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天弘成长: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7月)

时间:2015年07月16日 21:53:44 中财网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五年七月


重要提示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8年5
月3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55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于2008年12月2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风险提示: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
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
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
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
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
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
投资者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
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
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投资者应
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
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不同。定
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
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


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天弘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755号文核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已通过《上海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
进行了公开披露。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
基金没有风险。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募集发
行,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
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
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
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
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投资者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认购、申
购和赎回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及相关公
告。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
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6月1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 绪言 ........................................................................................................................ 4
二、 释义 ........................................................................................................................ 5
三、 基金管理人 ........................................................................................................... 10
四、 基金托管人 ........................................................................................................... 24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29
六、 基金的募集 ........................................................................................................... 65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 66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67
九、 基金的投资 ........................................................................................................... 78
十、 基金的业绩 ........................................................................................................... 91
十一、 基金的财产 ........................................................................................................ 92
十二、 基金资产的估值 ................................................................................................. 94
十三、 基金的收益分配 ............................................................................................... 103
十四、 基金费用与税收 ............................................................................................... 105
十五、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08
十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 ............................................................................................... 109
十七、 风险揭示 ......................................................................................................... 116
十八、 基金合同的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119
十九、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21
二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42
二十一、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72
二十二、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 174
二十三、 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 .......................................................................... 179
二十四、 备查文件 ...................................................................................................... 180

一、绪言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以及《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
据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
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
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
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
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
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指《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
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即用于公开披露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
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
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
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
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


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
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指《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指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指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
额的投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指依据有关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发售、申
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
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
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指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
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


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
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机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
的中国境外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募集达到法律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条件,基金管
理人聘请法定机构验资并办理完毕基金合同备案手续,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
认之日
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
基金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指公历日
月:指公历月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指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发售:指在本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向投资者销售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购买基


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
办理
赎回:指基金投资者根据基金销售网点规定的手续,向基金管理人卖出基
金份额的行为。本基金的日常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
办理
基金账户:指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给投资者开立的用于记录投资者持有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份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办
理基金交易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转托管: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同一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从某一交易账户
转入另一交易账户的业务
基金转换:指投资者向基金管理人提出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任一开放式基金(转出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
的任何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股票红利、债券利息、票据投资收益、买卖证
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收益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和
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
的过程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和互联网网站
不可抗力: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抗拒并不能克服且在本合同由
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
无法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
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
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8日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联系电话:(022)83310208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4]164号),于2004年11月8日成立。公司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5.143亿元,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51%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6.8%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5.6%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5.6%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5%

合计

100%



截至2015年6月1日,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基金有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天弘周期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天弘添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
安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基金、天弘稳利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天弘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天弘中证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互联网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下设股票投资、固定收益投资、中央交易、国际业务、品牌管理、渠
道管理、互联网金融、机构理财、风险管理、监察稽核、信息技术、基金运营、
公司财务、客户服务、综合管理、人力资源等部门和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
广州分公司。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对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适当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处罚记录。

(二) 主要人员情况介绍


1、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井贤栋先生,董事长,硕士研究生。历任太古饮料有限公司旗下装瓶厂或
业务单元的财务总监,广州百事可乐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阿里巴巴(中国)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副总裁,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

现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

卢信群先生,副董事长,大学本科。历任君正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研
究员、研究部经理、投资部经理,乌海市君正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内蒙古
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北京
博晖创新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君正国际投资(北京)有限
公司董事。

袁雷鸣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专员。现
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总经理。

屠剑威先生,董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法律
事务处案件管理科副科长,香港永亨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法律合规监察部经
理,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规部助理总裁,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法
律合规部主管。现任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及合规部资深总
监。

付岩先生,董事,大学本科。历任北洋(天津)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期货部交
易员,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证券部投资部职员,顺驰(中国)地产有
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高级经理,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现任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自营业务部总经理。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


主管、基金经理、研究总监、机构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机构投资决
策委员会主任、公司管委会委员、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天弘创
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魏新顺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天津市政府法制办执法监督处副处
长,天津市政府法制办经济法规处处长,天津达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天津英
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张军先生,独立董事,博士研究生。历任复旦大学经济学系助教、讲师、副
教授、教授。现任复旦大学发展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研究中心
主任、经济学院院长。

贺强先生,独立董事,大学本科。历任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员工,武汉理工
大学员工。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

2、监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李琦先生,监事会主席,硕士研究生。历任天津市民政局事业处团委副书
记,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天津市外经贸委办公室干部,天津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条法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兼条法处处长、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张杰先生,监事,专科。现任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乌海市
君正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内蒙古中鑫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内蒙古君正能源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审计监察室主任。

方隽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厦门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门经
理,福建立信闽都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厦门分所副
主任会计师。现任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韩海潮先生,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三峡证券天津白堤路营业部、勤俭


道营业部信息技术部经理,亚洲证券天津勤俭道营业部营运总监。现任本公司
运营总监、信息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部总经理,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张牡霞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新华社上海证券报财经要闻部记者,
本公司市场部电子商务专员、电子商务部业务拓展主管、总经理助理。现任本
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部副总经理。

付颖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历任本公司监察稽核部信息披露专员、法
务专员、合规专员、高级合规经理、部门主管。现任本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经
理。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简历参见董事会成员基本情况。

陈钢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华龙证券公司固定收益部高级经
理,北京宸星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经理,兴业证券公司债券总部研究部经理,银
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高级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
益部高级投资经理。 2011年7月份加盟本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资深基
金经理、固定收益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分管公司固定收益投资业务。

周晓明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中国证券市场研究院设计中心
及其下属北京标准股份制咨询公司经理,万通企业集团总裁助理,中工信托有
限公司投资部副总,国信证券北京投资银行一部经理,北京证券投资银行部副
总,嘉实基金市场部副总监、渠道部总监,香港汇富集团高级副总裁,工银瑞
信基金市场部副总监,嘉实基金产品和营销总监,盛世基金拟任总经理。2011
年8月加盟本公司,同月被任命为公司首席市场官,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
公司电子商务业务。


宁辰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三峡证券投资分析师,亚洲证券
天津勤俭道营业部部门经理和营销总监,亚洲证券天津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

2006年8月加盟本公司任市场部总经理,2011年4月任命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分公司渠道销售业务。

张磊先生,副总经理,硕士研究生。历任清华兴业投资管理公司证券分析
师,嘉实基金基金直销经理,泰信基金北京理财中心经理,华夏基金机构理财
部总经理,九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合伙人,北京杰思汉能资产管理
公司执行总裁。2012年10月加盟本公司,2012年11月任命为公司总经理助
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机构业务。

童建林先生,督察长,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当阳市产权证券交易
中心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亚洲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宜昌总部财务主管、宜昌
营业部财务部经理、公司财务会计总部财务主管,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总部财务项目主管,本公司基金会计、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
理。现任本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肖志刚先生,7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

2013 年8 月加盟本公司,历任天弘周期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
理、股票研究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投资研究部总经理、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周
期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互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历任基金经理:吕宜振先生,任职期间:2009年4月至2010年4月。

马志强先生,任职期间:2008年12月至2011年3月。

徐正国先生,任职期间:2011年3月至2012年3月。

李蕴炜先生,任职期间:2012年3月至2014年1月。

5、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和职务

郭树强先生,董事、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投资总监。



陈钢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固定收益总监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天弘添
利 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 经理、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
弘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

钱文成先生,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周期策略股票
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安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
通利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理、天弘普惠养老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招募说
明书
刘冬先生,宏观策略分析师。

肖志刚先生,投资研究部总经理,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周期策略股票型证券投
资 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天弘 互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李蕴炜先生,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沪
深 300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中证 500 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
王登峰先生,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天弘余额宝货币市场
基 金基金经理、天弘季加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增益宝货
币市 场基金基金经理。



姜晓丽女士,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安康养老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天弘 通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
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
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活动,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禁止性行为的承诺

本基金管理人依法禁止从事以下行为:

(1) 将其自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
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勤勉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被代理人、被代表人、受雇他人或任何其他

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
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资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
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
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
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
内部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
管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
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
分:
(1)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公司的合法合规运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
从而控制公司的整体运营风险;
(2)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审计与风险
控制委员会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3)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财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
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4)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总体风险控制目标,分配各业务和各环节


风险控制目标和要求;落实公司重大风险管理的决定或决议;听取并讨论会议
成员的报告;对会议成员提出的或发现的已经存在的风险点,在充分讨论、协
调基础上形成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对潜在风险点分析讨论,拟定应对措施;
对发生的风险事件和重大差错,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风险定级、划分责
任,向总经理办公会报告;
(5)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
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提供合规控制标准,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
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6)风险管理部:通过投资交易系统的风控参数设置,保证各投资组合的
投资比例合规;参与各投资组合新股申购、一级债申购、银行间交易等场外交
易的风险识别与评估,保证各投资组合场外交易的事中合规控制;负责各投资
组合投资绩效、风险的计量和控制;
(7)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各部门的部门
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
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内部控制制度综述
(1)风险控制制度

公司风险控制的目标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定和公司各项
规章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不断提高经
营管理水平,在风险最小化的前提下,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建立
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制度,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与公司财
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公司信誉,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针对公司面临的各种风


险,包括政策和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分别制定严格防范措施,
并制定岗位分离制度、空间分离制度、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信息披
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保密制度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相关制度。

(2)监察稽核制度
监察稽核工作是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公司设督察长和监察稽核
部。督察长全面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可在授权范围内列席公司任何会议,
调阅公司任何档案材料,对基金资产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
况进行内部监察、稽核,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如
发现公司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监察稽核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并协助督察长工作。监察稽核部具有
独立的检查权、独立的报告权、知晓权和建议权。具体负责对公司内部风险控
制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并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检查公司各部门执行内部管理
制度的情况;监督公司资产运作、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监督
基金财产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调查公司内部的违规事件;协助监
管机关调查处理相关事项;负责员工的离任审计;协调外部审计事宜等。

(3)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建立了基金会计的工作制度及相应的操作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
循;按照相互制约原则,建立了基金会计业务的复核制度以及与托管行相关业
务的相互核查监督机制;为了防范基金会计在资金头寸管理上出现透支风险,
制定了资金头寸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公司严格规范基金清算
交割工作,并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强化会计的事前、事
中、事后监督和考核制度;为了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制定了完


善的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4、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
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
保监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
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公司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
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
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公司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
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
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
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
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
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做出决策;
(5)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公司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
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
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市场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
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公司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


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5、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本公司确知建立、维护、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
层的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
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注册日期:1988年7月2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90.52亿元

托管部门联系人:刘峰

电话:021-62677777*212017

传真:021-62159217

2、发展概况及财务状况:

兴业银行成立于1988年8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
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007年2月5日正式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注册资本190.52亿元。


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
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兴业银
行资产总额达4.41万亿元,股东权益2450亿元,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471.08亿元。2014年兴业银行市场地位和品牌形象稳步提升,稳居全球


银行50强(英国《银行家》杂志排名)、世界企业500强(美国《财富》杂志排
名)和全球上市企业200强(美国《福布斯》杂志排名)行列。在国内外各种权
威机构组织的评比中,先后荣获最佳中资银行、最佳战略创新银行、最佳绿色银
行、最佳互联网金融平台银行、普惠金融实践最佳银行、最具社会责任上市公司、
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单位)奖、中国最佳雇主等荣誉。


3、托管业务部的部门设置及员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设资产托管部,下设综合处、运营管理处、稽核
监察处、科技支持处、市场处、委托资产管理处、企业年金中心等处室,共有员
工100余人,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4、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 年4 月26 日取得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
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5]74 号。截止2015年3月31日,共托管证券投
资基金34只,托管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合计1415.50亿元,基金份额合计1199.66
亿份。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
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资产的安
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
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兴业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兴业银行风险管理部、审计


部、法律与合规部、金融市场风险管理部、资产托管部内设稽核监察处及资产托
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风险管理部、审计部、法律与合规部、金融市场
风险管理部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
职的稽核监察处,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
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
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基金托管部的所有处室和岗位,渗透
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
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稽核监察处,该处室保持高度的
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处室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
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
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防火墙原则:托管部自身财务与基金财务严格分开;托管业务日常操
作部门与行政、研发和营销等部门严格分离;

(6)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同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
内控目标,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
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
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


馈和纠正;

(7)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托管
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为出发点;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在
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8)责任追究原则:各业务环节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按规定对违反制
度的直接责任人以及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管领导进行问责。


4、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
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稽核监察处指导业务处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
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
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
控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预案: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
地灾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三)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对
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投资禁止行为、基金参与银行
间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控制、基金投资银行存款的交易对手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
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费用的支付、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基金收益分配、
基金的融资条件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对
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行检
查监督。


基金托管人每日按时通过托管业务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
行例行监控:如发现接近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控制比例情况,严密监视,
及时提醒基金管理人;发现违规行为,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并向基金管
理人发出书面通知,督促其纠正,同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
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
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
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
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
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法
规,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电话:(022)83865560
传真:(022)83865563
联系人:司媛
客服电话:400-710-9999(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thfund.com.cn
(2)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月坛大厦 A 座 20 层
电话:(010)83571941
传真:(010)83571800
联系人:李冰心
(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A座20层
电话:(010)83571789

传真:(010)83571900


联系人:申向阳
(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66号30层E-F单元
电话:(021)50128808
传真:(021)50128801
联系人:涂远宏
(5)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写字楼第10层08
单元
电话:(020)38927920
传真:(020)38927985
联系人:袁宇鹏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5799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李鸿岩
客户服务热线: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胡迪峰
客户服务热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电话:010-65557046
传真:010-65550827
联系人:方爽
客户服务热线:95558
网址:www.bank.ecitic.com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号
法定代表人:李国华


电话:010-68858095
传真:010-68858117
联系人:杨涓
客户服务热线:95580
网址:www.psbc.com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7596093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客户服务热线:95533
网址:www.ccb.com
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胡技勋
客户服务热线:96528、962528


网址:www.nbcb.com.cn
7)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延陵路668号
办公地址:常州市延陵路668号
法定代表人:陆向阳
电话:0519-89995066
传真:0519-89995170
联系人:包静
客户服务热线:0519-96005
网址:www.jnbank.cc
8)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电话:010-66223587
传真:010-66225309
联系人:谢晓华
客户服务热线:95526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9)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威海市宝泉路9号财政大厦
办公地址:山东省威海市宝泉路9号财政大厦


法定代表人:谭先国
电话:0631-5211651
传真:0631-5215726
联系人:李智颖
客户服务热线:0631-96636
网址:www.whccb.com
1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10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1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建
电话:010-85238667
传真:010-85238680
联系人:刘军祥


客户服务热线: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中山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21-52629999
传真:021-62569070
联系人:刘玲
客户服务热线:95561
网址:www.cib.com.cn
1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201-205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电话:022-58314846
联系人:陈玮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01
网址:www.cbhb.com.cn
14)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路28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林复
电话:025-86775335
联系人:刘晔
客户服务热线:40088-96400
网址:www.njcb.com.cn
15)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杭州庆春路288号
办公地址:浙江杭州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电话:0571-87659546
联系人:毛真海
客户服务热线:95527
网址:www.czbank.com
16)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四路13号1栋1单元10101室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四路 朗臣大厦 1101
法定代表人:孙宗宽
电话:029-88609563
传真:029-88609566
联系人:闫石
客户服务热线:029-96669、40005-96669
网址:www.ccabchina.com


1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平安金融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507
联系人:张莉
客户服务热线:95511-3
网址:bank.pingan.com
18)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A座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西街一号丽华大厦A座
法定代表人:上官永清
联系人:董嘉文
客户服务热线:95105588
网址:www.jshbank.com
19)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
法定代表人:陆玉根
电话:0512-63969063
联系人:王健


客户服务热线:400-86-96068
网址:www.wjrcb.com
20)哈尔滨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160号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西八道街2号1003室
法定代表人:郭志文
电话:0451-86779018
传真:0451-86779218
联系人:遇玺
客户服务热线:95537
网址:www.hrbb.com.cn
2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10-85106055
传真:010-85109219
联系人:唐文勇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cn
22)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城区南城路2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城区南城路2号
法定代表人:何沛良
电话:0769-961122
传真:0769-22320896
联系人:杨亢
客户服务热线:0769-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23)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42层
法定代表人:卢长才
电话:0755-83199599
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袁媛
客户服务热线:0755-83199511
网址:www.csco.com.cn
24)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电话:021-20328704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王炜哲
客户服务热线: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cn
25)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郁衷民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热线:400-891-8918、021-962518
网址: www.shzq.com
26)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刘汝军
电话:010-83561146
传真:010-83561094
联系人:卢珊
客户服务热线: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27)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65183880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张颢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2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40F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54041654
传真:021-33388217
联系人:钱达琛
客户服务热线: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cn
29)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奚博宇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3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31)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17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19、20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电话:020-87322668
传真:020-87325036
联系人:林洁茹
客户服务热线:021-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3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联系人:唐静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3)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阜南路166号润安大厦A座24层-32层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5161666
传真:0551-5161600
联系人:汪燕
客户服务热线:96518、400-809-6518
网址:www.hazq.com
34)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热线: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35)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国联大厦6-8楼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沈刚
客户服务热线: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36)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一宏


客户服务热线: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37)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588、95531
网址:www.longone.com.cn
38)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李颖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39)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723
联系人:刘闻川
客户服务热线: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40)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永和路118弄24号楼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电话:021-36533016
传真:021-36533017
联系人:曹亦思
客户服务热线:400-881-1177
网址:www.xzsec.com
41)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法定代表人:宫龙云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83


联系人:戴莉丽
客户服务热线:021-63340678
网址:www.ajzq.com
4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0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侯艳红
客户服务热线: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4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户服务热线:0532-95548
网址:www.zxwt.com.cn
44)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85783737
传真:0571-85106383
联系人:王佳苗
客户服务热线:95548
网址:www.bigsun.com.cn
45)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8784656
传真:0931-4890118
联系人:邓鹏怡
客户服务热线: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46)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宋德清
电话:010-58568235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李慧灵
客户服务热线: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47)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0205
联系人:牛梦雨
客户服务热线: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48)联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
四楼
法定代表人:徐刚
电话:0752-2119397
传真:0752-2119396
联系人:郭晴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929


网址:www.lxzq.com.cn
4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热线: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5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证券大厦16F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38162212
传真:0591-38507538
联系人:夏中苏
客户服务热线: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51)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邓颖云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52)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王霖
客户服务热线: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5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号(奥体中心北侧)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胡天彤


客户服务热线: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cn
5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 689号 10楼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热线:95553
网址:www.htsec.com
5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层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电话:0755-22626391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石静武
客户服务热线:400-881-6168
网址:www.pingan.com
5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888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田薇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 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 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联系人:黄婵君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58)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号安联大厦 35层、28层A02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郑向溢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59)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平桥大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李季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热线: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6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3290537
传真:025-51863323
联系人:孙晶晶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68、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61)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 30、31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华能大厦 30、31层
法定代表人:赵文安
电话:0755-83007069
传真:0755-83007167
联系人:赵楠
客户服务热线:0755-26982993
网址:www.ydsc.com.cn
62)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8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联系人:张煜
客户服务热线:400-809-6096
网址:www.swsc.com.cn
63)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号新天地大厦 7-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腾
客户服务热线:0591-96326
网址:www.hfzq.com.cn
6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 179号
法定代表人:凤良志
电话:0551-2246273
传真:0551-2272100
联系人:李蔡
客户服务热线:95578
网址:www.gyzq.com.cn
65)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 22-24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1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电话:010-57398063
传真:010-57398058
联系人:刘丹
客户服务热线: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66)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金源中心 30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电话:0769-22116557
传真:0769-22119423
联系人:柯天池
客户服务热线:0769-961130
网址:www.dgzq.com.cn
67)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 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电话:010-85127622
传真:010-85127917
联系人:赵明
客户服务热线:400-619-8888
网址:www.mszq.com
68)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 11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 11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680
联系人:李欣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6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
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5305
联系人:黄岚
客户服务热线:95575
网址:www.gf.com.cn
70)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号黄龙世纪广场 A区6-7楼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 1号黄龙世纪广场 A区6-7楼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电话:0571-87901912


传真:0571-87902092
联系人:毛亚莉
客户服务热线:0571-967777
网址:www.stocke.com.cn
71)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 A座
41楼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A

法定代表人:杜航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客户服务热线: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7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73)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A 座12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A 座12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电话:0351-7219303
联系人:张冠
客户服务热线:4007121212
网址:www.dtsbc.com.cn
74)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2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40
传真: 0571-26698533
联系人:徐昳菲
客户服务热线:400-0766-123
网址:www.fund123.cn
7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热线: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7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685弄37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20613633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罗梦
客户服务热线: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7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东方财富大厦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东方财富大厦2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电话:021-54509988
传真: 021-65980408-8000
联系人: 丁姗姗


客户服务热线: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7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4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8楼801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600735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刘宇
客户服务热线: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79)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2号 民建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联系人:朱亚菲
联系电话:010-62020088-7042
客户服务热线:400 888 6661
网址:www.myfund.com
8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79
联系人:于杨
客户服务热线:400-920-0022
网址:www.licaike.com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新增
为销售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法定代表人:井贤栋
电话:(022)83865560
传真:(022)83865563
联系人:薄贺龙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天津嘉德恒时律师事务所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0层
1009-1010
法定代表人:孟卫民
电话:022-83865255


传真:022-83865266
联系人:续宏帆
经办律师:韩刚、续宏帆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魏佳亮
联系人:魏佳亮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
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755号文核准募集。募集期为
2008年10月8日至2008年11月28日。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募集的净认购金额为291,076,882.00
元人民币,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12,879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
币计算,设立募集期间募集的有效份额为291,076,882.00份基金份额;利息结
转的基金份额为31,810.74份基金份额。两项合计共291,108,692.74份基金份
额,已全部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合同已于2008年12月2日正式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连续20
个工作日达不到200人,或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
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办理。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及基
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进行(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公告)。投资者可按销售机
构提供的交易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代销机构如有变动,基金管理人将
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本基金已于2008年12月8日起开放日常申购业务;于2008年12月23
日起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流程见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及公司网站发
布的公告。

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基金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交易时间。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
者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的相应价格。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或交易所交易时间更改或实际情况需要,基金管
理人可对申购、赎回时间进行调整,但此项调整最迟应在实施日3个工作日前
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限制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申购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
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直销中
心首次申购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单笔最低


金额为1万元(含申购费)。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不得少于
5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0份的,基金管
理人有权强制该基金持有人全部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
的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最迟必须在调整生效前3
个工作日至少在一种指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

(四)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
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现定为开放日
15:00)前撤销;
4、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
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基金管理人最迟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日3个工
作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五)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向基
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须按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


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
则所提交的申购、赎回的申请无效而不予成交。

2、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
在T日规定时间内受理的申请,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
内为投资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在T+2日后(含)投资者可向销售
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购、赎回的成交情况。

3、申购和赎回款项支付的方式与时间
申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
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销售机构将投资者已缴付的申购款项本金退回
投资者预留的银行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含)内将赎回款项划
往基金份额持有人预留的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
法参照本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六)申购费率与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1)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需交纳申购费用。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采用比
例费率。投资者在一天之内的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
如下:

申购金额(M)

费率

M<50万元

1.50%

50万元≤M<500万元

1.00%

500万元≤M<1000万元

0.8%




M≥1000万元

每笔1000元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
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率
投资者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应交纳赎回费。通常情况下,赎回费总额的25%
计入基金财产,扣除计入基金财产部分,赎回费的其他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
费和必要的手续费。赎回费率随赎回基金份额持有年份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
率如下:

赎回期限(N)

赎回费率

N<1年

0.5%

1年≤N<2年

0.25%

N≥2年

0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
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列示。费率如发生
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3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及基
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
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
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
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在法律
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并提前3个
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 T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 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3、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
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点后第5位四舍五入。

4、申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申购的有效份额为按实际确认的申购金额在扣除相应的费用后,以当日基
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
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5、赎回金额的处理方式: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并扣除


相应的费用,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八)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自动为投资者登记权益
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含)后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投资者赎回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自动为投资者办理扣除
权益的注册登记手续。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
整,但不得实质影响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
少一种指定报刊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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