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国寿沪深300: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2号)

时间:2015年07月20日 16:29:32 中财网
















国寿安保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15
年第
2































基金管理人:
国寿安保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国寿安保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
根据
2014

4

8
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国寿安保
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4]376
号)注册和
2014

4

24
日《
关于国寿安保
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募集时间安
排的确认函


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部函
[
2014
]
76
号),进行
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
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
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范围主要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其中持有的股票资产
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90%
,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
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本基金
为股票型基金

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
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
金为指数型基金,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是股票型基金中
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
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
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
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
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
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
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


者自负


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
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4

6

5
日生效。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起,每
6
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
6
个月结束之日后的
45
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
6
个月的最后
1
日。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
5

6

4
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为
201
5

3

3
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
1
第二部分
释义
................................
.....................
2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
6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
15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
22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
34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
35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
36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
45
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
................................
..............
56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
............
57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
58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分配
................................
........
63
第十四部分

金的费用与税收
................................
......
65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
68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
69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
..............
74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6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
78
第二十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
摘要
................................
93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05
第二十二部分
其它应披露事项
................................
.....
107
第二十三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
存放及查阅方式
.........................
109
第二十四部分
备查文件
................................
...........
110



第一部分 绪言




《国寿安保
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
明书




本招募说明书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
法》


)、《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以及《国寿安保
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
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注册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
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
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
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
或简称
具有以下含义:


1
、基金或本基金:指国寿安保沪深
300
指数型证
券投资基金


2
、基金管理人:指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指《国寿安保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
、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国寿安保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
、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国寿安保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国寿安保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
额发售公告》


8
、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指
2003

10

28
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

12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

6

1
日起
实施

并经
2015

4

24
日第十二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修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
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
3

3

15
日颁布、同年
6

1
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

6

8
日颁布、同年
7

1

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
1
4

7

7
日颁布、同年
8

8
日实施
的《
公开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
中国人民银行和
/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15

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8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
9

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
1

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
2

销售机构:指
国寿安保
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
销售
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
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
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

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和办理非交易过户



2
4

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
国寿安保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或接受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
5

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
6

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

转托管
及定期定额投资
等业务而引起的
基金份
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
7

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
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
日期


2
8

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
9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
不得超过
3
个月


30

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
1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
2

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开放日


3
3

T+n
日:指自
T
日起第
n
个工作日
(
不包含
T

)


3
4

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
5

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
6

《业务规则》:指《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
由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管人、基金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投资者及其他有关各方共同
遵守


3
7

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
8

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
9

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

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
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

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其他
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
1

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
2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





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
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
受理
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
3

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
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
4

元:指人民币



45
、标的指数:指沪深
300
指数


4
6

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
7

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
8

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

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0

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1

指定媒体:指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及其他媒体


52

不可抗力:指
基金
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3

306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盈泰商务中心
2
号楼
11

12



法定代表人:
刘慧敏


设立日期

2013

10

29



注册资本:
5.88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客户服务
电话:
4009
-
258
-
258


联系人:
耿馨雅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3]1308
号文核准设立。公司股东为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85.03%

AMP CAPITAL INVESTORS LIMITED
(安保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
有股份
14.97%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刘慧敏先生,董事长,博士。曾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室副主任,上海证券交易
所副总经理,国泰君安证券公司总裁兼副董事长,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裁、总裁;现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总裁、中国人
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尹矣先生,董事,博士。曾任农业银行总行信贷部乡镇企业处、综合处、信
贷二部制度检查处处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行
长,农业银行总行资产处置部负责人(正局级),特殊资产经营部总经理(正省
行级)等。现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左季庆先生,董事,硕士。曾任中国人寿资金运用中心债券投资部总经理助
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中国人寿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并担任中国交易商协会债券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委员;
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叶蕾女士,董事,硕士。曾任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国际联络部副处长;现
任澳大利亚安保集团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
、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彭雪峰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北京市燕山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北京市第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杨金观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会计学院副主任、
副院长、学校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现任中央财经大学教务处处长、会计学教授。



周黎安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
学院副教授;现任北
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系主任、教授。



2
、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杨建海先生,监事长,学士。曾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办公室综合处副处长、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办公室总务处处长、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公
室副主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中国人寿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股东代表监事、监审部总经理。现任中国人寿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股东代表监事、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



张彬女士,监事,硕士。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助理经理、
经理、高级经理及
部门负责人;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副总
经理。



马胜强先生,监事,硕士。曾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助理、
业务主办;现任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助理。



3

高级管理
人员


刘慧敏先生,董事长,博士。简历同上。



左季庆先生,总经理,硕士。简历同上。



申梦玉先生,督察长,硕士。曾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中心基金投资
部副总监,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部高级经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及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吴坚先生,博士研究生。曾任中
国建设银行云南分行副经理、中国人寿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一级研究员,现任国寿安保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李康
先生
,博士
研究生


曾任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量化投资研究员

长盛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研究员
,现任国寿安保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国寿安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国寿安
保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左季庆先生: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瑞倩女士: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基金经理。



段辰菊女士: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



黄力先生: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吴坚先生: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



6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

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
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
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
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
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
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
金资产净值,
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
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
资料
15
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
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
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
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
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
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
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
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
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
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
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



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
存款利息
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
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
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
基金
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
健全内部风
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
)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
)不公平地对待

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
)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
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
)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
)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
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
,不从事以下活动: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
)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7
)违法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
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
金投
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



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
扰乱市场秩序;



9
)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4
、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
、依
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
人谋取最大利益;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
、不
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
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公司内部控制
原则



1

健全
性原则


内部控制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
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






2

有效
性原则


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






3

独立性
原则


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
它资产的运作分离





4

相互制约
原则


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
)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
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原则



1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2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
度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
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3
)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
点。




4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
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3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内容



1
)控制环境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
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公司管理层贯彻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
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
围,确保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
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公司全体职工必
须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
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的组织结构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
操作相互独立。公司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
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
、有效
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内部组织结构监控防线。公司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
严密有效的三道监控防线。



人力资源政策和措施。公司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
制,确保公司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2
)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的前提条件是设立目标。只有先确立了目标,管理层才能针对目标
确定风险并采取必要的行动来管理风险。设立目标是管理过程中重要的一部分。

尽管其并非内部控制要素,但它是内部控制得以实施的先决条件。



公司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
进行识别、评估和分
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3
)控制活动


授权控制。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
建立健全公司授权标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各业务部门、分
支机构和公司员工应当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公司授权要适当,对
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
修改或取消授权。



与控股股东之间的风险隔离。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经营业务和经营场地有效
隔离,经营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财务管理严格隔离,
保证账簿分设,会计核算
独立。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投资运作和信息传递严格
隔离,不得提供有关投资、研究等非公开信息和资料,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禁
止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资产分离控制。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要实
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业务隔离控制。基金资产的运作管理与公司自有资金实行独立隔离运作,在
人员配置、岗位职责及其内部管理制度、业务规则与流程、有关银行存款账号、
证券账号等分开设置,并分开核算。



岗位隔离制度。公司推行内部工作的目标管理和制定规范的岗位责任制,各
岗位人员各司其职、严格遵守操作程序和工作标准
,限制越权、穿插、代理等行
为,以便于各部门明确分工、各岗位相互监督;包括货币、有价证券的保管与账
务相分离,重要空白凭证的保管与使用相分离,投资决策与具体交易操作相分离,
前台交易与后台结算相分离,损失的确认与核销相分离,风险评定人员与业务办
理岗位相分离等。



物理隔离制度。对于不同工作区划分不同的保密级别,基金投资、交易、研
究、公司自有资金管理等相关部门,在空间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强调中央交易
室和综合管理部门的一级保密性,实行严格的门禁制度,并相应建立安全保障设



施;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
程序、保密守则和监督
处罚措施。



危机处理机制。

公司制订

切实有效的
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建立危机处理机
制和程序。




4
)信息与沟通


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公司制定管理和业务报告
制度。包括定期报告制度和临时报告制度。定期报告按照每日、每周、每月、每
季度等不同的时间、频次进行报告。临时报告是指一旦出现报告事由后的及时报
告。




5
)内部监督


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长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对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




6
)法律法规指引


公司将严格
贯彻基金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经营。督察长和监察稽
核部负责确保公司运作和各项业务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各部门规章制度及对外提交材料在实施或提交前,均需经监察稽核部进行合
法合规审核。



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各部门对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基金合同
的执行情况,着重于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而产生的风险。



监察稽核部负责跟踪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更新,对业务部门的运作提供监察标
准和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及指引,提供监察方面的培训。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
、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法定代表人:刘士余


成立日期:
2009

1

15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银监会银监复
[2009]13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23



注册资本:
32,479,411.7
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
010
-
66060069


传真:
010
-
68121816


联系人:林葛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总行设在北
京。

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农业银行整体改制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
2009

1

15
日依法成立。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原中国农业银行全
部资产、负债、业务、机构网点和员工。中国农业银行网点遍布中国城乡,成为
国内网点最多、业务辐射范围最广,服务领域最广,服务对象最多,业务功能齐
全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之一。在海外,中国农业银行同样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
良好的信誉,每年位居《财富》世界
500
强企业之列。作为一家城乡并举、联通
国际、功能齐备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一贯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经
营理念,坚持审慎稳健经
营、可持续发展,立足县域和城市两大市场,实施差异
化竞争策略,着力打造“伴你成长”服务品牌,依托覆盖全国的分支机构、庞大
的电子化网络和多元化的金融产品,致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与广
大客户共创价值、共同成长。



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第一批开展托管业务的国内商业银行,经验丰富,服务



优质,业绩突出,
2004
年被英国《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

2007
年中国农业银行通过了美国
SAS70
内部控制审计,并获得无保留意见的
SAS70
审计报告,表明了独立公正第三方对中国农业银行托管服务运作流程的风险管
理、内
部控制的健全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中国农业银行着力加强能力建设,品牌
声誉进一步提升,在
2010
年首届“‘金牌理财’
TOP10
颁奖盛典”中成绩突出,
获“最佳托管银行”奖。

2010
年再次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颁发的“最佳资
产托管奖”。



中国农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于
1998

5
月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成立,
2004

9
月更名为托管业务部,内设养老金管理中心、技术保
障处、营运中心、委托资产托管处、保险资产托管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处、境
外资产托管处、综合管理处、风险管理处,拥有先进的安全防范设施和基金托管
业务
系统。



2
、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
140
余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
高级工程师、律师等专家
10
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
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
20
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
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3
、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
2015

3

31
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共
254
只,包括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平稳增长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大成
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汉盛证券投资基金、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鸿阳证券投资基金、丰和价值证券投资
基金、久嘉证券投资基金、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
基金、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长信利息收益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
票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信诚
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货币市场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中
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证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
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
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牛创
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
深化价值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巴黎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
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
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
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
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大成
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上证
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上

180
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
兰克林国海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LOF)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
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信用
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汇利分级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全沪深
300
指数增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工银瑞信
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可转换债券证
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
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



4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LOF)
、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
LO
F
)、中邮中小盘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领先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
小板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新兴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富兰克林国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保本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深证
300
价值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交银施
罗德深证
300
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中证
500
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长信内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内
地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消费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
瑞中证
2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汇添富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兰克林国海亚洲(除日本)机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逆向投资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新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小板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
基金、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金刚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汇添富理财
14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
金元惠理新经济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建新
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
国海恒久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月添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
目标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
7
天理财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
德理财
21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债新综合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LOF
)、工银瑞信信用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景顺长城支柱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月月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摩根士丹利华鑫量化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央视财经
50
指数增强
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鹏华理财
21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
14
天理
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惠理惠利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双
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品质投
资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
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融通标普中国可转债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金、大成现金宝场内实时申赎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焦点驱动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沪深
300
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安短融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高息债
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南方稳利一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四季金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永福养
老理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
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定期支付双息平衡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光大保德信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易方达投资级信用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广发趋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双月红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国有企业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富安达信用主题轮动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安信永利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大成景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岁岁恒丰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景益货币市场基金、万家市政纯债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双债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信用增利一年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品牌
传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汇
添富恒生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长盛航天海工装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广发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诺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前海开源可转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



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
长城中小板创业板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建信改革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周期回报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中海积极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环保产业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寿安保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沪深
30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季加利
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永鑫收
益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益平稳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稳利
1
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菱信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宝盈科

30
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润元大医疗保健量化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融通月月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建信稳定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双月定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
安天天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商招利
1
个月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添益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国泰国证
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中证
500
医药卫生指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
基金、鹏华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
成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惠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华润元大富时中

A50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安信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南方理财金交易型
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方添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华夏沪港通恒生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产业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华夏沪港
通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前海开源股息率
100
强等权重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开泰富货币市场证券投资
基金、大成高新技术产业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大中华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可转债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沪深
3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战略转型
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安
信消费医药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深证
TMT5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说明



1
、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内有关管理规定
,
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
,
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
,
保证基金财产的安全完整
,
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风险管理委员会总体负责中国农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
,
对托管
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风险管理

,
配备了专职内控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
,
独立行使监督稽核职
权。



3
、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责、
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
格;业务管理实行严格的复核、审核、检查制度,
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
印章按规程保管、存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
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
,
实施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
,
防止
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通过参数设置将《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规定的投资比例和禁止投资品种输入监控系统,每日登录监控系统监督基金管理
人的投资运作,并通过基金资金账户、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等监督基金管理人
的其他行为




当基金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时,基金托管人应当针对不同情况进行以下方式的
处理:


1
、电话提示。对媒体和舆论反映集中的问题,电话提示基金管理人;


2
、书面警示。对本基金投资比例接近超标、资金头寸不足等问题,以书面
方式对基金管理人进行提示;


3
、书面报告。对投资比例超标、清算资金透支以及其他涉嫌违规交易等行为,
书面提示有关基金管理人并报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
发售
机构


1

直销机构



1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
806

3

306



法定代表人:刘慧敏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盈泰商务中心
2
号楼
11

12



客户服务电话:
4009
-
258
-
258


传真:
010
-
50850777


联系人:祁琳

2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https://e
.
gsfunds.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
9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
95599


网址:
www.abchina.com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联系人:王琳


电话:
010
-
66275654


传真:
010
-
66275654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
www.cc
b.com



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188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裴学敏


电话:
021
-
58781234


传真:
021
-
58408483


网址:
www.bankcomm.com



4
)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高天、姚磊


电话:
021
-
61618888


传真:
021

63604196


客户服务
热线:
95528


公司网址:
www.spdb.com.cn



5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66



办公地址: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中路
66



法定代表人:王自忠


联系人:孙瑜


电话:
051256968188


传真:
051256968259


网址:
www.zrcbank.com



6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45
层(邮编
:200031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钱达琛


电话:
021
-
33389888


传真:
021
-
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

4008895523


网址:
www.hysec.com



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邵海霞


电话:
010
-
66568124


传真:
010
-
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
95551


网址:
www.chinas
tock.com.cn



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泽柱


联系人:
李良


电话:
027
-
65799999


传真:
027
-
854819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79


网址:
www.95579.com



9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
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

7
层、
8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联系人:刘军


电话:
0755
-
82943755


传真:
0755
-
82960582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102
-
2011


网址:
www.zszq.com.cn



1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电话:
010
-
63081000


传真:
010
-
63080978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8899


网址:
www.cindasc.com



11
)国海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
13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路
46
号国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联系人:陈炽华


电话:
0755
-
82047857


传真:
0755
-
82835785


客户服务电话:
95563


网址:
www.ghzq.com.cn



12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2005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2005



法定代表人:李季


电话:
010
-
88085858


传真:
010
-
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00
-
0562



网址:
www.hysec.com



1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
021
-
38676666


传真:
021
-
38670666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8
-
666


网址:
www.g
tja.com/


(
14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


电话:
010
-
85130588


传真:
010
-
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
-
888
-
8108


网址:
www.csc108.com



15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39

45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3
9

45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传真:
0755
-
82943636


电话:
0755
-
82943666


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8111

95565


公司网址:
www.newone.com.cn



1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办公地址: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18

19

36

38

41

42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
020
-
875
55888


传真:
020
-
875553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75


网址:
http://www.gf.com.cn



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顾凌


电话:
010
-
60838888


传真:
010
-
60833739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www.cs.ecitic.com



1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淮海
中路
98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电话:
021

23219000


传真:
021
-
23219100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400

8888

001


网址:
www.htsec.com



1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
021
-
38565785


传真:
021
-
38565955



客户服务电话:
95562


网址:
www.xyzq.com.cn



20
)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
22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www.bigsun.com.cn



21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
0532
-
85022326


传真:
0532
-
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www.citicssd.com



22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

16

17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高峰


电话:
0755
-
83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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