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行]信息技术: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1号)

时间:2015年07月23日 22:04:46 中财网













广发
中证
全指
信息技术
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
基金
招募说明书
【更新】
摘要


[201
5
年第
1

]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二〇
一五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1
4

11

26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

可[
2014
]
1269
号文
准予募集注册


本基金合
同于
20
15

1

8
日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
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
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
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
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
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
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中证全指
信息技术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
征。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由于本
基金的标的指数组合证券横跨深圳及上海两个证券交易所,本基金的申购、赎回采用组合证
券“场外实物申购、赎回”的模式办理,其申购、赎回流程与组合证券仅在深圳或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ETF产品有所差异。通常情况下,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在T+1日确认,申购
所得ETF份额及赎回所得组合证券在T+2日可用。如投资人需要通过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参与本
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同时持有并使用深圳A股账户与上海A股账户,且该两个账户的证件
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人所有,同时用以申购、赎回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的托管证券公
司和上海A股账户的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申购赎回代理券商。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
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
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7月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
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1
、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宝中路
3

4004
-
56



3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31

33



4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5
、设立时间:
2003

8

5



6
、电话:
020
-
83936666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

95105828


7
、联系人:段西军


8
、注册资本:
1.2688
亿元人民币


9
、股权结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科技风险投资
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基金管理人
51.135
%、
15.763
%、
15.763
%、
9.458
%和
7.881
%的股
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成员


王志伟:董事长,男,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兼任中国基金业协会公司治理专业委
员会委员,广东省第十届政协委员,广东省政府决策咨询顾问委员会企业家委员,广东金融
学会常务理事,江西财经大学客座教授。历任广发证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广东发展银行党
组成员兼副行长,广东发展银行行长助理,广东发展银行信托投资部总经理,广东发展银行
人事教育部经理,广东省委办公厅政治处人事科科长等职务。



林传辉:副董事长,男,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广发
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基金业协会创
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三届上诉
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北京业务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
兼投资银行上海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投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




孙晓燕:董事,女,硕士,现任广发证券副总裁、财务总监,兼任广发控股(香港)有
限公司董事,证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监事长。曾任广东广发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广
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投资自营部副总经理、广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戈俊:董事,男
,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兼任武汉烽火国际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南京烽火藤仓光通信有限公
司、武汉烽火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烽火藤仓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烽火诚城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征信有限公司、西安北方光通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烽火普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
市烽视威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大唐线缆有限公司、南京烽火星
空通信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兼任武汉烽火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武汉烽火信息集成技术
有限公司、藤仓烽火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大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监事。曾任烽火
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助理、财务部总经理。



翟美卿:董事,女,工商管理硕士,现任
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
表人,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香江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常委、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副会长、广东省
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深圳市政协常委,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主席,

圳市深商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广东南粤银行董事

深圳龙岗国安村镇银行董事

广
发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
监事




许冬瑾:董事,女,工商管理硕士,主管药师,现任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兼任
中国中药协会中药饮片专业委员会专家、全国中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全国制药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中药炮制机械分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中医药行业特
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中药炮制与配置工专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广东省中药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

曾任
广东省康美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董茂云:独立董事,男,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复旦大学教授,兼任
宁波
大学特聘教授,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绍兴银行独立董事,海尔施生物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复旦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姚海鑫:独立董事,男,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
本人
现任辽宁大学新华国际
商学院教授,兼任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曾任辽宁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
院长、工商管理硕士(
MBA
)教育中心副主任、计财处处长、学科建设处处长、发展规划处处
长、
新华国际商学院党总支书记





罗海平:独立董事,男,经济学博士,

任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兼任中华
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法人代表)。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荆州市分公司
经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业务处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北省国际部总经理、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汉口分公司总经理
,太平保险湖北分公司总经理,太平保险公司总经理助
理,太平保险公司副总经理兼纪委书记,
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
,阳光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阳光保险集团执行委员会委员




2
、监事会成员


余利平:监事会主席,女,经济学博士,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
发证券成都营业部总经理、广发证券基金部副总经理、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
事长。



匡丽军:监事,女,工商管理硕
士,高级涉外秘书,现任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工
会主席、副总经理。曾任广州科技房地产开发公司办公室主任,
广州屈臣氏公司行政主管,
广州市科达实业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
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董
事会秘书




吴晓辉:监事,男,工学硕士,现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兼任广
发基金分工会主席。曾任
广发证券
电脑中心员工,副经理,经理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林传辉:总经理,男,大学本科学历,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瑞元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基金业协会创新与战略发展专业委员会委员,资产管
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三届上诉复核委员会委员。曾任广发证券投资银
行总部北京业务总部总经理、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兼投资银行上海业务总部副总经理、投
资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



朱平:副总经理,男,硕士
,
经济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六届创业板发行审核
委员会
兼职
委员
。曾任上海荣臣集团市场部经理、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华南业务部副总经理、
基金科汇基金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研究负责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



易阳方:副总经理,男,
经济学硕士
,经济师。兼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
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广发证券投资自营部副



经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发行审核委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
管理部总经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
,
广发制造业精选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段西军:督察长,男,博士。曾
在广东省佛山市财贸学校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工作。



邱春杨:副总经理,男,经济学博士,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曾任原南方证券资
产管理部产品设计人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副总经理、金融工程部副总经理、
产品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经理。



4
、基金经理


陆志明:男,中国籍,经济学硕士,16年证券从业经历,持有证券业执业资格证书,1999
年5月至2001年5月在大鹏证券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01年5月至2010年8月在深圳证券
信息有限公司任部门总监,2010年8月9日至今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投资部总经理,
2011年6月3日起任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1年6
月9日起任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2年5
月7日起任广发深证100指数分级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6月3日起任广发中证全指可选
消费ETF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10月30日起任广发百发100指数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12月1日起任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ETF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月8日起任广发中
证全指信息技术ETF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1月29日起任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ETF联
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3月23日起任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ETF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4月15日起任广发可选消费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年5月6日起任广发医药卫生联
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5
、本基金投资采取集体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如下:


主席:公司总经理林传辉;成员:公司副总经理朱平,公司副总经理易阳方,权益投资
一部总经理刘晓龙,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孙迪,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张
芊。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83

10

31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
2004

8

26



注册资本:人民币
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
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
1998

24



托管及投资者服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
王永民


客服电话:
95566


传真:(
010

66594942





二、
基金托管部门及
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
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
60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
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
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
QFII

RQFII

QDII
、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
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
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
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情况


截至
2014

9

30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293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268
只,
QDII
基金
25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
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
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网下现金发售
直销
机构
和网下股票发售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

购等业务:



1
)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3
号保利国际广场
南塔
17



直销中心电话:
020
-
89899073 020
-
89899042


传真:
020
-
89899069 020
-
89899070



2
)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
西城区
宣武门外大街甲
1
号环球财讯中心
D

11



电话:
010
-
68083368


传真:
010
-
68083078



3
)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2908



电话:
021
-
68885310


传真:
021
-
68885200



4
)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
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
95105828
(免长途费)

020
-
83936999


客服传真:
020
-
34281105



7
)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
、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


投资者可以到以下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募集期的认购业务: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
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诚浩证券、川
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
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



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
元证券、海通证券
、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
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
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
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
纪证券、首创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
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
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
、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
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
后)


3
、网下股票发售代理机构



1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
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
4301
-
4316
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

18

19

36

38

39

41

42

43

44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
020
-
87555888


传真:
020
-
87557985


客服电话:
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
w
ww.gf.com.cn


投资人可直接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网
上现金认购业务。

详见本基金《发售公告》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可通过深交所网上系统办理本基金
的网上现金认购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或变更
上述发售代理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
登记
结算
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法定代表人:金颖


联系人:
崔巍


电话:
010
-
593788
56


传真:
010
-
59378907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体育西路
189
号城建大厦
9



负责人:程秉


电话:
020

38799345


传真:
020

38799335


经办律师:黄贞、周姗姗


联系人:程秉





四、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
222
号外滩中心
30



法人代表:卢伯卿


电话:
021

61418888


传真:
021

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明静、吴迪





四、基金的名称

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
即中证全指
信息技术
指数的
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
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权证、股指期货
、货币市场工具
及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
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权证、股指期
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
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
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的调整。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
股及备选成
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一般情形下,本基金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的构成及其权重构建股票资产投资组合,但
在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调整、配股、增发、分红等公司行为导致成份股的构成及权重发生变



化时,由于交易成本、交易制度、个别成份股停牌或者流动性不足等原因导致基金无法及时
完成投资组合的同步调整时,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进行优化,以更紧密的跟踪标的指数。

本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结合经验判断,综合考虑相关性、估值、流动性等因素挑选标的指
数中其他成份股或备选成份股进行替代,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度之内,尽量缩小
跟踪误
差。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投资组合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
偏离度
的绝对值
小于
0.2%
,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2%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如期权、权证以及其
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包括融资融券等。本基金投
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力争提高投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缩小跟踪误差,而非用于投机或用作杠杆工具放大基金的投资。



1

投资决策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标的指数的相关规定是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财产的决策
依据。



2

投资管理体制


本基金管理人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
决定
有关标的指数重大调整的应对决策、
其他
重大组合调整决策以及重大的单项投资决策。基金
经理
决定
日常标的指数跟踪维护过程中的组合构建、调整
决策以及
每日申购

赎回清单的编
制等决策。



3

投资管理程序


研究、
投资
决策、组合构建、交易
执行

绩效
评估、组合
监控与调整等流程
的有机配合
共同构成了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严格的投资管理程序可以保证投资理念的
正确执行,避
免重大风险的发生。




1
)研究:数量投资部
依托公司整体研究平台,整合外部信息以及券商等外部研究力量
的研究成果

开展指数跟踪、成份股公司行为等相关信息的搜集与分析、流动性分析、误差
及其归因分析等工作,

撰写
相关的
研究报告,作为

基金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2
)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依据
数量投资部
提供的研究报告,定期召开或遇重大事
项时召开投资决策会议,决策相关事项。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进行基金投
资管理的日常决策。





3

组合构建:根据标的指数,结合研究报告,基金经理
主要
以完全复制
标的
指数成份
股权重

方法构建组合。在追求
跟踪
偏离度

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基金经理将采取适
当的方法,
提高投资效率、
降低
交易
成本、控制投资风险。




4

交易执行:交易

负责具体的交易执行,同时履行一线监控的职责。




5

绩效评估:
绩效评估与风险管理组
定期和不定期对基金进行投资绩效评估,并提供
相关
的绩效评估
报告。绩效评估能够确认组合是否实现了投资预期、组合误差的来源及投资
策略成功与否,基金经理可以据此
总结和
检讨投资策略,进而调整投资组合。




6

组合监控与调整:基金经理将跟踪标的指数

变动,结合成份股基本面情况、
流动
性状况以及组合投资绩效评估的结果

,对投资组合进行监控和调整,密切跟踪标的指数。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

有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
投资程序做出调整,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中
予以
公告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全指
信息技术
指数。



中证全指
信息技术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在
2011

7

11
日发布,选取中证全指指
数全部样本股中属于
信息技术
行业的个股组成中证全指
信息技术
指数样本。中证全指
信息技

指数以
2004

12

31
日为基日,基点为
1000
点,旨在反映沪深两市
A
股中
信息技术

业类股票的整体表现,为投资人投资
信息技术
行业提供投资标的。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中证全指
信息技术
指数的编制、发布或授权,或中证全指
信息技术
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的重大变更等事项导致本基金管理人认
为中证全指
信息技术
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
资的指数推出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
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和基金名称。

其中,若变更标的指数对基金投资

围和
投资策略
无实质性影响

包括但不限于
指数
编制
单位变更、
指数
更名

事项)
,则无需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

基金托管人
协商一致后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并及时公告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
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



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7月 2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

)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514,070,520.11


94.59





其中:股票


514,070,520.11


94.59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6,500,504.17


4.88


7


其他各项资产


2,907,730.88


0.54


8


合计


543,478,755.16


100.00




注:上表中的股票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而
下表中
的合计项不含可退替代款估
值增值。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62,584,277.77


48.5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48,049,135.62


45.88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3,417,750.00


0.63





合计


514,051,163.39


95.08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

)


公允价值
(

)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1


600570


恒生电子


124,060


13,507,652.80


2.50


2


600804


鹏博士


379,360


12,386,104.00


2.29


3


000725


京东方A


2,581,100


10,401,833.00


1.92


4


002415


海康威视


311,586


9,565,690.20


1.77


5


300104


乐视网


101,800


9,540,696.00


1.76


6


300059


东方财富


266,049


7,827,161.58


1.45





7


600100


同方股份


450,400


7,391,064.00


1.37


8


002230


科大讯飞


140,800


7,321,600.00


1.35


9


600588


用友网络


142,500


6,505,125.00


1.20


10


000503


海虹控股


141,300


6,504,039.00


1.20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804
)于
2014

10

24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对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就公司在过去
2011
-
2014
年三个年度对现金流量表的部分项目归类出现错误被进
行警示并责令整改。




本基金投资该公司的主要原因是:
1
、公司是中国第四大固网通信运营商,这几年业务
发展呈现高速增长状况。

2
、运营商具备向互联网业务发展的天然潜质,公司在家庭互联网、
云计算等方向做出了诸多努力。

3
、因为智能家居的发展以及涉及家庭重大开支决策的教育、
医疗业务出现互联网的发展趋势,我们认为家庭这一场景将会成为互联网公司的重要战略点,
另一家上市公司乐视网发展智能电视证明了这一趋势。总的老说,鹏博士具备良好发展的基
本面、庞大用户资源的禀赋、处于互联网下一战略要地,所以进入了较好的投资时点。证监



局出具的警示函,与公司基本面无
关,也非公司主观意愿,因此并不过多影响投资决策。




除上述证券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的情况。




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

)


1


存出保证金


202,848.7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629,453.96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233.28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70,194.92


8


其他


-


9


合计


2,907,730.88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
的公允价值
(

)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流通受限
情况说明


1


300059


东方财富


7,827,161.58


1.45


重大事项


2


000503


海虹控股


6,504,039.00


1.20


重大事项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
投资
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业绩数据截至
201
5

3

3
1
日。



1.
本基金本报告期单位基金资产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34.88%


1.56%


58.45%


1.88%


-
23.57%


-
0.32%




1、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指信息技术指数。


2、业绩比较基准是根据基金合同关于资产配置比例的规定构建的。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广发中证
全指信息技术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1月8日至2015年3月31日)







注:(
1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
2015

1

8
日,至披露时点本基金成立未满一年。




2
)本基金建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后
3
个月,至披露时点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






十三、 基金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基金的指数
许可
使用费



4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
、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
、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10
、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11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
%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
0.50
%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
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
0.10
%
÷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
、基金的指数
许可
使用费


本基金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
的年费率计提。指数许可使用
费计算方法如下:


H=E
×
0.03%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
1
万元,计费期间不足一季度的,
根据实际
天数按比例
计算。



指数许可
使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按季支付。

指数许可使用
费的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下一个季度开始

10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



上述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

10
项费用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
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
失;


2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
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
广发中证全指
信息技术
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的内容进行了更新
,
主要内容如下:


1
.在“第三
部分
基金
管理
人”部分,根据基金
管理人
人员变动
进行了相应更新。



2

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基金托管人人员变动及业务经营情况对基金
托管人信息进行了相应更新。



3

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增加了相关的代销机构,对原有销售机构的资
料进行更新

相关事宜均已公告。



4

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了截至
20
15

3

31
日的基金投资组合报
告。



5

在“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
20
15

3

31
日的基金业绩。



6

根据最新公告,对


二十
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内容进行了更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

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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