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南方航空:关联交易公告

时间:2015年07月15日 21:21:39 中财网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2015-022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公司与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建发”)
及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投资”)签订协议书,同意冀
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冀中能源”)向厦门建发转让其持有的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厦航”)15%的股权,并
同意放弃优先认购权;在厦门建发受让冀中能源持有的厦航15%
股权后,南航向厦门建发购买其中的4%厦航股权,福建投资向厦
门建发购买其中的11%厦航股权。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交易风险:上述厦航股权转让及购买事宜须履行相关政府
审批手续。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7月14日,经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南航”)董事会审批同意,公司与厦门建发及福建投资签订协
议书,南航同意冀中能源向厦门建发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厦航15%的股权,并同意放弃优先认购权;在厦门建发受让
冀中能源持有的厦航15%股权后,南航向厦门建发购买其中的4%
厦航股权,福建投资向厦门建发购买其中的11%厦航股权。参照
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正海地人评报字
(2015)第197A号报告,以及厦门建发受让15%厦航股权的转让
价格人民币2,200,000,000元,南航购买4%厦航股权的价格为人
民币586,666,667元。股权交易前,南航、厦门建发、冀中能源
分别持有厦航51%、34%、15%的股权;股权交易完成后,南航、
厦门建发、福建投资分别持有厦航55%、34%、11%的股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等相关规定,厦航是南航的控股子公司,厦门建发和冀中能
源持有厦航10%以上股份,均为南航的关联法人。南航同意冀中
能源向厦门建发转让其持有的厦航15%的股权,并同意放弃优先
认购权;同意在厦门建发受让冀中能源持有的厦航15%股权后,
向厦门建发购买其中的4%厦航股权,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
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南航与厦门建发之间没
有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等相关规定,厦航是南航的控股子公司,厦门建发、冀中能
源分别持有厦航34%和15%的股份,均为南航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注册地:福建省厦门市
主要办公地点:厦门市思明区环岛东路1699号建发国际大厦
43楼
法定代表人:吴小敏
注册资本:人民币45亿元整
主营业务:供应链运营(主要经营浆纸、钢铁、矿产品、农
产品、轻纺、化工、机电、物流服务及汽车、酒类等十大核心业
务)、房地产开发、旅游、会展等。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
厦门建发与南航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厦门建发资产总额约为人民币
1108.7亿元、净资产约为人民币251.3亿元、营业收入约为人民


币1239.4亿元、净利润约为人民币30.1亿元。

2、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
注册地:河北省邢台市
主要办公地点: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
法定代表人:郭周克
注册资本:人民币2,718,112,962元整
主营业务:煤炭批发;本企业自产水泥、无碱玻璃纤维及制
品的销售;房屋及设备租赁;钢材及设备配件、五金电料的经销;
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非金属矿
及制品、金属及金属矿批发、零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
止或需前臵审批的除外)等。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
44.13%(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00%控股冀中
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冀中能源与南航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冀中能源资产总额约为人民币417.2
亿元、净资产约为人民币207.6亿元、营业收入约为人民币182.6
亿元、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6亿元等。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1)同意冀中能源向厦门建发转让其持有的厦航15%的股
权,同意放弃优先认购权,交易的类别为放弃向与关联人共同投
资的公司同比例优先受让权。

(2)同意在厦门建发受让冀中能源持有的厦航15%股权后,
向厦门建发购买其中的4%厦航股权,交易的类别为向关联人收购
股权。

2、权属情况说明
冀中能源及厦门建发所转让的厦航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
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
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厦航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2014年

2015年一季度

资产总额

3,937,384

3,816,810

净资产

1,312,292

1,079,488

营业收入

1,783,539

487,255

净利润

76,924

30,807

非经常损益

41,050

7,1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5,874

23,651

是否经过审计







厦航2014年财务报表已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厦门分所出具了天健厦审字[2015]第 115号《审计报告》。

(二)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评估机构为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该机构具有资产评估资格及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按照


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正海地人评报字
(2015)第197A号报告,评估对象为厦航 15%的股权,评估范围
为厦航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评估基准日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评估结果,在持续经营前提下,厦航股东全部权益在 2014
年 12 月 31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1,462,500.00 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根据南航、厦门建发、福建投资三方签订的协议书,约定股
权预转让事宜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如下:
1.在协议书签署并生效后,南航放弃冀中能源转让厦航15%
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2.在厦门建发受让冀中能源持有的厦门航空15%股权后,南
航向厦门建发购买其中的4%厦航股权。参照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5)第197A号报告,
以及根据厦门建发受让15%的厦航股权的转让价格,南航购买厦
航4%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586,666,667元。股权交易完成后,南
航、厦门建发、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方所占厦航的股比分别
为55%、34%、11%。

3、在厦门建发和冀中能源《股权转让协议》生效后10个工
作日内,南航与厦门建发完成签署转让4%厦航股权所需的正式协
议或合同。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增持厦航4%股权,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对厦航的控制权,
有利于厦航保持一个稳定的股权结构,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南航和
厦航的战略协同效应,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此外,此
次引入新的投资者也为厦航未来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7月14日以董事
签字同意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一、同意冀中能源向厦门建
发转让其持有的厦航15%的股权,并同意南航放弃优先认购权;
二、同意在厦门建发受让冀中能源持有的厦航15%股权后,南航
向厦门建发购买其中的4%厦航股权。参照北京大正海地人资产评
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大正海地人评报字(2015)第197A号报告,以
及根据厦门建发受让15%的厦航股权的转让价格,南航购买厦航
4%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586,666,667元。股权交易完成后,南航、
厦门建发、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方所占厦航的股比分别为
55%、34%、11%。

应参与审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11人。经全体董
事审议,一致同意上述议案,有关议案的审议方式和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本公司放弃厦航股权优先认购权以及向厦门建
发购买其持有的 4%厦航股权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并发表审核
意见如下: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其程序是合法、合规的。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原则,交易公允,


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交易。

七、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
立董事意见如下:一、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条款是根据一般商业
条款按市场规则经公平磋商后订立的,定价合理,协议符合市场
公允条件,未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
本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地上市规则以及本公司章程规
定,合法有效; 三、上述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本公司的经营和长远
发展,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1、 董事会会议决议
2、 监事会关于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
4、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5、 协议书
6、 资产评估报告
7、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2014年度审计报告
8、 资产评估机构从业资格证书
9、 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格证书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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