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件]万鸿集团:拟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所持有的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时间:2015年07月16日 22:08:41 中财网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

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所持有的

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

评估报告

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 610 号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13 日




释 义

本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关资产评估说明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
下特定含义:


公司名称 公司简称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万鸿集团
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百川燃气
廊坊百川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百川建筑
廊坊百川燃气物流有限公司 百川物流
大厂回族自治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大厂燃气
固安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固安燃气
天津市武清区九九热力有限公司 武清热力
廊坊百川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百川清洁能源
三河市百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三河燃气
天津武清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武清燃气
香河县百川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香河燃气
永清县百川燃气有限公司 永清燃气
三河市智汇热力有限公司 三河热力
涿鹿百川燃气有限公司 涿鹿燃气
西安维斯达仪器仪表有限公司 西安维斯达
霸州市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霸州燃气






目 录
评估师声明 ...................................................................................................... 1
摘 要 ............................................................................................................. 2
正 文 ............................................................................................................... 6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概况 ..................................................................... 6
二、评估目的 ............................................................................................... 26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27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34
五、评估基准日 ........................................................................................... 35
六、评估依据 ............................................................................................... 35
七、评估方法 ............................................................................................... 38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48
九、评估假设 ............................................................................................... 49
十、评估结论 ............................................................................................... 52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55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58
十三、评估报告日 ....................................................................................... 59
附 件 ............................................................................................................. 61
评估师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
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
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
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在评估对象中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
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
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
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
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
结论的影响。


六、我们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
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
现价格的保证。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

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所持有的

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评估报告

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 610 号



摘 要

一、项目名称: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百川燃气股份有
限公司全体股东所持有的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评估项目

二、委托方: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被评估单位各股东、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方、按照相关规定
报送备案的相关监管机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四、被评估单位: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五、评估目的: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百川燃气股份有
限公司全体股东所持有的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

六、经济行为: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决议。


七、评估对象: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八、评估范围: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所拥有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九、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十、评估基准日:2015 年 4 月 30 日

十一、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收益法

十二、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4 月 30 日,在本报告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百川燃气账面净
资产 46,035.59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百川燃气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08,565.00 万元(大
写:肆拾亿捌仟伍佰陆拾伍万元整),评估增值 362,529.41 万元,增值率 787.00%。


十三、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

本评估结论仅对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百川燃气股份
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所持有的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之经济行为有效。并仅在评估报
告载明的评估基准日成立。资产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即 2015 年 4
月 30 日至 2016 年 4 月 29 日)有效。当评估基准日后的委估资产状况和外部市场出现重大


变化,致使原评估结论失效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重新委托评估。


十四、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中,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1)划拨地

截至本评估报告日,百川燃气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已经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情
况如下:


序号 所有人 权证编号 土地坐落 取得日期 面积(平方米)
1 永清燃气 永国用(1998)字第290号 永清镇二村 1998-12-1 3,114.77
2 永清燃气 永国用(1998)字第291号 裕麟街北侧 1998-12-1 3,334.77
3 永清燃气 永国用(1997)字第046号 永清镇南关第四村 1997-9-1 593.33
4 香河燃气 香国用(2011)第0081号
蒋辛屯镇大香线东侧、
和园路北侧
2015-2-11补发 8,001.34

对于划拨用地,企业正在办理相关的出让手续,本报告假设企业占用该些土地是合法的,
在收益法中评估考虑了完善产权所需的后续支出。


(2)无证土地

截至本评估报告日,百川燃气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正在办理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 土地占有人 位置 面积(平方米)
1 百川燃气 廊坊西村 20,000.00
2 武清燃气 武清区高村镇高王路西侧 4,472.80
3 武清燃气 武清区河西务镇扶头村 3,000.00
4 武清燃气 城王路东侧 2,000.00
5 武清燃气 武清区河西务镇崔大路北侧 4,193.90
6 武清燃气 武清河西务初中东侧(103国道边) 4,183.90
7 武清燃气 武清区下朱庄街清源路东侧 3,105.20
8 武清燃气 镇区北侧 2,000.00
9 香河燃气 香河开发区第一城内 6,667.00
10 三河燃气 三河市区泃河西侧,红娘港二支南侧 3,500.00
11 三河燃气 三河市区泃河西侧,红娘港二支南侧 2,598.00
12 永清燃气 永清镇南关第四村 593.33
13 永清燃气 永清镇二村 3,114.77
14 永清燃气 裕麟街北侧 3,334.77
15 香河燃气 香河县绿源蔬菜水果批发市场西侧 8,245.36
16 香河燃气 蒋辛屯镇大香线东侧、和园路北侧 8,001.34
17 固安燃气 百川燃气公司气站东侧,廊涿公路(新中东街)北侧 8,944.00
18 合计 87,954.37

对于无证土地,企业正在办理相关的权证,收益法预测是在申报情况的基础上考虑了完
善产权所需的支出。该部分土地在实际办理产权证时,可能与申报的信息不同,从而影响评
估结论。


(3)固安燃气位于固涿路北侧、京九铁路东侧的土地使用权(权证编号为固国用(2015)


第 010014 号),权利人为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经确认该土地实际所有人为固安燃气,截
至评估基准日,产证名称变更尚在进行中。


(4)香河燃气位于蒋辛屯镇大香线东侧,和园路北侧的房产(产证编号为香国用(2011)
第 0081 号),权利人为廊坊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香河分公司,经确认该房产实际所有人
为香河燃气,截至评估基准日产证名称变更尚在进行中。


(5)截至评估基准日,三河燃气的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

权证编号

产权持有人

坐落位置

面积(m2)

1

三河市房权证泃字第 028162 号

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三 河 市 区 城 关 西 关 村 西
100 米(建设路西路路北)



1003.00

2

三河市房权证泃字第 003906 号

三河泰达燃气有限公司阳光分公司

三河市区泃阳河西岸五小
东侧



522.4

3

字第 0548 号

三河燕燊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三河康居小区

91.00

4

字第 0548 号

三河燕燊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三河国税局

84.00

5

三国用(2014)第 161 号

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三河市区西外环路东、鼎
盛大街南



12,952.9

6

三国用(2014)第 180 号

三河泰达燃气有限公司阳光分公司

三河市区泃河西侧,红娘
港二支南侧



2,598

7

三国用(2015)第 061 号

三河泰达燃气有限公司阳光分公司

三河市区泃河西侧,红娘
港二支南侧



3,500



经三河燃气说明,上述表中委估房屋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均为三河燃气控制并所有,截
至评估基准日产权持有人名称变更尚在办理中。


(6)截至评估基准日,永清燃气拥有的账面值为 0 的房屋建筑物如下:




权证编号

建筑物名


结构

建成年月

建筑面积
(㎡)

帐面原值

帐面净值

备注

1

永房权证直
字第
2014-0120


裕丰中街 1


砖混

1999-05

506.33





账外建筑物

2

永房权证直
字第
2014-0121


镇南关四
村东侧

砖混

1999-05

62.72





账外建筑物



上述表中的两项房屋建筑物为永清燃气自建,其房地产权证于 2014 年补办,产证内记
载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国有出让,经核实应为国有划拨用地。上述房屋按产证记载面积
进行评估。


2、2015 年 3 月 30 日,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签订
《 基 本 额 度 授 信 合 同 》, 取 得 授 信 额 度 200,000,000.00 元 ( 其 中 敞 口 额 度 不 超 过
30,000,000.00 元)。2015 年 4 月 7 日,被评估单位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签订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取得借款 30,000,000.00 元,借款期限自 2015 年 4 月 7 日至 2016
年 4 月 6 日止,年利率 6.955%,由百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王东海、陈秀英、王雅倩、张翔
向银行提供保证担保,由被评估单位以其房产及土地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


其中,房产及土地抵押担保情况如下:

抵押人

抵押物名称

产权证编号

抵押期限

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土地使用权

三国用(2014)第 063 号

2015 年 3 月 23 日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

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

三河市房权证燕字第 162245 号

2015 年 3 月 23 日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

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

三河市房权证燕字第 177796 号

2015 年 3 月 23 日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

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

三河市房权证燕字第 183577 号

2015 年 3 月 23 日至 2016 年 3 月 22 日



3、根据被评估单位、王东海、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资金代付协议,王东
海将应收被评估单位的款项转由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为领取。2015 年 1-4 月,被
评估单位已向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款项 36,949,091.50 元。截至评估基准日,被
评估单位从王东海拆借资金余额为 332,195.56 元。对于该款项,本次评估按核实无误的账
面值确认评估值。


上述事项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
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同时提请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假设、限制使
用条件以及特别事项说明。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

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所持有的

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

评估报告

银信评报字[2015]沪第 610 号

正 文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采用资
产基础法、收益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方拟重大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购买百川燃气
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所持有的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之经济行为所涉及的百川
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 2015 年 4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概况

(一)委托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1、委托方概况

委托方名称: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鸿集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17767477-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0000163049

注册住所:汉阳区阳新路特一号

法定代表人:戚围岳

注册资本:贰亿伍仟壹佰肆拾柒万柒仟伍佰伍拾元整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2 年 3 月 18 日

营业期限:1992 年 3 月 18 日至****

经营范围:对酒店业、制造业、商业、旅游业、房地产业的投资;房地产开发、房地产
经营;室内外装饰装修;房屋租赁;园林绿化;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建筑材料及装


饰材料的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经营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件在核定的期限内方
可经营)。****

2、被评估单位概况

被评估单位名称: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百川燃气)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75401407-0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31082000008906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住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国家高新区东环路 204 号

法定代表人:王东海

注册资本:叁亿陆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 年 06 月 25 日

经营范围:管道燃气(天然气)、瓶装燃气(液化石油气)、燃气汽车加气站(天然气)
(燃气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天然气用具的销售、安装及维修、维
护。


3、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被评估单位各股东、经济行为相关的当事方、按照相关规定报送备案的相关监管机构以
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4、被评估单位股权结构及历史沿革

(1)设立

廊坊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1 年 12 月 28 日,由马永夷和刘金财共同出资
组建,注册资本 200 万元。


成立后,廊坊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马永夷

120.00

60.00%

刘金财

80.00

40.00%

合计

200.00

100.00%



上述注册资本已经固安方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固方会事验 B 字[2001]第 109
号”验资报告审验。



(2)第一次增资

2004 年 5 月 21 日,根据廊坊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增加公司注册资
本 900 万元,其中新增股东王东水增资 400 万元,原股东马永夷增资 230 万元,原股东刘金
财增资 270 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1100 万元。


本次增资后,廊坊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马永夷

350.00

31.82%

刘金财

350.00

31.82%

王东水

400.00

36.36%

合计

1100.00

100.00%



上述注册资本已经廊坊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廊天元会事验 B 字(2004)
第 087 号”验资报告审验。


(3)第二次增资

2009 年 5 月 15 日,根据廊坊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增加公司注册资
本 2100 万元,全部由王东水以货币资金出资,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200 万元,

本次增资后,廊坊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马永夷

350.00

10.94%

刘金财

350.00

10.94%

王东水

2500.00

78.12%

合计

3200.00

100.00%



上述注册资本已经廊坊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廊天元(甲)会事验 B 字
(2009)第 186 号”验资报告审验。


(4)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9 年 7 月 25 日,根据廊坊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
同意股东马永夷将其所持有的 10.94%股权转让给马福有,同意股东刘金财将其所持有的
10.94%股权转让给王国风。


本次股权转让后,廊坊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马福有

350.00

10.94%

王国风

350.00

10.94%

王东水

2500.00

78.12%

合计

3200.00

100.00%



(5)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11 月 5 日,根据廊坊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
同意股东马福有、王国风和王东水将其合计所持有的 100%股权转让给王东海。


本次股权转让后,廊坊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王东海

3200.00

100.00%

合计

3200.00

100.00%



(6)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2 年 11 月 18 日,根据廊坊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
同意股东王东海将其所持有的 5%股权转让给王雅倩。


本次股权转让后,廊坊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王东海

3040.00

95.00%

王雅倩

160.00

5.00%

合计

3200.00

100.00%



(7)第三次增资

2012 年 12 月 28 日,根据廊坊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秦涛、
韩啸等 39 人为公司新股东,新增股东以每一元出资额 12 元的价格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77 万元,新增股东以货币方式增资,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3,277 万元。


本次增资后,廊坊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东海

3,040.00

92.7678%

2

王雅倩

160.00

4.8828%

3

秦 涛

4.1667

0.1271%




4

韩 啸

4.1667

0.1271%

5

马福有

4.1667

0.1271%

6

高可心

4.1667

0.1271%

7

贾淑英

1.6667

0.0509%

8

张德文

3.3333

0.1017%

9

苗增富

3.3333

0.1017%

10

李金波

3.3333

0.1017%

11

周 颖

2.5000

0.0763%

12

付胜利

3.3333

0.1017%

13

郑洪达

0.8333

0.0254%

14

宋志强

0.4167

0.0127%

15

沈亚彬

3.3333

0.1017%

16

贾占顺

1.6667

0.0509%

17

肖 旺

3.3333

0.1017%

18

符智伟

0.8333

0.0254%

19

张志飞

1.2500

0.0381%

20

叶海涛

3.3333

0.1017%

21

刘宗林

1.6667

0.0509%

22

杨国忠

0.8333

0.0254%

23

王利华

1.6667

0.0509%

24

尚永杰

0.6667

0.0203%

25

贾俊霞

0.8333

0.0254%

26

李 祥

2.5000

0.0763%

27

高广乔

0.8333

0.0254%

28

郭淑城

0.8333

0.0254%

29

董 凯

1.2500

0.0381%

30

袁伯强

0.3333

0.0102%

31

窦彦明

2.5000

0.0763%

32

贾俊青

2.5000

0.0763%

33

尹志强

0.1667

0.0051%




34

侯丙亮

1.6667

0.0509%

35

王文泉

1.6667

0.0509%

36

杨久云

0.1667

0.0051%

37

高立朝

2.5000

0.0763%

38

李俊猛

2.5000

0.0763%

39

马娜敬

1.2500

0.0381%

40

金万辉

0.4167

0.0127%

41

陈卫忠

1.0833

0.0331%

合计

3277.00

100.00%



上述注册资本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出具“信会师鄂报字
(2012)第 40043 号”验资报告审验。


(8)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3 月 8 日,根据廊坊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
同意股东王东海将其所持有的 2.9295%的股权(出资额 96 万元)转让给王东江,同意股东
王东海将其所持有的 2.9295%的股权(出资额 96 万元)转让给王东水。


本次股权转让后,廊坊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东海

2,848.00

86.9088%

2

王雅倩

160.00

4.8828%

3

王东江

96.00

2.9295%

4

王东水

96.00

2.9295%

5

秦 涛

4.1667

0.1271%

6

韩 啸

4.1667

0.1271%

7

马福有

4.1667

0.1271%

8

高可心

4.1667

0.1271%

9

贾淑英

1.6667

0.0509%

10

张德文

3.3333

0.1017%

11

苗增富

3.3333

0.1017%

12

李金波

3.3333

0.1017%




13

周 颖

2.5000

0.0763%

14

付胜利

3.3333

0.1017%

15

郑洪达

0.8333

0.0254%

16

宋志强

0.4167

0.0127%

17

沈亚彬

3.3333

0.1017%

18

贾占顺

1.6667

0.0509%

19

肖 旺

3.3333

0.1017%

20

符智伟

0.8333

0.0254%

21

张志飞

1.2500

0.0381%

22

叶海涛

3.3333

0.1017%

23

刘宗林

1.6667

0.0509%

24

杨国忠

0.8333

0.0254%

25

王利华

1.6667

0.0509%

26

尚永杰

0.6667

0.0203%

27

贾俊霞

0.8333

0.0254%

28

李 祥

2.5000

0.0763%

29

高广乔

0.8333

0.0254%

30

郭淑城

0.8333

0.0254%

31

董 凯

1.2500

0.0381%

32

袁伯强

0.3333

0.0102%

33

窦彦明

2.5000

0.0763%

34

贾俊青

2.5000

0.0763%

35

尹志强

0.1667

0.0051%

36

侯丙亮

1.6667

0.0509%

37

王文泉

1.6667

0.0509%

38

杨久云

0.1667

0.0051%

39

高立朝

2.5000

0.0763%

40

李俊猛

2.5000

0.0763%

41

马娜敬

1.2500

0.0381%

42

金万辉

0.4167

0.0127%




43

陈卫忠

1.0833

0.0331%

合计

3277.00

100.00%



(9)第四次增资

2013 年 3 月 1 8 日,根据廊坊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同意增加中金
佳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新股东,新增股东以 19800 万元的
价格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819.25 万元,新增股东以货币方式增资,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变更为 4096.25 万元。


本次增资后,廊坊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东海

2,848.00

69.5270%

2

王雅倩

160.00

3.9060%

3

中金佳泰(天津)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19.25

20.0000%

4

秦 涛

4.1667

0.1017%

5

韩 啸

4.1667

0.1017%

6

马福有

4.1667

0.1017%

7

高可心

4.1667

0.1017%

8

贾淑英

1.6667

0.0407%

9

张德文

3.3333

0.0814%

10

苗增富

3.3333

0.0814%

11

李金波

3.3333

0.0814%

12

周 颖

2.5000

0.0610%

13

付胜利

3.3333

0.0814%

14

郑洪达

0.8333

0.0203%

15

宋志强

0.4167

0.0102%

16

沈亚彬

3.3333

0.0814%

17

贾占顺

1.6667

0.0407%

18

肖 旺

3.3333

0.0814%

19

符智伟

0.8333

0.0203%

20

张志飞

1.2500

0.0305%




21

叶海涛

3.3333

0.0814%

22

刘宗林

1.6667

0.0407%

23

杨国忠

0.8333

0.0203%

24

王利华

1.6667

0.0407%

25

尚永杰

0.6667

0.0163%

26

贾俊霞

0.8333

0.0203%

27

李 祥

2.5000

0.0610%

28

高广乔

0.8333

0.0203%

29

郭淑城

0.8333

0.0203%

30

董 凯

1.2500

0.0305%

31

袁伯强

0.3333

0.0084%

32

窦彦明

2.5000

0.0610%

33

贾俊青

2.5000

0.0610%

34

尹志强

0.1667

0.0041%

35

侯丙亮

1.6667

0.0407%

36

王文泉

1.6667

0.0407%

37

杨久云

0.1667

0.0041%

38

高立朝

2.5000

0.0610%

39

李俊猛

2.5000

0.0610%

40

马娜敬

1.2500

0.0305%

41

金万辉

0.4167

0.0102%

42

陈卫忠

1.0833

0.0264%

43

王东江

96.00

2.3436%

44

王东水

96.00

2.3436%

合计

4096.25

100.00%



上述注册资本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出具“信会师鄂报字
[2013]第 40012 号”验资报告审验。


(10)第五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4 月 23 日,根据廊坊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
同意股东王东海将其所持有的 48.6689%的股权(出资额 1993.6 万元)转让给廊坊百川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同意股东王雅倩将其所持有的 3.9060%的股权(出资额 160 万元)转让给廊
坊百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后,廊坊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廊坊百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153.60

52.5749%

2

王东海

854.40

20.8581%

3

中金佳泰(天津)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19.25

20.0000%

4

秦 涛

4.1667

0.1017%

5

韩 啸

4.1667

0.1017%

6

马福有

4.1667

0.1017%

7

高可心

4.1667

0.1017%

8

贾淑英

1.6667

0.0407%

9

张德文

3.3333

0.0814%

10

苗增富

3.3333

0.0814%

11

李金波

3.3333

0.0814%

12

周 颖

2.5000

0.0610%

13

付胜利

3.3333

0.0814%

14

郑洪达

0.8333

0.0203%

15

宋志强

0.4167

0.0102%

16

沈亚彬

3.3333

0.0814%

17

贾占顺

1.6667

0.0407%

18

肖 旺

3.3333

0.0814%

19

符智伟

0.8333

0.0203%

20

张志飞

1.2500

0.0305%

21

叶海涛

3.3333

0.0814%

22

刘宗林

1.6667

0.0407%

23

杨国忠

0.8333

0.0203%

24

王利华

1.6667

0.0407%

25

尚永杰

0.6667

0.0163%




26

贾俊霞

0.8333

0.0203%

27

李 祥

2.5000

0.0610%

28

高广乔

0.8333

0.0203%

29

郭淑城

0.8333

0.0203%

30

董 凯

1.2500

0.0305%

31

袁伯强

0.3333

0.0084%

32

窦彦明

2.5000

0.0610%

33

贾俊青

2.5000

0.0610%

34

尹志强

0.1667

0.0041%

35

侯丙亮

1.6667

0.0407%

36

王文泉

1.6667

0.0407%

37

杨久云

0.1667

0.0041%

38

高立朝

2.5000

0.0610%

39

李俊猛

2.5000

0.0610%

40

马娜敬

1.2500

0.0305%

41

金万辉

0.4167

0.0102%

42

陈卫忠

1.0833

0.0264%

43

王东江

96.00

2.3436%

44

王东水

96.00

2.3436%

合计

4096.25

100.00%



(11)股份制改制

2013 年 7 月 25 日,根据廊坊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以整体
变更的方式将公司形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基
准日均为 2013 年 3 月 31 日,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
止 2013 年 3 月 31 日,公司账面净资产为 393,996,568.95 元,其中包含计提的专项储备
2,566,829.55 元(安全生产费),最终可折股的净资产为 391,429,739.40 元,按照 1:0.9197
的比例进行折股,折股后股份公司的股本总额为 36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由原股东按原比例分别持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整体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 710949 号”《验资报告》。


2013 年 8 月 28 日 , 经 廊 坊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准 登 记 , 取 得 了 注 册 号 为


13108200000890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廊坊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廊坊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发起人

出资方式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廊坊百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净资产

18,926.9698

52.5749%

2

王东海

净资产

7,508.9166

20.8581%

3

中金佳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净资产

7,200.0000

20.0000%

4

王东江

净资产

843.6985

2.3436%

5

王东水

净资产

843.6985

2.3436%

6

秦 涛

净资产

36.6192

0.1017%

7

韩 啸

净资产

36.6192

0.1017%

8

马福有

净资产

36.6192

0.1017%

9

高可心

净资产

36.6192

0.1017%

10

贾淑英

净资产

14.6478

0.0407%

11

张德文

净资产

29.2948

0.0814%

12

苗增富

净资产

29.2948

0.0814%

13

李金波

净资产

29.2948

0.0814%

14

周 颖

净资产

21.9713

0.0610%

15

付胜利

净资产

29.2948

0.0814%

16

郑洪达

净资产

7.3235

0.0203%

17

宋志强

净资产

3.6622

0.0102%

18

沈亚彬

净资产

29.2948

0.0814%

19

贾占顺

净资产

14.6478

0.0407%

20

肖 旺

净资产

29.2948

0.0814%

21

符智伟

净资产

7.3235

0.0203%

22

张志飞

净资产

10.9857

0.0305%

23

叶海涛

净资产

29.2948

0.0814%

24

刘宗林

净资产

14.6478

0.0407%

25

杨国忠

净资产

7.3235

0.0203%

26

王利华

净资产

14.6478

0.0407%

27

尚永杰

净资产

5.8593

0.0163%

28

贾俊霞

净资产

7.3235

0.0203%

29

李 祥

净资产

21.9713

0.0610%




30

高广乔

净资产

7.3235

0.0203%

31

郭淑城

净资产

7.3235

0.0203%

32

董 凯

净资产

10.9857

0.0305%

33

袁伯强

净资产

2.9292

0.0084%

34

窦彦明

净资产

21.9713

0.0610%

35

贾俊青

净资产

21.9713

0.0610%

36

尹志强

净资产

1.4650

0.0041%

37

侯丙亮

净资产

14.6478

0.0407%

38

王文泉

净资产

14.6478

0.0407%

39

杨久云

净资产

1.4650

0.0041%

40

高立朝

净资产

21.9713

0.0610%

41

李俊猛

净资产

21.9713

0.0610%

42

马娜敬

净资产

10.9857

0.0305%

43

金万辉

净资产

3.6622

0.0102%

44

陈卫忠

净资产

9.5206

0.0264%

合计



36,000.00

100.00%



(12)股份制改制后,公司名称变更

2013 年 12 月 11 日 , 经 廊 坊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准 登 记 , 取 得 了 注 册 号 为
13108200000890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名称变更为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13)股份制改制后,第一大股东名称变更

2014 年 1 月,根据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公司第一
大股东廊坊百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更名为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股份制改制后,股份继承

2014 年 3 月 14 日,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股东中,有一位自然人股东高可心病
逝,高可心的配偶那利锐依据其遗嘱,继承了其在公司的 36.6192 万股股份。


本次遗嘱继承完成后,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发起人

出资方式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净资产

18,926.9698

52.5749%

2

王东海

净资产

7,508.9166

20.8581%

3

中金佳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净资产

7,200.0000

20.0000%

4

王东江

净资产

843.6985

2.3436%




5

王东水

净资产

843.6985

2.3436%

6

秦 涛

净资产

36.6192

0.1017%

7

韩 啸

净资产

36.6192

0.1017%

8

马福有

净资产

36.6192

0.1017%

9

那利锐

净资产

36.6192

0.1017%

10

贾淑英

净资产

14.6478

0.0407%

11

张德文

净资产

29.2948

0.0814%

12

苗增富

净资产

29.2948

0.0814%

13

李金波

净资产

29.2948

0.0814%

14

周 颖

净资产

21.9713

0.0610%

15

付胜利

净资产

29.2948

0.0814%

16

郑洪达

净资产

7.3235

0.0203%

17

宋志强

净资产

3.6622

0.0102%

18

沈亚彬

净资产

29.2948

0.0814%

19

贾占顺

净资产

14.6478

0.0407%

20

肖 旺

净资产

29.2948

0.0814%

21

符智伟

净资产

7.3235

0.0203%

22

张志飞

净资产

10.9857

0.0305%

23

叶海涛

净资产

29.2948

0.0814%

24

刘宗林

净资产

14.6478

0.0407%

25

杨国忠

净资产

7.3235

0.0203%

26

王利华

净资产

14.6478

0.0407%

27

尚永杰

净资产

5.8593

0.0163%

28

贾俊霞

净资产

7.3235

0.0203%

29

李 祥

净资产

21.9713

0.0610%

30

高广乔

净资产

7.3235

0.0203%

31

郭淑城

净资产

7.3235

0.0203%

32

董 凯

净资产

10.9857

0.0305%

33

袁伯强

净资产

2.9292

0.0084%

34

窦彦明

净资产

21.9713

0.0610%

35

贾俊青

净资产

21.9713

0.0610%

36

尹志强

净资产

1.4650

0.0041%

37

侯丙亮

净资产

14.6478

0.0407%




38

王文泉

净资产

14.6478

0.0407%

39

杨久云

净资产

1.4650

0.0041%

40

高立朝

净资产

21.9713

0.0610%

41

李俊猛

净资产

21.9713

0.0610%

42

马娜敬

净资产

10.9857

0.0305%

43

金万辉

净资产

3.6622

0.0102%

44

陈卫忠

净资产

9.5206

0.0264%

合计



36,000.00

100.00%



(15)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 月 15 日,根据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同意股东苗增富、郑
洪达、董凯、尚永杰、贾淑英分别将其持有的百川燃气的 29.2948 万股、7.3235 万股、10.9857
万股、5.8593 万股、14.6478 万股股份转让给王东江,同意股东周颖将其持有的百川燃气的
21.9713 万股股份转让给介保海。


本次股权转让后,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发起人

出资方式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净资产

18,926.9698

52.5749%

2

王东海

净资产

7,508.9166

20.8581%

3

中金佳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净资产

7,200.0000

20.0000%

4

王东江

净资产

911.8096

2.5328%

5

王东水

净资产

843.6985

2.3436%

6

秦 涛

净资产

36.6192

0.1017%

7

韩 啸

净资产

36.6192

0.1017%

8

马福有

净资产

36.6192

0.1017%

9

那利锐

净资产

36.6192

0.1017%

10

张德文

净资产

29.2948

0.0814%

11

李金波

净资产

29.2948

0.0814%

12

介保海

净资产

21.9713

0.0610%

13

付胜利

净资产

29.2948

0.0814%

14

宋志强

净资产

3.6622

0.0102%

15

沈亚彬

净资产

29.2948

0.0814%

16

贾占顺

净资产

14.6478

0.0407%




17

肖 旺

净资产

29.2948

0.0814%

18

符智伟

净资产

7.3235

0.0203%

19

张志飞

净资产

10.9857

0.0305%

20

叶海涛

净资产

29.2948

0.0814%

21

刘宗林

净资产

14.6478

0.0407%

22

杨国忠

净资产

7.3235

0.0203%

23

王利华

净资产

14.6478

0.0407%

24

贾俊霞

净资产

7.3235

0.0203%

25

李 祥

净资产

21.9713

0.0610%

26

高广乔

净资产

7.3235

0.0203%

27

郭淑城

净资产

7.3235

0.0203%

28

袁伯强

净资产

2.9292

0.0084%

29

窦彦明

净资产

21.9713

0.0610%

30

贾俊青

净资产

21.9713

0.0610%

31

尹志强

净资产

1.4650

0.0041%

32

侯丙亮

净资产

14.6478

0.0407%

33

王文泉

净资产

14.6478

0.0407%

34

杨久云

净资产

1.4650

0.0041%

35

高立朝

净资产

21.9713

0.0610%

36

李俊猛

净资产

21.9713

0.0610%

37

马娜敬

净资产

10.9857

0.0305%

38

金万辉

净资产

3.6622

0.0102%

39

陈卫忠

净资产

9.5206

0.0264%

合计



36,000.00

100.00%



(16)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 月 15 日,根据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同意股东廊坊百川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百川燃气的 444.96 万股股份转让给中金佳泰(天津)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股权转让后,百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发起人

出资方式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廊坊百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净资产

18482.0098

51.3389%

2

王东海

净资产

7,508.9166

20.8581%




3

中金佳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净资产

7,644.9600

21.2360%

4

王东江

净资产

911.8096

2.5328%

5

王东水

净资产

843.6985

2.3436%

6

秦 涛

净资产

36.6192

0.1017%

7

韩 啸

净资产

36.6192

0.1017%

8

马福有

净资产

36.6192

0.1017%

9

那利锐

净资产

36.6192

0.1017%

10

张德文

净资产

29.2948

0.0814%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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