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赛升药业: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485 证券简称:赛升药业 公告编号:2015-004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于2015年7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 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马骉主持。 本次会议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同意公司设立以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户名: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1091739881066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亦庄支行 用途:仅用于公司本次新建赛升药业医药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的 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户名: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000023330200006134324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用途:仅用于公司本次HM类多肽产品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3)户名: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0276000000788047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知春支行 用途:仅用于公司本次赛升药业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 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4)户名: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110701014300069150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用途:仅用于公司本次新建心脑血管及免疫调节产品产业化项目募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北京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北京知春支行、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亦庄支行、中信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四家银 行以及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 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 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工作需要,同意公司聘任马胜楠女士为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截至 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新建医药生产基地项目” 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87,294,243.82元先行投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就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并于2015年6 月30日出具了致同专字(2015)第110ZA3006号《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鉴 证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87,294,243.82元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议案发表 了核查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等相关文件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7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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