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南方航空: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 公司放弃厦航股权优先认购权以及向厦门建发购买其持有 的 4%厦航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对相关协议 进行了审核,并就有关问题向本公司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进行了询问,就该关联交易项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条款是根据一般商业条款按市 场规则经公平磋商后订立的,定价合理,协议符合市场公允 条件,未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地上市规则以及本 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三、上述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本公司的经营和长远发展, 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宁向东 刘长乐 谭劲松 郭 为 焦树阁 (多媒体) 3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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