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铁建: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和价格 发行股票数量:1,242,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票价格:8.00元/股 . 发行对象认购的数量 序号 发行对象名称 配售数量(万股) 配售金额(亿元) 锁定期(月)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6,750 21.40 12 2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6,375 13.10 12 3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625 10.10 12 4 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 公司 12,500 10.00 12 5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500 10.00 12 6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2,500 10.00 12 7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2,500 10.00 12 8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 12,500 10.00 12 9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975 2.38 12 1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975 2.38 12 合计 124,200 99.36 - . 预计上市时间 本公司已于2015年7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 开发行”)中,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本次发行新增股 份在其限售期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交易所上市交易。限售期自股 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4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5年1月10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 权2015[31]号),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2015年2月5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 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2015年6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2015年6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铁建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412号),核准公 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09,361,702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情况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数量:1,242,000,000股 3、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4、发行价格:8.00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9,936,000,000元 6、发行费用:113,057,200元 7、募集资金净额:9,822,942,800元 8、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9、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日,即2014年12月17日。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 价格不低于7.20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人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12,337,541,500股为基数,每股派 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5年6月24 日实施完毕,因此,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进 行相应调整,发行底价由除权、除息前不低于7.20元/股调整为除权、 除息后不低于7.05元/股,发行数量上限相应调整为1,409,361,702 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 价格优先等原则以询价方式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8.00元/ 股。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截至2015年7月10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均已将认购资 金全额汇入了中金公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专用账户,认购款项全部以 现金支付。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 华明(2015)验资第60618770_A01号《验资报告》,发行对象缴纳认 购款项共计9,936,000,000元。 截至2015年7月13日,中金公司将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的上述认 购款项的剩余款项划转至发行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根 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永华明(2015) 验资第60618770_A02号《验资报告》,中国铁建共计募集资金 9,936,000,000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113,057,200元后,中国铁建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22,942,8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股本) 合计人民币1,242,000,000元,资本公积合计人民币8,580,942,800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7月16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四)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 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 性的结论性意见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联席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 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中国铁建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 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 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 对象及募集资金数量符合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证 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认购对 象的确定及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原则,符合发行人及其全体股东的利 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依法已获 得必要的批复、批准及核准,相关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均合法、合规、 真实、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发行程序、方式等均符 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发行人 本次发行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认购邀请 书》、《申购报价单》及《缴款通知书》等,其内容和形式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合法、合 规、真实、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之主体资格、 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 范性文件及相关股东大会决议、发行方案和核准批复的有关规定和要 求,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已经募足, 其实施结果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惟其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的上市尚需获得上交所的核准。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价格 (元/股) 配售股数 (万股) 限售期 (月)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00 26,750 12 2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00 16,375 12 3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00 12,625 12 4 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 司 8.00 12,500 12 5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00 12,500 12 6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00 12,500 12 7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00 12,500 12 8 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8.00 12,500 12 9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00 2,975 12 1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8.00 2,975 12 合计 124,200 - (二)发行对象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总量为1,242,000,000股,未超过中国证监 会核准的上限;发行对象总数为10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发行对 象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阮琪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其他业务。 2、公司名称: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大厦46层 法定代表人:林昌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其他业务。 3、公司名称: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27,0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71室 法定代表人:万跃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其他业务。 4、公司名称: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0.00万元 住所:合肥市望江东路46号安徽投资大厦五楼 法定代表人:张春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铁路投资、开发、管理及服务,项目 投资、开发及经营,商务信息咨询及服务。 5、公司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00万元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洪小源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其他业务。 6、公司名称: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4层04、05、06、07、08、 10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益谦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 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 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7、公司名称: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30,000.00万元 住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水线路2号增1号于家堡金融 区服务中心101-30 法定代表人:李飞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 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 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8、公司名称:申万菱信(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希雅路69号2幢4层4021 室 法定代表人:过振华 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 9、公司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 法定代表人:张晓松 经营范围:收购并经营中国农业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商业化收 购、委托代理、投资; 债务追偿,资产置换、转让与销售;债务重 组及企业重组;债权转股权及阶段性持股,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范 围内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直接投资;发行债券,商业借款; 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国债现券和回购;中 央银行票据、金融债现券交易和回购;投资、财务及法律咨询与顾问; 资产及项目评估;企业审计与破产清算;保险兼业代理(有效期至 2015年9月04日);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除新闻、出版、 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BBS以外的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 (有效期至2014年4月25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公司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826,470.50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 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 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国家保险监督 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最近一年,本次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未发生重大交易。 (五)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的交易安排 对于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未来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公 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有关关联交易协议的 约定,履行相应的审批决策程序,确保交易价格的公允、合理,并进 行充分的信息披露。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中国铁道建设总公司 7,566,245,500 61.33 人民币普通股 2 HKSCC NOMINEES LIMITED 2,059,679,381 16.69 境外上市外资 股 3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鹏华中证高铁产业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5,240,661 0.20 人民币普通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4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24,914,927 0.20 人民币普通股 5 乌鲁木齐润农江源农业 科技有限公司 21,835,500 0.18 人民币普通股 6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 合 17,300,000 0.14 人民币普通股 7 陆勇军 16,543,828 0.13 人民币普通股 8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15,949,269 0.13 人民币普通股 9 中国宝安集团金融投资 有限公司 13,569,500 0.11 人民币普通股 1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315,905 0.10 人民币普通股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2015年7月16日,公司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股份性质 1 中国铁道建设总公司 7,567,395,500 55.73 人民币普通股 2 HKSCC NOMINEES LIMITED 2,059,659,881 15.17 境外上市外资 股 3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 544,717,018 4.01 人民币普通股 4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140,949,269 1.04 人民币普通股 5 申万菱信基金-光大银行 -申万菱信资产-华宝瑞 森林定增1号 125,000,000 0.92 人民币普通股 5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自有资金 125,000,000 0.92 人民币普通股 5 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 金有限公司 125,000,000 0.92 人民币普通股 8 长安基金-民生银行-长 安定增1号资产管理计划 97,488,750 0.72 人民币普通股 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 账户 95,192,403 0.70 人民币普通股 10 光大保德信基金-宁波银 行-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 62,500,000 0.46 人民币普通股 注:公司控股股东中铁建总公司于2015年7月8日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1,150,000股,本次增持后,中铁建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7,567,395,500股,约占公司本次发行 完成前总股本的61.34%。本次增持详见中国铁建于2015年7月9日发布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三)本次发行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1,242,000,000股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具体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 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 1,242,000,000 1,242,000,000 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份合计 - 1,242,000,000 1,242,000,000 无限售条 件的流通 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0,261,245,500 - 10,261,245,500 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2,076,296,000 - 2,076,296,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份合计 12,337,541,500 - 12,337,541,500 股份总额 12,337,541,500 1,242,000,000 13,579,541,5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提升公司资本规模和资金实力,优化财务 结构,增强公司综合抗风险能力,促进整体财务状况的提升。截至2015 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达82.70%(合并口径);根据2015年3 月31日财务数据为基础测算,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望降低至 81.38%(合并口径)。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计划用于项目建设和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营效益需在项目建成后的一段时期 内才能完全释放,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可 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但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 经营业绩将有望进一步提升。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公司抓住市场机 遇、提高市场占有率、进一步巩固行业龙头地位,从而提升盈利水平, 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和收入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业务和收入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 化。公司BT、BOT等项目具有先期资本投入规模大、投资回报周期较 长的特点。自2008年3月A股和H股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至今未进行 过股本再融资,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和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 务融资工具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投资需求。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国内 工程建筑行业持续稳步发展。此外,海外工程承包市场逐渐回暖,在 公司业务规模增长的同时,对资金的需求量也逐步增大。本次非公开 发行有助于提升公司的资金实力,有利于降低公司长期较高的资产负 债率、补充公司运营资金、增强公司后续债务融资能力,从而促进公 司业务长期稳健增长和业务转型升级。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影响原有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发行完成后,铁 建总公司持股比例为55.73%,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不会对发行人现有公司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仍 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 性。同时,由于有更多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并成为公司股 东,来自投资者的监督将更加严格,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决策的科 学性,从而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本次发行后,公司继续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保荐代表人:郭允、杜祎清 项目协办人:安垣 项目成员:肖宇超、王煜忱、宫远鹏、张玮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联系电话:010-6505 1166 联系传真:010-6505 1156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经办人员:高愈湘、贾晓亮、邓淑芳、李琦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 期)北座 联系电话:010-6083 8888 联系传真:010-6083 6029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丽 承办律师:李志宏、王雨微 经办律师:朱樑、张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联系电话:010-5268 2888 联系传真:010-5268 2999 (四)发行人审计机构和验资机构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吴港平 经办会计师:杨淑娟、沈岩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联系电话:010-5815 3000 联系传真:010-8518 8298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安永华明(2015)验字第60618770_A02号《验资报告》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 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报告 4、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十八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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